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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关于大联合的指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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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联合是“文化大革命”中毛泽东指导夺权斗争的一个重要方针。1967年1月,上海发生全面夺权的“一月风暴”,迅速影响全国。

为指导夺权,毛泽东于1月10日指示向上海发出贺电。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发出给上海工人革命造反总司令部等32个群众组织的贺电,提出“无产阶级革命派组织的大联合”方针。

“大联合”方针的一个重要目的,是要解决群众组织派系林立、互相夺权,导致更大动荡的问题。1月16日,《红旗》杂志发表评论员文章《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起来》,号召全面夺权,并且肯定“大联合”的做法。

1月22日,《人民日报》发表经毛泽东审定的社论《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夺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权!》,再次号召全面夺权,并且提出“无产阶级革命派要展开夺权斗争,就必须大联合。没有大联合,夺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权就只是一句空话”。社论还将《共产党宣言》的“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和毛泽东40多年前提出的“民众的大联合”的口号作为“大联合”的理论依据。社论还提出“大联合,要在夺权的斗争中形成。大联合,必须旗帜鲜明”。要求防止极少数资产阶级顽固分子的混入。

1月31日,《人民日报》发表《红旗》杂志社论,论述了夺权斗争的5条基本经验,第二条即为“坚决实行无产阶级革命派的大联合,团结广大群众,这是向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夺权斗争取得胜利的最重要的条件”。大联合的方针,与后来形成的“三结合”,成为夺权斗争的基本方针。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20/6/23 9:46:02 执行 移动主题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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