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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加之罪”终于轮到了王立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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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加之罪”终于轮到了王立军

据新华网成都9月5日电,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涉嫌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犯罪案,已由四川省成都市检察院向成都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院指控,王立军犯了四大罪:第一,身为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明知薄谷开来有杀尼尔•伍德的重大嫌疑,却违背职责、徇私枉法,构成徇私枉法罪;第二,擅离岗位,叛逃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构成叛逃罪;第三,未经批准或者伪造批准手续,违法使用技术侦察措施,构成滥用职权罪;第四,收受巨额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已构成受贿罪。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王立军的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真是煞费苦心呀!完了薄熙来,必然轮到了王立军;扳倒薄,至今也没有什么恰当理由:先是说路线斗争,但薄也是赞成改开的,只是在改开的同时,唱红打黑,矮子里选将军,薄的重庆在全国各省份还是清明的,相比之下,百姓安居乐业,查来查去,路线斗争不成立;接着是贪污受贿,据说薄反驳道:我家财产是多少多少,你们谁敢公布自己的财产?查来查去,这一条也无后话了;然后是乱搞女人,生活作风……最后找到了突破口,就是谷开来杀英国间谍。这些让人心都操碎了,还有那个屎巴达。

不管怎么样,薄案算是一锤定音,该你王立军了!你是薄的下属,铁杆儿,罪名就多些,下手也就狠些。我们再来看看王的四宗大罪。

第一,徇私枉法罪,这是根据“薄谷开来”杀人罪而定的。众所周知,薄熙来的夫人是谷开来,那个“薄谷开来”何许人也?她杀人与薄熙来又有何关系?与王的循私枉法又有何关系?即使你们擅自改名有效罢,但合肥庭审,那审的是谁?难道自己心里真的不清楚?是眼瞎了还是耳聋了?良心呢,真的是被“到哥”吃了?徇私枉法,亏说的出口!

第二,叛逃罪。凡事都有个原因,陈佩斯的小品《主角与配角》,叛变了的那个配角,还说:我受尽了敌人的严刑拷打,你说我再咬咬牙,不就挺过来了么?变节的原因简单,是“敌人的严刑拷打”,敢问王的叛逃是何原因?能说明吗?

第三,滥用职权罪。既为公安局长,技术侦察是其权限范畴内的事,何来滥用?一切以破案为标准。古人还讲个“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呢!滥用职权?真让人体会到什么叫“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了。

第四,受贿罪。特色官员,还有不受贿的么?但王在任的这几年,注意力全在“打黑”上,不象其它官员,专注于酒色财气;即便说王也受了贿的话,与特色官员相比,也只是“小巫见大巫”罢了。

薄的事归到最后弄了个谷开来杀人案,草草了事;王的事先弄了个四宗大罪,看样子比薄要严重得多,谁让你是下级呢?诸事一了,接下来就有理由普天同庆,迎接那件事了。

薄王案归根结底反映的是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但通过这矛盾,让世人充分看清了统治阶级的黑暗,让中国人民清楚对他们不能抱任何幻想。要救中国,上要依靠真正的毛泽东思想,下要依靠广大中国人民。


                                      2012-9-6
最后编辑谁主沉浮? 最后编辑于 2012-09-06 18: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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