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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有关真理标准两句话的真伪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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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某网站看到一篇《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帖子,作者为了说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命题的实质是混淆了真理与认识或理论的界限”这个观点,引用了革命导师列宁和毛主席的一些语录,并谈了自己对这些论述的理解。

  这里,暂且不论该网友对列宁和毛主席的话的理解是否恰当,也不谈他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命题的看法是否正确,只想先指出,他引用的列宁的话中有两句,一句不是列宁本人的话,一句是被篡改过的话。

  请看帖子的这一段:

  【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这部著作中说:“实用主义既嘲弄唯物主义的形而上学,也嘲弄唯心主义的形而上学,它宣扬经验,而且仅仅宣扬经验,认为实践是唯一标准。”列宁认为实践是唯一标准是实用主义、经验主义。列宁还说:“只是在实践上证明,不可能,作者没有辩证地提出理论与实践的关系。”】


  其中,前一句并不是列宁本人的话,而是他转述的其他作者的话。列宁在《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第六章的正文中谈到“从哲学的党派观点来看一看马赫、阿芬那留斯以及他们的学派”时,指出“约·狄慈根所谓的‘信仰主义的有学位的奴仆’这一说法,正是击中了马赫、阿芬那留斯以及他们的整个学派的要害”,并在后面加了一个脚注①。(见下图)

  图1
  

  这个脚注的具体内容是:

  ① 还可以举出一个例子来说明马赫主义事实上正在为那些广泛流行的反动资产阶级哲学流派所利用。在最新的美国哲学中,“最时髦的东西”可以说是“实用主义”了(“实用主义”来自希腊文pragma——行为、行动,即行动哲学)。在哲学杂志上谈论得最多的恐怕也要算是实用主义了。实用主义既嘲笑唯物主义的形而上学,也嘲笑唯心主义的形而上学;它宣扬经验而且仅仅宣扬经验:认为实践是唯一的标准;依靠一般实证论思潮,特别是依靠奥斯特瓦尔德、马赫、毕尔生、彭加勒、杜恒,依靠科学不是“实在的绝对复写”的说法;并且……极其顺利地从这一切中推演出上帝,这是为了实践的目的,而且仅仅为了实践,这里没有任何形而上学,也没有丝毫超越经验界限(参看威廉·詹姆斯《实用主义。某些旧思想方法的新名称》1907年纽约和伦敦版,特别是第57和第106页)。从唯物主义的观点看来,马赫主义和实用主义之间的差别,就象经验批判主义和经验一元论之间的差别一样,是微不足道的和极不重要的。请比较一下波格丹诺夫的真理定义和实用主义者的真理定义:“在实用主义者看来,真理就是经验中的各种特定作业价值(working-values)的类概念。”(同上,第68页)
——《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18卷第358页

  很明显,该网友引用的“实用主义既嘲笑唯物主义的形而上学,也嘲笑唯心主义的形而上学;它宣扬经验而且仅仅宣扬经验:认为实践是唯一的标准”这句话,包括一直到“也没有丝毫超越经验界限”,中间只用分号、不用句号的这一大段话(标为蓝色的),是列宁转述的威廉·詹姆斯在哲学杂志上介绍实用主义观点的话,而不是列宁本人的意思,所以列宁在后面特地说明:“参看威廉·詹姆斯《实用主义。某些旧思想方法的新名称》”。当然,列宁认为威廉·詹姆斯的这个介绍在一定程度上是反映了实用主义的观点的。

  但是必须指出,实用主义所使用的“实践”、“经验”、“真理”等概念,尽管在字面上与马克思主义的这些概念相同,但在实际内涵上是完全不同的。

  比如,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是人们改造世界的活动,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行动;而在实用主义看来,实践只是个人的体验、个人的主观经验,所以他们所谓的“实践是唯一的标准”,也就是个人经验是“唯一的标准”。又比如,马克思主义认为,真理是人们通过实践得到的对客观事物的正确认识;而在实用主义看来,对个人有用的就是真理,用实用主义在中国的信徒胡适的话说,就是“真理原来是人造的,是为了人造的,是人造出来供人用的,是因为他们大有用处,所以才给它们‘真理’的美名的”。

  这些都是哲学史上的常识,任何一本介绍实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读物上,都有这样的说明。不了解实用主义的“实践”、“真理”等概念同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区别,就很容易把它们混为一谈。

  所以,不能把这个脚注中威廉·詹姆斯介绍实用主义的这句话,当作列宁的话来引用,更不能下什么“列宁在《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中,非常明确的指出”之类的断言,说什么“列宁认为实践是唯一标准是实用主义、经验主义”。

  实际上,列宁倒是曾经在转述恩格斯反驳杜林的话时,非常明确的指出:“马克思认为理论符合于现实是理论的唯一标准。”(《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主义者?》,《列宁选集》第1卷第30页)这句话的含义,同毛主席说的“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完全一致的。


  该网友所引用的列宁的后一句话,即“只是在实践上证明,不可能,作者没有辩证地提出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则是一句被篡改过的话。实际上,这句话是人民出版社1958年出版的单行本《对布哈林过渡时期的经济一书的评论》中,列宁的一个批语。(见下图)

  图2
  

  由此可见,列宁在这里的原话是:【只是在实践上证明“不可能”。作者没有辩证地提出理论与实践的关系。】而该网友的引用则把它改成了:“只是在实践上证明,不可能,作者没有辩证地提出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一共有三处改动:一,在“证明”二字后面加了个逗号;二,去掉了“不可能”三字的引号;三,又把“不可能”后面的句号改成了逗号。

  这样一来,这句话就变成了列宁认为,对于人的认识的真理性,只是在实践上证明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列宁也是不同意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因为这是“没有辩证地提出理论与实践的关系”。

  但是,从《对布哈林过渡时期的经济一书的评论》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列宁的批语是针对布哈林说的“既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瓦解是真实的,从理论上又证明它们的恢复是不可能的”而写的。列宁批语中的“不可能”,就是指的布哈林的它们的恢复是不可能的,列宁还特地给此句加了下划线。

  那么,列宁为什么要说“只是在实践上证明‘不可能’”呢?看上去似乎列宁认为,“只是在实践上证明‘不可能’”是不够的,还需要在理论上再加以证明。但是,布哈林不是明明说了,已经“从理论上证明它们的恢复是不可能的”吗?是不是列宁没有正确理解布哈林的意思呢?

  可是,直接查阅一下人民出版社1990年出版的《列宁全集》第2版第60卷中的《在尼·布哈林<过渡时期的经济学>一书上作的批注和评论》,就可以明白,1958年单行本的译文是有问题的

  根据《列宁全集》,上述那句话翻译成中文应该是这样的:【只能是在实践上证明“不可能”。作者没有辩证地提出理论与实践的关系。】(见下图)

  图3
  

  在这里,原单行本的译文“只是”,改成了“只能是”,“只是在实践上证明‘不可能’”,被纠正为“只能是在实践上证明‘不可能’”。这就是说,按照列宁的原意,他认为,布哈林仅仅从“理论上”证明“不可能”,是完全不行的。这种“不可能”,只能是在“实践上”证明,或者说,只能是由实践来证明,才能得到正确的认识、真理性的认识。所以,列宁指出,“作者(布哈林)没有辩证地提出理论与实践的关系”。这样,列宁的整个批语就顺理成章了。

  这就是列宁一贯主张的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的观点:“人以自己的实践证明自己的观念、概念、知识、科学的客观正确性。”(《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第123-124页)这种正确性,光从“理论上”是不可能得到证明的。布哈林的错误也就正在这个地方!

  这再一次说明,在列宁看来,只有实践,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而且是唯一的标准!

  顺便说一下,以上两段所谓列宁有关真理标准的话,都是北京大学哲学教授易杰雄,在他的文章里搬出来的,并一口咬定是列宁说的。这成了他“批判”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命题的两颗“重磅炮弹”,可惜,都是“银样镴枪头”,不值一驳。

  有的网友可能就是看了易杰雄的文章,把这两句所谓“列宁的话”,引用到自己的帖子里的。可是,别看易杰雄是北京大学的,又是什么哲学教授,就信以为真了,要援引革命导师的语录,还是要查对一下原著啊!正如恩格斯所说的:“有用的材料,如不与原出处认真核对,也完全不能用。”

  讲到这儿,有网友也许会问:你自己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命题怎么看呢?是赞同,还是反对?这里,就引录一段前几年本人帖子中的文字,权作答复吧:

  【经常见到一些网友在讨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问题,主要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一条基本原理,必须正确理解和坚持;另一种则认为这个命题是某些人倒行逆施的舆论工具,本身就是完全错误的。

  后一种看法之所以会产生,主要是因为三十余年前,出现了一篇题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文章,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恶劣后果,是修正主义路线恶性发展的理论根源。于是,一些人由此而迁怒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马克思主义哲学命题本身,非否定了它不可。

  这种看法在感情上是可以理解的,但从理论上说则是有问题的,甚至会损害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根基,损害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

  大家知道,中外修正主义反对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主要的手法,是“打着红旗反红旗”,就是口头上也挂着马克思主义的词句,却歪曲、修正和篡改它们的灵魂,以此来攻击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东西。这是修正主义者的惯用伎俩,否则,也就不成其为修正主义了。

  那么,我们在批判修正主义的时候,能不能把“红旗”本身也否定了,甚至认为这“红旗”就是一面“黑旗”呢?当然不能。但遗憾的是,一些网友恰恰是这样做的,他们批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篇文章,以及资改派通过所谓“真理标准大讨论”推行复辟资本主义的罪行,却把这篇文章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命题混为一谈,也一起怀疑了、批判了、否定了,这是不足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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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 一 标 准” 论 是错误的。

    按: 这是2000年前后的网文, 听说原作者已经被软禁, 在网上消声逝迹了, 出于安全考虑, 故隐去原作者的名字。这里仅转载一小部分。

原作者的序言

    在跨世纪的2000年,将中国的问题与出路的理论思考,献给一切为劳苦大众的解放事业而奋斗的人们,献给为无产阶级解放事业而献身的革命先烈和先辈们!

    只有明晰的理论分析才能在错综复杂的事实中指明正确的道路……

            (《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第490页)

    只有真的声音,才能感动中国和世界的人;……

             (《鲁迅选集》第2卷第437页)

    社会主义社会的主人是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者,倘若一个劳动者不懂种田或做工的知识——文化,是难以种好田做好工的;一个没有阶级文化的劳动者,即使有强壮的 体魄、精湛的技艺,较高的文凭,也是难以成为社会与企业的主人的,不得不成为他人的雇佣奴隶,在经济上受剥削政治上受压迫!

