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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阶级斗争的现状 方向 出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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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语:自从进入阶级社会以来,社会的进步都是无产阶级通过阶级斗争这一支点来撬动世界而产生的结果。世界的无产阶级在亚非拉,亚非拉的无产阶级重心在亚洲,亚洲的无产阶级重心在中国,中国的无产阶级重心在珠长三角,珠长三角的无产阶级重心在产业工人,产业工人的斗争重心在罢工权的组织性和自主性。中国阶级斗争现状下,方向在哪里?出路在哪里?产业工人及其产业工人性质的工会,在中国社会的进步中是什么地位?什么责任?什么方向?什么道路?怎么走路?中国会撬动当代资本主义霸权吗?中国能给全人类带来希望吗?值得深思!





Rm-龚先湛:保障罢工自由:中国工人罢工的现状、问题与出路(2010-12-15)

保障罢工自由:中国工人罢工的现状、问题与出路



【红鼹鼠·龚先湛 — 2010年12月15日】



编按:今夏南海本田罢工为代表的全国工潮后不久,当局就回应以工会改革等议题。其中关于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手段需求问题,尤其罢工权问题,一时间引起众议关注。与一些工人事业者看法不同,我们认为,在中国罢工并不那么自由,而面临多重风险压力,当局的容忍十分有限且不明确不稳定,罢工权问题所涉及的罢工自由之保障,是一个重要的工人阶级需求问题。本文将通过对中国工人罢工现状的初步全面考察,来说明这一问题。
本文的另一大重点是顺着罢工权立法的“改良”主张者逻辑,看西方罢工法制情况,但本文追求从独立的工人立场,分析和归纳其中经验。从中提出对中国罢工权问题的建议。最后指出罢工的总策略应是使罢工从属于独立自主的阶级斗争。客观上,进入全国议题的罢工权立法,不但将使各地劳动者得以从阶级整体认识自身,而且将使中国工人阶级取得一种政治杠杆,以至“成倍地撬动阶级之间的角力”。但前提是工人阶级自觉的积极介入与自下而上的直接斗争行动。这一过程中,独立的工人立场是应对罢工权议题的核心立足点。(2010.12.)



























保障罢工自由:
中国工人罢工的现状、问题与出路





Rm·龚先湛

2010年12月15日定稿






今年(2010年)热夏席卷全国的罢工潮震动了整个中国社会,它实际上不是像资产阶级舆论所报道的仿佛突然从天而降,而是近三十年来阶级矛盾与工人斗争不断量变发展的一个新质变结果,直至有组织工人运动呼之欲出。这种局面引起了统治阶级的深深忧思。不久,早已开始试点的工会改革开始通过媒体推向公众观念,紧接着又传出了罢工权立法的讯息。



据《凤凰周刊》2010年10月11日报道,全国总工会8月份神秘释放了《工会法》正在修改、明年将出台等信息,却公开拒绝后续评论,一些学者(如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关系系主任乔健)则不遗余力地借机主张罢工权合法化,主张工会主导罢工权,并且介绍了“广东省工会已经在探讨合法罢工的可能性”,提到甚至“90年代中期大连开发区”“曾肯定罢工权”:“彼时当地企业老总和劳动保障局商议后同意把罢工权赋予劳工方,但是必须由工会发起,并提前72小时告知。但是这个被写到大连开发区内部规章之中的权力,大连开发区的工会从来没有使用过。”[1]。实际上,《广东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主要起草人、广东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孔祥鸿在7月26日接受媒体采访时就公开提及,可控的罢工示威,是稳定和谐社会治理的题中应有之义[2]。2010年的秋天,一时间再度使长期为罢工权立法鼓与呼的有产学界谋士们活跃热议。



