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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资本主义复辟和反复辟(的系统研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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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资本主义复辟和反复辟(的系统研究)
                                             周承友

      摘要:界定资本主义复辟的相关概念,清理资本主义复辟的总过程,揭示资本主义复辟的原因和八个特征,提出反复辟斗争的路线图(6+4条)。

      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人类历史发展的总趋势。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开辟了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时代。但随着苏东剧变,两个原社会主义大国里资本主义复辟的完成,人类历史的发展中出现了重大曲折,它促使着越来越多的人们的觉醒。于是,认识资本主义复辟,明确反复辟的问题,也就是推动历史前进的不可回避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本文将主要谈谈资本主义复辟的概念和历程、原因和特征、以及反复辟斗争的规律等问题。

                             一、资本主义复辟的概念和历程

     资本主义复辟,就是指原社会主义社会或国家里从无产阶级夺取主要政权到公有制经济变质解体的整个历史过程中的修正主义发展或资本主义再生。它大体包括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过渡时期、社会主义时期、后社会主义时期(即从修正主义者取得主要领导权到其完整的资本主义制度建立之时)三个时期中的修正主义发展或资本主义再生,并且主要是指后两个时期的修正主义发展或资本主义再生。在此,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什么是修正主义?也就是必须明确的两个基本前提。公有制经济(包括生产资料公有、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计划主导和按劳分配)在城乡占统治地位,无产阶级专政国家建立,这是社会主义社会质形态的两个基本或主要的特征,凡具有这两个主要特征的社会就是社会主义社会。所谓修正主义,简单地说,就是指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内部的资产阶级或资本主义思想与实践的发展。因为无产阶级及其政党从政治上夺取主要政权到公有制经济(在城乡)占统治地位的建立(即社会主义社会的建立)必然有一个过程,所以从社会主义社会的蜕变到公有制经济的解体(即资本主义复辟的完成)也可以有一个过程。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表明:在社会主义时期,资本主义复辟和反复辟斗争的一个比较充分的事实主要出现在新中国。因为当新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刚刚建立之时,修正主义就开始在原社会主义阵营泛滥起来,而毛泽东主席领导的中国共产党则即时地举起了反修的旗帜,如1956年中共发表的《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一文;后来,伴随着国内形势的发展,自身的实践逻辑演泽出了复辟与反复辟的历史画卷。

     1956年新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刚刚建立之后,作为一个具有典型东方文明的大国,中国共产党立即表明了探索社会主义发展新路的雄心,如毛泽东主席发表的《论十大关系》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两文。随后,在“三面红旗”(“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化”)的指引下出现了一次大的跃进、探索和调整。虽然前期的跃进带来了重大的损失(如大饥荒、饿死人),但经过紧随跃进的探索和调整(到1961年底),就稳定了局面,开辟了新路,取得了重大成绩。从1962年“七千人大会”起的调整,在中央一线领导人的领导下,“旧社会回潮”开始盛行起来。如“单干风”盛行(否定农村合作化成果);“ 翻案风”兴起(否定阶级斗争成果);为知识分子“脱帽”风兴起,文艺界旧社会的文艺现象涌现,非马克思主义学术思潮出现;“三和一少”(对“帝修反”的和、对国外革命事业支持的少)的外交推行;“社教”(“四清”、“五反”)运动中展现相出当一部分党员干部、党组织和政权都“烂掉”等等。这些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对外国际关系各领域一系列蜕化现象的出现表明:社会主义社会实践中确实存在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条道路或路线的尖锐斗争,而且在当时受中央(党政)一线领导人及下面更大领导群体的局限,两条路线之间的矛盾也不容易解决。如1964年底和1965年初制定“社教”的“二十三条”时毛与刘的分歧的尖锐,1965年9月彭真在全国文化厅局长会议上要求把学术问题与政治问题分开,1966年出台的中央文件《二月提纲》还压制对“帝修反”的批判等等。这进而证明:社会主义社会实践中还确实存在一个“官僚主义者阶级”及“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走资派)”。于是,以1966年的《五一六通知》和《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两个中央文件的出台为标志,中国发动了反复辟的“文化大革命”运动。它以“大民主”的方式,重点打倒“走资派”,创立了无产阶级政下继续革命理论。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还表明;资本主义复辟的大面积的和突出的事实主要表现在后社会主义时期。所谓“后社会主义时期”这个概念,主要是根据毛泽东主席的“修正主义上台就是资本主义上台”的指示和后社会主义国家“和平演变”的事实而引出的。大体说来,除目前的朝鲜等个别国家正处在社会主义变化的关键时刻外,原社会主义阵营的资本主义复辟可区分为铁托的前南斯拉夫形式、赫—勃—戈的苏联东欧(包括蒙古和1980年代中期以后的前南斯拉夫)形式、华—邓—江—胡的中国(包括越南、老挝、古巴)形式等三种,并且都是从放弃无产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等非马列毛主义路线出现开始的。根据马克思主义观点,无产阶级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差别,达到消灭这些差别所由产生的一切生产关系,达到消灭和这些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一切社会关系,达到改变由这些社会关系产生出来的一切观念的必然的过渡”。而无产阶级专政又是无产阶级斗争的结果。

     铁托的前南斯拉夫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和资本主义复辟。

     1940年代末的“南苏冲突”是南走上修正主义的一个契机。其实,“南苏分歧”早在二战后期就已存在,后来分歧发展的主要原因是:南在对外事务中自行其是,存在分裂刚刚形成的无产阶级阵营和违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倾向;而苏共从当时欧洲共产主义运动的背景和大局(如两种社会制度“冷战”出现)出发,不同意南的对外政策,南共却采取对抗态度。1948年6月欧洲共产党和工人党情报局开除其南共出局,并指责南共在内外政策上执行了一条非马克思主义路线,即其对外政策违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对内政策背离了马克思关于阶级斗争的思想,接着对南实行经济封所、政治和军事压力。也正因为如此,才保证了东欧社会主义事业的继续发展和存在。

     1949年是南共领导重新选择的一年。面对欧洲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马克思关于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和国家消亡的思想、托洛茨基的反官僚主义、布哈林主义、第二国际后期伯恩施坦的修正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等成为南共重新思考和吸取的资源,铁托主义也在这年正式露头。它最初表现在对外政策上。1949年5、6月在巴黎会议上,南苏公开对抗,7月南共关闭南与希腊的边界,改变原来支援希腊革命力量的立场,9月南外长卡德尔在“联大”发言:“批评把世界划分为集团和势力范围,主张各国之间应和平共处、积极合作、独立自主探索本国发展道路”。铁托等南共领导人还认为:不应把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当作一种有组织的力量,否认帝国主义是现代战争的根源,否认“世界革命论”,说当代资本主义在逐渐朝向社会主义前进,“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等。可见,其对外政策走上违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修正主义路线。同时,其对内政策和意识形态领域的蜕变也开始了。1950年它开始正式走上所谓“自治社会主义”改革之路。