    劳动者的阶级文化——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夺取与巩固政权,当家作主的思想武器。劳动者阶级对其认识掌握的程度,是在同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的斗争中逐 渐成熟的。当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者的阶级文化成熟到,资产阶级的文化以及假马克思主义政治骗子不能再欺骗时,才不会出现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复辟,社会主义及 生产力的主体劳动者的主人地位才算稳固的建立起来了!

    像黑格尔所说:“有一个王侯想要把他的武断的意志作为法律,并且要施行奴隶制时,则我们便有了这样的意识,说这是不行的。……更不用说作奴隶了。”(《哲学史讲演录》第1卷第99页)如果有人保持资本主义和对现存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度要复辟资本主义私有制度,占人口大多数的劳动者能说“这是不行的”,社会主义才算巩固了,更不用说作雇佣奴隶了!

正文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是正确的,
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不可知论,是根本性错误。

“唯 一 标 准” 论 是 错 误 的

实践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标准具有不确定性,“唯一标准”论是经验批判主义的不可知论的变种,是乔装的假马克思主义,它不是针对“两个凡是”,核心是否定马克思主义,它是现代修正主义理论的哲学基础。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是正确的,但是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里加了“唯一”以后,就变成了,要判定任何理论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标准只有一个“实践标准”,凡是未经“唯一标准”──实践检验的理论,都不能承认是真理,“任何人的理论观点是否正确,都必须经过实践的检验才能作出结论,没有例外”,即“唯一标准”论,这样就把实践标准推向绝对,将真理“发展”成谬误。

一、实践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唯物辩证法是人类千百万次的实践,对客观物质世界辨证发展规律的正确反映,它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是工人阶级及其政党正确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是认识、验证具体真理的一般标准,它的形成是人类认识史上的一次伟大革命。人类不懈地追求对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的认识,目的在于用普遍规律认识判定并掌握事物发展的特殊规律,指导人们的实践,迈向人类社会的自由王国,“辩证法是唯一的、最高度地适合于自然观的这一发展阶段的思维方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35页)
实践是指人们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有意识的活动,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一个环节,它没有也不可能否定人类过去的实践形成的普遍规律──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辩证法、逻辑三者是一致的,黑格尔称逻辑学的对象是“纯粹真理”,把辩证法看作通向真理的必由之路──“只有通过它才是真理”,列宁称之为“真理的标准”。(《哲学笔记》第217页)  毛主席对唯物辩证法与实践的关系概述为:“唯物辩证法之所以为普遍真理,在于经过无论什么人的实践都不能逃出它的范围。”(《毛澤东选集》合订本第269页)

“唯一标准”论者煞有介事的说,理论不能由理论来检验,只能由实践来检验,就象米尺只能通过量一米布来检验,不能用米原尺来检验一样荒唐。它否定了人类千百万次的实践形成的逻辑思维规律,抹杀了理论中的基本原理──方法论,与具体真理──由方法论得出的具体结论的区别。具体的真理性的认识不等同于普遍规律──唯物辩证法。唯物辩证法的作用是发现并初步验证真理,真理的作用是指导实践,实践的作用是在真理的指导下改造自然和社会,并在改造过程中检验完善具体真理。人们在具体的实践前或之初,一般要用带有普遍性的、最基本的、可以作为其他规律的基础规律──辩证逻辑思维规律进行验证,形成具体的真理性的认识,“思维规律不是只有主观的意义,也就是说,思维规律反映对象的真实存在形式和这些形式完全相似,而不是不同。”(《列宁选集》第2卷第368页)

列宁关于“一国胜利”的论述、毛澤东关于“农村包围城市”的论述等,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规律与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个别论断──具体真理,它是“工具的产物”,而不是唯物辩证法──“工具”本身。真理是对客观事物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真理的标准是判定这种认识的真理性的工具、方法和准则,真理和真理的标准不是一回事,由辩证法得出的具体真理和唯物辩证法也不是一回事,“唯一标准”论者借具体真理性的理论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的特殊性,把具体真理的应用及检验,错误的认为人类实践已经证实的普遍规律也要同时检验,把具体真理的不完善需要修正,等同于普遍规律也要同时修正,把某些具体真理的条件发生变化而过时,等同于相对稳定的普遍规律也过时了,把完善真理的实践标准和认识真理的一般标准对立起来,否定普遍规律性的理论──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作为认识并判定真理的一般标准,其作用在于认识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进行最初的逻辑思维检验证明,象毛澤东关于《论持久战》真理性认识的产生那样,理论的作用与目的是指导实践。实践首要的作用是在理论的指导下,主观见之于客观改造现实,是具体理论的现实化,即实践高于理论,如果没有理论作基础也就无所谓“实践高于理论”;其次,也才有在实践的过程中检验具体理论的真理性,表现为证实和证伪,抗日战争的胜利,就证明了持久战理论是正确的,速胜论和亡国论是错误的。

有人说,“唯一标准”是指最终的、最高的标准只有一个。如果这个论点成立,那么最初的、一般的标准有没有呢?如果没有最初的、一般的标准相比较,怎么会有最终的、最高的标准呢?他的目的是想证实“唯一标准”,结果却走向他的反面──证伪。真理的标准不只有一个──实践,还有一般的检验真理的标准──唯物辨证法的逻辑思维规律。

二、实践检验真理的标准具有不确定性。

任何实践活动都有自己的社会局限性和历史局限性即不确定性,如果把实践标准绝对化,认为只有经过“唯一标准”──实践的检验以后,得出的结论才是可靠的,才是真理,那么在抗战初期的1938年5月,毛泽东发表《论持久战》时,根本就不允许打一场即使是“试验性的持久战”,来检验《论持久战》的真理性——即历史的局限性。因此,实践检验在这里不仅不是唯一的、最高和最终的,而且是不确定的。相反,毛泽东用逻辑思维的科学方法证明了《论持久战》是真理,得到中国人民的确信,指导抗战的实践,并为以后七年抗战的实践所证实。
“如果为我们的实践所证实的是唯一的、最终的、客观的真理,那末,因此就得承认:坚持唯物主义的观点的科学道路是走向这种真理的唯一的道路。”(《列宁选集》第2卷第142页)
实践证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是找到真理、最初验证、走向真理的唯一道路。真理不仅在于被实践证实以后才显示出真理的伟大意义,而且主要在于它的产生并指导实践的时候。如果在抗战结束以后才承认《论持久战》是真理,又有什么实践意义呢?并且在阶级社会,不同的阶级进行实践的目的和标准也不相同——即社会局限性。例如,无产阶级要进行“消灭私有制”的革命实践,并作为实践的标准;资产阶级要进行“发展私有制”的反革命实践,并作为实践的标准,能用资产阶级的标准来检验无产阶级的实践吗? 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是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革命实践,对马克思主义的两个特点——实践性和阶级性,如果只强调实践性而不讲阶级性,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野蛮阉割!

三、“唯一标准”论是经验批判主义的“不可知论”。

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首先是证明真理的可知性,“马克思恩格斯都说过,人类的实践证明唯物主义的认识论的正确性,……人类实践的‘成功’证明着我们的表象和我们所感知的事物的客观本性的符合。”(《列宁选集》第2卷第139页)

就是说经实践检验证明人们有预先认识掌握事物发展规律即认识真理的能力。“不可知论” 认为世界是不可认识的,至少是不可彻底认识的,“唯一标准”论就是否定人们在实践之前具有认识事物发展规律的能力,他们的所谓实践,就是去盲目的试、摸或寻找。

“马克思主义的策略不能建筑在不可知论的基础上”,(《列宁选集》第3卷第32页)

如果一切未来的行动都去试、摸、寻找,就是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也就没有可供实践检验的对象──真理。未来实践需要正确理论指导,“唯一标准”论却坚持理论是否正确只有在实践检验以后才能作出结论,一切未经实践标准检验就没有真理可言,这里的“实践”就是永远没有真理性认识指导的盲干,进入了一个永无真理的不可知的世界,“唯一标准”论滚入了“不可知论”。至于“实践”嘛就象瞎子拎水罐走哪碰哪!如果说他们有“理论”,那就是“试、摸──不行就改”,这就是永远不受实践检验的“理论”,即没有理论的理论──“不可知论”,“唯一标准论”是现代修正主义所谓新时代理论的哲学基础。

有人说,“马克思认为理论符合于现实是理论的唯一标准。”(《列宁选集》第1卷第30页)不也是“唯一标准”吗? 其实,这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说法,没有丝毫相同之处,前者是“理论符合于现实”的辨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后者是说未经实践检验就没有真理的反动哲学──经验批判主义的变种“不可知论”。

“唯一标准”论强调,凡是真理都在经过“实践”检验之后,才承认其客观真理性,否定了“人的思维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种思想方法使人们的认识中断,表现为实行一种随意性的假说-----进行“试”,不行,再实行另一种假说来“试”,又不行,干脆就这样试、那样摸、周而复始的寻找,永远处于不行再改的未知状态,其实质是一种奇特的不可知论的变种──“没有理论的理论”即摸论,这就是人们近些年来感到彷徨、浮躁不知所措,乃至社会政治与经济出现紧迫问题的思想根源,即不可知论的必然表现。

四、“唯一标准”论的核心是否定马克思主义。

“唯一标准”论并非没有理论,它是否定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正如“唯一标准”论者所说:“马克思主义产生距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又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产生的。马克思不是算命先生,它不可能对一百多年以后的社会主义发展作出比较明确的指导方向。”
马克思确实不是算命的“瞎子”,但马克思主义是建立在逻辑思维的科学方法基础之上,只有不学无术、不知唯物辩证法为何物的试或摸的“瞎子”们,才认定摸到的是真理。他自己看不见,就认为马克思主义不可能看得那样远、那样准,和马克思主义的敌人一道否定马克思主义。按照“唯一标准”论的逻辑,马克思、列宁、毛澤东等,一切关于未来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任何理论、方针、政策是不是真理,就值得大打问号了!因为都没有经过“唯一标准”实践的检验。既然不承认是真理,就不承认是对客观事物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怎么可能去指导人们进行社会主义实践呢?
因此,“唯一标准”论是对马列主义、毛澤东思想等任何正确理论真理性的彻头彻尾的否定。更不难让人感到,未来的共产主义是没有经过“唯一标准”实践的检验,其它任何方法又不能证实它是真理,既然共产主义不是“真理”, 那么,为之奋斗的共产党的存在不是荒唐吗? “唯一标准”论者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不是昭然若揭了吗! 他站到了资产阶级反马克思主义的战壕里,制造了现代哲学史上颇为迷人的妖言邪说!

