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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系列专题:二十一、一些军区支左犯了方向错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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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系列专题:二十一、一些军区支左犯了方向错误

   一九六七年二月,一些军区歪曲军委八条,打击镇压造反派
   
   一九六七年一月三十一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对石河子的指示
   新疆自治区党委、人委、新疆军区、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并自治区革命夺权总指挥部:
   (一)立即劝阻人民内部的一切武装冲突。凡是有群众的场面,我武装部队绝对不准开枪。如有群众夺取部队武器,首先应该劝阻;不听,也应向天放枪以示警告。对武装反革命分子和过境窜入的武装反革命分子,也要力求逮捕,只有敌人首先开枪时,才能自卫还击。
   (二)新疆军区和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的武装值班部队,担负着保卫祖国边疆和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繁重任务。新疆军区领导机关及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的武装、机要部门和武装部队,任何人、任何群众组织均不准冲击,不准夺权。
   (三)石河子地区的武装冲突问题,待中央派人调查处理。目前在石河子、乌鲁木齐等地区已经发生的乱抓人、打人的行为,应该立即停止和劝阻,已经抓了的群众,必须立即释放。
   
   一九六七年二月四日,中央文革小组在湖南军区上报的一个文件上批示:“湖南军区对‘湘江风雷’、‘红旗军’的反动头目,应该立即采取专政措施,分化瓦解其中被蒙蔽的群众。”
   2月4日,全军文革办传达中央文革小组批示(简称“二·四批示”)后,湖南省军区立即行动,于2月5日开始抓捕“湘江风雷”大小头目。两三天内长沙抓捕约千人。2月7日,召开了有十万人参加的批斗“湘江风雷”头头的大会。
   “湘江风雷”组织庞大,号称百万之众,全省被抓捕的各级头头上万人。
   
   一九六七年二月五日,呼和浩特市“三司”、“八·一八”派的一些群众对内蒙军区有意见,组织人在军区门前静坐。
   中午12点15分,内蒙师范学院四年级学生韩桐在喊话,希望军区副司令员刘昌出来辩论。
   正在这时,军训部付部长柳青提着手枪跑出来。
   韩桐喊:同志们现在是用鲜血和生命保卫党中央、保卫毛主席的时候了。
   接着,柳青便开了两枪。从左边第五根肋骨下打进去的,把肺动脉打穿,子弹还留在体内。
   抢救了五个多小时,到五点五十分,当时给北京协和医院打电话,协和医院说:停氧20分钟已无法抢救。
   军区广播说,解放军不会开枪打革命学生。是“818”自己打的。
   到医院以后,红卫军、革命战士的人包围了医院大门,要抢尸体。
   此后,内蒙军区还宣布许多群众组织为反革命组织,逮捕了许多人。
   
   一九六七年二月六日,中央军委转发福建前线部队公告
   福建前线部队公告
   (一九六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最近,有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对福州部队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代表大会,进行造谣诬蔑、煽动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冲击军事机关,一月二十六日、二十九日两次冲进会场非法夺取大会领导权,破坏会场设备,二十六日冲击军事指挥机关,三十日仍然有人明知故犯,乱抓军队干部进行斗争,实行体罚,侮辱人格等等。这是严重违反纪律的行为,应当受到纪律制裁。
   
   一九六七年二月六日,军委碰头会议转移到西山,在叶剑英主持下继续开会。
   叶剑英说:“军委命令本来是九条,拿到中央文革讨论,他们把党委领导,不成立战斗组织的一条内容删掉了。这些问题同他们就是讲不通,免不了还有一场争论!军队机关如果允许成立战斗组织,不就是允许夺权吗?这个问题要进行辩论!”
   
