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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或商品流通(2)--流通手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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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弄懂马克思主义,批判现代修正主义,红字部分为学习心得


货币或商品流通(2)
《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卷第一篇第三章
2.流通手段
(a)商品的形态变化
  我们看到,商品的交换过程包含着矛盾的和互相排斥的关系。商品的发展并没有扬弃这些矛盾,而是创造这些矛盾能在其中运动的形式。一般说来,这就是解决实际矛盾的方法。例如,一个物体不断落向另一个物体而又不断离开这一物体,这是一个矛盾。椭圆便是这个矛盾借以实现和解决的运动形式之一。
  交换过程使商品从把它们当作非使用价值的人手里转到把它们当作使用价值的人手里,就这一点说,这个过程是一种社会的物质变换。一种有用劳动方式的产品代替另一种有用劳动方式的产品。商品一到它充当使用价值的地方,就从商品交换领域转入消费领域。在这里,我们感兴趣的只是商品交换领域。因此,我们只是从形式方面考察全部过程,就是说,只是考察为社会的物质变换作媒介的商品形式变换或商品形态变化。(这个命题的反命题也同样成立。在商品生产方式下,限制商品交换和商品市场,这样商品的使用价值就不能真正地发挥出来,商品的使用价值也无法有效地到达消费领域。苏联的社会主义实践以证明了这一点。也只有消灭商品生产,才能消除这个规律的作用。)
  人们对这种形式变换之所以理解得很差,除了对价值概念本身不清楚以外,是因为商品的每次形式变换都是通过两种商品即普通商品和货币商品的交换实现的。如果我们只注意商品和金的交换这个物质因素,那就会恰恰看不到应该看到的东西,即形式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我们就会看不到:金当作单纯的商品并不是货币(今天资本主义社会中的黄金交易已经证明了这一点),而其他的商品通过它们的价格才把金当作它们自己的货币形态(只有其他商品把当金做度量本商品的价格时,才把金当做与本商品对立的货币形态)
  商品首先是没有镀金,没有蘸糖,以本来面目进入交换过程的。交换过程造成了商品分为商品和货币这种二重化,即造成了商品得以表现自己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之间的内在对立的一种外部对立。在这种外部对立中,作为使用价值的商品同作为交换价值的货币对立着。另一方面,对立的双方都是商品,也就是说,都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两种对立形式:第一、在交换中,作为使用价值的商品与作为交换价值的货币的对立,第二、两者都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但这种差别的统一按相反的方向表现在两极中的每一极上,并且由此同时表现出它们的相互关系。商品实际上是使用价值,它的价值存在只是观念地表现在价格上,价格使商品同对立着的金发生关系,把金当作自己的实际的价值形态。反之,金这种物质只是充当价值化身,充当货币。因此金实际上是交换价值(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价值对立通过商品与货币交换表现出来)金的使用价值只是观念地表现在相对价值表现的系列上(金的使用价值就是表现出与之对立的商品的价值!)金通过这个相对价值表现的系列,同对立着的商品发生关系,把它们当作自己的实际使用形态的总和。商品的这种对立的形式就是它们的交换过程的实际的运动形式

(在商品生产基础上,试图用国家定价并限制商品交换的手段以达到消除商品使用价值与价值和商品与货币之间的对立,这些措施显然是徒劳的。)

