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uz!NT|BBS|论坛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2) [复制链接]

1#
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2)
----《政治经济学批判》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6卷270页--282页)蓝字部分为我的学习心得

(2)价值自行增殖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必要条件

迄今为止,资本总是从它的物质方面被看作简单生产过程。但是,这个过程从形式规定性方面来看,是价值自行增殖过程。价值自行增殖既包括预先存在的价值的保存,也包括这一价值的增殖。价值作为主体出现。劳动是合乎目的的活动,因而,从物质方面来看已经事先确定:在生产过程中劳动工具是实际用来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而原料无论是由于化学的物质变换还是由于机械的变化,它在变成产品时取得了比它原有的使用价值更高的使用价值。但是,这一方面只同使用价值有关,仍然属于简单生产过程。这里问题不在于——这一点不如说已经包含在内,已经被当作前提——创造出更高的使用价值(这本身是极其相对的;当谷物变成烧酒时,对于流通来说更高的使用价值本身已经确定了);这也不是为个人,为生产者创造出更高的使用价值(至少,这是偶然的事情,并不涉及关系本身),而是为他人创造出更高的使用价值。问题在于,[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产生出更高的交换价值。(苏联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生产,统治集团反复强调,我们的生产是为整个社会提供商品的使用价值的生产,而资本保值和增殖放到次要位置。读马克思这段话,就会发现资本主义生产,其本身就是创造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而且更高的使用价值是资本保值和增殖的必要条件。有人会说,苏联中国的商品生产方式,只强调商品的使用价值,哪怕亏损也会生产,而问题是当时生产方式下,全国一盘棋,有的单位亏损,有的单位盈利,总的来说是盈利,如果国家资本下的很多企业长期无法盈利并使资本得到增殖。这个时候,资本就会盲目地为自己的发展开辟道路(除非进行消灭商品生产方式的共产主义革命),国家资本必然演变为自由竞争的资本,用市场去调节资本构成。苏联、东欧及中国演变证明了这一点,中国用文化大革命来试图阻止这个演变,由于没有找到消灭国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道路,共产主义运动遭受重大挫折。)

在简单流通中,对于单个商品来说,只要它作为使用价值找到自己的买主并且被消费掉,过程就结束了。商品因此脱离了流通;丧失了自己的交换价值,完全丧失了自己的经济的形式规定。而资本通过劳动消费了自己的材料,并通过自己的材料消费了劳动;资本把自己作为使用价值来消费,不过只是作为它自己的使用价值,即作为资本来消费。可见,作为使用价值的资本消费本身在这里也进入流通,或者不如说,资本本身在这里使流通开始,或者也可以说使流通结束(资本的消费过程是资本流通的一个环节!)。在这里,使用价值的消费本身进入经济过程,因为使用价值本身是由交换价值决定的。在生产过程的任何一瞬间,资本都没有不再是资本,或者说价值都没有不再是价值,而作为这样的价值是交换价值。(在苏联中国“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下的国家资本同样如此!无论在流通过程和生产过程,都是资本的运动过程。)象蒲鲁东先生那样,说什么资本由于交换行为,也就是由于资本重新进入简单流通,便从产品变成交换价值,这是再愚蠢不过的了。这样,我们就会又被抛回到开端去,甚至抛回到直接的物物交换中去,在那里可以看到交换价值如何从产品产生。

资本预先就作为自行保存的交换价值而存在,这种情况已经意味着,资本在生产过程结束以后,在资本作为使用价值被消费以后,又要作为商品进入流通并且能够进入流通。但是,由于资本现在只是作为产品才又成为商品,只是作为商品才又成为交换价值,由于资本取得了价格并作为价格要在货币上得到实现,所以资本是简单商品,是一般交换价值,因而资本作为一般交换价值在流通中也要遭到这样的命运:它或者在货币上得到实现,或者不在货币上得到实现;也就是说,它的交换价值或者变成货币,或者变不成货币。(斯大林时期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学家会说,在我们社会主义的有计划商品生产方式下,我们生产的产品一定会按照物价局规定的价格转化为货币。摆脱了资本主义社会市场竞争造成的由于产品卖不出去而造成资本过剩的情况。然而,当时依然是商品生产,商品的价值发现必须经过市场竞争才能完成,由于当时限制了市场竞争,改为官僚者阶级人为定价,必然扭曲商品的价值。人们就会自发地去寻找商品的价值关系,各种黑市就应运而生。今天我们痛苦地认识到,当时的“社会主义”经济学家并不认为商品生产交换关系是制约人们行为最基本的物质关系,他们完全可以忽略这种关系对人们的影响。)于是,资本的交换价值——在此以前它存在在观念上——与其说已经产生出来,不如说还成为问题。至于说资本在流通中真正成为更高的交换价值,那么这种情况不可能从流通本身产生,因为按照流通的简单规定,在流通中进行交换的只是等价物。如果资本作为更高的交换价值退出流通,那么它必定是作为更高的交换价值进入流通的。