   一九六七年二月八日,中共中央军委对冲击广州军区各造反派的命令
   (一)昨晚部分同志冲击广州军区领导机关和无命令自由抓人打人,是直接违犯毛主席批发的军委八项命令的,是一种错误行为。广州军区坚决维护军委命令,是完全正确的。希望你们分清是非,立即离开军区机关营区。
   地方各革命组织和革命师生同志们:昨晚所发生的事情,纯属于军队内部的事情,请你们不要介入。请你们自觉捍卫毛主席批发的军委八项命令,立即离开军队营区。
   (二)军队院校师生和文艺团体的同志们:今天下午十七时三十分军委已经下了命令,要你们坚决执行毛主席批发的军委八条命令,你们没有执行,现再命令你们立即撤退。你们有什么问题,可以立即向北京打电话或派代表来北京解决。否则,一切后果由你们负责。
   
   一九六七年二月八日,中央军委关于外出串连人员限时返回本单位的通知
   中央军委一月二十八日命令发布后,军队院校、文艺团体、体工队、医院、军事工厂等单位外出串连的同志,热烈响应军委号召,大部分已返回本地区、本单位去进行斗批改,向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进行夺权斗争。但是,仍有一些同志,目前还逗留在北京和其它地方。为切实贯彻执行军委一月二十八日命令,军委决定:一切外出串连的院校、机关、文艺团体、体工队、医院、军事工厂等单位的同志一律于二月二十日前返回本地区、本单位,不得再在外地逗留。革命群众组织设在各地的联络站也一律撤销。各单位的接待站,从二月二十一日起一律停止接待。凡过期不归者,不予报销差旅费。凡违反上述规定者,一律按一月二十八日命令给以纪律处分。
   
   一九六七年二月八日,中央军委规定
   一,海军,空军,飞行航校,各军以下单位一律不搞四大,进行正面教育。
   二,海军舰队,机关和各军区,空军领导机关暂不搞四大,什么时间,另行通知。
   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中央军委
   
   
   一九六七年二月九日,中央军委关于解放军艺术学院学生参加“湘江风雷”的通知
   最近在湖南长沙,解放军艺术学院三人参加了反动组织“湘江风雷”,进行反革命活动,还有部分学生特别是艺院“星火燎原”在湖南、沈阳、福州等军区造谣,抄家,任意抓人,带头冲击军事领导机关,进行残酷武斗,抗拒毛主席批准的八条命令。为了坚决贯彻毛主席的指示,以护军纪,保卫文化大革命,军委决定:艺术学院所有人员,限五天之内返回本校进行整风,违者以军纪处分。
   
   一九六七年二月九日,毛泽东对《关于军队在支持无产阶级革命派夺权斗争中不准任意开枪的规定》稿的批语
   有一些修改。
   关于支持真正左派广大群众问题,现在出现许多搞错了的事,支持不是左派而是右派,陷于被动。此事应总结经验,写出几条指示。请速办。
   
    一九六七年二月九日,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在支持无产阶级真正革命派夺权斗争中不准任意开枪的规定
   各军区、各军兵种: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人民解放军在支持真正的(不是假的)无产阶级革命派夺权斗争中,已经遇到各种复杂情况,以至发生武装冲突事件(如新疆、内蒙)。因此,特作如下规定:
  (一)对徒手的群众,不管属于哪一派,都不能开枪。
  (二)对徒手的保守派、右派、反革命派,可向他们宣传党的政策,开展政治攻势,进行分化瓦解。在必要时,可以逮捕他们的头目,但不要开枪。
  (三)略
  (四)对杀人、放火、放毒、抢劫等现行反革命分子,确实查明无误者,如敌人拒捕、顽抗和武装暴乱,在说服无效时,可开枪镇压。
  (五)要相信,即使是反革命组织,大多数群众仍然是好的,是可以教育争取的,坏人只是少数个别分子。
  (六)要沉着应战,即使有几万人向我军示威、包围、冲击、打人、抓人、侮辱人,也不要紧。若不沉着,怕字当头,就是大错。
  以上规定,大部分要向全军指战员认真进行宣传教育。
  但第三条(诱敌深入、迂回包围)只能临战时下达,事先必须保密。
   
   一九六七年二月十一日,叶剑英又和聂荣臻研究主持制定了《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军以上领导机关文化大革命的几项规定》(即七项规定),叶剑英在军委碰头会上说:“本来八条一个文件就可以解决问题了,现在又搞了个七条,这些都是我们斗争来的!”
   七条规定的内容是:陆、空军的军以下单位,海军基地以下单位一律不搞“四大”,坚持进行正面教育。绝对不准任何人,到这些单位进行串连;各级军事领导机关一律不允许自下而上的夺权;军以上机关的文化大革命必须由党委领导,取消各种文化大革命战斗组织;对干部一概打倒是完全错误的;要反对无政府主义、极端民主化、小团体主义、个人主义和主观主义等不良倾向。
   
