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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和劳动相交换的两个不同过程(2)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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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和劳动相交换的两个不同过程(2)
----《政治经济学批判》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6卷251页--255页)蓝字部分为我的学习心得

现在我们来研究第二个过程,即在这种交换之后劳动和资本之间形成的关系。在这里,我们只打算再补充一点,经济学家们自己是这样表达上述论点的:工资是非生产的。他们所说的生产,当然是指财富的生产(站在资本的角度看,资本是生产的,资本是财富的生产,工资是财富生产过程中必要的流动资本开销。一些被资产阶级奴役下的劳动者被资产阶级忽悠,有这两种错误的认识,(1)工资能够产生财富,资产阶级利用强大的资本,给“工资”的阶级上课,故意混淆“资本”与“工资”之间的根本区别,给工人一个资本家的“梦”。(2)把资本与劳动力之间关系庸俗为“夫妻”关系。即使认识到这种“夫妻”关系是丈夫绝对奴役“妻子”情况下,这些无奈地工友认为,没有资本主导下的财富的生产,工人的饭碗也不保。他们还没有深刻地认识到:无产者恰恰是要消灭这种“夫妻”关系,即消灭资本主导下的财富生产方式,转变为没有商品生产,完全属于劳动者自由联合起来的生产方式。这是工人实现解放的唯一方式。)。因为工资是工人和资本之间交换的产物,——而且是这个行为本身产生的唯一产物,——所以经济学家们认为,工人在这个交换中没有生产财富,既不为资本家生产财富,也不为工人生产财富:工人不为资本家生产财富,因为对资本家来说,为使用价值而支出货币——而且这种支出是资本在这种关系中的唯一职能——是放弃财富,不是创造财富,因而资本家力图尽可能少支出一些(交换完成后,即资本家获得了工人的使用价值之后,资本就依靠这种使用价值从生产中源源不断地产生出财富了。);工人也不为自己生产财富,因为工资给他创造的只是生活资料,只是他的个人消费的或多或少的满足,而决不是财富的一般形式,决不是财富(工人通过勤劳节省可以获得财富一般形式吗?马克思之前讲过了,这个行为加快资本形成更多的财富。这个论断同样适合毛泽东时代的国家资本主义。)

工人在同资本的交换中不能生产财富,还因为工人出卖的商品的内容决不会使商品超出流通的一般规律:工人通过他投入流通的价值,只能以铸币为媒介取回一个等价物,这个等价物处在另一种为他所消费的使用价值的形式上。当然,这样的行动决不会使人致富,而必然会使行动的完成者在过程终了时恰好回到他最初的出发点。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这种情况并不排除工人直接满足需要的范围可以有一定的伸缩,而是包含着这种伸缩。另一方面,如果资本家——他在这个交换中还完全不是作为资本家出现,而只是作为货币出现——不断地重复这种行为,他的货币似乎很快就会被工人吃光,而且他会把这些货币浪费在一系列的其他享受上,——修裤子、擦皮靴,——一句话,浪费在他所接受的服务上。无论如何,重复这种行动的可能性正是要由资本家钱袋的大小来计量。这种重复不会使资本家致富,就象为他的贵体而把货币花费在其他使用价值上不会使他致富一样,众所周知,这些使用价值给资本家带来的不是收入而是支出。(毛泽东时代,"社会主义"的经济学家也力图把有计划商品生产方式下的官员与工人放在一起,他们都是拿工资,都是一种简单的商品流通关系,官员们并没有致富。而事实上,国家资本却在飞速地积累着财富,官员们日夜为国家资本“操着心”,这样行使国家资本的特权就产生了,拥有了这种特权表现用毛主席的话说是:“有车、有房、有秘书(加上有特供),比资本家还厉害”。)

虽然在劳动和资本的关系中,在两者之间交换的这种最初关系中,工人购买交换价值,资本家购买使用价值,而且劳动不是作为某一种使用价值而是作为一般使用价值同资本相对立,但是资本家得到的却是财富,工人得到的却只是在消费中消失的使用价值,这种情况似乎很奇怪.{凡是涉及资本家方面的问题,在分析第二个过程时再说明。}这表现为辩证法,它恰好转变为人们所期待的东西的反面。但是更进一步的考察表明,用自己的商品进行交换的工人,在交换过程中完成的是W—G—G—W 这种形式。如果我们在流通中从商品出发,从作为交换原则的使用价值出发,那么我们必然会再回到商品,因为货币只是表现为铸币,而且作为交换手段只是转瞬即逝的媒介;而商品本身在完成自己的循环之后,则作为需要的直接对象被消费。另一方面,资本代表相反的运动G—W—W—G。(毛泽东时代,国家资本的运动难道不也是这种形式吗?)