有人说:“马克思主义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但它既不能成为检验其他理论、学说的标准,也不能成为判定自己是否正确的标准。当我们说马克思主义是真理时,是因为它经过了无数实践的证明,不是靠某个逻辑的推理,也不是靠某个领袖人物的认定。”(《求是》1998年第9期第4页)

这是说,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不能成为检验其他理论的标准,只能让它摆放在四海而不皆(标)准。过去说它是真理,是因为经过了过去实践的证明,至于它未来是否真理,就不得而知了!因为不能用逻辑推理,也不能按领袖的言论认定。连自己是否正确都不能判断确定──不可知,还能谈什么呢?真是“现代反动思潮的一切最新来源都在不可知论中”,(《列宁全集》第38卷第452页)

“唯一标准”论者口头上虽然喊坚持马克思主义,骨子里想的却是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论不具有真理性,因为它未经“唯一标准”实践的检验。因此,也就只得承认经过“唯一标准”实践检验的资本主义的理论了!这就是一些年来有人为拼命恢复资本主义私有制,公然一头钻进资产阶级理论武库中,“不论这不管那”, 只管全面向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法律制度接轨的思想根源。

“唯一标准”论具有强烈的阶级性,它以极“左”的面目出现,把“实践标准”推向极端,达到极右的目的,核心是否定我们的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肯定资本主义理论,进行资本主义的实践。“唯一标准”论是解放资产阶级思想,自由化产生和蔓延的哲学思想基础!

五、把“唯一标准”论乔装成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依据”

“唯一标准”论者自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马克思主义的常识,其“理论依据”是1845年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提纲》的第二节讲的,“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彼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和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6页) 这里不但没有一点“唯一标准”的痕迹,他们还本能的忘记了马克思在本文开篇第一节说的话,“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的主要观点: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主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6页)  这里争论的中心论点是,旧唯物主义否定人的思维具有客观的真理性,即否定人们事先具有认识事物发展规律的能力。紧接着马克思才有上面的话,目的在于证明“人的思维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证明的方法不是理论问题,而是实践问题──“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在实践中用事实来表明,自己通过表象和概念分析推理,具有掌握事物发展规律的能力,也就是说在实践之前人的思维已经具有客观的真理性,在于批驳不可知论。

在论及这篇文章时“恩格斯重复说:对……不可知论以及其他哲学怪论的最有力的驳斥就是实践。” (《列宁选集》第2卷第137页)

“唯一标准”论否定人们对事物发展规律的认识能力,否定在实践之前人的思维具有客观的真理性。马克思是通过“实践标准”证明人的思维具有客观真理性,并具有彻底认识事物的能力,批驳不可知论,同时又不使已有的知识绝对化;“唯一标准”论者是借“实践标准”来否定人的思维具有客观真理性。前者是可知论,后者是不可知论,这与马克思主义没有丝毫相同之处,这就是“唯一标准”论所谓的“理论依据”。正如列宁在批判马赫主义时说:“实践标准在马赫和马克思那里有着完全不同的意义。”(《列宁选集》第2卷第104页)

看看列宁是怎样看待“唯一标准”的呢?“实用主义……宣扬经验而且仅仅宣扬经验;认为实践是唯一的标准;依据一般实证论思潮;……”(《列宁选集》第2卷第349页脚注)
“唯一标准”论者同实用主义者一样,都坚持“实践是唯一的标准”,宣扬只有经验的事实是确实的,否认用科学的方法去研究。他们最害怕唯物辩证法的逻辑思维方法,它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它是那样的确定;他们更害怕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掌握这个认识工具,掌握它将无往而不胜,蔑视它在实践中必然要受到惩罚。

“唯一标准”论的目的是要无产阶级及其政党也轻视它否定它,使无产阶级自己走向歧途遭到惩罚。他们最不怕“实践标准”,因为实践标准可以作主观上的解释,也可以作客观上的解释,就象大批的公有制企业倒闭那样,可以说成是改革实践的重大成果等。“实践标准实质上决不能完全地证实或驳倒人类的任何表象。这个标准也是这样的不确定,以便不至于使人的知识变成‘绝对’,同时它又是这样的确定,以便同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的一切变种进行无情的斗争。”(《列宁选集》第2卷第142页)

不要实践标准是唯心主义,把实践标准绝对化是不可知论。“唯一标准”论是乔装成的假马克思主义,是欺骗无产阶级的反动哲学──经验批判主义。

六、“唯一标准”论不是批判“两个凡是”,而是为了转移问题

“唯一标准”论者自称主要是针对“两个凡是”的。应该说对于任何人搞“两个凡是”都是错误的, 共产党人是实事求是的,对毛澤东的所谓“错误”不能搞“两个凡是”, 那么,同样对邓小平的错误也不能搞“两个凡是”。 邓小平对自己并不搞“两个凡是”,说他自己“能够对半开就不错了”,(《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53页) 是什么问题? 是什么错误? 从不见“名流大家”们谈及过。二十年的实践至少已经证明,自然环境与社会治安恶化了,腐败问题严重了,两极分化严重了,社会风气变坏了,党内外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猖獗了,几十年劳动者创造的公有制企业的财富百分之八十成了负债,大批公有制企业倒闭了,大量工人失业了。“唯一标准”论否定我们党的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已经由此使曾经是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腐化蜕变成为反动官僚买办的资产阶级政党,已经由此造成的这些严重后果,能作为“凡是”去坚持到底吗?可见,“唯一标准”论者并非针对“两个凡是”,也并非坚持实践标准,真实目的是借批判“两个凡是”之名,推行“唯一标准”论,行否定马克思主义搞修正主义之实。

“两个凡是”是错误的,不能因此证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正确的,“两个凡是”是绝对的肯定已有的理论,在坚持正确理论的同时,也坚持部分错误的理论,至多是一个思想方法问题;“唯一标准”论则是借否定部分错误的理论,绝对的否定“所有”的理论,以否定马列主义,毛澤东思想等正确理论,以改变共产党的指导思想,而是一个根本性的政治方向路线问题!

结论:

历史证明、今后还将继续证明:如果离开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那就等于否定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等正确理论,从而也就等于否定了无产阶级政党的指导思想,这是一个根本性的政治方向路线问题!

修正主义是“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之“正”,是在工人运动内部、革命队伍内部、共产党内部与马克思主义的正确路线相对立的思想上政治路线上的右倾机会主义派别,是帝国主义和资产阶级影响的产物。如果让修正主义得了势、掌握了主动权,在无产阶级尚未夺取政权时,它就会把工人运动、革命队伍、共产党蜕化为资产阶级的附庸而脱离无产阶级革命的轨道;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它就会使这个政权蜕化变质资产阶级的政权,复辟资本主义。

马克思主义是发展的,修正主义也是发展变化的。马克思主义发展到现在,它的完整体系是以三个阶段、三个里程碑为标志的。自从修正主义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产生以来,发展到现在,它们既有一贯的传统,也都有新的花样。毛泽东主席当年领导开展的反对苏联现代修正主义的斗争,就主要是因为它们在国内否认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在国际上推行投降帝国主义和“三和一少”的路线。自从毛泽东主席提出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后,现代修正主义也就增加了一个新的显著标志,就是反对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因此,当前现代修正主义的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反对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的理论。这是一个在当代区分真假马克思主义的试金石。在当代,对于那些所谓信仰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的人,只要他不承认毛泽东主席提出的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不管他说得天花乱坠,就是现代修正主义。

今天,曾经是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己经不复存在,其早己腐化蜕变成为反动官僚买办的资产阶级政党,曾经是强大的欣欣向荣的社会主义中国也巳复辟倒退为昔日的旧中国只剩下一个空壳,徒有其名。而这个空壳,狡猾的反动官僚买办当局、修正主义者还舍不得扔掉,还有其用处-----继续进行挂羊头卖狗肉的欺骗,它们专门欺骗没有掌握马克思主义思想武器的人,工农兵大众如果一旦掌握了马克思主义不被欺骗时,这些政治骗子就存在不下去了!

有人讲“科学终将战胜愚昧,正义终将战胜邪恶”,马克思主义终将战胜现代修正主义,其实不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愚昧邪恶的现代修正主义是绝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的,重要的不是“终将”而是现在怎么办?

怎么办?认真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批判现代修正主义,打倒官僚买办资产阶级, 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才能过上平等的人的生活, 否则官僚买办资产阶级、现代修正主义不仅要管你,而且让你作“饥寒交迫的奴隶” !

当前摆在中国无产阶级和马克思主义者面前的任务,就是彻底清算邓小平的改革开放,恢复历史的真相,把颠倒的历史再颠倒过来,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继续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和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伟大旗帜,重新发动人民群众,开展无产阶级大民主,重新向资产阶级发起进攻,重建无产阶级专政,重新振兴共产主义运动。

这是一条马克思主义的正确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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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阶级的社会里,任何事物无不打上阶级的烙印。由此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实践具有阶级性。”,资产阶级要按照他们世界观改造世界,无产阶级同样也要按照自己的世界观去改造世界。这是两条道上跑的车。

同样,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问题上,同样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样会提出各自的真理标准。
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问题上,无产阶级认为它是推动人类向共产主义前进的伟大实践,是历史的进步。而在资产阶级看来是“全面内乱”,是“破环生产”,是历史的倒退。
资产阶级搞的“改开搞”,无产阶级认为它是让无产阶级重新吃二次苦,再遭二茬罪的实践,“改开搞”实践证明是错误的。而资产阶级却认为“改开搞”好得很,GDP上涨了,中国经济世界第二,逐步迈向世界第一,权贵资本家过着人上人的生活。“改开搞”是正确的。即使出现一些问题,进一步深化改革就能解决。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即便是已经发生的实践,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在真理标准上根本对立,得出的结论正好相反,无法统一。

有朋友说,你举的例子是社会实践,我不否认社会实践具有鲜明阶级性,但是科学实验就不会有阶级性。我的回答依然是肯定的。比方说文革时期研制成功了杂交水稻。在无产阶级看来,杂交水稻的研制成功是无产阶级掌握政权后,无产阶级为了迅速改变落后农业、落实农业八字宪法的实践产物。50年代,中国就大面积开展杂交育种工作,每个公社生产队都有科学实验田,其中涌现了很多杂交育种专家,文革中,为了尽快搞出高产的杂交水稻,全国各地开展社会主义的大协作,杂交水稻的研制成功是文化大革命正确政治路线指引下结出的硕果。在资产阶级看来,杂交水稻研制成功是袁隆平一个人的功劳,是袁隆平个人奋斗的产物,与社会上其他人普通人的劳动没有关系或者关系很少。

科学实验同样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最后编辑锤子 最后编辑于 2013-12-04 11: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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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存在阶级的社会里,(各个阶级的)实践是检验(各个阶级的)真理的惟一(符合各个阶级利益的)标准。
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就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两种世界观起主导,而且这两种世界观是不可调和的。
最后编辑卑贱小人物 最后编辑于 2013-12-04 1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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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改为:在存在阶级的社会里,(各个阶级的)实践是检验(各个阶级的)真理的(符合各个阶级利益的)标准。