   一九六七年二月十一日,中央军委给新疆军区党委的电报
   新疆军区并转全体指战员,革命师生和革命群众:
   新疆军区对公然违抗毛主席批准的中央军委命令的分子执行纪律是完全正确的。全体指战员、革命师生、革命工人、革命干部都必须支持这个正确措施。希望所有包围新疆军区机关的革命群众都自觉地回到本单位去,向违抗中央军委命令的现象作坚决斗争。否则,一切后果,由冲击新疆军区的人员负完全责任。
   
   一九六七年二月十一日,福州20万军民举行“彻底粉碎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又一次新反扑誓师大会”,福州军区司令员韩先楚在大会上批判了造反派冲击军区的行为。
   3月9日,“红九二”总部负责人王泉金、福建省教工赤卫军头头蔡肇基、吴邱陵等在万人大会上被公开逮捕。福建省军区副司令员林乃清宣读解散公告,勒令解散“红九二”、“革委会师院分部”、“教工赤卫军师院分部”等组织。
   3月22日,福建中医学院召开“声讨控诉反革命罪行大会”,当场逮捕张志耀等8人,拘留了林要火、吴梅英等14人。
   据福建省军管会统计,“全省各地军队、人武部和军管部门出面逮捕和拘留两千多人,取缔和解散了80多个大小组织。对军内四大单位和军区机关中少数人违反军委八条命令问题的处理,逮捕8人,拘留65人,解散了几个组织。”
   
   一九六七年二月十五日,中共中央军委制止昆明各军事学校机关冲击军区的通知
   昆明军区军医学校、外语学校、步兵学校、文工团和四○三厂同志们:
   昨天军区军医学校少数人和今天外语学校少数人都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人,竟敢煽动群众,冲击军事领导机关,是违抗军委命令的错误行为。昆明军区为了维护最高统帅命令的尊严,所采取的措施,是完全正确的。你们应当坚决捍卫和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军委的八项命令,立即退出后勤大院。如果你们对军区有何要求,可以派少数代表到军区商谈,广大群众应该劝说他们退出后勤大院。好让后勤部门进行备战工作。否则,你们中间的负责人,要对这一行动负责。
   
   一九六七年二月十六日,中共中央军委作出了《关于军队夺权范围的规定》。规定指出:
   (一)军队可以夺权的范围,只限于学院学校(机要学校、尖端技术学校、飞行学校和有外训任务的班系除外)、文艺团体、体工队、医院(只限于解放军总医院、军区、军种总医院、教学医院)、军事工厂(有尖端技术试验任务的工厂、海军基地所属工厂和绝密工厂除外)。在这些单位中,哪些要夺权,哪些不需要夺权,要看党委领导存在问题的性质。
   (二)夺权必须是由本单位真正的无产阶级革命派来进行,不准联合本单位以外的革命组织参加夺权。
   (三)各院校、军事工厂等单位的警卫、通信、练习、勤务和运输分队的权不能夺,也不准参加夺权。
   (四)除第一条规定可以夺权的范围以外,其他一切大小单位都不准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夺权。
   
   一九六七年二月十七日,叶剑英批发中央军委致成都工人革命造反兵团、四川大学八二六战斗团的公开信。信中说:“你们不要把斗争锋芒指向人民解放军。严重后果由你们完全负责。”
   一九六七年二月十八日凌晨,成都军区广播了叶剑英17日批发的《中央军委给成都工人革命造反兵团、川大八二六战斗兵团同志们的信》(后称《二一七信件》),
   下午,成都军区派出直升飞机在成都地区、其后又在全川散发了这封信。
   2月19日,四川省各地公安部门开始收容审查造反派的头头和骨干分子。至22日,仅成都地区公安机关就收容337人。
   此后,在四川全省取缔造反组织1100多个。在镇反中,四川全省共抓捕造反派头头及骨干分子8万余人,其中成都地区抓了33000余人。
   