所有权同劳动相分离表现为资本和劳动之间的这种交换的必然规律。作为非资本本身的劳动是:
(1)从否定方面看的非对象化[非物化]劳动(本身还是对象的东西;在客观形式上是非对象的东西)。作为这样的东西,劳动是非原料,非劳动工具,非原产品:是同一切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相分离的,同劳动的全部客观性相分离的劳动。是抽掉了劳动的真正现实性的这些要素而存在的活劳动(同样是非价值);这是劳动的完全被剥夺,缺乏任何客体的、纯粹主体的存在。是作为绝对的贫穷的劳动:这种贫穷不是缺少物质财富,而是完全被排除在物质财富之外。或者也可以说:是作为现存的非价值,因而是没有媒介而存在的纯粹对象性的使用价值,这种对象性只能是不脱离人身的,只能是同人的直接肉体结合在一起的对象性。因为这种对象性是纯粹直接的,它也就同样直接是非对象性。换句话说,不是在个人本身的直接存在之外的对象性。(马克思这里讲的与资本对立的劳动,就是活劳动,就是脱离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的劳动能力,这和原始生产、奴隶式生产和封建小生产有着本质不同。原始生产方式下的劳动是对象化的劳动,劳动对象和劳动工具都为劳动者个人完全所有;奴隶式生产方式下,劳动工具、劳动对象以及劳动者都由奴隶主完全所有,劳动条件与劳动力之间密不可分。而封建小生产方式下,劳动工具为劳动者所有,主要劳动对象(土地)与劳动之间也不是出现完全分离状态,而表现出部分分离状况(自耕农完全拥有劳动对象,半自耕农部分拥有劳动对象,只有雇农与劳动对象分离,但部分雇农依然有自己的劳动工具。)。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与劳动的完全分离,这是资本与劳动交换的前提。共产主义的生产方式下,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与劳动之间也是分离的,但是两者之间发生关系不是以资本与劳动力相交换发生关系,而是按照劳动者自由发展为目标的社会化方式相结合。这种结合表现为劳动者自由选择职业和分工进行劳动。)
(2)从肯定方面看的非对象化[非物化]劳动,非价值,或者说,自己对自己的否定性,劳动是劳动本身的非对象化的存在,因而是劳动本身的非对象的,也就是主体的存在。劳动不是作为对象,而是作为活动存在;不是作为价值本身,而是作为价值的活的源泉存在。劳动这种一般财富同资本相反,资本是作为对象即作为现实性而存在的一般财富,劳动则表现为一般财富的一般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在活动中得到实现。因而,一方面,劳动作为对象是绝对的贫穷,另一方面,劳动作为主体,作为活动是财富的一般可能性,这两点决不是矛盾的,更确切些说,在每个方面都互相矛盾的这两点是互为条件的,并且是从劳动的下述本质中产生出来的:劳动作为资本的对立物,作为与资本对立的存在,被资本当作前提,另一方面,劳动又以资本为前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从劳动者角度看,劳动者也把自己的劳动看做是一种劳动能力出卖给资本。资本家和劳动者一致认为,资本购买的是活劳动,就是工人的劳动能力,劳动者也认为,他(她)只出卖自己的劳动能力,并且清晰地把劳动者本身和劳动力做了严格的区分。为了让资本与活劳动的交换中,劳动力易有个比较高价格,这就催生出一种新的提高劳动能力的生产,这种生产将诞生出新的生产方式---为劳动者自己全面发展而进行的生产。)