    1950—1963年是南“自治社会主义”形成和发展的第一阶段。1950年联邦议会通过“工人自治法”,工人自治的社会所有制开始代替原国家所有制,并把工人自治扩大到其他领域。同时,大力精减联邦政府机构,下放权力,国家经济职能开始消弱,开始“非国家化”、“非官僚化”,改国家计划为社会计划,扩大商品经济发展和市场作用。1952年南共“六大”召开,提出党政分开和党的职能“非国家化”,取消大批党组织,改南共产党为“南共联盟”,南共只起思想政治指导作用。由此,广大党员思想茫然,西方自由民主主义思潮兴起,在南共内部形成了接受西欧社会民主党思想的激进改革派。1953年《南联邦共和国社会和政治制度基础的宪法性法律》(称为第二部宪法)出台,它设立总统制,总统取代联邦主席国为国家元首,在各级议会设立生产者院,扩大直接民主,实行司法独立和司法对行政的监督。1953年放弃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积极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允许多种所有制经济存在。与此同时,1951年与美帝国主义签订“共同防御协定”、“军事援助协定”,1952年又签订“经济合作协定”。可见,到1953年南的内外政策和体制全面转向。1953年开始反右斗争,1954年撒销激进改革派代表吉拉斯的党政领导职务,避免了一次走西方自由民主之路。1956年推行不结盟政策。1950年代中后期在反斯大林主义浪潮中西方的“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在南开花——南斯拉夫“实践派”思潮兴起。1958年南共“七大”召开,针对当前国际形势、工人运动、共产主义运动和世界社会主义发展等问题,对马列主义进行了全面的修正;并引起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包括苏联修正主义者)对其进行广泛的批评。到1961年,南共内部又出现了“两个无形阵线”的尖锐斗争:一方主张进一步非国家化、市场自由化和扩大劳动集体的自治权利;另一方主张继续非国家化,但反对市场自由化和进一步扩大劳动集体的自治权利,维护中央集权。

     1963—1974年是南“自治社会主义”形成和发展的第二阶段。1963年制定了第三部宪法,它确认工人自治的社会所有制是经济制度的基础,社会自治是政治制度的基础,联邦的基础是各民族享有平等的权利;除党和军队外都实行自治,改组联邦议会组织结构,设立付总统职位,总统不再兼任联邦执行委员会主席,设立宪法法院,健全立法和司法制度,限制干部兼职和连任,实行干部“轮换制”和“非职业化”;认为南是开放性社会,参与国际分工,实行不结盟政策,反对集团主义。1964年南共“八大”召开,进一步推动非国家化和市场为导向的改革,否定一元主义的中央集权制。1965年实施重大经济改革,下放企业扩大再生产权利,进一步扩大工人自治,承认市场自由价格,外贸自由化,允许外商直接投资,以市场调节为主的新经济体制确立。国家经济职能进一步弱化,社会计划作用无力,转移给工人的权利为人工集体的领导集团享有,形成了“特殊的经理和技术专家阶层”,社会所有制变质。由此,工人罢工运动也在60年代中期达到了高潮,特别是1968年的学潮风爆,提出了打倒官僚、打倒“红色资本家”,矛头直指南现行制度。1966年撤销中央集权派代表兰科维奇的付总统等党政领导职务。1967和1968年修宪 ,升格自治省的地位,加强共和国和自治省的权利,民族主义势力兴起,民族冲突升级。1969年南共“九大”召开,提出“联合劳动”原则;进一步加强党政分开和改造联邦制度;改革干部选举制度,实行协商,招聘、选举等多种形式,实行干部年轻化和“非终身化”;在南共内部进一步下放权利,南共开始了联邦化。1971年通过宪法修正案,确立“联合劳动”原则,建立(三级)联合劳动组织(仍以基层为主);确认国家元首为联邦主席团而不再是总统,联邦主席团主席、付主席实行轮换制(任期一年),决定联邦主席团和联邦执行委员会由各共和国和自治省平等参与(即享有平等的代表权)。1974年制定第四部宪法,对社会和国家制度进行全面确认和规范。如认为社会自治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再次改组联邦议会组织结构,它由联邦院与共和国和自治省院两院组成,联邦议会某一院与联邦主席团的分歧无法解决时,该院被解散,联邦主席团的任期也终止;地方议会由三院组成,基层议会还实行代表团制,代表任期四年,连任不超过两届;联邦主席团为国家元首,由南共主席、八个共和国和自治省的代表等九人组成,主席、付主席任期一年,但铁托一直担任南共主要领导人(主席)和联邦共和国总统,1971年起又兼任联邦主席团主席,直到去逝;建立完整的司法制度和司法机关,法院和检察院都由选举产生。1974年南共“十大“召开,再次确认和阐述了现行制度,并加强了南共建设。所以,1974年第四部宪法出台,标志着南“自治社会主义”的基本完成。

     1974—1991年是南“自治社会主义”发展的第三个阶段。1974年以后至铁托去逝前南再无重大改革和新制度出台。1980年铁托去逝,总统职务终止,铁托任职的“特例”消失。1981年修宪,不再设总统职位,联邦主席团主席、付主席轮换制全面实行,联邦执行委员会主席也改由“社盟”(统一战线组织)提名,获联邦主席团2/3成员支持后,由联邦议会选举。1985年11月南共通过《对社会主义自治政治体制运转的批判性分析》。1986年南共“十三大”提出对经济、政治、南共三大体制进行改革。1988年颁布39项宪法修正案, 力图使决策机制更有效,同时决定南共主席团主席不再是联邦主席团的当然成员。1989年10月南共第28次中央全会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提纲》,决定实行多党制。可见,自1988年起南明显地转入戈尔巴乔夫的苏东改革大潮中,到1991年国家分裂,内战峰起。

    实际上,前南斯拉夫社会所有制的变质,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对外开放也使南变成了一个经济上的半殖民地,并欠下巨额外债,各种民主制度大多流于形式,垄断的官僚(和泛官僚)阶层并没有真正解散而且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剥削阶级等,这都标志着前南斯拉夫的社会主义早已“名存实亡”,一个官僚买办资产阶级早已形成。国际上公认,到19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南的社会阶级阶层分化已十分明显,其资本主义复辟实质上早已完成。

     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和资本主义复辟,主要包括赫鲁晓夫时期、勃烈日涅夫时期、戈尔巴乔夫时期等三大阶段。