   一九六七年二月十七日,叶剑英批准发出了《关于文艺团体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规定》的电报,严格制止一些“造反派”到各大军区打砸抢、扰乱部队正常秩序的错误行为,要求各单位限期把他们押回北京。
   
   一九六七年二月十八日,《解放军报》编辑部文章:《彻底粉碎反革命逆流》
   文章指出:福建省委和福州市委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勾结社会上的地富反坏右,掀起一股反革命逆流,拚命反对“三结合”联合夺权的正确方针,公然把斗争矛头指向真正的无产阶级革命派,指向伟大的人民解放军,妄图破坏无产阶级专政的强大工具,以达到保住他们所篡夺的党、政、财、文大权,维持摇摇欲坠的反革命统治。
   

   一九七六年二月十八日,经全军文革小组同意,武汉军区党委发表《严正声明》,批判武汉市“三钢”、“三新”等造反派二月八日在长江日报发表的《关于武汉地区当前形势的声明》。
   造反派激烈反对武汉军区的声明,攻击军区支左的大方向错了。
   3月3日,武汉军区发表《公开信》,警告造反派,不要与人民军队和人民群众为敌,否则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绝不会有好下场。
   3月17日,武汉军区和公安机关逮捕“工总”头目朱鸿霞、胡厚民、夏邦银和各分部头目数百人。
   3月21日,武汉军区发表《通告》,宣布解散“工总”及所属组织。
   
   一九七六年二月十九日,中央军委通知
   各总部、各军区、军种、兵种、院校、各基地:
   一九六七年二月十二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参加地方文化大革命工作组回学校机关检讨的规定”,完全适用于军队内部派往院校、军事工厂等单位的工作组。
   
   一九六七年二月二十三日上午十一点钟左右,由青海省军区副司令员赵永夫、总后勤部兵站部政委陈郁文、后字205部队(即总后勤部青藏办事处)副主任张晓川直接策划、指挥,调动了十三个连围攻报社。
   上午十一时,军队枪击报社外的“八·一八”的广播喇叭,凡外面能看到的喇叭全部打哑。
  下午近二时,赵永夫所在的宾馆和报社后们临河的桥头先后发出信号弹,顿时枪声大作。部队从报社前面以及后面临河的桥头同时向报社院内密集射击。
  守卫报社前院大门的是水利局的“八·一八”成员。水文站三个人首先倒下,其中一位当场身亡。报社西北角是湟水河大桥,守在桥头的是汽车三场、五场、六场的工人。他们手挽着手,高声朗读毛泽东语录“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第一排的同志倒下去了,第二排的同志巍然不动,仍然高声朗读毛主席语录。第二排又倒在血泊中了,第三排仍然坚持,结果又壮烈牺牲。”
清华大学学生许宝生说:“一个解放军要我们举手,我们手挽手站成一排,他头一低,往后一退,用机枪扫射过来。当时我旁边的一个同志就打死了,另一个同学旁边的一个女同志的脑袋都打碎了。”
   军队未遇抵抗,仅用了二十分钟就轻易占领了整个报社大院。
   二时半左右,报社内幸免于难者一千余人全部被押到操场。据被俘的师范学院的红卫兵说:“捍卫队的人纷纷跑来,在(被俘者)人群中走来走去,从八·一八派的大队长到小组长以至一般成员,全被抓出来,高举双手跪在地上。”“有人一遍又一遍地向我们说:‘八·一八先开了枪。’并且煞有介事地在一些俘虏堆中找机枪射手。”
   枪声停止后。赵永夫、张晓川等赶到现场。他们看到死的人太多,便指示部队迅速将尸体拉走、掩埋,并层层传达编造的统一口径:“八·一八打死打伤我干(部)、战(士)五人,才开枪还击。”“他们自己用机枪督战,打死四十余名。”部队进攻时,水利局的“八·一八”成员朝过道撤退,有几个人被设在临近科委大楼门口的一挺机枪从背后扫倒。事后,军队说他们“背上中枪,是八·一八自己打的。”
   这次事件,前后共打死打伤革命群众三百四十人。逮捕、拘留、看管和软禁的即达一万零一百五十七人,其中逮捕四千一百三十一人,拘留二千五百二十二人,看管和软禁三千五百零四人。采用各种刑法对革命群众实行逼、供、信,不仅本人遭到逮捕、毒打、捆绑、抄家,而且株连了自己的亲属和小孩。同时,大搞“请罪”,人人过关,人人写检查,有的集体跪倒“请罪”,长达四、五个小时。
   