把“唯一”去掉。
真理与实践是两个概念,加上“唯一”,是同义词反复。如果加上“唯一”,只要一个概念就行了,何必搞出两个概念?照“唯一”的推论,“没有革命理论,就没有革命行动”就彻底谬误了!事实上,我们不能放弃革命理论对革命实践的指导作用。
最后编辑锤子 最后编辑于 2013-12-04 11: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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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同意楼上网友的建议。去掉惟一两字体。

在存在阶级的社会里,(各个阶级的)实践是检验(各个阶级的)真理的(符合各个阶级利益的)标准。

马克思主义认为:“没有革命理论,就没有革命行动”。

那么(我)分析马克思主义的敌人的(理论)逻辑:“没有反革命理论,就没有反革命行动”。(个人不成熟看法,欢迎批评与指正)
最后编辑卑贱小人物 最后编辑于 2013-12-04 11: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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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反革命'理论',就没有反革命行动”。在他们‘理论’上加引号,因为他们的‘理论’,在无产阶级眼里是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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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楼锤子的帖子


学习毛主席关于“真理标准”的科学论述,兼与网友们探讨
——纪念毛主席诞辰120周年

    毛主席手迹: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引用自《对五评苏共中央公开信稿的批语和修改》的修改件)
    

      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1937年)
      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1963年)
                  ——毛泽东

【前言】

  最近,又见到一些网友在讨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问题,主要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一条基本原理,必须正确理解和坚持;另一种则认为这个命题是某些人倒行逆施的舆论工具,本身就是完全错误的。

  后一种看法之所以会产生,主要是因为三十余年前,出现了一篇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标题的文章,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恶劣后果,是修正主义路线恶性发展的理论根源。于是,一些网友由此而迁怒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哲学命题本身,非否定了它不可。

  这种做法在感情上是可以理解的,但从理论上说则是十分错误的,甚至会损害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基,损害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

  大家知道,中外修正主义反对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主要的手法,是“打着红旗反红旗”,就是口头上也挂着马克思主义的词句,却歪曲、修正和篡改它们的灵魂,以此来攻击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东西。这是修正主义者的惯用伎俩,否则,也就不成其为修正主义了。

  那么,我们在批判修正主义的时候,能不能把“红旗”本身也否定了,甚至认为这“红旗”就是一面“黑旗”呢?当然不能。但遗憾的是,一些网友恰恰是这样做的,他们批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篇文章,以及资改派通过所谓“真理标准大讨论”推行复辟资本主义的罪行,却把这篇文章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命题混为一谈,也一起怀疑了、批判了、否定了!

  有些网友在质疑实践标准的同时,还完全脱离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一系列基本原理、基本观点,提出种种理由,对“实践”、“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等概念作出了各种不同的解释,或者孤立地围绕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十二个字,一个一个地扣字眼、板“道理”,以此来证明自己的看法,论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这样或那样的“不足”、“错误”,甚至认为这个命题是“荒唐的”、“反动的”。

  因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命题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它的具体含义究竟是什么?这是两个不能不搞清楚的问题,而要如此,首先就必须知道革命导师是怎样论述这个重要命题的,然后再同一些网友的看法相对照,看看是不是对其有误解或者曲解。

  为此,本人辑录了毛主席有关实践标准问题的科学论述,并把它们分为八个部分,也就是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命题,就是从这样八个方面的内容中归纳、概括、总结出来的:

  一、检验真理的标准,只能是唯一的,就是人们的社会实践
  二、所谓检验真理,就是检验认识、理论的真理性、正确性
  三、所谓以实践作标准,就是以实践的结果、效果作标准
  四、错误的、反动的实践,可以从反面检验真理、证实真理
  五、已被实践证明是真理的认识,还需要不断接受实践的检验
  六、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就是绝对真理,绝对存在于相对之中
  七、实践检验真理,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和首要观点
  八、毛主席在《实践论》中对实践标准问题的经典论述


  由此可见,“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毛泽东思想的重要原则,是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系列基本观点、基本原理联系在一起的。这些基本观点、基本原理包括: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精神反作用于物质;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又具有能动作用;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识来源于实践;实践以认识、理论为指导,认识、理论在实践中得到验证;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统一,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辩证统一;真理是一个过程,是客观的、全面的、具体的;人的认识是在实践中不断深化的无限过程;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改造世界——等等。

  希望大家认真重温一下毛主席这些重要论述,尤其是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命题本身是错误的,或者有这样那样缺陷的网友,能够根据这些论述,对照一下自己的观点,看看是不是真有道理,而不要再坚持己见,给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习与宣传带来混乱了,更不要因为批资改派的谬论而批到毛主席头上去,使亲者痛、仇者快了!

  对于坚持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同时又坚决批判那篇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题的文章打着红旗反红旗的卑鄙伎俩的网友,也可以根据毛主席的这些重要论述,进一步认清那篇文章把实践标准偷换为资产阶级实用主义,为资改派推行修正主义反动路线鸣锣开道的本质。

  简要地说,那篇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题的评论员文章,在认识论上的主要荒谬之处在于:1,将辩证唯物论认识论的实践概念,偷换成实用主义的“实践”即所谓主观的“经验”、“个人体验”;2,否认实践的社会性和连续性,片面地、孤立地看待千百万人民群众的革命实践;3,将认识真理性的标准篡改为“有用即真理”,用一时一地的是否“有利于”来衡量一切;4,抹煞革命理论即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对实践的指导作用,为“摸着石头过河”张目;5,否定实践和真理都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实践对真理的检验也是一个过程,主张实践检验真理可以一次完成,鼓吹形而上学的“检验真理”论等等。至于其在政治上的反动之处,我们经过三十多年来的改开实践,更是已经看得很清楚了!

  现在,我们要批判这篇打着红旗反红旗的文章,批判资改派所谓“真理标准”的谬论,最锐利的思想武器,无疑就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毛主席关于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一系列基本观点和科学论述。以下,就是本人辑录的《毛主席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每部分后面[  ]号内是本人的简要说明):


【一】检验真理的标准,只能是唯一的,就是人们的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对五评苏共中央公开信稿的批语和修改》,《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0册第414页。

  实践是真理的标准。
——《读米丁等著<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上册)>一书的批注》,《毛泽东哲学批注集》,第142页。

  实践是真理的标准。
——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93页。

  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
——《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84页。

  只有千百万人民的革命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尺度。
——《新民主主义论》,《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663页。

  人们的认识经过实践的考验,又会产生一个飞跃。这次飞跃,比起前一次飞跃来,意义更加伟大。因为只有这一次飞跃,才能证明认识的第一次飞跃,即从客观外界的反映过程中得到的思想、理论、政策、计划、办法等等,究竟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此外再无别的检验真理的办法。
——《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322页。

  所谓经验,就是实行政策的过程和归宿。政策必须在人民实践中,也就是经验中,才能证明其正确与否,才能确定其正确和错误的程度。
——《关于工商业政策》,《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286页。

  [说明:毛主席在这些论述中使用的“社会实践”和“实践”,是同一个概念的两种说法,内涵是一样的。马克思早就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这就是说,人们的任何实践活动,都是社会实践,没有不具有社会性的实践。有网友认为,说“实践”不对,只有说“社会实践”才是正确的;或者认为,“社会实践”就是人民群众的革命实践,而“实践”只是指个人的、琐碎的活动。这种看法是没有道理的,否则,毛主席的《实践论》,就应该改成《社会实践论》了。
  另外,有的网友承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但是认为这个标准不是唯一的,还有逻辑证明、科学公理等也是标准。实际上,历史已经表明,逻辑规则和科学公理本身就来自于人们的实践活动,是被人类的千千万万次实践所证明了的,归根到底还是以实践作为唯一标准的。所以,毛主席反复强调,检验真理的标准“只能”、“只有”、“必须”是社会实践,“此外再无别的检验真理的办法”。懂汉语的人都知道,这就是讲的实践标准的唯一性。]
  

【二】所谓检验真理,就是检验认识、理论的真理性、正确性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
——《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84页。

  人类认识的历史告诉我们,许多理论的真理性是不完全的,经过实践的检验而纠正了它们的不完全性。许多理论是错误的,经过实践的检验而纠正其错误。所谓实践是真理的标准,所谓“生活、实践底观点,应该是认识论底首先的和基本的观点”,理由就在这个地方。
——《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93页。

  所谓认识客观真理,即是人在实践中,反映客观外界的现象和本质,经过渐变和突变,成为尚未经过考验的主观真理。要认识这一过程中所得到的主观真理是不是真正反映了客观真理(即规律性),还得回到实践中去,看是不是行得通。
——《学习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辩证法》,《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324页。

  抓着了世界的规律性的认识,必须把它再回到改造世界的实践中去,再用到生产的实践、革命的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的实践以及科学实验的实践中去。这就是检验理论和发展理论的过程,是整个认识过程的继续。
——《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92页。

  [说明:毛主席明确肯定,所谓检验真理,就是检验认识、理论的真理性、正确性,也即检验认识、理论是不是真理,并且把这一过程简要地概括为“检验真理”。可是,有的网友偏偏要用“检验认识、理论是不是真理”,来否定“检验真理”这一提法;或者提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应该改为“实践是检验认识、理论是不是具有真理性的标准”,这不是多此一举吗?究竟是毛主席自相矛盾,还是这些网友的理解有误呢?用毛主席的论述,来否定毛主席自己对这些论述的归纳和概括,这也太荒唐了吧!]