    赫鲁晓夫时期苏联的改革和复辟。

    1953年3月斯大林逝世,苏联建立了以马林科夫、贝利亚、漠洛托夫等为主的新领导集团,苏联内外政策开始出现调整,如实行大赦,酝酿对东西德关系和前南斯拉夫关系的调整。1953年6月赫氏发起逮捕贝利亚事件。1953年9月赫氏当选苏共中央第一书记,开始与马竞争。1954年赫氏等人基本改变对前南斯拉夫的认识,并告之中国与南建交。1955年2月马被迫辞去政府总理职务。此后,“赫漠矛盾”升级。1955年5月赫氏访南,7月中央全会上围攻漠洛托夫(外交政策等)。1955年10月随着平反活动的进行,赫氏开始实施反斯大林活动。1956年2月苏共“二十大”召开,赫氏所作的报告中提出了关于“两个体系”、现代战争和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三和路线”(即和平共处、和平竞赛、和平过渡);同时在反对个人崇拜的名义下实施大反斯大林主义。苏共“二十大”,标志着赫氏修正主义路线正式上台。苏共“二十大”,带来国际反共反斯大林主义“逆流”的出现,并导致“波匈事件”。苏共党内斗争激烈,1957年6月漠洛托夫、马林科夫等人被打成反党集团。与此同时,从农业开始的赫氏经济政策调整和改革也在进行,农业上,1954年开始大规模垦荒,1958年取消农庄义务交售制为农产品采购制,提高农产品价格,放宽对农业生产管理,扩大农庄和农场自主权,把农业机械等卖给集体农庄;工业上,从1957年开始大力改组工业和建筑业体制,下放权力,调整管理机构,变“条条管理”为“块块管理”(后来还组成农业和工业“两个党委”)。科教部门也进行了调整和改革。意识形态上,非斯大林主义,使1954年出现的所谓“解冻文学”走入了一个新阶段,虽然在1957年因国内外形势的需要加强了控制,但1958—1962年意识形态上的“解冻”思潮却进一步兴起,并波及到其他领域。如1958年人道主义思潮的出现,“二十三大”后的“集中营文学”和“全民法理论”的出现等。1959年苏共“二十一大”提出“阶级消亡”和“国家职能转移”论。1961年苏共“二十二大召开”,提出以扩大企业自主权、加强经济刺激、利用商品货币关系和各种经济手段加强经济核算等为中心的经济改革,提出建立干部更新和任期制,再次掀起大反斯大林主义,并提出了“全民党”、“全民国家”的观点。对外国际关系上,积极贯彻“三和路线”,开展“双边”和“多边”外交,与修正主义、帝国主义、资本主义和好,执行“苏美合作、共同主宰世界”的政策。可见,赫氏的对外国际关系、政治和意识形态等方面的修正主义路线已全面展现。

     勃烈日涅夫时期苏联的改革和复辟。

     1964年10月14日,勃氏取代赫氏为苏共中央第一书记。勃氏仃止反斯大林活动和干部更新制等,但仍然坚持苏共“二十大”和“二十二大”的修正主义路线。1965年3月苏共中央全会专门讨论了农业问题,决定调整和加强农业发展。1965年9月苏共中央全会上决定推行“计划工作和经济刺激新体制”,即减少指令性计划指标,扩大商品货币关系和经济杠杆的作用,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完全经济核算,贯彻物质利益原则。随着苏联经济和国防实力的增强,勃氏对外政策出现重大调整,不再是“苏美合作”的霸权主义而是“争霸世界”的霸权主义,并提出“有限主权论”和“社会主义大家庭论”。1968年苏联出兵打击捷克斯洛伐克的包括政治改革在内的新改革试验。1982年11月勃氏去逝。此后,苏联后两位主要领导人基本继承了勃氏路线,安德罗波夫时期还开始在工农业生产中推行作业队承包制和家庭承包制。

     总的说来,在1950—1980年代中期,苏联修正主义路线最突出的共同表现就是:①立足和平过渡,放弃世界革命,推行霸权主义;②放弃无产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③把注意力特别集中在经济(和国防)建设上。而在同时期的东欧国家中,除阿尔巴尼亚还在实行比较严格的计划经济和反对苏联修正主义外,其他国家大都出现了政策调整和改革,并在60年代和80年代初期形成了两个经济改革高潮。其中,1968年匈牙利的经济改革已经突破了苏联计划经济体制。1968年1月匈牙利宣布实行全面经济改革,承认属于社会经济特点的商品货币关系及其范畴,逐渐形成了计划指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分权的商品经济体制,包括基本放弃指令性计划,放开大部分商品价格,扩大企业自主权,发展多种经济成份和经营形式等。它的个体私有经济获得了很大的发展,到1980年代初已构成国民收入的1/3。80年代初还提出了公有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理论。结果,到1970年代未和80年代初如同前南斯拉夫一样,其社会阶级阶层分化已十分明显,一个新的资产阶级接近形成。

    戈尔巴乔夫时期苏联的改革和复辟。

     1985年3月戈氏继任苏共中央总书记。4月苏共中央全会提出加速发展战略和改革主张。1986年2月苏共“二十七大”召开,重申加速发展战略,提出根本改革经济体制,进一步民主化和扩大公开性,并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等。但直到1986年夏戈氏的公开性政策突出之前,除领导层更新和对外国际关系方面外,并没有多少具体的改革措施。而在领导层更新上,在中央和加盟共和国两级里,大批新改革型干部走入领导班子,领导层变动幅度较大;在对外国际关系上,已回到赫氏的“三和路线”。这两个方面是戈氏改革全面起步阶段的重要标志。

     1986年6月,在苏共中央全会上,戈氏把他自己原来讲话中提出的一些观点加以扩展,推出了他的公开性政策(即多元化政策)。紧接着,《真理报》、《经济日报》、《莫斯科新闻》等数家主要报刊的主编更换,一大批改革派和自由派人士掌握了舆论大权,同时释放了数十名持不同政见者。由此,报刊电视的导向迅速转变,民众的政治热情被调动起来,打开了意识形态多元化、持不同政见者运动、反斯大林主义、反社会主义和民族主义势力兴起之门。各种独立组织越来越多,民族动乱开始,如1986年12月的“阿木图事件”。同时,1986年7月戈氏在会见到访的法国总统时提出:愿意在同等撒走欧洲战略武器的同时消减(华约)占优势的常规武器,以换取美国限制其发展“战略防御计划”等 “一揽了方案”。1986年7月28日戈氏视察其远东“海参威”的讲话中也提出其亚太新外交政策。戈氏超越赫鲁晓夫主义的对外投降主义露头。