   一九六七年二月二十三日,叶剑英亲自打电话向青海省军区副司令员赵永夫询问“青海事件”发生过程,并对他说:你们打得对,打得好!
   
   一九六七年二月,南京军区司令员许世友下令把坦克开进了南京城。
   南京军区把政治部领导的“三团两队”(话剧团、歌舞团、歌剧团、军乐队、体工队)下放到各野战军,由部队代管搞正面教育。
   责令《人民前线》报停刊。拆散步兵学校,疏散人员,连同有造反倾向的军区机关干部,一律派往省军区、军分区和人武部去参加“三支两军”。
   军区机关和驻三省一市的所属部队共有22人被逮捕、8人被开除、475人被看管或隔离反省。
   南京市有10个群众造反组织被取缔,有330多个造反派头头被关押。
   所有被看管、被隔离、被关押的人都要写检讨,交代问题,向毛主席请罪。
   
   一九六七年二月,广州军区对一些冲击过军区的造反派组织进行了镇压。
   被镇压的组织包括“八一兵团”、“老红军”、“千钧棒”、“大中红旗”等,大部分为工人组织。
   广州军区在广州逮捕各组织头头450人,在广州以外地区共逮捕了造反派头头238人。在“广交会”开幕前的3月22日至28日的一周内,又逮捕了造反派头头508人。
   广州军区前后共逮捕了造反派头头1196人。
   
   一九六七年二月,吉林驻军 (包括省军区、十六军、空一军)对省内造反派“长春公社”施加了强大的舆论压力和军事压力。
   驻军公开表态支持“二总部”,而不承认“长春公社”。
   3月4日,驻军对解放军兽医大学“红色造反团”出兵实行纪律制裁,抓了他们的头头。在驻军强大的压力下,“长春公社”等组织被迫打着白旗请罪,组织被压垮了。
   在组织“地院兵团”、“工大造大”、“光机八一五”整风时,驻军又提出了“三个彻底”,即彻底揭发、彻底批判、彻底改组,最终使这三大组织瓦解。

   一九六七年二月某日,河南省军区发表的“严正声明”和“告全省人民书”
   “严正声明”排好大样以后,何运洪洋洋得意地说:“这个声明要印几十万份,要派飞机散发。”还说:“要再搞几个团来,搞一次更大规模的游行。”“下一步就是镇压反革命了”。
   当天晚上,河南日报实行了大逮捕,策划了报社、电台的假夺权。
   
   一九六七年二月十八日,驻开封的部队野战军一军开枪打死群众
   作为野战军开枪打死群众,开封是全国第一家。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他们开了八枪,军队只承认开枪了,不承认打死人。
   
   一九六七年二月二十日,河南省军区在全省展开了大逮捕
   在印染厂的一次大逮捕,何运洪、李善亭亲临现场指挥,一次就捕二百多人。
   并指使人整理了郑大联委、河医东方红、豫农红总、黄委会东方红、印染厂八一、六厂工人赤卫队等革命组织的黑材料,在批语上冠以“反动组织”、“反革命组织”罪名,准备进行大逮捕。
   