  现在,我们随同任何一个商品所有者,比如我们的老朋友织麻布者,到交换过程的舞台上去,到商品市场上去。他的商品即20码麻布的价格是规定了的。它的价格是2镑。他把麻布换成2镑,接着,这个守旧的人又用这2镑换一本价格相等的家庭用的圣经。麻布——对于他来说只是商品,只是价值承担者——被转让出去,换取了金,麻布的价值形态,然后又从这个价值形态被让渡出去,换取了另一种商品圣经,而圣经就作为使用物品来到织布者的家里,满足他受教化的需要。可见,商品交换过程是在两个互相对立、互为补充的形态变化中完成的从商品转化为货币,又从货币转化为商品。[注:“赫拉克利特说:……火变成万物,万物又变成火,就象金变成货物,货物变成金一样。”(斐·拉萨尔《爱非斯的晦涩哲人赫拉克利特的哲学》1858年柏林版第1卷第222页)拉萨尔在对这句话的注解中(第224页注3),错误地把货币说成只是价值符号。]商品形态变化的两个因素同时就是商品所有者的两种行为,一种是卖,把商品换成货币,一种是买,把货币换成商品,这两种行为的统一就是:为买而卖
  如果织麻布者看看交易的最终结果,那末现在他占有的不是麻布,而是圣经,不是他原来的商品,而是另外一种价值相等而用处不同的商品。他用同样的方法取得他的其他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在他看来,全部过程不过是他的劳动产品同别人的劳动产品进行交换的媒介,是产品交换的媒介。
  因此,商品的交换过程是在下列的形式变换中完成的:

商品—货币—商品


W—G—W



  从物质内容来说,这个运动是W—W,是商品换商品,是社会劳动的物质变换,这种物质变换的结果一经达到,过程本身也就结束。
  W—G。商品的第一形态变化或卖。商品价值从商品体跳到金体上,象我在别处说过的,是商品的惊险的跳跃这个跳跃如果不成功,摔坏的不是商品,但一定是商品所有者。社会分工使商品所有者的劳动成为单方面的,又使他的需要成为多方面的。正因为这样,他的产品对他来说仅仅是交换价值。这个产品只有通过货币,才取得一般的社会公认的等价形式,而货币又在别人的口袋里。为了把货币吸引出来,商品首先应当对于货币所有者是使用价值,就是说,用在商品上的劳动应当是以社会有用的形式耗费的,或者说,应当证明自己是社会分工的一部分。但分工是自然形成的生产机体,它的纤维在商品生产者的背后交织在一起,而且继续交织下去。商品可能是一种新的劳动方式的产品,它声称要去满足一种新产生的需要,或者想靠它自己去唤起一种需要。一种特殊的劳动操作,昨天还是同一个商品生产者许多职能中的一种职能,今天就可能脱离这种联系,独立起来,从而把它的局部产品当作独立商品送到市场上去。这个分离过程的条件可能已经成熟,或者可能尚未成熟(应指商品生产中社会分工的细化,形成了商品产业链)某种产品今天满足一种社会需要,明天就可能全部地或部分地被一种类似的产品排挤掉即使某种劳动,例如我们这位织麻布者的劳动,是社会分工的特许的一部分,这也决不能保证他的20码麻布就有使用价值社会对麻布的需要,象对其他各种东西的需要一样,是有限度的,如果他的竞争者已经满足了这种需要,我们这位朋友的产品就成为多余的、过剩的,因而是无用的了(这里要问,苏联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在商品生产方式下,国家计划委员会人员能够把握商品这种瞬息万变的使用价值的变动吗?绝不能!他们能确定整个社会商品的使用价值量吗?绝不能!他们能做什么呢?简单粗暴地充当商品生产的“上帝”而已!这个“上帝”阶级,在所谓“计划”生产控制下肆意摧毁人们群众自发组织的共产主义生产,于1958年生产出大量过剩而无用的钢铁,另一方面又疯狂地浪费劳动者生产的粮食,造成了严重的国家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接受赠马,不看岁口[注:德国成语,意思是:接受礼物,不会计较好坏。——译者注],但是我们这位织麻布者决不是到市场去送礼的。我们就假定他的产品证明自己有使用价值,因而商品会把货币吸引出来。但现在要问:它能吸引多少货币呢?当然,答案已经由商品的价格即商品价值量的指数预示了。我们把商品所有者可能发生的纯粹主观的计算错误撇开,因为这种错误在市场上马上可以得到客观的纠正。假定他耗费在他的产品上的只是平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此,商品的价格只是物化在商品中的社会劳动量的货币名称。但是,织麻布业的以往可靠的生产条件,没有经过我们这位织麻布者的许可而在他的背后发生了变化。