【三】所谓以实践作标准,就是以实践的结果、效果作标准

  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
——《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84页。

  实际的情形是这样的,只有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物质生产过程中,阶级斗争过程中,科学实验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时,人们的认识才被证实了。
——《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84页。

  理论的东西之是否符合于客观真理性这个问题,在前面说的由感性到理性之认识运动中是没有完全解决的,也不能完全解决的。要完全地解决这个问题,只有把理性的认识再回到社会实践中去,应用理论于实践,看它是否能够达到预想的目的。
——《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92页。

  ……认识过程的第二个阶段,即由精神到物质的阶段,由思想到存在的阶段,这就是把第一个阶段得到的认识放到社会实践中去,看这些理论、政策、计划、办法等等是否能得到预期的成功。一般的说来,成功了的就是正确的,失败了的就是错误的,特别是人类对自然界的斗争是如此。在社会斗争中,代表先进阶级的势力,有时候有些失败,并不是因为思想不正确,而是因为在斗争力量的对比上,先进势力这一方,暂时还不如反动势力那一方,所以暂时失败了,但是以后总有一天会要成功的。
——《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323页。

  检验一个作家的主观愿望即其动机是否正确,是否善良,不是看他的宣言,而是看他的行为(主要是作品)在社会大众中产生的效果。社会实践及其效果是检验主观愿望或动机的标准。
——《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68页。

  [说明:还有的网友认为,实践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只有实践的结果、效果才是标准。其实,毛主席在具体论述实践标准时,就是把实践的结果、效果作为标准的,因为这种结果、效果,本身就是整个实践活动的组成部分,是贯穿于实践过程始终的实在内容和表现形式。实践的结果、效果并不是等到实践活动完全结束时才单独表现出来的,而是在整个实践过程中逐步显示的。怎么能够把两者割裂开来呢?在毛主席的论述中,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与实践的结果、效果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完全是同一个意思。
  另外,有的网友对“标准”这个提法也很不以为然,说是实践作为标准没有“可度量性”,不是“限定的静止的一成不变的”。他们要求实践标准就像千分卡、原子钟、天平称那样精确,一“标”就“准”,丝毫不差,而且一劳永逸。这实际上是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个哲学命题中的“标准”概念,同自然科学和日常生活中的“标准”概念混同起来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是既确定,又不确定的,正如列宁指出的:“实践标准实质上决不能完全地证实或驳倒人类的任何表象。这个标准也是这样的‘不确定’,以便不至于使人的知识变成‘绝对’,同时它又是这样的确定,以便同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的一切变种进行无情的斗争。”]


【四】错误的、反动的实践,可以从反面检验真理、证实真理

  人们要想得到工作的胜利即得到预想的结果,一定要使自己的思想合于客观外界的规律性,如果不合,就会在实践中失败。人们经过失败之后,也就从失败取得教训,改正自己的思想使之适合于外界的规律性,人们就能变失败为胜利,所谓“失败者成功之母”,“吃一堑长一智”,就是这个道理。
——《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

  错误和挫折教训了我们,使我们比较地聪明起来了,我们的事情就办得好一些。任何政党,任何个人,错误总是难免的,我们要求犯得少一点。犯了错误则要求改正,改正得越迅速,越彻底,越好。
——《论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选集》第4卷。

  真理是跟谬误相比较,并且同它作斗争发展起来的。美是跟丑相比较,并且同它作斗争发展起来的。善恶也是这样,善事、善人是跟恶事、恶人相比较,并且同它作斗争发展起来的。总之,香花是跟毒草相比较,并且同它作斗争发展起来的。
——《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毛泽东选集》第5卷。

  正确的东西总是在同错误的东西作斗争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真的、善的、美的东西总是在同假的、恶的、丑的东西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当着某一种错误的东西被人类普遍地抛弃,某一种真理被人类普遍地接受的时候,更加新的真理又在同新的错误意见作斗争。这种斗争永远不会完结。这是真理发展的规律,当然也是马克思主义发展的规律。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毛泽东选集》第5卷。

  右派是很好的反面教员。我们中国历来如此,有正面的教员,有反面的教员。人需要正反两方面的教育。日本帝国主义是我们第一个大好的反面教员。从前还有清政府,有袁世凯,有北洋军阀,后头有蒋介石,都是我们很好的反面教员。
——《打退资产阶级右派的进攻》,《毛泽东选集》第5卷。

  革命的政党,革命的人民,总是要反复地经受正反两个方面的教育,经过比较和对照,才能够锻炼得成熟起来,才有赢得胜利的保证。我们的中国共产党人,有正面教员,这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也有反面教员,这就是蒋介石、日本帝国主义者、美帝国主义者和我们党内犯“左”倾或右倾机会主义路线错误的人。如果只有正面教员而没有反面教员,中国革命是不会取得胜利的。轻视反面教员的作用,就不是一个彻底的辩证唯物主义者。
——毛泽东(转摘自《赫鲁晓夫言论集》第三集的出版说明)一九六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说明:这里,还涉及到一个实践的阶级性问题。毛主席说过,“无产阶级要按照自己的世界观改造世界,资产阶级也要按照自己的世界观改造世界。”这两种“改造世界”,都是实践活动,但阶级性质是相反的,前者是革命的、正确的,后者是反动的、错误的。
  革命的、正确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那么,反动的、错误的实践能不能检验真理呢?同样可以,不过不是从正面,而是从反面来检验,用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的话来说,就是“双重验证”。如果只承认前者而不承认后者,那就是认识论上的二元论,就会导致认为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不适用于反动阶级、不适用于反面人物的实践活动的错误结论。而毛主席早就明确指出,“辩证唯物论之所以为普遍真理,在于经过无论什么人的实践都不能逃出它的范围。”]
  

【五】已被实践证明是真理的认识,还需要不断接受实践的检验

  社会实践中的发生、发展和消灭的过程是无穷的,人的认识的发生、发展和消灭的过程也是无穷的。根据于一定的思想、理论、计划、方案以从事于变革客观现实的实践,一次又一次地向前,人们对于客观现实的认识也就一次又一次地深化。客观现实世界的变化运动永远没有完结,人们在实践中对于真理的认识也就永远没有完结。
——《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

  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需要经过由物质到精神,由精神到物质,即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这样多次的反复,才能够完成。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就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
——《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323页。

  我们的头脑、思想反映客观实际,无论什么时候谁都不可能一下子就反映得完全正确,无遗无误。客观实际是错综复杂的,不断发展变化的。我们的头脑、思想对客观实际的反映,是一个由不完全到更完全、不很明确到更明确、不深入到更深入的发展变化过程,同时还要随客观实际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
——《同长征、艾地的谈话》,《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16-17页。

  我们对于客观世界的认识,要有一个过程。先是不认识或者不完全认识,经过反复的实践,在实践里面得到成绩,有了胜利,又翻过斤斗,碰了钉子,有了成功和失败的比较,然后才有可能逐步地发展成为完全的认识或者比较完全的认识。
——《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306页。

  [说明:一些网友老是在质疑:“已经被实践证明是真理的认识,还要再接受实践的检验吗?不要了,所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论断是错误的!”而毛主席认为,这不仅需要,而且必须,因为真理是一个过程,客观实际是一个过程,都在不断发展。人的认识要随客观实际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因此已经被实践证明是真理的认识,还要不断接受实践的检验,这个检验的过程,也就是应用真理和发展真理的过程;或者说,应用真理的过程,也就是检验真理、发展真理的过程。
  在历史上,当牛顿力学被认为是真理的时候,用于指导实践,同时接受检验,于是产生了相对论;当相对论被认为是真理的时候,用于指导实践,同时接受检验,于是产生了量子力学;当马克思主义被认为是真理的时候,用于指导实践,同时接受检验,于是产生了列宁主义;当马列主义被认为是真理的时候,用于指导实践,同时接受检验,于是产生了毛泽东思想;当马列毛主义被认为是真理的时候,用于指导实践,同时接受检验,于是将会产生比马列毛主义更高明、更高级的理论(当然不是邓三科)……这个辩证法的道理,毛主席讲过无数次,有的网友就是囿于形而上学观念而不能理解。]


【六】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就是绝对真理,绝对存在于相对之中

  人类的思维,就它的本性说,能给我们以绝对真理,绝对真理乃由许多相对真理积集而成,科学发展的每一阶段,增加新的种子到这个绝对真理的总和中去。但是每一科学原理的真理界限却总是相对的。绝对真理仅能表现在无数相对真理之上,如果不经过相对真理的表现,绝对真理就无从认识。
——《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八路军军政杂志社出版,第25页。

  绝对真理包括在相对真理里面,相对真理的积累,就使人们逐步地接近于绝对真理。不能认为相对真理只是相对真理,不包含任何绝对真理的成分,而到了一天人们忽然找到了绝对真理。
——《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节选)》,《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106页。

  马克思主义者承认,在绝对的总的宇宙发展过程中,各个具体过程的发展都是相对的,因而在绝对真理的长河中,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无数相对的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
——《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95页。

  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的关系,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其共性是矛盾存在于一切过程中,并贯串于一切过程的始终,矛盾即是运动,即是事物,即是过程,也即是思想。否认事物的矛盾就是否认了一切。这是共通的道理,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所以它是共性,是绝对性。然而这种共性,即包含于一切个性之中,无个性即无共性。假如除去一切个性,还有什么共性呢?因为矛盾的各各特殊,所以造成了个性。一切个性都是有条件地暂时地存在的,所以是相对的。
  这一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
——《矛盾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

  [说明:这个问题,是同上一个问题联系在一起的。真理之所以要不断接受实践的检验,就是因为有一个相对真理与绝对真理的关系问题。任何具体的真理都是相对真理与绝对真理的统一,相对真理之中包含着绝对真理,绝对真理存在于相对真理之中。
  这个道理看起来简单,却是唯物辩证法的认识论中最难理解的,所以毛主席说,“这一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要真正认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马克思主义哲学命题的正确性,最终还是有待于真正弄懂这个“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


【七】实践检验真理,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和首要观点

  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
——《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

  按照辩证唯物论,思想必须反映客观实际,并且在客观实践中得到检验,证明是真理,这才算是真理,不然就不算。
——《增强党的团结,继承党的传统》,《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90页。

  许多自然科学理论之所以被称为真理,不但在于自然科学家们创立这些学说的时候,而且在于为尔后的科学实践所证实的时候。马克思列宁主义之所以被称为真理,也不但在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等人科学地构成这些学说的时候,而且在于为尔后革命的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的实践所证实的时候。辩证唯物论之所以为普遍真理,在于经过无论什么人的实践都不能逃出它的范围。
——《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92-293页。

  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
——《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96页。

  [说明:这里最后的一整段话,是毛主席对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的高度概括和总结,也包含了“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命题的基本内容。它对实践作为证实真理的唯一途径,对真理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的重要作用,对在实践基础上真理不断发展的整个过程,都作了精辟的论述。只有深刻地领会和理解毛主席的这些论述,才能真正认识毛主席提出的“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全部意义,因为这一科学命题就是从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中提炼和升华出来的,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大发展。]


【八】毛主席在《实践论》中对真理标准问题的经典论述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实际的情形是这样的,只有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物质生产过程中,阶级斗争过程中,科学实验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时,人们的认识才被证实了。人们要想得到工作的胜利即得到预想的结果,一定要使自己的思想合于客观外界的规律性,如果不合,就会在实践中失败。人们经过失败之后,也就从失败取得教训,改正自己的思想使之适合于外界的规律性,人们就能变失败为胜利,所谓“失败者成功之母”,“吃一堑长一智”,就是这个道理。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把实践提到第一的地位,认为人的认识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排斥一切否认实践重要性、使认识离开实践的错误理论。列宁这样说过:“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因为它不但有普遍性的品格,而且还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辩证唯物论有两个最显著的特点:一个是它的阶级性,公然申明辩证唯物论是为无产阶级服务的;再一个是它的实践性,强调理论对于实践的依赖关系,理论的基础是实践,又转过来为实践服务。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