在同资本相对立的劳动方面,还应该注意的最后一点是:劳动作为同表现为资本的货币相对立的使用价值,不是这种或那种劳动,而是劳动本身,抽象劳动,同自己的特殊规定性绝不相干,但是可以有任何一种规定性。当然,对于构成一定资本的特殊实体来说,必须有作为特殊劳动的劳动与之相适应;但是,因为资本本身同自己实体的任何一种特殊性都毫不相干,并且它既是所有这些特殊性的总体,又是所有这些特殊性的抽象,所以,同资本相对立的劳动在主体上也潜在地包含有同样的总体和抽象。例如,在行会的、手工业的劳动条件下,资本本身还具有有限的形式,还完全局限于一定的实体,因而还不是作为资本的资本,那时劳动还只是表现为局限于它的特殊规定性的东西,而不象劳动同资本对立时那样表现为总体和抽象。在后面这种情况下,劳动虽然在每一个别场合是一定的劳动,但是资本可以使自己同每个一定的劳动相对立;从可能性来说,同资本相对立的是所有劳动的总体,而究竟哪一种劳动同资本相对立则是偶然的事情。(毛泽东时代,有计划商品生产方式下国家资本主义,与国家资本对立的劳动同样如此,而有人试图人为干预这种劳动一般性时,市场经济,劳动力自由流动就会把这种人为干预打破。当然,广泛的群众运动也是这种劳动一般性的另一种表现。)

另一方面,工人劳动的规定性对于工人本身是全无差别的;这种规定性本身是工人不感兴趣的,只要是劳动,并且作为劳动对资本来说是使用价值就行。充当这种劳动——即作为资本的使用价值的劳动——的承担者,这就是工人的经济性质;他是同资本家对立的工人。手工业者、行会会员等等的经济性质就不是这样,他们的经济性质恰恰在于他们的劳动所具有的规定性以及他们同一定的师傅所发生的关系等等。(小生产方式依然保留人身依附关系。而资本主义生产,资本和劳动都具有社会性。资本没有差别,劳动也没有差别)

因此,这种经济关系——资本家和工人作为一种生产关系的两极所具有的性质——随着劳动越来越丧失一切技艺的性质,也就发展得越来越纯粹,越来越符合概念。劳动的特殊技巧越来越成为某种抽象的、无关紧要的东西,而劳动越来越成为纯粹抽象的活动,纯粹机械的,因而是无关紧要的、同劳动的特殊形式漠不相干的活动;单纯形式的活动,或者同样可以说单纯物质的活动,同形式无关的一般意义的活动。这里再一次表明:生产关系的即范畴的(这里指资本和劳动的)特殊规定性,只有随着特殊的物质生产方式的发展和在工业生产力的特殊发展阶段上,才成为真实的(再次强调马克思的这段话:"生产关系的即范畴的特殊规定性,只有随着特殊的物质生产方式的发展和在工业生产力的特殊发展阶段上,才成为真实的",也就是说生产关系的规定性,只有放在一定历史时期的物质生产方式的发展阶段上,才能变成真实的现实。很遗憾,苏联和中国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所谓的已“改变”了的“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由于没有改变资本主义性质的有计划的商品生产方式,所谓的生产关系的改变,也只是不真实的。具体来说,由于实行的是有计划的商品生产方式,我们的公有制并不真实,而是国家资本下的官僚者阶级所有制,我们强调在生产中建立人与人平等关系,却被官僚者阶级剥削压迫劳动者关系所代替,产品的分配也由官僚者阶级掌控着,并产生了官僚者阶级的特供和特权。)(总之,这一点在以后谈到劳动和资本的这种关系时应该特别加以阐述,因为这一点在这里已经包括在关系本身中了,而在考察交换价值、流通、货币这些抽象规定时,这一点还更多地属于我们的主观反思。)
最后编辑学生工 最后编辑于 2018-04-12 11:3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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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再一次表明:生产关系的即范畴的(这里指资本和劳动的)特殊规定性,只有随着特殊的物质生产方式的发展和在工业生产力的特殊发展阶段上,才成为真实的。

,我们任何一次生产关系的改变,而不触及旧的生产方式时,这种生产关系的改变也是不真实的,虚幻的。只能是换汤不换药的。
最后编辑锤子 最后编辑于 2018-04-12 11: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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