从形式来说,资本不是由劳动对象和劳动构成的,而是由价值构成的,更确切地说,是由价格构成的。至于资本的各价值要素在生产过程中有着各种实体,这同它们作为价值的规定毫无关系;它们并不因此而有所改变。如果说它们从非静止的——过程的——形式开始,到过程结束时又在产品上结合成静止的、客体的形态,那么就价值来说,这仍然不过是物质变换,并不会使价值有所改变。固然,这些实体本身是被破坏了,但并不是化为乌有,而是变成其他形式的实体。过去它们表现为产品的基本的互不相关的条件。现在它们是产品。因此,产品的价值只能=已物化在生产过程的一定物质要素即原料、劳动工具(其中也包括只是充当辅助材料的商品)和劳动本身中的价值总和。原料完全消费了;劳动完全消费了;工具只有一部分消费了,因而在这种在生产过程之前就已具有的资本存在方式上继续保存着资本的一部分价值。而在这里完全用不着考察这一部分价值,因为它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价值的各种存在方式纯粹是现象,价值本身则是在这些存在方式的消失过程中始终不变的本质。从这一方面来看,被看作价值的产品并不是产品,而是始终如一的、不变的价值,不过是处在另一种存在方式上的价值,但这种存在方式对价值来说也是毫无关系的,并且是可以同货币相交换的。

产品的价值=原料的价值+劳动工具已被消耗的部分(即已转移到产品上的、扬弃了其原来形式的那一部分)的价值+劳动的价值。或者说,产品的价格等于这些生产费用,也就是=在生产过程中消费掉的各种商品的价格总和。换句话说,这不过表明,生产过程就其物质方面来看,对于价值来说毫无关系;因此,价值始终不变,只是采取了另一种物质存在方式,体现在另一种实体和形式上。(实体的形式同经济形式即价值本身无关。)
(毛泽东时代的产品成本和利润核算方式和马克思上述完全相同,人力、物力的核算统一于财力的核算,官僚者阶级同样通过财力划拨调节人力、物力的分配而进行生产及社会分工,这就是国家资本主导下的生产,属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范畴。)


如果资本原先=100塔勒,那么它现在照旧等于100塔勒,尽管这100塔勒在生产过程中存在于50塔勒的棉花,40塔勒的工资+10塔勒的纺纱机上,而现在存在于价格100塔勒的棉纱上。100塔勒的这种再生产是单纯的自行保持不变,只不过这种自行保持不变是通过物质生产过程来实现的。因此,这种生产过程必须一直进行到生产出产品,否则棉花就会丧失其价值,劳动工具就会白白受到磨损,工资就会白白支付。价值自行保存的唯一条件是,生产过程是真正完整的过程,也就是一直进行到生产出产品。生产过程的完整性(也就是一直进行到生产出产品),在这里事实上是价值自行保存、自行保持不变的条件,而这已经包含在资本实际成为使用价值,成为实际的生产过程这个最初的条件中了,因而,就这一点来说,这是作为前提肯定了的。

另一方面,生产过程所以是资本的生产过程,只是因为在这个过程中,从而在产品中,资本作为价值保存了自己。因此,说必要的价格=生产费用的价格总和,这种命题纯粹是分析的。这是资本本身生产的前提。起初资本以100塔勒,即以简单价值出现;然后在这个过程中表现为一定的,即由生产过程本身决定的资本本身各价值要素的价格总和。资本的价格,即它在货币上表现出来的价值=它的产品的价格。这就是说,作为生产过程的结果的资本价值和作为这一过程的前提的资本价值相等。

资本价值在生产过程中既不是处在它在开始时具有的简单性中,也不是处在它在结束时作为结果重新具有的简单性中,而是分解为各个乍看起来毫不相关的、量的组成部分,即劳动的价值(工资)、劳动工具的价值和原料的价值。这里所出现的关系只不过是:在生产过程中简单价值在数量上分解为一定数目的价值,这些价值又在产品上重新结合起来而具有简单性,不过现在已经成为一个总和了。但是这个总和=原来的统一体。就价值来考察,在这里除了量上的分割以外,在各个价值量之间的关系上还没有包含任何其他的差别。100塔勒曾是原有资本;100塔勒现在是产品,但这100塔勒现在成为50+40+10塔勒的总和。我也可以从一开始就把这100塔勒看成是50+40+10塔勒的总和,但也可以看成是60+30+10塔勒的总和,等等。100塔勒现在所以表现为一定数目的单位的总和,是因为资本在生产过程中分解成的各种物质要素各代表资本价值的一个部分,不过是一个已经确定的部分。
(产品的总价值(包括利润)只能从构成产品消耗了的生产原料、生产工具及工人劳动的价值去找!)