     在1987年1月苏共中央全会上,戈氏提出“阻碍机制”,破除教条主义的问题,并说在苏联历史中“不应有被遗忘的人物和空白点”,为非斯大林主义、反社会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张目。2月戈氏邀请八十多个国家一千多位知名人士到莫斯科参加“建立无核武器世界、确保人类生存”的大会。会上,他提出苏联“足够安全新理论”,认为苏美竞争的实质是经济竞争而不是军事竞争,应确保人类的普遍生存。戈氏的“新思维”外交出台。1987年4月,戈氏访问捷克斯洛伐克并在“华约”领导人大会上说:“在社会主义国家中,谁也无权追求特殊地位,各国有权自己解决本国问题”,还提出建立“从大西洋到乌拉尔的欧洲”,“共同的欧洲大厦”等观点。1987年6月苏共中央全会召开,通过了《根本改革经济管理体制的基本原则》和《国营企业法(草案)》,确定了建立“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经济管理方法为主的新经济体制。随后,颁布了十几项具体落实政策。1987年夏秋,围绕改革和意识形态问题的党内斗争激烈,“激进派”人物叶利钦被解除其苏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和莫斯科市委书记职务。1987年11月戈氏的《改革与新思维》一书在国外出版,书中说: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最充分地展示我们制度的人道主义性质”,“把社会主义和民主结合起来”,“新思维的核心是承认全人类价值的优先地位”。11月2日在参加纪念十月革命的各国共产党、社会党、社会民主党及民族解放运动领导人的大会上,戈氏发表《十月革命和改革:革命在继续》的讲话,他公开否定和歪曲斯大林的功绩和形象,并说“不允许对话,不允许进行建设性讨论,结果使社会主义事业受到损害”,再次对东欧共产党人在改革问题上施加压力。1987年12月苏美(华盛顿)首脑会晤 ,戈氏放弃“一揽子方案”,接受美国总统里根提出的中程导弹“零点方案”,签订了中导协议。

    1988年2月,苏共中央全会通过《赋予革命性改革以新的思想》的决议,公开抛弃马克思列宁主义。1988年4月经过外交磋商,关于苏联从阿富汗汉撒军的协议在日内瓦正式签署。1988年6月苏共第19次代表会议召开,提出了“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概念,通过了《关于苏联社会民主化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决议》,新的(一切权力归苏维埃)的政治体制确定,国家权力重心由共产党转向苏维埃(特别是苏维埃主席团主席个人那里);同时,针对外高加索分裂主义势力兴起,还提出了“逐步把联邦的权力下放给加盟共和国”的政策意向。1988年7月苏联二十五个非正式团体聚会成立“人民阵线”组织,共同主张更加激进和西化改革。1988年8月苏联报刊连续发表谴责1968年入侵捷克斯洛伐克的文章。1988年9月苏共中央全会对苏共中央领导机构实施大改组,以政治局委员利加乔夫为首的温和改革派经过1987年中和1988年上半年两次大的斗争后至此基本失势。1988年11月爱沙尼亚加盟共和国苏维埃通过《主权宣言》。1988年12月戈氏在“联大”发言中宣布:苏联单方面裁军50万元。后来苏联又宣布减少在东欧的驻军和武器等。1989年初在苏联“人民代表”(即议员)的自由选举中,众多反党反社会主义人士、激进和西化自由派改革人士、民族分离主义者当选“人民代表,而许多苏共党政领导人却落选”。1989年5月中旬戈氏访问中国,实现中苏关系正常化。1989年5月25日至6月9日第一次苏联“人代会”召开,戈氏当选苏联苏维埃主席团主席,国家政策和干部人选开始受到“人代会”和“人民代表”的制约。在“人代会”举行期间,“跨地区议员联合会成立”。

     1989年苏联第一次“人代会”的召开,标志着戈氏改革转入到又一个新阶段。1989年8月波罗的海三国的“人民阵线”公开提出“脱苏”口号。1989年11月26日戈氏在《真理报》上发表《社会主义理想与革命性变革》一文,    系统地阐述了他的“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观点。1989年12月苏美(马尔他)首脑会晤,戈氏承认1968年入侵捷克斯洛伐克是错误的。1990年2月苏共中央全会通过《走向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决议,并决定实行总统制,会议期间苏共公开分裂为“马克思主义纲领派”、“民主纲领派”和“主流派”。1990年3月第三次“人代会”修宪,决定实行总统制和内阁制等,戈氏当选苏联总统。1990年3月波罗的海三国公开发表《独立宣言》。1990年4月制定《加盟共和国退出苏联程序法》和《紧急状态法》。1990年5月政府报告中决定实行市场经济。1990年5月29日叶利钦当选俄罗斯苏维埃主席团主席。6月俄罗斯议会发表《主权宣言》。1990年7月苏共“二十八大”召开,确认此前政策,不再提苏共领导地位。1990年10月总统的《稳定经济、向市场经济过度的基本方针》通过,它提出各种所有制一律平等和非垄断化、非国家化及私有化方针。1990年11月提出新联盟条约草案。1991年4月戈氏绕开苏共中央和最高苏维埃与俄罗斯、乌克兰等9个加盟共和国领导人举行会议,发表《9+1声明》。《声明》中,大大消弱中央领导权,提出要尽快签订联盟条约,并在名称上去掉“社会主主义”称呼,改为“苏维埃主权共和国联盟”。1991年6月21日叶利钦当选俄罗斯首位总统。1991年8月中旬《新联盟条约》公布,并准备签暑。1991年8月19日“救国派”发动政变,三天后流产。戈氏继续履行总统职务。

     “八一九事件”后,戈氏已失去政局主导权。1991年8月23日俄总统叶利钦发布“停共令”(后改“禁共令”)。8月24日戈氏宣布辞去苏共中央总书记职务,并建议苏共中央自行解散。1991年12月8日俄、乌、哈等加盟共和国领导人秘密集会,公开宣布组建“独立国家联合体”,同时宣布苏联停止存在。12月25日苏联国旗降落,苏联解体。

      戈尔巴乔夫时期的东欧(包括前南斯拉夫)的改革,在1988年前受戈氏改革的影响并不突出。1988年戈氏改革的影响首先在匈牙利和波兰开花。1988年5月匈工人党核心领导班子改组,格罗斯当选为总书记,并最先提出政治多元化和市场经济。由此,出现各种思潮、派别、势力的混乱局面。1989年1月党中央政治局委员波日高伊宣布“1956年事件”为人民起义,公开领导层分歧。1989年2月中央全会为“1956年事件”平反。1989年3月工人党《近期行动纲领》发表,其目标是建立“民主社会主义”,并决定向市场经济过渡,实行所有制改革、自由选举和多党制,奉行独立外交政策等。1989年6月举行“园桌会议”至9月,会议决定修宪法改国名。1989年10月匈工人党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决定工人党改组为社会党,工人党分裂。1989年10月国会修宪法改国名。1990年3月举行自由大选,反对派“民主论坛”获胜并取得主政权。而在波兰,此前出现过多次罢工潮,而在1980年的罢工潮中产生了“团结工会”。1988年6月波兰出现所谓“制度内反对派”和“制度外反对派”的论说。1988年8月波兰工人党与“团结工会”开始酝酿举行“园桌会议”问题。1989年1月波党十届十中全会通过《政治多元化和工会多元化决议》,2月“园桌会议”开始举行 ,4月国会通过“团结工会”合法化方案。“园桌会议”决定:实行自由选举和议会民主等政治制度。1989年6月举行自由大选,“团结工会”获得议会多数席位。尔后,波兰工人党组阁失败与放弃,1989年8月24日,以“团结工会”为首的新政府成立。新政府立即推行私有化等西化政策。1989年12月29日更改国名。1990年11月“团结工会”首领瓦文萨当选总统,取代前波兰工人党领导人。其他东欧(包括蒙古、前南斯拉夫和阿尔巴尼亚),在1989至1990年经过政治多元化或多党制,或由自己内部分裂,自己搞垮自己;或主动退让,包括交出政权;或因冲突斗争,军队倒戈等,都不同程度地走上西化资本主义道路,甚至是国家分裂和战乱。