同样多的劳动时间,昨天还确实是生产一码麻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今天就不是了。货币所有者会非常热心地用我们这位朋友的各个竞争者定出的价格来说明这一点。真是不幸,世上竟有很多织麻布者。最后,假定市场上的每一块麻布都只包含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使这样,这些麻布的总数仍然可能包含耗费过多的劳动时间如果市场的胃口不能以每码2先令的正常价格吞下麻布的总量,这就证明,在全部社会劳动时间中,以织麻布的形式耗费的时间太多了其结果就象每一个织布者花在他个人的产品上的时间都超过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一样。这正象俗话所说:“一起捉住,一起绞死。”[注:德国谚语,意思是:有祸同当。——译者注](这里要问,对商品生产进行计划控制的大师陈云们,你们在计委的办公室里能够知道“昨天还确实是生产一码棉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今天就不是了”吗?你们在计委的办公室里能够知道全国的棉布总数仍然可能包含过多的劳动时间从而产生浪费吗?你们制定的价格能够反映出纺织部门花在棉布上的生产时间超过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吗?绝不能!既然你们无法权驾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无法权驾商品生产的数量,无法知道商品的价值。那么,你们为什么还要对商品生产进行计划控制呢?这是因为劳动人民一旦进行共产主义的生产,你们这些经济“能人”和政治“能人”就失去存在舞台,人们也不会把你们称为“能人”了,这样中国社会的官僚者阶级也失去存在的基础。今天,每一个起来革命的无产者必须清醒认识到,我们要建立的新社会,如果保留了商品生产,必然要请出“能人”来掌控商品生产,“能人”阶级就成为了新生的资产阶级,无产阶级的革命无疑会付之东流。)在市场上,全部麻布只是当作一个商品,每一块麻布只是当作这个商品的相应部分。事实上,每一码的价值也只是同种人类劳动的同一的社会规定的量的化身。[注:马克思在1878年11月28日给《资本论》俄译者尼·弗·丹尼尔逊的信中,提出把这句话改为:“事实上,每一码的价值也只是耗费在麻布总量上的社会劳动量的一部分的化身”。——编者注]
  我们看到,商品爱货币,但是“真爱情的道路决不是平坦的”。把自己的“分散的肢体”表现为分工体系的社会生产机体,它的量的构成,也象它的质的构成一样,是自发地偶然地形成的。所以我们的商品所有者发现分工使他们成为独立的私人生产者(苏联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革命者”总认为生产资料私有制改造后就消灭了私有制。马克思却说,只要商品生产存在,那么分工就使他们成为独立的私人生产者,私有制并没有消灭!过去我们常说““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可是我们对生产资料进行公有制改造后,怎么依然产生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呢?答案就在商品生产本身!)同时又使社会生产过程以及他们在这个过程中的关系不受他们自己支配;人与人的互相独立为物与物的全面依赖的体系所补充。(陈云们认为商品的质的构成和量的构成可以由他们的计划委员会支配!很可惜,商品生产下,物与物的全面依赖体系会冲破他们的计划。最终由市场的自发和偶然来形成!)
  分工使劳动产品转化为商品,因而使它转化为货币成为必然的事情。同时,分工使这种转化能否成功成为偶然的事情。但是在这里应当纯粹地考察现象,因此假定这种现象是正常进行的。其实,只要这种现象发生,就是说,只要商品不是卖不出去,就总会发生商品的形式变换,尽管在这种形式变换中,实体——价值量——可能在不正常的场合亏损或增加