  认识从实践始,经过实践得到了理论的认识,还须再回到实践去。认识的能动作用,不但表现于从感性的认识到理性的认识之能动的飞跃,更重要的还须表现于从理性的认识到革命的实践这一个飞跃。抓着了世界的规律性的认识,必须把它再回到改造世界的实践中去,再用到生产的实践、革命的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的实践以及科学实验的实践中去。这就是检验理论和发展理论的过程,是整个认识过程的继续。理论的东西之是否符合于客观真理性这个问题,在前面说的由感性到理性之认识运动中是没有完全解决的,也不能完全解决的。要完全地解决这个问题,只有把理性的认识再回到社会实践中去,应用理论于实践,看它是否能够达到预想的目的。许多自然科学理论之所以被称为真理,不但在于自然科学家们创立这些学说的时候,而且在于为尔后的科学实践所证实的时候。马克思列宁主义之所以被称为真理,也不但在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等人科学地构成这些学说的时候,而且在于为尔后革命的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的实践所证实的时候。辩证唯物论之所以为普遍真理,在于经过无论什么人的实践都不能逃出它的范围。人类认识的历史告诉我们,许多理论的真理性是不完全的,经过实践的检验而纠正了它们的不完全性。许多理论是错误的,经过实践的检验而纠正其错误。所谓实践是真理的标准,所谓“生活、实践底观点,应该是认识论底首先的和基本的观点”,理由就在这个地方。


  社会的人们投身于变革在某一发展阶段内的某一客观过程的实践中(不论是关于变革某一自然过程的实践,或变革某一社会过程的实践),由于客观过程的反映和主观能动性的作用,使得人们的认识由感性的推移到了理性的,造成了大体上相应于该客观过程的法则性的思想、理论、计划或方案,然后再应用这种思想、理论、计划或方案于该同一客观过程的实践,如果能够实现预想的目的,即将预定的思想、理论、计划、方案在该同一过程的实践中变为事实,或者大体上变为事实,那末,对于这一具体过程的认识运动算是完成了。例如,在变革自然的过程中,某一工程计划的实现,某一科学假想的证实,某一器物的制成,某一农产的收获,在变革社会过程中某一罢工的胜利,某一战争的胜利,某一教育计划的实现,都算实现了预想的目的。然而一般地说来,不论在变革自然或变革社会的实践中,人们原定的思想、理论、计划、方案,毫无改变地实现出来的事,是很少的。这是因为从事变革现实的人们,常常受着许多的限制,不但常常受着科学条件和技术条件的限制,而且也受着客观过程的发展及其表现程度的限制(客观过程的方面及本质尚未充分暴露)。在这种情形之下,由于实践中发现前所未料的情况,因而部分地改变思想、理论、计划、方案的事是常有的,全部地改变的事也是有的。即是说,原定的思想、理论、计划、方案,部分地或全部地不合于实际,部分错了或全部错了的事,都是有的。许多时候须反复失败过多次,才能纠正错误的认识,才能到达于和客观过程的规律性相符合,因而才能够变主观的东西为客观的东西,即在实践中得到预想的结果。


  马克思主义者承认,在绝对的总的宇宙发展过程中,各个具体过程的发展都是相对的,因而在绝对真理的长河中,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无数相对的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客观过程的发展是充满着矛盾和斗争的发展,人的认识运动的发展也是充满着矛盾和斗争的发展。一切客观世界的辩证法的运动,都或先或后地能够反映到人的认识中来。社会实践中的发生、发展和消灭的过程是无穷的,人的认识的发生、发展和消灭的过程也是无穷的。根据于一定的思想、理论、计划、方案以从事于变革客观现实的实践,一次又一次地向前,人们对于客观现实的认识也就一次又一次地深化。客观现实世界的变化运动永远没有完结,人们在实践中对于真理的认识也就永远没有完结。马克思列宁主义并没有结束真理,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地开辟认识真理的道路。


  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

——摘自《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一卷

  [说明:这是一篇大家都知道的毛主席的经典著作,但是知道并不等于理解、掌握,更不等于能够在实际中正确地运用。毛主席在此文中深刻地、全面地论述了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包括实践与真理的关系。他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第一次完整地提出的“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重要命题,就是从这些论述中提炼、归纳、概括出来的。因此,要真正理解这个命题的全部内涵和完整意义,就必须从《实践论》的这些论述出发,而不是从我们自己的想当然出发。同样,要质疑这个命题,也必须首先读懂、了解《实践论》的这些论述,以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一系列有关论述。如果只是简单地从字面上来质疑,离开《实践论》来质疑,甚至“批判”,那就只会离题万里、南辕北辙。

  这里还要着重说明一点:任何哲学命题,都是对某种哲学思想的归纳和概括。作为一个命题,它要求语言精炼、简洁,用尽可能少的文字表达一个特定的思想观点。比如中国哲学史上的“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老子),“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荀子),“行也可以兼知,而知不可以兼行”(王夫之);西方哲学史上的“我思故我在”(笛卡儿),“人是机器”(拉美特里),“存在就是被感知”(贝克莱),“凡是现实的都是合乎理性的,凡是合乎理性的都是现实的。”(黑格尔);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马克思),“运动本身就是矛盾”(恩格斯),“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列宁),“一切以条件、地点和时间为转移”(斯大林),“物质可以变精神,精神可以变物质”(毛泽东),等等。

  很明显,对这些语言精炼、简洁的哲学命题,如果光从字面上去解释、理解的话,是不可能真正领会它们所包含的深邃思想和深刻内涵的,只有把它们放到中外哲学家的各自的思想体系中去,联系这些哲学理论的全部观点、原理,并按照这一系列观点、原理所具有的内在逻辑来进行理解,才能正确地把握这些这些命题的真正含义。

  对“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当然也应该如此。这就是说,无论你是要学习、掌握这个命题,还是想批判、否定这个命题,首先都必须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尤其是它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对毛主席关于这个命题的全部论述、至少基本论述,有一个起码的了解。有的网友只抓住“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十几个字,翻来覆去地拆解、臆测、透视、推论,得出了各式各样的断言,却全然不问这个命题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它到底说的是什么,归纳、概括的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哪些原则、原理?这样,就一定会走到歧路上去。

  实际上,只要认真地读一读《实践论》这篇著作就可以知道,其全文始终贯穿着“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思想。一些网友至今还在“批判”这个命题,说这里不对,那里错误,甚至是“荒谬的”、“反动的”。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毛主席的《实践论》就得彻底重写,或者干脆把它从《毛泽东选集》中全部删除!]

  最后,还是用一位网友的跟帖来结束本文吧:

  【dzdylt】 于 2010-10-20 15:47:32 评论说
  问题不是出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本身,而是别有用心的一帮家伙,他们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把建国以来伟大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结果,说成是“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这分明是歪曲事实,睁着大眼说瞎话,然后用这种被歪曲了的“实践结果”,否定毛泽东思想,继而否定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否定社会主义道路。这才是他们进行“真理标准大讨论”的真正目的。
  我倒认为现在应该重提“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因为经过30年的实践,内外交困,百弊丛生,中国社会真的“到了崩溃的边缘”,那个整天被高举的理论和旗帜,是否还是真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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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这是某朝改开鼻祖D某为了登大宝,而射向对手H某接班的政治舆论炮弹。
本愚钝,但还记得毛在一九三九时候说道:“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千条万绪,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造反有理’。”
这个‘造反有理’就是毛的真理。
而某朝改开鼻祖D某是信奉剥削有理的,并且其毕生实践剥削有理,这也是历史事实和现实(现在某朝30多年改开时代的)事实了。
D某以及其子孙用剥削有理之实践去检验毛的(造反有理的)真理,能生出个剥削与早饭的唯一崽子(标准)来?
最后编辑青苔 最后编辑于 2013-12-04 15: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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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回复 9楼青苔的帖子

胡说八道!你看看你批到谁的头上去了!1963年,邓矮就登大宝了吗!

毛泽东《对五评苏共中央公开信稿的批语和修改》(一九六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即送康生〔3〕同志:

在最后一页上有一点小的修改〔4〕,请酌定。

毛 泽 东

十一月十八日上午二时

根据手稿刊印。



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些在战争与和平问题的认识上有错误观点的人,在帝国主义和反动派的反面教育之下,我们相信,有很多人会改变过来。对此,我们寄予很大的希望。

根据一九六三年十一月十九日《人民日报》刊印。(有毛泽东修改件)

注 释
〔1〕 人民日报编辑部、红旗杂志编辑部《在战争与和平问题上的两条路线——五评苏共中央的公开信》一文,在一九六三年十一月十九日《人民日报》和《红旗》杂志一九六三年第二十二期发表。
〔2〕 本篇(一)是毛泽东在五评苏共中央的公开信定稿第一页上写的批语。(二)是毛泽东对这篇文章定稿的修改。
〔3〕 康生,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
〔4〕 即本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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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亲笔修改《五评》手稿照片:

最后编辑林一章 最后编辑于 2013-12-04 15: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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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这是个引起热烈争论的话题,虽然是老掉牙的芝麻话题,但是一定有不少人热衷这个话题。

希望争论中不要明的帽子,暗的帽子漫天飞。理论问题就要观点寸步不让,气氛热烈而不紧张。

当然了,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对一些人是清晰的,对一些人是迷茫的。争论一下也好,可以消除更多人的迷茫。
最后编辑粤齐 最后编辑于 2013-12-04 15: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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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关于真理标准有益的讨论的前前后后

回复 12楼粤齐的帖子


评东方红网编者对毛主席一句名言的奇谈怪论

  8月21日,东方红社科网刊登了一篇题为《修正主义在真理标准问题上的无知无耻和失败》的帖子,对1978年5月《光明日报》以“特约评论员”名义发表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作了批判。(http://www.dfhsk.org/a/lilunxuexi/2013/0526/4706.html

  东方红网在这个帖子前面加了一个编者按,对其内容做了充分的肯定,而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中提到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哲学命题,则加以彻底的否定,并言辞激烈地说这是“修正主义在真理标准问题的无耻行径”。

  为了纠正这种说法,但又不直接针对这个编者按,本人于8月22日用“05txlr”这个注册名,在该网发了一篇《毛主席论真理标准——纪念毛主席诞辰120周年》的文章,汇编了毛主席的大量有关论述,从正面说明了“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重要命题,是毛主席提出来的,不能因为《光明日报》那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以同样的语句作标题,打着红旗反红旗,就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命题本身是什么“错误的”、是什么“谬论”。(http://www.dfhsk.org/plus/view.php?aid=8035