     华—邓—江—胡的中国改革和复辟。

     新中国蜕变的转折点,是1976年华国锋发动的“十月政变”。华国锋因其官僚主义者阶级左翼(两面派)立场的隐蔽性而于1976年2至4月获得了第二位领导权。1976年9月9日毛泽东主席逝世。此后,华氏立即着手政变活动,并在10月6日非法逮捕江青、张春桥等四位中央革命派领导人,还大批革命左派,相反地却大批启用文革中受冲击的干部和右派,混淆阶级斗争阵线,放弃真正的无产阶级专政;另一方面又继续坚持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坚持阶级斗争为纲,坚持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等。所以,直到1978年底其“抓纲治国,建立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路线的本质就是:对马列毛主义的背叛。具体地还表现在:1977年停止批邓,同意邓氏复职,允许安微省委农村政策的转变,实行“洋跃进”和允许铁托访华及其带来的干部出国访问考察热,并确定了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资金、大胆进入国际市场的对外开放政策和向东欧学习的意向。正因为如此,以1978年5月11-12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解放日报》发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为开端的“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实质上的“砍毛旗”和“非马化”)才得以兴起。6月邓氏公开支持“真理标准问题讨论”,9月邓氏在东北三省和河北、天津等地“到处点火、引向深入”,并提出:“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到底要表现在生产力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生产力发展的速度比资本主义的慢,那就没有优越性,这是最大的政治,这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谁胜谁负的问题”。可见,“唯生产力论”和“阶级斗争熄灭论”重新抬头。1978年11至12月中央工作会议上,华国锋主席和汪东兴付主席分别就“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等作出检查或检讨。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邓小平作主题讲话,肯定了“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调整了中央核心领导层,作出工作重点转移决定,讨论了文革及此前的重大历史问题,为“反击右倾翻案风”等重大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平反,否定了无产阶级斗争的成果。“阶级斗争为纲到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路线形成。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中国的改革和复辟正式拉开。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始大规模平反,提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反对错误倾向的斗争不搞人人过关和运动,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行家庭承包责任制,解散农村集体经济,扩大企业自主权,建立对外经济特区。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作出《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等,一方面是根本否定文化大革命,华国锋退位,选举胡耀邦为中共中央主席,邓小平为中央军委主席,又举起毛泽东(前期思想)旗帜;另一方面提出新道路的“十条”。如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及其主要矛盾和中心工作,否定社会主义条件下新生剥削阶级的可能,放弃无产阶级斗争(实际中只开展了反对现政权的资产阶级自由民主化的阶层斗争),促进经济全面高涨(包括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实行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民主政治建设(包括干部“四化”),精神文明建设,国防建设,对外关系,党的建设等多方面内容。1982年“十二大”召开,邓氏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1982年制定新宪法,废除地方革委会体制,新设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废除人民公社体制,建立乡村政权,人大代表实行差额选举和(县乡两级)直选,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清理“三种人”,整党而清理反对者。1984年十二届三全会通过《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厂长负责制和“价格双轨制”,开放十四个沿海港口城市。提出“一国两制”,和平与发展是时代主题和“复关”申请,对外国际关系政策彻底转换。实行干部差额选举,讨论政治体制改革。1986年大学生游行和撤销胡耀邦总书记职务,确定赵紫阳代理总书记。1987年“十三大”召开,提出“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命名,并给出内容概括;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及其基本路线(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提出党政分开,下放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干部分类管理和公务员制等。1988年提出沿海地区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修宪让私营经济合法化,恢复军衔制。1989年扩大民主党派人土参政的权利和岗位。腐败现象长期泛滥,走精英文化之路,西方资产阶级文化意识形态大规模涌入。1980年代初的“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的大讨论”和80年代中后期的“文化热”(中西文化与现代化讨论),反映了西方资产阶级文化意识在中国的兴起和意识形态领域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并酝酿着中国改革开放重心的转移。1989年4月前胡总书记去逝。随后,中国学潮大爆发并获得广泛的支持,但转成“六四事件”,赵总书记被撤职,西方资产阶级国家对中国实行制哉,标志着中国改革开放带来严重危机。此后,江泽民被选定为中共总书记,邓氏也被迫退职。面对国内危机和国外“苏东剧变”等形势,“韬光养晦”的片面求和的外交方针出台。同时,面对国内和国际的危局,中国出现改革大反思和两种改革开放观的激烈斗争;但并没有形成明确的无产阶级斗争。

     1992年初,已退职的邓氏推出“南巡讲话”(以中央2号文件下达),讲话中说:“谁要改变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老百姓不答应,谁就会被打倒”,“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左”,“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国富裕”,“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也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不敢闯,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不争论,大胆的试”。由此,中国立即出现大改革,大开放。1992年“十四大”召开,确定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地位,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全民经商和民工潮涌现。大批提拔年轻干部,优待精英政策开始。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框架和实现国内经济与国际经济的互接互补,提出了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相分离和建立以产权(资本)制度为核心的现代(公司制)企业制度及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等概念。随后,企业改制(首先是乡镇企业和国有小企业改制),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转让。1994年实施财税计划等宏观调控制度大改革。1995年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国有经济改革的“抓大放小”(小私有化加快)和“减员增效”及以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为重点的对外开放政策。大规模立法,海外型人才涌入干部队伍,干部任用开始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1997年“十五大”召开,提出“邓小平理论”的正式命名;提出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纲领;说明了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其资本控制力上,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多样化(股份化),在国有经济控制国家经济命脉的前提下可以减少国有经济,非公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所有制结构的大变化加速了;还提出“按要素分配”,发展开放型经济;提出建立法治国家,实施司法改革等。1998年提出经济全球化,并开始科教文卫大规模的产业化。1999年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具体目标、任务和措施,并要求加快对国有经济实行战略性调整。至此,“国退民进”和“县域经济民营化”等(私有化)大潮涌现,企业和职工身份“双置换”。到2000年,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了改制,地(市)县以下国有企业和其他企业改制基本完成。2000年10月十五届五中全会宣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2000年,江泽民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国际经济“接轨”。2001年在中共八十周年党庆大会上江总书记发表讲话,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提出改进党的领导方式、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扩大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吸收新社会阶层的优秀分子(资本家)入党,公开表明了党的主体基础和党性的转换。而党员和党性的变化都是党的路线变化的结果。据2000年国家统计局(是最保守的)测算,中国社会的基尼系数达0.417,早已超过国际上0.30的警械线,这表明:中国社会的阶级阶层分化已十分明显。虽然中国的民主化改革力度逐渐加大,但一个“高度集权的官僚(和泛官僚)体制”并没有明显地改观。在中国这个“官本位”社会里,现实已足以证明:一个官僚买办资产阶级已经形成。所以,2001年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加入“世贸组织”和中共总书记在党庆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等标志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和复辟已经基本定型和基本完成。