以后就会看到,原来的统一体分割成的这些数目本身有着一定的相互关系,但这在这里还与我们无关。就生产过程中价值本身所发生的运动来说,这个运动纯粹是形式上的运动,它是由以下的简单行为构成的:首先,价值作为统一体存在,即作为被看作统一体,被看作整体的一定数目的单位存在,即作为100塔勒的资本存在;其次,在生产过程中这个统一体被分割为50塔勒、40塔勒,10塔勒,就劳动材料、工具和劳动都是按一定的量来使用这一点来说,这一分割是很重要的,但是在这里对这100塔勒本身来说,这种分割本身是毫无关系的,不过是把同一个统一体分割为各个不同的数目而已;最后,这100塔勒又作为总和重新在产品上出现。就价值来说,唯一的过程是:它先是一个整体、统一体;然后这个统一体分割为一定的数目;最后表现为一个总和。最后表现为总和的这100塔勒同样是并且恰恰是开始时表现为统
一体的同一总和。总和的即复合的规定,只是由于生产行为中发生的分割造成的,但在产品本身中并不存在。因此,说产品价格=生产费用价格,或者说资本价值=产品价值,这无非就是说,资本价值在生产行为中保存了自己,并且现在表现为一个总和。

就资本的这种单纯的同一性,即通过生产过程而再生产资本价值这一点来说,我们丝毫也没有比开始时前进一步。开始时作为前提存在的东西,现在作为结果而存在,连形式也没有改变。很清楚,当经济学家们说价格由生产费用决定时,他们实际上指的并不是这个意思。否则就绝对不可能创造出比原有的价值更大的价值;绝对不可能创造出更大的交换价值,尽管有可能创造出更大的使用价值,而在这里谈的完全不是这种使用价值。这里谈的是资本本身的使用价值,而不是商品的使用价值。

当有人说商品的生产费用或必要价格=110时,他是这样计算的:原有资本=100(就是说,例如原料=50,劳动=40,工具=10)+5%利息+5%利润。因此,生产费用=110,而不是=100;也就是说,生产费用大于生产成本。
(现在某些电子厂老板也许就是按照这个公式计算生产费用的,有的老板还会说生产费用还要加上房租成本。但是,放到整个市场环境下,产品的价格由不得单个的资本家,经过市场价格波动和广泛的交换,发现了商品的价值,商品的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它只包含生产活动中消耗掉的物料、工具磨损折旧和劳动力消耗,所谓工厂利润、商业利润、银行利息、厂房租金以及税收都是从工人劳动消耗所创造的财富。)

象某些经济学家喜欢做的那样,从商品的交换价值逃到商品的使用价值上去找出路,那是无济于事的。不管这种使用价值是更高的还是更低的使用价值,它本身都不会决定交换价值。商品的价格往往低于它们的生产价格,即使它们无疑已经获得了比它们在生产以前的时期已有的使用价值更高的使用价值。

逃到流通中去找出路,同样毫无用处。我用100来生产,但是卖了110。
利润不是由交换产生的。如果利润不是先前就已存在,那么,在这种交易以后也不会有。”(乔·拉姆赛《论财富的分配》1836年爱丁堡版第184页)

这是想从简单流通来说明价值的增殖,然而简单流通显然只把价值设定为等价物。即使从经验来看也很清楚,如果大家都贵卖10%,那也就等于大家都按生产费用来卖一样了。在那种情况下,剩余价值就会成为纯粹名义上的、虚拟的、假定的东西,成为一句空话。因为货币本身也是商品,是产品,所以它也会贵卖10%,也就是说,卖者虽然得到110塔勒,实际上只得到100塔勒。
(中国资产阶级打手茅于轼就显得邪恶和无耻多了,他叫嚣:“交易创造价值,交易创造利润”,力图摧毁商品交换最基本法则--等价交换。而资本主义早期的经济学家却比他诚实得多!)