  可是,本人的这篇文章刊发不到24小时,在点击数为180、顶帖达到12,并有网友称赞这是篇“好文章”,因为“近三十年,许多号称左派的人们,都在这个认识论的问题上失足,而且有影响不断扩大的趋势”的情况下,就被东方红网毫不说明理由地删除了、退回了。这里,有截图为证:



  其实,网站删帖是正常的,本人就不予置评了。问题是,原来并不想直接批评东方红网的编者按,现在本人的文章被删了,就只能让大家一起来看看,这个编者按到底对毛主席提出的“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名言有哪些奇谈怪论了。


  奇谈怪论之一:[有人说,毛主席在修改“五评”《在战争与和平问题的两条路线》时,也写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即使真的毛主席写了这句话,也是个别时候个别地方顺便写的,不足为据。]

  这不是什么“有人说”,而完全是事实。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0册中,载有一篇毛主席《对五评苏共中央公开信稿的批语和修改》(一九六三年十一月十八日)的文稿,全文如下:

  一
即送康生〔3〕同志:
  在最后一页上有一点小的修改〔4〕,请酌定。
                    毛 泽 东
                  十一月十八日上午二时
根据手稿刊印。

  二
  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些在战争与和平问题的认识上有错误观点的人,在帝国主义和反动派的反面教育之下,我们相信,有很多人会改变过来。对此,我们寄予很大的希望。

根据一九六三年十一月十九日《人民日报》刊印。(有毛泽东修改件)

注 释
〔1〕 人民日报编辑部、红旗杂志编辑部《在战争与和平问题上的两条路线——五评苏共中央的公开信》一文,在一九六三年十一月十九日《人民日报》和《红旗》杂志一九六三年第二十二期发表。
〔2〕 本篇(一)是毛泽东在五评苏共中央的公开信定稿第一页上写的批语。(二)是毛泽东对这篇文章定稿的修改。
〔3〕 康生,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
〔4〕 即本篇(二)。

  请问东方红网编者:此文稿中的“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是毛主席在“个别时候个别地方顺便写的”吗?那为什么毛主席在给康生的信里,要特地说明加了这句话,并“请酌定”呢?毛主席亲笔修改的这篇“五评”,第二天就发表在《人民日报》上,并且翻译成多种外语向全世界广播、发行,白纸黑字俱在,决不是以后有人做手脚能改变的,也不是用其它什么理由能否定的,难道“不足为据”吗?

  也许东方红网编者又会说,像那本《毛泽东传》一样,九十年代出版的这本《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是按照邓小平理论非毛、批毛的,可信度甚低”。那么请注意,文稿中说是“根据手稿刊印”的,是“有毛泽东修改件”的。从编者按的全文来看,这位编者1978年时即“在国家计委参与文件起草”,是一个老同志、老干部,那么,现在完全有条件到中央档案馆去查一查,到底有没有毛主席修改“五评”的亲笔“手稿”和“修改件”!

  在没有查明之前,就轻易地把毛主席在修改“五评”这样的重要反修文章时,加上“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重要论断,说成是在“个别时候个别地方顺便写的,不足为据”,这能算是对毛主席的起码的尊重态度吗?难道毛主席就是这样随随便便地修改党的重要反修文章,将它当作儿戏,并向全世界公布的吗?

  本人从事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几十年,还从来没有见到过对毛主席和他的重要论述采取这种轻率、轻蔑态度的,何况这竟然是来自一个号称“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宣传平台”的网站!

  这里就有毛主席修改“五评”的手稿照片,大家可以看一看,究竟毛主席是不是在“个别时候个别地方顺便写的”,还是对“五评”的郑重其事的修改、补充:




  奇谈怪论之二:[许多马列主义哲学家和学者纷纷撰文指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是正确的,毛主席在《实践论》已经论证过了。但画蛇添足,加上“唯一标准”,则是错误的。正如列宁说过的,真理再前进一步,就成了谬论。]

  为什么“加上‘唯一标准’是错误的”?为什么“就成了谬论”?编者按没有说,但意思已经很清楚了,就是认为检验真理的标准不止“实践”一个,而是有几个,甚至是多个。那么,毛主席在《实践论》和其他重要著作中,到底是怎样论述“真理标准这样重大的哲学理论问题”的呢?

下面,就来列举一下毛主席的有关论述: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
——《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84页。

  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
——《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84页。

  实际的情形是这样的,只有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物质生产过程中,阶级斗争过程中,科学实验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时,人们的认识才被证实了。
——《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84页。

  理论的东西之是否符合于客观真理性这个问题,在前面说的由感性到理性之认识运动中是没有完全解决的,也不能完全解决的。要完全地解决这个问题,只有把理性的认识再回到社会实践中去,应用理论于实践,看它是否能够达到预想的目的。
——《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92页。

  抓着了世界的规律性的认识,必须把它再回到改造世界的实践中去,再用到生产的实践、革命的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的实践以及科学实验的实践中去。这就是检验理论和发展理论的过程,是整个认识过程的继续。
——《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92页。

  人类认识的历史告诉我们,许多理论的真理性是不完全的,经过实践的检验而纠正了它们的不完全性。许多理论是错误的,经过实践的检验而纠正其错误。所谓实践是真理的标准,所谓“生活、实践底观点,应该是认识论底首先的和基本的观点”,理由就在这个地方。
——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93页。

  真理只有一个,而究竟谁发现了真理,不依靠主观的夸张,而依靠客观的实践。只有千百万人民的革命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尺度。
——《新民主主义论》,《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663页。

  所谓经验,就是实行政策的过程和归宿。政策必须在人民实践中,也就是经验中,才能证明其正确与否,才能确定其正确和错误的程度。
——《关于工商业政策》,《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286页。

  人们的认识经过实践的考验,又会产生一个飞跃。这次飞跃,比起前一次飞跃来,意义更加伟大。因为只有这一次飞跃,才能证明认识的第一次飞跃,即从客观外界的反映过程中得到的思想、理论、政策、计划、办法等等,究竟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此外再无别的检验真理的办法。
——《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一九六三年五月),刊于一九六四年出版的《毛泽东著作选读(乙种本)》。

  所谓认识客观真理,即是人在实践中,反映客观外界的现象和本质,经过渐变和突变,成为尚未经过考验的主观真理。要认识这一过程中所得到的主观真理是不是真正反映了客观真理(即规律性),还得回到实践中去,看是不是行得通。
——《学习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辩证法》(该文是毛主席若干信件、谈话和批语的辑录),《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324页。

  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对五评苏共中央公开信稿的批语和修改》,《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0册第414页。

  请看,毛主席在这些论述中反复强调的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只有”、“只能”、“必须”是社会实践,“此外再无别的检验真理的办法”。懂汉语的人都知道,这就是讲的真理标准的唯一性。所以,毛主席在修改“五评”时进一步强调,“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难道这些说法都是“错误”的吗?难道这些论述中的“只有”、“只能”、“必须”和“此外再无别的”,也都是“画蛇添足”,“就成了谬论”吗?

  确实,长期以来是有一些人认为,检验真理的标准不是唯一的,还有逻辑证明、科学公理等也是标准。这种看法倒真是错误的,因为历史事实已经充分表明,逻辑规则和科学公理本身就来自于人们的实践活动,是被人类的千千万万次实践所证明了的,归根到底还是以实践作为检验标准的。还有一种说法认为,已经被实践证明是真理的认识,也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更是违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的。

  如果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中“加上‘唯一标准’是错误的”,是“谬论”,那么,请问东方红网的编者,你们认为检验真理除了实践,还有哪些标准呢?能不能把这些标准一一列举出来呢?


  奇谈怪论之三:[这里必须强调指出,关于真理标准这样重大的哲学理论问题,应当以毛主席的哲学专著《实践论》的论述为准。毛主席在那里三次提到关于真理的标准问题:一次是:“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标准。”另一次是:“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第三次是:“实践是真理的标准。”在《实践论》中,找不到“唯一标准”的字眼。]

  从上面所列举的毛主席有关论述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实践论》中“提到关于真理的标准问题”的论述,根本不止这三次,而是多次,并且是贯穿于《实践论》全文的。但即便是在这三次中,毛主席关于真理标准唯一性的思想,也已经表达得十分明显了。

  比如,“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标准”这句话,懂语法的人都知道,这是一个条件关系复句。在“只有……才是……”这个条件关系复句中,“社会实践”就是必要条件,是唯一的、排它的。也就是说,除了实践,任何其它东西都不可能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难道不就是说的实践标准的唯一性吗?

  又如,“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这里的“只能”一词是什么意思?懂逻辑的人都知道,这个肯定判断就是排除了其它一切所谓的“标准”,只承认实践是真理的唯一标准。除此之外,还能有什么解释呢?

  东方红网的编者按说什么,“在《实践论》中,找不到‘唯一标准’的字眼”。这可以成为否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理由吗?原来,你们读《实践论》,是只看“字眼”,而根本不管精神实质的。真是可笑!

  东方红网编者按还说,“关于真理标准这样重大的哲学理论问题,应当以毛主席的哲学专著《实践论》的论述为准”。那么,毛主席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说的“只有千百万人民的革命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尺度”;在《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中说的除了实践“此外再无别的检验真理的办法”;在《对五评苏共中央公开信稿的批语和修改》中说的“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都是不作数的,不能“为准”的吗?

  特别是毛主席写于一九六三年的哲学专著《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通篇讲的是实践与认识、实践与真理的关系问题,是在《实践论》的基础上,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新的重大的发展。其中,不仅在人的认识过程问题上,提出了“两个飞跃”的观点,提出了“物质可以变成精神,精神可以变成物质”的观点,而且在真理标准问题上,十分明确地提出了除了实践“此外再无别的检验真理的办法”的重要论断。

  这种种“字眼”,《实践论》里都没有,难道都是毛主席“在个别时候个别地方顺便写的”,都是“画蛇添足”、“不足为据”的吗?难道毛主席关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思想,关于真理标准的思想,到1937年写《实践论》的时候,就完全停止了、不再发展了吗?

  这里可以告诉东方红网编者的是,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末到六十年代初,我国哲学理论界就曾经讨论过真理标准究竟是不是一个的问题。一些哲学工作者否认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标准,认为逻辑规则、科学公理以及经过实践检验是正确的真理,如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都可以是真理的标准。也就是说,真理标准不是一个,而是几个。这种观点遭到了大多数哲学工作者的反对。

  毛主席一九六三年在《对五评苏共中央公开信稿的批语和修改》中指出的“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和在《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中强调的“此外再无别的检验真理的办法”,实际上可以看作是对这一讨论的结论和总结。

  这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实践标准的唯一性,是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重大发展。东方红网编者按把真理标准问题局限于“以《实践论》的论述为准”,只要《实践论》里没有出现的“字眼”,就一概是“谬论”。这是不是想从根本上否认这一发展,将毛主席关于真理标准的思想终止在1937年呢?不能不认为,这是一种极不严肃、极其荒唐的做法!