  对一个商品所有者来说,金代替了他的商品,对另一个商品所有者来说,商品代替了他的金。可以感觉到的现象是商品和金,即20码麻布和2镑转手了,换位了,就是说,交换了。但是商品同什么交换呢?同它自己的一般价值形态交换金又同什么交换呢?同它的使用价值的特殊形态交换。金为什么作为货币同麻布对立呢?因为麻布的价格2镑或它的货币名称,已经使麻布把金当作货币。原来的商品形式的转换是通过商品的让渡完成的,就是说,是在商品的使用价值确实把商品价格中只是想象的金吸引出来的时刻完成的。因此,商品价格的实现,或商品的仅仅是观念的价值形式的实现,同时就是货币的仅仅是观念的使用价值的实现。商品转化为货币,同时就是货币转化为商品。这一个过程是两方面的:从商品所有者这一极看,是卖;从货币所有者这另一极看,是买。或者说,卖就是买,W—G同时就是G—W。[注:“每次卖都是买”(魁奈医生《关于商业和手工业者劳动的问答》,[载于]德尔编《重农学派》1846年巴黎版第1部第170页),或者象魁奈在他的《一般原理》中所说:“卖就是买。”]
  到这里,我们还只知道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经济关系,即商品所有者之间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商品所有者只是由于让出自己的劳动产品,才占有别人的劳动产品。因此,一个商品所有者所以能够作为货币所有者同另一个商品所有者对立,或者是因为他的劳动产品天然具有货币形式,是货币材料,是金等等;或者是因为他自己的商品已经蜕皮,已经蜕掉它原来的使用形式(我们看到在苏联和中国的有计划的商品生产方式下,政府用卢布或人民币去统一收购合作社的粮食,在这个交换过程中,合作社是粮食这种商品所有者,而国家是货币所有者,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的关系。而我们的政治上宣传却说,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是一致的,不存在对立,这只是一厢情愿的想法而已。要消除这种对立只有消灭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不消灭商品生产,两者之间的对立斗争就不会停止。合作社与劳动者之间的对立同样如此。其实无产阶级起来消灭商品生产,搞共产主义的生产并不难,而带领无产阶级闹革命的小资产阶级"能人“们却认为很难。)金要执行货币的职能,自然就必须在某个地点进入商品市场。这个地点就在金的产地,在那里,金作为直接的劳动产品与另一种价值相同的劳动产品相交换。但是,从这个时候起,它就总是代表已经实现了的商品价格。[注:“一个商品的价格只能用另一个商品的价格来支付。”(里维埃尔的迈尔西埃《政治社会天然固有的秩序》,[载于]德尔编《重农学派》第2部第554页)]撇开金在产地同商品的交换不说,金在每个商品所有者手里都是他所让渡的商品的转换形态,都是卖的产物,或商品第一形态变化W—G的产物。[注:“要有货币,就得先卖。”(同上,第543页)]金能够成为观念的货币或价值尺度,是因为一切商品都用金来计量它们的价值,从而使金成为它们的使用形态的想象的对立面,成为它们的价值形态。金能够成为实在的货币,是因为商品通过它们的全面让渡使金成为它们的实际转换或转化的使用形态,从而使金成为它们的实际的价值形态。商品在它的价值形态上蜕掉了它自然形成的使用价值的一切痕迹,蜕掉了创造它的那种特殊有用劳动的一切痕迹,蛹化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同样的社会化身。因此,从货币上看不出它是由哪种商品转化来的。在货币形式上,一种商品和另一种商品完全一样。因此,货币可以是粪土,虽然粪土并不是货币。
假定我们的织麻布者让渡他的商品而取得的两块金是一夸特小麦的转化形态。卖麻布W—G同时就是买麻布G—W。作为卖麻布,这个过程开始了一个运动,而这个运动是以卖的反面,以买圣经结束的;作为买麻布,这个过程结束了一个运动,而这个运动是以买的反面,以卖小麦开始的。W—G(麻布—货币),即W—G—W(麻布—货币—圣经)这一运动的始段,同时就是G—W(货币—麻布),即另一运动W—G—W(小麦—货币—麻布)的终段。一个商品的第一形态变化,即从商品形式变成货币,同时总是另一个商品的相反的第二形态变化,即从货币形式又变成商品。[注:象前面说过的,金或银的生产者是例外,他们拿自己的产品去交换,用不着先卖。]

  G—W。商品的第二形态变化,或最终的形态变化:买。——货币是其他一切商品的转换形态,或者说,是它们普遍让渡的产物,因此是绝对可以让渡的商品。货币把一切价格倒过来读,从而把自己反映在一切商品体上,即为货币本身转化为商品而献身的材料上。同时,价格,即商品向货币送去的秋波,表明货币可以转化的限度,即指明货币本身的量。既然商品在变成货币后就消失了,所以,从货币上就看不出它究竟怎样落到货币所有者的手中,究竟是由什么东西转化来的。货币没有臭味,无论它从哪里来(《潜伏》中谢若林有句台词:“你看这钱,那些他妈的是肮脏的?那些
