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红旗网》有文章批判无产阶级专政下消灭商品生产的观点,并引述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的话加以佐证。那我点评一下【红色部分为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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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p494.top/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7125highlight=liu马克思恩格斯主张消灭商品生产,是有前提条件的。
【这个前提条件,当然只能无产阶级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下。】 商品生产只有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只有劳动力作为商品出现于市场而资本家能够购买并在生产过程中加以剥削,就是说,只有存在雇佣劳动制度时,才是资本主义生产。
【资本主义生产告诉我们,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必然产生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对立。而毛主席在1962年提出重新对当时中国进行阶级划分,根据当时的生产方式是国家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当时工人领到的工资事实上就是劳动力价格的货币表现,而各级官僚充当了国家资本的代言人,所以说当时的阶级划分只能是以国家形式占有资本的资产阶级(官僚者阶级)和无产阶级(广大劳动者阶级)的 划分,以及两者之间的阶级斗争。主席提出重新对社会进行划分阶级意义重大!】 跨越了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大峡谷,共产主义者就必须完成消灭商品生产的转变,是一种小资产阶级的、空想社会主义的理论。
【在资本主义并不发达的俄国(以及后来的中国)能不能跨越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大峡谷,马克思是这样说的:“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么现今的俄国土地公共所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按照作者提法,马克思提出的这个观点是“一种小资产阶级的、空想社会主义的理论”。照此推论,中国共产党带领西藏农奴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而不是先发展封建生产、再搞资本主义生产,最后再搞共产主义的生产,也是“一种小资产阶级的、空想社会主义”喽!】 这个问题,斯大林、毛主席已经做了清楚的、正确的论述:
某些同志断定说,党在我国取得了政权井把生产资料收归国有以后,还保存商品生产,是作得不对的。他们认为,党在当时便应当消除商品生产,关于这点,他们引了恩格斯如下的话来作证明:
“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那未商品生产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随之消除。”(见《反杜林论》)
【建议作者引述革命导师论据要完整一些,恩格斯的原话是:"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作者把恩格斯在无产阶级专政下进行共产主义生产三个基本要素的及消灭商品生产的必要性一笔勾销了:
共产主义生产的三个基本要素是:首先是(1)生产资料的社会占有,然后 (2)消灭商品生产变为产品生产 及(3)劳动者自觉地组织起来进行有计划地生产。三个要素一个也不能少,少了一个就不是共产主义生产。
这句话也明确地说明了消灭商品生产的必要性:如保留商品生产,物化劳动的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就不能消除。这样生产必然产生资本主义的生产。】【难道马克思就没有提出在无产阶级专政下消灭商品生产方式吗?我不得不引述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的一句话::“在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里,生产者并不交换自己的产品;耗费在产品生产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不表现为它们所具有的某种物的属性,因为这时和资本主义社会相反,个人的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地作为总劳动的构成部分存在着。”】 这些同志是大错特错了。
【你不如说马克思恩格斯大错特错了!】 我们来分析一下恩格斯的这个公式吧。恩格斯的这个公式不能认为是十分明确的,因为其中没有指出,究竟是社会占有一切生产资料,还是只占有一部分生产资料,即一切生产资料转归全民所有,还是仅仅一部分生产资料转归全民所有。这就是说,恩格斯的这个公式可以了解成这样,也可以了解成那样。
【恩格斯说“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马克思说“在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当然是说这个“社会”的生产资料由整个社会的全体劳动者所有,这有什么异议吗?如果在这个“社会”里,生产资料部分由社会劳动者全体占有,部分由个人或小团体占有,这个“社会”必然会存在商品生产和交换,恩格斯说的商品生产能消除吗?
问题焦点在于这个社会的规模有多大?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把共产主义生产实施的社会规模定义为整个人类系统,列宁提出了共产主义实践的社会系统可先放在一个资产阶级国家,然后向外输出革命。按照这个思路,在俄国率先在俄国建立无产阶级专政。而毛泽东把共产主义实践的社会体系放到了一个国家红色割据地区,创立江西的中华苏维埃政权,然后想外输出共产主义革命。】 如果可以公有化的不是一切生产资料,而仅仅是一部分生产资料,而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有利条件又已经具备,那将怎么办呢,——无产阶级是否应该夺取政权,在夺取政权以后是否必须立即消灭商品生产呢?
【(1)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前,生产资料是以资本形式存在于社会的,是私有制。
(2)无产阶级掌握政权就是要实行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生产资料公有制改造完成后进行共产主义生产条件具备了,就可以进行共产主义生产了。至于实行共产主义生产的“社会”规模问题,列宁毛泽东对“社会”规模的理解和实践是正确的。由此推论,共产主义生产的规模可以是一个国家范围,也可以是一个比国家更小区域,然后向外部输出这种生产方式。
(3)作者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无产阶级专政下要保留商品生产,而事实上保留商品生产就是保留私有制,保留了阶级,这和共产主义革命宗旨是违背的。列宁在革命成功后的一些做法只是巩固新生政权的一些过渡措施,这些措施绝不能成为共产主义革命原则和理论基础。】 对于这个问题,列宁在关于“粮食税”的几篇著作以及有名的“合作运动计划”中,给了回答。
列宁的回答可以简括如下:
(甲)不要放过夺取政权的有利条件,无产阶级应该夺取政权,不要等待到资本主义使千百万中小个体生产者居民破产的时候;
(乙)剥夺工业中的生产资料,并把它们转归全民所有;
(丙)至于中小个体生产者,那就要逐渐地把他们联合到生产合作社中,即联合到大规模的农业企业、集体农庄中;
(丁)以一切方法发展工业,为集体农庄建立大规模生产的现代技术基础,并且不要剥夺集体农庄,相反地,要加紧供给它们头等拖拉机和其他机器;
(戊)为了城市和乡村、工业和农业的经济结合,要在一定时期内保持商品生产(通过买卖的交换)这个为农民唯一可以接受的与城市进行经济联系的形式,并且要以全力展开苏维埃贸易,即国营贸易和合作社——集体农庄贸易,把所有一切资本家从商品流通中排挤出去。
有人说,商品生产在任何条件下总还是要引导到而且一定会引导到资本主义。这是不对的。并非在任何时候,也不是在任何条件下都是如此!不能把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生产混为一谈。
——摘自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
毛泽东读书的笔记和谈话:
我们也有[这]样的人。
我们现在还只有一部分生产资料归全民所有。
列宁的五条,我们都做了,并且建立了人民公社,以全力发展工业、农业和商业,列宁是要以全力发展商业,问题还是一个农民问题,必须谨[慎]小心。
不要怕资本主义,因为不会再有资本主义。——摘自毛泽东1958年读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
两种所有制存在是商品生产的主要前提,但商品生产最终与生产力有关,因此即使是完全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了,某些地方仍要通过商品来交换。
----摘自毛泽东1958年读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
【楼主是讨论苏联和中国的共产主义运动遭受严重挫折经验教训的,这个结论是经过楼主认真总结无产阶级革命和全面的资本主义复辟两个历史过程,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找到的。楼主没有否定无产阶级革命家列宁和毛泽东革命功绩,不然楼主也不会说“毛主席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也不会对毛主席发动文化大革命给予高度评价(文革为未来无产阶级革命开辟了道路)!,提醒作者,你可以试图去从马克思恩格斯对科学共产主义著作中找找有没有无产阶级专政下保留商品生产的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