     2001年以后,改革开放继续发展。2002年中共“十六大”召开,胡锦涛当选为总书记,主要领导人实现平稳交替;江泽民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成为党的指导思想;中共由“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变成“两个先锋队”(“全民党”)。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等。建立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国有大中型企业和金融改革,寻求国外战略合作者。随着“入世”,外资大量涌入,出现所谓第二次战略转移,外资增资扩股、并购等形式广泛发展,中国的产业和市场多为外资控制。2004年因“国企改制之争”而带来了中国第二次改革开放大反思和泛左翼思潮(包括马列毛主义思潮)的广泛兴起,其中也维护了中国的“国家资本主义”格局。2004年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要求精减领导副职职数和决策层次,加大干部民主化的范围和力度,扩大干部任用的民主推荐、公开选拔、多方交流,扩大基层干部的选任范围和上升通道。出台《公务员法》。颁布非公有经济发展“36条”。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私有化)。2006年以“新西山会议”召开和《炎黄春秋》期刊为代表,资产阶级西化民主派重新兴起。2007年“十七大”召开,统一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实践和理论,并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提出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及原有基本政治制度。随着“入世”和加快“走出去”战略的发展,外贸高速增长,外贸依存度走入世界前头,对外储备资产猛增,达几万亿美元,且大多数为美元资产,“中美国”形成。2008年因国外资本主义经济危机而生的中国经济危机爆发,人民群众身受其害。同时,进入新世纪以来“权力资本化”态势更加走高,还出现了新型的大规模的“外向型腐败”。随着国内外资产阶级剥削的加深,群体性事件即人民群众的斗争不断兴起,国家维稳投入和建设大大增加。面对新形势,“十七大”以后“特色派”内部具有改良性质的“重庆模式”出现了,它还获得了众多支持,声誉日隆。2012年3月,中共中央整治领导“重庆模式”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薄氏,标志着中共内部危机的再度出现。

    在越南,1986年越共“六大”召开,提出“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初级阶段理论”,开始“革新开放”。经济改革开放上,学习中国,农业中推行家庭承包经营,扩大国有企业自主权,允许多种所有制经济存在,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商品经济,扩大市场调节范围。同时进行政治改革。1999年以资本为主导的《企业法》颁布。2000年与美国经济关系实现正常化。2001年越共“九大”正式提出“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2002年国会实行质询制度。2006越共“十大”召开,越共总书记实行差额选举,国会议员实行直选,并加入了“世贸组织”。2006年,其资本主义复辟完成。在老挝,1986年前虽然原全民(国家)所有制经济和农业合作社占优势,但仍然存在多种所有制经济成份。1986年老挝人民革命党“四大”召开,总书记说,我们的主要缺点是急于取消非社会主义经济成份,提出了革新经济体制的一些设想,指明老挝还处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初级阶段”。1987年解散农业合作社,推行家庭承包制。1990年3月政府提出《关于把国有企业转换为其他所有制形式的决议》,加快实施经济转轨。在古巴,转入后社会主义时期是从劳尔“新政”开始的,主要标志是:2010年古巴总工会的宣布和2011年4月古共“六大”通过的《经济与社会政策纲要》里提出扩大合法个体私有经济发展,包括农民承包土地,国企“大裁员”等新经济路线的出现。目前,它总体上还处在过渡中。

                              二、资本主义复辟的原因和特征

     看看原社会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复辟的历程,它完全证明了毛泽东主席创立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的正确。从中可以得知,资本主义复辟的直接原因是:放弃(或混淆)真正的无产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使得官僚主义者阶级及其“走资派”得以形成。这点最明显地体现在:1949—1950年的前南斯拉夫、1953—1956年的苏联、1976—1978年的中国等国家的政策转变或改革开放的酝酿时期;也从另一个方面反映在中国文化大革命的兴起上。同时,从早期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弊端(如人民群众日常的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不快、国家社会民主化的不足)、原社会主义国家转入后社会主义时期的改革开放内容、及到其复辟完成却没有引起自觉的强有力的无产阶级斗争的实践中我们又可以得知,资本主义复辟的根本原因是:无产阶级还没有找到或基本解决建设中高级的完全形式的社会主义道路,以便尽快地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那么资本主义复辟又有哪些特征呢?

    第一个特征:资本主义复辟是放弃(或混淆)真正的无产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结果。

    列宁最早提出社会主义国家里还会产生新的资产阶级或资产阶级分子,还存在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如从小生产和国家职员中产生新的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分子,所以列宁说“社会主义就是消灭阶级”。1936年斯大林在关于苏联新宪法草案的报告中宣布,由于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了社会主义,在苏联国内所有的剥削阶级都消失了;但1937年在中央全会上他又提出了社会主义阶级斗争的“残余论”和“外因论”的结合,所以斯大林虽然没有认识到社会主义阶级斗争存在的内在原因,但他仍然坚持社会主义时期的阶级斗争,如1946年在苏联思想战线上开展的又一次阶级斗争和后来指导东欧开展的阶级斗争。1957年毛泽东同志在其《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和党的八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社会主义革命进行了一半,所有制问题解决了(后来说还没有完全解决),但上层建筑(政治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1962年在八届十中全会上他提出了国内和党内的修正主义和社会主义社会资本主义复辟的问题。1964年底至1965年初他进一步提出了“官僚主义者阶级”及“走资派”的概念。1974和1976年毛泽东主席谈话(“关于理论问题谈话”和1976年中央4号文件)中说:“列宁为什么说要对资产阶级实行专政——这个问题不搞清楚就会变修政主义”,并从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性特征(如商品经济存在、大官利益问题)上揭示了社会主义时期无产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存在的内在原因。由此可得:坚持无产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是坚持社会主义和反复辟斗争的“纲门”和“支柱”;放弃或混淆无产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或早或迟地必然会出现资本主义复辟。这已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正反两方面的实践所证明。