他妈的是纯洁的?”)。一方面,它代表已经卖掉的商品,另一方面,它代表可以买到的商品。[注:“货币在我们手中代表我们要买的东西,它也代表我们取得货币时卖出的东西。”(里维埃尔的迈尔西埃《政治社会天然固有的秩序》,[载于]德尔编《重农学派》第2卷第586页)]
  G—W,即买,同时就是卖,即W—G;因此,一个商品的后一形态变化,同时就是另一商品的前一形态变化。对我们的织麻布者来说,他的商品的生命旅程是以他把2镑又转化为圣经而结束的。卖圣经的人则把从织麻布者那里得到的2镑换成烧酒。G—W,即W—G—W(麻布—货币—圣经)的终段,同时就是W—G,即W—G—W(圣经—货币—烧酒)的始段。因为商品生产者只提供单方面的产品,所以他常常是大批地卖;而他的多方面的需要,又迫使他不断地把已经实现的价格,或得到的全部货币额,分散在许多次买上。卖一次就要买许多次各种各样的商品。这样,一种商品的最终的形态变化,就是许多其他商品的第一形态变化的总和。
  如果我们来考察一个商品例如麻布的总形态变化,那末我们首先就会看到,这个形态变化由两个互相对立、互为补充的运动W—G和G—W组成。商品的这两个对立的转化是通过商品所有者的两个对立的社会过程完成的,并反映在商品所有者充当的两种对立的经济角色上。作为卖的当事人,他是卖者,作为买的当事人,他是买者。但是,在商品的每一次转化中,商品的两种形式即商品形式和货币形式同时存在着,只不过是在对立的两极上,所以,对同一个商品所有者来说,当他是卖者时,有一个买者和他对立着,当他是买者时,有一个卖者和他对立着。正象同一个商品要依次经过两个相反的转化,由商品转化为货币,由货币转化为商品一样,同一个商品所有者也要由扮演卖者改为扮演买者。可见,这两种角色不是固定的,而是在商品流通中经常由人们交替扮演的
  一个商品的总形态变化,在其最简单的形式上,包含四个极和三个登场人物。最先,与商品对立着的是作为它的价值形态的货币而后者在彼岸,在别人的口袋里,具有物的坚硬的现实性。因此,与商品所有者对立着的是货币所有者。商品一变成货币,货币就成为商品的转瞬即逝的等价形式,这个等价形式的使用价值或内容在此岸,在其他的商品体中存在着。作为商品第一个转化的终点的货币,同时是第二个转化的起点。可见,在第一幕是卖者,在第二幕就成了买者,这里又有第三个商品所有者作为卖者同他对立着。[注:“这样,就有四个终点和三个契约当事人,其中有一个人出现两次。”(列特隆《就价值、流通、工业、国内外贸易论社会利益》第909页)]
  商品形态变化的两个相反的运动阶段组成一个循环:商品形式,商品形式的抛弃,商品形式的复归。当然,在这里,商品本身具有对立的规定。对它的所有者来说,它在起点是非使用价值,在终点是使用价值。同样,货币先表现为商品转化成的固定的价值结晶,然后又作为商品的单纯等价形式而消失。
  组成一个商品的循环的两个形态变化,同时是其他两个商品的相反的局部形态变化。同一个商品(麻布)开始它自己的形态变化的系列,又结束另一个商品(小麦)的总形态变化。商品在它的第一个转化中,即在出卖时,一身兼有这两种作用。而当它作为金蛹结束自己的生涯的时候,它同时又结束第三个商品的第一形态变化。可见,每个商品的形态变化系列所形成的循环,同其他商品的循环不可分割地交错在一起。这全部过程就表现为商品流通
  商品流通不仅在形式上,而且在实质上不同于直接的产品交换。让我们回顾一下上面说过的过程。织麻布者确实拿麻布换了圣经,拿自己的商品换了别人的商品。但这种现象只有对于他才是真实的。宁愿要生暖的饮料而不要冰冷的圣物的圣经出卖者,不会想到麻布换他的圣经,正象织麻布者不会想到小麦换他的麻布一样,如此等等。B的商品替换了A的商品,但A和B并不是互相交换自己的商品。A同B彼此购买的事,实际上也可能发生,但这种特殊关系决不是由商品流通的一般条件决定的。在这里,一方面,我们看到,商品交换怎样打破了直接的产品交换的个人的和地方的限制,发展了人类劳动的物质变换。另一方面,又有整整一系列不受当事人控制的天然的社会联系发展起来(交换越广泛,这种社会联系越紧密!)织布者能卖出麻布,只是因为农民已经卖了小麦;嗜酒者能卖出圣经,只是因为织布者已经卖了麻布;酿酒者能卖出酿造之水,只是因为另一个人已经卖了永生之水,如此等等。