    一九六七年二月底,开封师院“八二四”被打成“反革命”
   公安公社立即行动,开封市仅一天就逮捕了三千多人;郑州仅印染厂八一红卫兵在一天内就被抓走二百多人。
   
   一九六七年三月八日,河南省公安公社和郑州市公安局派员进驻郑州大学
   在郑大东生活区树起了“非法组织郑大联委骨干分子登记站”的大牌子,勒令二百多名联委成员前往登记,投案自首,交待罪恶,四十八小时内写出象样的检查。
   在化学系,联委成员必须填写“非法郑大联委成员罪恶登记表”;历史系50名联委成员中3人被捕,10人被公安局勒令登记,38人被斗,102人次被搜查,大字报点名40—50人,写检查113份,4340页。在斗争中,让这些学生低头、弯腰、翻戴帽,并对他们高喊:“坚决镇压反革命分子”、“只许左派造反,不许右派翻天”!40多名联委学生被投入监狱。
   后来查明,仅仅郑州、新乡、焦作、洛阳、开封等八个县、市,直接由公安公社宣布为“反革命”的组织就有十五个,宣布为“非法”的有七十多个。
   洛阳地区上报绐省公安厅的“非法”组织、有一百多个(实际数目远不止此)。
   郑州市郊十个公社就被解散了三百四十多个革命造反派组织,桐树洼大队二十八个组织就被解散了二十四个。
   被宣布为“非法”组织中的成员,大批被捕、被斗、被劳改和勒令到公安局登记,搞人人请罪。如郑州国棉六厂工人赤卫队共三千多人,被迫到公安局登记的就有近一千人;郑大革联共一千人左右,登记就有近二百人。
   大逮捕中,全省上报了四千三百多人。实际上,仅据七个县十个市的调查,有名单可查的就有一万七千多人。
   
   一九六七年四月六日,经毛泽东审阅修改后,中共中央军委发出了关于支左工作的十条命令。
   四月九日至二十三日,召开军委扩大会议,才基本上遏止了这股逆流在全国的漫延。
   七月,中央采取坚决措施处理武汉七·二0事件,扭转了这一趋势。
   
   一九六八年下半年,广西军区利用七三布告,大批屠杀造反派及其他群众
   
   一九六八年八月五日,南宁地面上的围剿基本结束,打死反对派人员1470人,抓获“俘虏”6445人和居民2500人。
   事后,“联指”用翻斗车搬运尸体,运到二塘煤矿丢下废矿坑680具,就近火化694具,在朝阳沟掩埋75具。
   从解放路俘出的人员在中途被打死的有52人,其中有一批“俘虏”路经“广州照相馆”门前时,26人遭军队枪杀。
   据不完全统计,到8日为止,抓获“俘虏”9845人,先后关押在区文化大院、区电业局、南宁二中、九中、天桃小学、当阳小学、五里亭小学、南宁幼师、区交通学校、区、市看守所等。其中关在区看守所的265人、区交通学校的711人、南宁幼师的441人,都被列入“杀人放火”、“四类分于”、“坏头头”、“国民党残渣余孽”和“反共救国团”的“要犯”“首犯”。
   被“俘虏”的人员,交给各县拉回去“处理”7012人,其中被打死的有2324人,被当作“要犯”长期关押的有246人。南宁市解放路一带被解放军炮火轰毁的街巷有33条,各种房子2820座(间),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使街道的5个分社,10000多户,50000万多居民无家可归,财产损失价值6000万元以上(同上,第115-116页)。
   据桂林市革委会68年向区革委汇报:“八·二零”到“九·二零”一个月打死90多人。据处遗办统计“八·二零”至年底杀死160人,批斗死,游斗死94人,自杀91人,总计345人,超过1967年1月至1968年8月20日前武斗中死人267人的30%。至于各单位私立公堂,随意关押拷打批斗这种现象延续的更长。
   
   一九六八年七月至八月一个多月中,区革筹、广西军区、各军分区、人武部、各专、市、县革委会和各地“联指”指挥部以“七·三”布告为武器,镇压阶级敌人,全区共死84000多人。其中:
   宾阳县死3951人。
   贵县死3138人。其中国家干部及职工263人,教师156人,学生47人,居民106人,农民1311人,其它1255人。
   临桂县死2051人,其中国家干部326人。
   灵山县死3222人,其中有三个公社杀人均在500人以上,287个大队都发生乱杀人事件。
   桂林市死1128人,其中:干部、工人556人,全市冤、假、错案11522起。
   天等县死1651人。上思县杀1701人,占当时全县人口1.33%。
   钦州地区7个县市失踪10359人。
   玉林地区杀10156人。
   
   
   2013年9月19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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