     第二个特征:资本主义复辟是官僚主义者阶级及其“走资派”和非马列毛主义路线出现的结果。

     考察早期社会主义社会实践可以发现:任何一个早期社会主义国家都没有实现国家政权和社会的民主化,建立起民主化的国家和社会体制,并基本解散垄断的国家和社会管理阶层。这种情况,在建国初期乃至相当长一段时期或某种特殊情况下或许是一种必然,但若在一二代领导人任职内没有较大的改进并建立一定的制度,也就很容易形成官僚主义者阶级及其“走资派”。其形成的主要标志是:非马列毛主义路线的出现,如政治上的“唯生产力论”,放弃无产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经济上的扩大个体私有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瓦解公有制经济,瓦解计划调节的主导作用,扩大非公平分配,出现贫富悬殊等。虽然非马列毛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意识形态(或思想理论)、对外国际关系及组织上等各路线的出现并不一定都是同时伴生的。但官僚主义者阶级及其“走资派”与非马列毛主义路线则一定是相伴而生的。解决官僚主义者阶级及其“走资派”的形成问题就是毛泽东主席所说的“革自己的命”。而“革自己的命”难,从另一方面说就是资本主义复辟也容易。后社会主义时期资本主义复辟较顺利,其原因之一就在这里。

     第三个特征:资本主义复辟是混淆社会主义和商品(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全球化的社会双重发展或转型过程,并且是在商品(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全球化的发展过程中完成的,结果可表现为“民主的资本主义”或者“红色的专制的资本主义”。

      抽象地说,商品(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全球化的充分发展是任何一个社会或国家都必须经历的一个阶段(即“社会类形态”发展的一个必经阶段);社会主义也是任何一个资本主义或半资本主义(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或国家发展的必然趋势(即“社会质形态”发展的一个必然阶段)。这两种社会发展阶段之间,必然有联系,也必定有区别。在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若是靠龙或主要遵循资本主义的商品(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全球化的发展过程,结果必然是社会主义的加速解体。原社会主义国家的资本主义复辟正是如此完成的。当然,因不同国家政体改革路径的不同,结果有表现为“民主的资本主义”的,也有表现为“红色的专制的资本主义”的等。由此可得,如何处理社会主义与商品(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全球化发展之间的关系,将是社会主义走向中高级阶段的一个绕不开的坎,是社会主义走向中高级阶段的主攻阵地所在,也是社会主义战胜资本主义的主要阵地所在。

    第四个特征:资本主义复辟是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的阶级意识总体觉醒不够,包括对人类生活水平和质量评定觉醒不够和相当规模的小资产阶级群体存在的结果。

     人们的生活,包括物质生活(如吃穿住用行)、组织生活(即参加社会组织及其公共治理)、文化(精神)生活等多方面;也包括生存生活、享受生活、发展生活等多层次;更包括社会上层、中层、基层各群体生活的多断面。而早期社会主义国家大多诞生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或地区,建国后都比较注重国家和国民整体的生存能力发展,所以“第一部类”生产和国防建设列入首位,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发展和进步比较慢。当然,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与其旧社会相比都有所提高,特别是生活质量有明显地改进。但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居民生活水平仍有明显地差距,加上后来形成的社会中上层与基层群众生活水平上的明显差距,导致人民对社会主义的坚定和优越性的淡漠或误解。而官僚主义者阶级及其“走资派”上台执政时,也确实带来了一些新变化,甚至还提高了某些方面的生活水平。对此,普通群众又没有清醒地马列毛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的意识或提高了的阶级意识,往往容易跟风,当感到自己上当时,虽然有的开展一些斗争,但常常为时过晚。这也是资本主义复辟相对顺利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五个特征:资本主义复辟是国内外互动、国外资本主义积极推行“和平演变”的结果。

     社会主义事业是人类全新的事业,建设社会主义没有多少现成的结论。当然,马列毛主义也给我们提供了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同时,社会主义事业也是一个全球化的事业。所以当社会主义国家新领导人上台执政时,若缺乏马列毛主义的坚定性和辩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较高的水准,往往就容易受资本主义的迷惑,甚至低头学习资本主义,与资本主义国家积极互动,变成资本主义国家的兄弟或小兄弟。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是革资本主义的命,在资本主义国家还处在强大的时候,它定会干预和消失社会主义,如苏俄建国初期国外十几个资本主义国家的干预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刚结束后欧美“冷战”局面的出现。当然,正如前面所述,社会主义国家建立一段时间之后,其整体的生存能力,特别是斯大林建立的强大的苏联及其社会主义阵营的存在并不是无足轻重的,所以国外资本主义国家对社会主义国家建立一段时间后的干预首先采取暴力形式的可能性不大,甚至怕引起新的大战而消灭更多的资本主义国家;所以“和平演变”方式就成为其首选。如对1956年后的前南斯拉夫,即使其离开了社会主义阵营,国外资本主义国家也还是实施“和平演变”的干预方式,甚至为其后来实施更大的“和平演变”方式提供了信心和经验。至于1991年起对前南斯拉夫采取的“军事干预”方式则完全是另外条件下的另一回事。

     第六个特征:资本主义复辟往往出现在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特别是第一代主要领导人向后任领导人)交替时期或重大政策转变时期,并且对外国际关系方面、或意识形态方面、或政治方面、或经济方面等分别可以成为不同国家或不同时期资本主义复辟的出发点。如1953年起赫鲁晓夫取得主要领导权时期,1976年华国锋取得主要领导权时候;1949年前南斯拉夫对外政策转向,1953-1955年苏联对外政策转向;1978年中国的真理标准问题讨论,1986年苏联公开性政策突出;1950-1980年代初东欧国家经济政策转换,1980年代中期以后越老古的经济政策转换。

     第七个特征:资本主义复辟是社会主义成长过程中成长不足的附生现象。当它出现在社会主义时期必然被克服,当它出现在后社会主义时期结果是完全的资本主义,所以它并非历史的必然。

     归纳前几个特征的原因的揭示,集中到一点,说明了早期社会主义成长不足。从根本上讲,社会主义社会就是一个过渡性社会,是向共产主义高级阶段过渡的一个阶段。同时,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性与社会主义成长不足并不是一回事。正因为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性特征,使社会主义发展中容易出现社会主义成长不足。当出现社会主义成长不足,并让修正主义者取得主要领导权的时候,资本主义复辟才可能成功;当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性能够比较顺利地发展,消除社会主义成长不足时,就能够避免或克服资本主义复辟,如中国文化大革命的阶段性胜利(包括它打倒刘林邓三大“走资派”)。所以说,资本主义复辟是社会主义成长不足的附生现象,它并非历史的必然。

     第八个特征:资本主义复辟从非马列毛主义路线的出现开始到“资本主导权”或者说资本私有制的普遍化(公有制经济的基本解体,即资本主义复辟的完成)是可以有一个过程的,在这个过程中商品经济、民主政治和全球化的普遍化可以起加速作用,如商品经济的普遍化对前南改革以来所有社会主义国家解体的影响、政治民主化对戈尔巴乔夫以来苏联东欧(包括蒙古)社会主义解体的影响、全球化对所有社会主义国家解体的影响等都是非常显著的;但它们并不起决定性作用。
                          