  因此,与直接的产品交换不同,流通过程在使用价值换位和转手之后并没有结束。货币并不因为它最终从一个商品的形态变化系列中退出来而消失。它不断地沉淀在商品空出来的流通位置上。例如,在麻布的总形态变化即麻布—货币—圣经中,先是麻布退出流通,货币补上它的位置,然后是圣经退出流通,货币又补上圣经的位置。一个商品由另一个商品代替,而货币商品留在第三人手中。[注:第2版注:这个现象虽然很明显,但是往往为政治经济学家所忽略,尤其是为庸俗的自由贸易论者所忽略。]流通不断地把货币象汗一样渗出来。
  有一种最愚蠢不过的教条:商品流通必然造成买和卖的平衡,因为每一次卖同时就是买,反过来也是一样。如果这是指实际完成的卖的次数等于买的次数,那是毫无意义的同义反复。但这种教条是要证明,卖者会把自己的买者带到市场上来。作为两极对立的两个人即商品所有者和货币所有者的相互关系来看,卖和买是同一个行为。但作为同一个人的活动来看,卖和买是两极对立的两个行为。因此,卖和买的同一性包含着这样的意思:如果商品被投入流通的炼金炉,没有炼出货币,没有被商品所有者卖掉,也就是没有被货币所有者买去,商品就会变成无用的东西。这种同一性还包含这样的意思:如果这个过程成功,它就会形成商品的一个休止点,形成商品生命中的一个时期,而这个时期可长可短。既然商品的第一形态变化是卖又是买,这个局部过程同时就是一个独立的过程。买者有商品,卖者有货币,也就是有一种不管早一些或晚一些再进入市场都保持着能够流通的形式的商品。没有人买,也就没有人能卖。但谁也不会因为自己已经卖,就得马上买。流通所以能够打破产品交换的时间、空间和个人的限制,正是因为它把这里存在的换出自己的劳动产品和换进别人的劳动产品这二者之间的直接的同一性,分裂成卖和买这二者之间的对立。说互相对立的独立过程形成内部的统一,那也就是说,它们的内部统一是运动于外部的对立中。当内部不独立(因为互相补充)的过程的外部独立化达到一定程度时,统一就要强制地通过危机显示出来。商品内在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私人劳动同时必须表现为直接社会劳动的对立,特殊的具体的劳动同时只是当作抽象的一般的劳动的对立,物的人格化和人格的物化的对立(应指在商品流通中,商品凝结着价值,是人类无差别的劳动,这表示物的人格化,货币是价值表现形式,是人类无差别劳动用一种物来代表,表示为人格的物化。),——这种内在的矛盾在商品形态变化的对立中取得了发展的运动形式。因此,这些形式包含着危机的可能性,但仅仅是可能性。这种可能性要发展为现实,必须有整整一系列的关系,从简单商品流通的观点来看,这些关系还根本不存在。[注:参看我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第74—76页[69]对詹姆斯·穆勒的评论。在这里,经济学辩护士的方法有两个特征。第一,简单地抽去商品流通和直接的产品交换之间的区别,把二者等同起来。第二,企图把资本主义生产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归结为商品流通所产生的简单关系,从而否认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矛盾。但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是极不相同的生产方式都具有的现象,尽管它们在范围和作用方面各不相同。因此,只知道这些生产方式所共有的抽象的商品流通的范畴,还是根本不能了解这些生产方式的不同特征,也不能对这些生产方式作出判断。任何一门科学都不象政治经济学那样,流行着拿浅显的普通道理来大肆吹嘘的风气。例如,让·巴·萨伊由于知道商品是产品,就断然否定危机。]
  作为商品流通的媒介,货币取得了流通手段的职能。
(马克思说商品内在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私人劳动同时必须表现为直接社会劳动的对立,特殊的具体劳动同时当作抽象的一般劳动的对立,物的人格化和人格的物化的对立,在商品形态的变化中取得了发展的运动形式。这个运动形式包含着危机的可能性。而一旦社会的生产方式是商品的生产,那么经济危机就必然发生!)
最后编辑锤子 最后编辑于 2018-02-02 17:5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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