  这里必须强调指出,本人以上所说,绝不是要为邓、胡等复辟头子在《光明日报》抛出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篇黑文辩护。相反,在《毛主席论真理标准》一文中,本人专门对此作了深入的批判:

  【简要地说,那篇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题的文章,在认识论上的主要荒谬之处在于:1,将辩证唯物论认识论的实践概念,偷换成实用主义的“实践”即所谓主观的“经验”、“个人体验”;2,否认实践的社会性和连续性,片面地、孤立地看待千百万人民群众的革命实践;3,将认识真理性的标准篡改为“有用即真理”,用一时一地的是否“有利于”来衡量一切;4,抹煞革命理论即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对实践的指导作用,为“摸着石头过河”张目;5,否定实践和真理都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实践对真理的检验也是一个过程,主张实践检验真理可以一次完成,鼓吹形而上学的“检验真理”论等等。至于其在政治上的反动性,我们经过三十多年来的改开实践,更是已经看得很清楚了!】


  最后,还要顺便指出东方红网编者按的一个奇怪之处。众所周知,编者按应该是代表媒体本身的观点和立场的,因此它不能以个人的名义出面,不能用个人的想法来撰写。而东方红网的这个“编者按”,却多次出现了某个个人的印记,比如“我当时在国家计委参与文件起草”,“以上加注,是我对当年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作的一些补充”等。

  特别是这一段,完全是个人经历的叙述:[记得当年在讨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时,在正部长级中间还传看过用毛体书写的这句话的纸条,要大家相信这是毛主席写的。我当时在国家计委参与文件起草,在常务副主任办公室见过这样的纸条。这给我的印象是字体太嫩,不像毛主席他老人家的笔迹。我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现在看,这是修正主义集团搞的一个卑鄙的小动作。]

  这里,且不论这样的写法像不像“编者按”,也不论这个“我”到底是谁(不过也可以猜出是谁),光说他看到的那张“用毛体书写的纸条”,本人倒也想拿出一条来,让他辨认一下,是不是当年看到的那条?上面用铅笔写的字,是“字体太嫩”,还是写得苍劲有力、笔力遒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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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东方红网编者按”的有关内容:

  《光明日报》1978年5月11日以“特约评论员”名义,发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于是引起真理标准问题的热烈讨论。许多马列主义哲学家和学者纷纷撰文指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是正确的,毛主席在《实践论》已经论证过了。但画蛇添足,加上“唯一标准”,则是错误的。正如列宁说过的,真理再前进一步,就成了谬论。……
  有人说,毛主席在修改“五评”《在战争与和平问题的两条路线》时,也写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中央文献出版社的《毛泽东传》第1290页)必须指出,这本《毛泽东传》,许多地方是按照邓小平理论非毛、批毛的,可信度甚低。而且即使真的毛主席写了这句话,也是个别时候个别地方顺便写的,不足为据。这里必须强调指出,关于真理标准这样重大的哲学理论问题,应当以毛主席的哲学专著《实践论》的论述为准。毛主席在那里三次提到关于真理的标准问题:一次是:“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标准。”另一次是:“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第三次是:“实践是真理的标准。”(见《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284、284、293页。发行量最大的1991版)在《实践论》中,找不到“唯一标准”的字眼。
  记得当年在讨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时,在正部长级中间还传看过用毛体书写的这句话的纸条,要大家相信这是毛主席写的。我当时在国家计委参与文件起草,在常务副主任办公室见过这样的纸条。这给我的印象是字体太嫩,不像毛主席他老人家的笔迹。我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现在看,这是修正主义集团搞的一个卑鄙的小动作。
  以上加注,是我对当年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作的一些补充,供大家研究时参考。(2013年8月19日)
http://www.dfhsk.org/a/lilunxuexi/2013/0526/47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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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本人的这篇《评东方红网编者对毛主席一句名言的奇谈怪论》,8月29日在东方红网发出,30日早上又被删除了。
  当时,水陆洲同志还跟帖说:“第一,对05txlr 网友的《评东方红网编者对毛主席一句名言的奇谈怪论》一文,再次赞扬一个好文章!第二,对东方红网能够发布批评它的编者按的文章事,也要赞扬一个好作风!第三,希望由此促进网友学习毛泽东思想,特别是毛泽东的哲学思想。”
  可是话音未落,文章就被删了,可见东方红网的某些人根本没有容许网友批评的肚量!谁指使删的?很可能就是那个写编者按的老干部,……他又在编者按中对毛主席出言不逊,对毛主席提出的“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根本原则肆意攻击,说什么这是“顺便写的”、“画蛇添足”、“不足为据”、“成了谬论”、“字体太嫩”……这能令人容忍吗?
  本人从事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几十年,还从来没有见到过对毛主席和他的重要论述采取这种轻率、轻蔑态度的,何况这竟然是来自一个号称“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宣传平台”的网站!
  希望我们的网友学学毛主席,在原则问题上决不要让步,决不要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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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redchinacn.net/portal.php?mod=view&aid=12805
学习毛主席关于真理标准的理论并答05txlr同志

2013-9-19 00:45| 发布者: redchina| 查看: 223| 评论: 4|原作者: 东方红网

摘要: 八月三十号,红色中国网发表了05txlr的一篇文章《评东方红网编者对毛主席一句名言的奇谈怪论》,对东方红网的编者提出了批评。此事出来后,网站编委会开了三次会讨论此文章。大家统一认识后,感到意见提的对。

XX同志:
        你好!八月三十号,红色中国网发表了05txlr的一篇文章《评东方红网编者对毛主席一句名言的奇谈怪论》,对东方红网的编者提出了批评。此文章在东方红网、红旗网也登载过。此事出来后,李老很重视,召集网站编委会开了三次会讨论此文章,还有05txlr的另外一篇文章。大家统一认识后,感到意见提的对。今天东方红网编委会发表了一篇声明,在东方红网已经刋登了。并将此文发给红旗网的编辑了,请他们在红旗网上登一下。考虑到05txlr也在贵网发表过批评东方红网编者的文章,因此,麻烦你将东方红网编委会声明也发到你们网“理论”栏目,此事给你添麻烦,谢谢!
                                                                                                 东方红网编委


东方红网站编辑部声明
时间:2013-09-18 20:14来源:本网原创 作者:东方红网编辑部 点击: 次
http://www.dfhsk.org/a/lilunxuexi/maliemaoyanjiu/2013/0918/9574.html

       本网站自成立以来,即坚定地积极地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毛泽东主义),但最近却出现了一项失误。8月21日在一篇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文章前面所加的“编者按”中,对毛主席在修改“五评”(《战争与和平问题上的两条路线》)时所写的“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名言,认为是“个别时候个别地方顺便写的,不足为据”;并说:“我当年在国家计委曾见过用毛体书写的这句话的纸条,这给我的印象是字体太嫩,不像毛主席他老人家的笔迹。”这个按语未经本网领导人过目,也未经编辑部集体讨论,不代表编辑部的意见。对于这一失误,编辑部召开了专门会议,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同志主动承担了领导不周的责任。现将编辑部对真理标准问题的认识说明如下:
      (一)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和掌握毛泽东关于真理标准的理论。毛泽东在1937年所写的《实践论》,继承了马列主义哲学关于认识论的基本原理,根据中国革命和世界革命的经验作了重大发展,更加全面地、系统地阐述了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是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著作。关于真理标准问题,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明确指出:“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1963年5月在《人的正确思想从哪里来》中又指出:人们的认识要经过实践的检验,“此外再无别的检验真理的办法”。同年11月在修改“五评”时亲自加上了“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毛泽东反复阐明的这一科学命题,是我们战胜修正主义和形形色色资产阶级思想、取得革命胜利的强大思想武器。
      (二)必须运用毛泽东关于真理标准的科学论断,深入揭露和批判邓小平在1978年-1980年打着红旗反红旗,以偷换理论概念的手法否定毛泽东核心思想的卑劣勾当。邓小平为了欺骗广大群众,在旗帜上写的是“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这一马克思主义口号;但在实际行动中遵循和运用的却是“有用即真理”的主观唯心论实用主义,也就是他一贯主张的“黄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的“猫论”。这是一种为资产阶级服务的反动思想。例如,当资产阶级用某种办法加强对工人剥削而获得了更大利润时,他们就要肯定这种办法是“有用”的“真理”。这与马克思主义所主张的关于理论必须经过社会实践(生产斗争、阶级斗争、科学实验。)得到预想的结果,来证明它具有符合客观规律的真理性的主张,是根本对立的。邓小平等人抹煞文化大革命对防修反修、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伟大作用,抓住文化大革命中某些阶级斗争某些缺点和失误,肆意夸大,以偏概全。他们认为这些缺点和失误的资料对于否定毛泽东关于阶级斗争、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和继续革命的理论“有用”,就把它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来证明其修正主义理论的“正确性”而大肆宣扬。对于这种偷天换日的无耻伎俩,必须深入剖析,彻底清算。
      (三)必须运用毛泽东关于真理标准的科学论断,根据30多年的社会实践,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进行检验。邓小平在1984年说:“什么叫社会主义,什么叫马克思主义?我们过去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是完全清楚的。(《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63页)”据说是一系列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创新”理论,系统地回答了这些重大问题。然而,社会实践的结果却是;原来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被私有化,造成贫富悬殊,两极分化,贪腐泛滥,对西方国家的依附性日益加深等严重问题。在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造成了资源浪费、环境污染、产能过剩、 物价高涨、 公共债务扩大、经济泡沫日益增长而面临经济危机。让资本家合法地加入中国共产党,从而把中国共产党由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变成“两个先锋队”即“全民党”,党所领导的政权也随之变质。广大劳动人民已由国家和企业的主人变为雇佣奴隶和弱势群体。总之,30多年的社会实践充分证明,所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实际是中国特色资本主义理论,是违反客观规律的谬论。同时,30多年的实践也从反面有力地证明:毛泽东关于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是合乎客观规律的真理。我们要为真理而斗争!
      本网站要总结过去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肯定成绩,克服缺点,努力更好地宣传马克思列宁毛泽东主义。希望广大网友一如既往,对本网给予支持、协助和监督。谢谢!


(201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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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东方红网是李成瑞等人与旗帜网分裂之后重新创办的一个网站,李成瑞是什么人?林同志不知道清楚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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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回复 14楼郑雁男的帖子

可参考这一篇:
《求教:前中国国家统计局局长李成瑞的政治面目?》
http://www.wengewang.org/read.php?tid=4403

那个编者按不是他写的,而是另一个老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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