                                         三、反复辟斗争

     从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取得主要政权的第一天起,直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实现之时,资本主义复辟和反复辟的斗争是不会停止的。但因资本主义复辟在社会主义时期和后社会主义时期的所处地位的根本不同,因而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在这两个时期反复辟斗争的理论和实践也就必然有很大的差别。当然,这两个时期的反复辟斗争也必然有很多相同的部分。

    关于社会主义时期反复辟斗争规律的探讨。

    中国的文化大革命是目前社会主义时期反复辟斗争的主要实践。总结文化大革命的经验和教训,是探讨社会主义时期反复辟斗争的主要依据所在。在此,可得出如下几点结论。

     第一,一般而言,在社会主义时期,阶级矛盾并非日常的主要矛盾,但因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性特征,社会发展的方向问题(即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谁胜谁负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所以阶级斗争仍然存在,必须常抓不懈。其日常的主要方式可以是:通过教育化、民主化、法治化(如制定和执行《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法》)等形式解决问题。同时,也正因为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性特征,在社会主义时期,既有新的前进性因素的不断成长,又有旧的蜕变性因素的继存和发展,特别是因为垄断的国家社会管理阶层和个体私有观念解除的艰难和缓慢,所以每当社会主义发展经历一个中期以上阶段就必须开展一次大的阶级斗争运动或政治革命,此时阶级斗争或阶级矛盾上升到社会主要矛盾地位。如此往复,周期性的阶级斗争运动和政治革命(或继续革命)就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必然存在。所以,坚持阶级斗争和周期性政治革命就是社会主义时期反复辟斗争的强有力的关健形式、方式或手段。反而言之,它表象上类似如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危机的存在和解决。

     第二,社会主义时期阶级斗争的高级形式是路线斗争,所以必须坚持路线斗争的广泛化,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其中,并从无产阶级斗争的立场上去提高认识,受到教育,这是社会主义时期反复辟斗争的主要关口。

     第三,正确处理或相互改造社会主义与商品(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全球化的社会二重发展或转型过程,防止非公有制经济的扩张、公有制经济的瓦解、计划调节主导作用的削弱和贫富分化,并尽可能地解散垄断的官僚(和泛官僚)阶层,尽快地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从中建构中高级形式的社会主义,这是社会主义时期反复辟斗争的主要阵地和对象。

     第四,从外部加强必备的教育和组织,普遍地提高无产阶级和其他人民群众的阶级意识和觉悟,尽快形成自觉的无产阶级,提升他们的主体性和主体作用,这是社会主义时期反复辟斗争的主要依托。因为一般的人民群众是搞不清“理论”和“主义”的,而多是看重 “问题”和“生活”的。如果不从外部加强必备的教育和组织,就不能形成明确的阶级意识和自觉的无产阶级,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的盲目盲然也就容易出现,反复辟斗争的主体力量就难以正常成长。如文化大革命中“派斗”方面的不足和左派群众成长的曲折艰难。

     第五、不断地培养大批马列毛主义名士或权威,并让他们走入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层,拥有国家发展的导向权或否决权,形成一个前后相继的马列毛主义中央领导集体,这是社会主义时期反复辟斗争的关键环节。由此,在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交替之际或之初,必经加强马列毛主义的教育和阶级斗争。

     第六,社会主义时期的反复辟斗争,必须坚持组织路线、包括经济路线、意识形态路线,外交路线的斗争与政治路线斗争的同等重要性,也就是必须坚持全面的马列毛主义路线。应当避免类似于文化大革命后期“解放干部”政策的不足。文化大革命之所以迅速失败,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文化大革命后期重用或启用了邓小平、叶剑英、汪东兴等一大批文革中受冲击或“靠边站”的干部。

     关于后社会主义时期反复辟斗争规律的探讨。

     首先,后社会主义时期的最根本特征:就是毛泽东主席指出的“修正主义上台,就是资本主义上台,而且最坏的资本主义”。因为修正主义者取得国家主要领导权,国家政权的性质变了,社会也不再是社会主义社会了(或是半资本主义社会);虽然其社会经济基础等还没有立即发生完全的变化,但其变化的方向性质与其国家政权变化的方向性质却是一致的。所以它的虚伪性、欺骗性极大。

     其次,后社会主义时期资本主义复辟的具体进程虽然不同,但概括起来,资本主义复辟的完成在政治上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即经过政治民主化而直接“改旗易帜”的“民主的资本主义”(如苏联东欧国家)和没有实现政治民化并仅剩“红色招牌”的“红色的专制的资本主义”(如前南斯拉夫、中国和越南);在经济上也主要是采取两种转轨形式:即 “休克疗法”(如戈氏以来的苏东多数国家)和“渐进改革”(如中国和越南)。

     再次,到目前为止,从修正主义者取得国家主要领导权开始到资本主义复辟的完成之前,都出现过危机(如经济危机或政治危机或二者都有),也出现过大的阶层斗争(如中国的“六四事件”或“重庆事件”、苏联的“八一九事件”)和自发的阶级斗争(劳动群众的斗争),但都没有改变资本主义复辟的本质进程,如在苏联和中国。

    由上述后社会主义时斯的几个特点所决定,可以得出如下几点结论。

    第一、后社会主义时期反复辟斗争与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列宁领导的苏共(布)反对第二国际后期的修正主义斗争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它也必须“重起灶炉”,也不存在走改良之路而成功的可能。这是由后社会主义时期的特点(即第一、三两个特点)所决定的。

    第二、后社会主义时期的反复辟斗争与重新开展社会主义革命在本质上已经是一回事。其中,尽管还可能存在部分公有制经济属性或原公有制经济的形式,存在官僚专制等,但其反复辟斗争在本质上也是一个需要从资产阶级(或半资产阶级)那里夺取政权,再改造所有制经济的过程;也不需要再经过一个新(旧)民主主义革命阶段,因为在后社会主义时期已经不存在一个封建地主阶级及其部分统治,官僚专制等的封建性特征虽然存在或明显,但其本质却是资产阶级的。这也是由后社会主义时期的特点(即第一、三两个特色)所决定的。

    第三、因后社会主义时期资本主义复辟的具体进程和表现形式的不同(如后社会主义时期第二个特点的存在),后社会主义时期反复辟斗争的本质虽然一样(都是属于社会主义革命),而反复辟斗争或革命的其他一系列方面在不同的国家必定有所差异或创新。如在中国“红色的专制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可以是:先以官僚买办资产阶级为主要对象,再以一般资产阶级为主要对象的两阶段的新社会主义革命。

    第四、中国是一个具有反复辟斗争实践和理论的典型国家,是当今世界反复辟斗争的觉醒程度最高和创新性国家;另一方面,当今中国又是一个开放的世界资本主义体系中各类矛盾比较集中的次发达的专制的资本主义大国。因而,中国很可能成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重新走向高涨的中心和革命成功的首要阵地。

    以上几条,正在成为当代中国无产阶级革命派的共识!
                                                           201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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