(参看李嘉图关于对外贸易的论述,他把对外贸易看成简单流通,因此他说:
“对外贸易决不可能增加一国的交换价值。”
他为此举出的理由,正是用来“证明”交换本身即简单流通,也就是作为简单流通来看的一般商业决不能增加交换价值,决不能创造交换价值的那些理由。)

否则,说价格=生产费用,也就等于说商品的价格总是大于商品的生产费用。

除了简单的数目上的分割和复合以外,在生产过程中还有形式上的要素加在价值上,这就是价值要素现在表现为生产费用,也就是说,生产过程本身的要素不是在它们的物质规定性上保存下来,而是作为价值保存下来,这些价值是在生产过程开始前就已具有的存在形式上被消费的。

另一方面,很明显,如果生产行为只是资本价值的再生产,那么资本发生的就只会是物质变化,而不会是经济变化,而资本价值的这种简单保存是同资本的概念相矛盾的。固然,资本不是象独立的货币那样会留在流通以外,而是会取得各种商品的形态,但这是毫无意义的;这会是个无目的的过程,因为到结束时资本只会代表同一货币额,只会是冒了一场在生产行为中有可能遭受损失的风险——生产行为可能失败,而货币在生产行为中失掉了自己不朽的形式。

好了。生产过程现在结束了。产品也在货币上重新得到实现,重新取得了100塔勒原有的形式。但是,资本家也必须吃喝;他不能靠货币的这种形式变换来生活。因此,100塔勒的一部分必须不作为资本,而作为铸币来同作为使用价值的商品相交换,并在这个形式上被消费。于是100塔勒会变成90塔勒,因为资本家最后总是以货币的形式,而且是以他开始生产时所用的货币额的形式,把资本再生产出来,所以归根到底这100塔勒会被吃光,资本会消失。但是,有人会说,资本家把100塔勒作为资本投入生产过程,而不是把它吃掉,他就应该由于从事这种劳动而得到报酬。可是他应该从哪里取得报酬呢?既然资本包含着工资,因此工人能靠生产费用的简单再生产来生活,而资本家却不能这样,那资本家的劳动不是显得完全无益吗?所以资本家看来应列在生产上的非生产费用项下。然而不管资本家有多大功劳,没有资本家,再生产也能进行,因为工人在生产过程中要求得到的价值只是他们带进的价值,也就是说,他们为了不断地重新开始生产过程,完全不需要资本关系;再说,也不存在支付资本家报酬的基金,因为商品价格=生产费用。如果资本家的劳动被看作是在工人的劳动以外并且同工人的劳动并列的特殊劳动,如监督劳动等等,那么他也会象工人一样得到一定的工资,于是他也就属于工人的范畴(现在的职业经理人领取的工资也是这个范畴,毛泽东时代的干部领取的工资也属于这个范畴,同时,这些职业经理人充当着资本打手。),而决不是作为资本家同劳动发生关系了;他也决不会发财致富,而只会得到一个他必须通过流通来消费的交换价值。

同劳动对立的资本的存在,要求自为存在的资本即资本家能够作为非工人而存在,而生活。另一方面,同样很明显,即使从通常的经济规定来看,仅仅能保存自己价值的资本也是不可能保存这个价值的。生产上的风险必须得到补偿。资本必须在价格波动中保存自己。由于生产力的提高而不断发生的资本贬值必须得到补偿,等等。因此,连经济学家们也直率地说,如果没有盈利,没有利润,谁都会把他的货币吃掉,而不会投入生产,当作资本来用。总之一句话,假定资本价值是这样不增殖的,即不倍增的,那就是假定资本不是生产的实际环节,不是特殊的生产关系;也就是假定有这样一种情况,即生产费用不具有资本的形式,资本不是表现为生产条件。
苏联中国的商品生产方式下,只强调商品的使用价值,哪怕亏损也会生产,如果国家资本长期无法盈利并使资本得到增殖,那么商品的再生产也就无法维持下去了。

劳动如何能增加使用价值,这一点不难理解;困难在于,劳动如何能创造出比原先存在的交换价值更高的交换价值。
假定资本支付给工人的交换价值正好是劳动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价值的等价物。在这种情况下,产品的交换价值不可能增加。劳动本身带进生产过程中来的超过预先存在的原料价值和劳动工具价值的东西,会被支付给工人。产品本身的价值,即超过原料价值和工具价值的余额,会落入工人手中;只不过资本家是把这个价值以工资的形式付给工人,而工人是把这个价值以产品的形式还给资本家。(这就是纳萨尔追求的不折不扣地劳动所得!)
最后编辑学生工 最后编辑于 2018-05-07 16:40:17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