无论罢工权立法是非好歹,它都涉及到这样一种工人阶级需求:保障罢工自由。罢工权立法的问题之所以引起各界关切,其原因也在于它被许多人认为是这种工人阶级需求的实现方式。但是,首先,在这个问题的提出上,工人事业奋斗者们就混乱不清,有相当一部分工人事业的奋斗者(主要是一些左派人士)认为不存在保障罢工自由这个问题,因为据他们了解,“罢工已经很自由了”。事实如何呢?目前中国工人罢工的现状究竟如何?我们认为必须首先通过了解罢工现状,澄清这个问题,把保障罢工自由的问题鲜明地提出来。然后才能准确评价罢工权立法是否能保障罢工自由,才谈得上如何保障罢工自由。







中国工人罢工的现状之一:罢工频率日益高发





据我们分析(见红鼹鼠十点提纲),2003-06年是资本主义新中国的阶级矛盾激化质变转折期,在此之前、1992年邓小平南巡之后可粗略算做一个阶段,这一转折期之后至今是某种程度上更加激化的新阶段。正如劳动关系专家常凯在2001年所说,“目前还没有一个关于在全国的范围内罢工的官方统计指标和统计数字,罢工一般包括在集体争议的统计数字中”,即使今天至少公开范围也如此。从阶级斗争角度,对罢工的全国性考察几乎没有。我们更多是从国内的日常生活来感受罢工的日益高发——从春节返乡的南方外来工那里,从媒体对个案的报道,从劳动者头脑中对罢工的普遍观念。不过,认真研究国内罢工现状,仍能找到一些可观的统计数字。



就前一阶段(1992——2002、03左右)看,常凯提供的数据算是权威的。常凯认为这一阶段罢工第一个特点就是:“从发生频率和参与人数来看,有不断上升的趋势”。依据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分析,从1995年到1999年,全国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以平均每年26.9%的速度递增。……据劳动部专家的分析统计,我国从1990年到1994年五年中参加罢工的人数分别为:24.3万人、28.86万人、26.84万人、31.03万人、49.56万人。五年中增加一倍,是所统计的17个国家和地区中增长率最高的。在这些罢工当中,单件事件延续最长的时间为40天,单件事件参与人数最多的为3900人。……根据工会统计年鉴的数据,到1999年,全国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2019件,其中集体争议案件为9043件,只占7.5%。但在473957人的劳动者当事人数中,集体争议的劳动者当事人数为319241人,占67.3%。这一数据表明,介入劳动争议中的劳动者,有三分之二以上参与了集体争议。”[3]



关于第二阶段(即2003-06年至今)的公开数字更少。统治阶级的这种讳莫如深,恰恰反证了罢工日益增长的局面。但仍能搜索到一些公开数字。



“据统计,中国大陆的群体性事件从1993年的8,700起、1999年超过3.2万起、2003年6万起、2004年7.4万起到2005年8.7万起(包括妨碍公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斗殴、滋事等),13年增加10倍(于建嵘「中国骚乱事件和管治危机,2007.10;中共公安部网站,2006.5;2005年中国社会蓝皮书)……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2007年10月发表「中国的骚乱事件和管治危机」ㄧ文指出,截至2005年的统计,中国大陆群体事件中,……工人维权占36%”[4]。



据此估计,工人维权的“群体性事件”仅在2005年就多达3.1万起。“2005年,全中国大陆劳工争议案件约有31万4000起,与2004年相比增加了20%,……此外,据中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统计,1995至2006年的12年间,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增加13.5倍。民工跳楼讨薪、法定休假制度难以落实、加班没有加班费、毫无理由的解雇等现象屡见不鲜(中国经济周刊,2007.11.19)。”[5]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就产业工人的罢工来说(首先是工厂工人罢工),中国实际上是全世界频密度最高的地区之一。在法国等欧洲国家以及拉美一些国家,也有相当多的工人罢工,但罢工者多是公营部门职员与服务业从业者(例如教师、邮电职员、航空技术人员等),即使工厂工人罢工,很多只是主流工会发动起来的短时间的象征性示威(而且很多这样的示威发生在周末和其他休息时间!)。而中国的工人罢工,有很大部分是工厂车间里、流水线上、建筑工地上的罢工,几乎都是群情激愤下的自发罢工。中国的许多工人罢工往往不同于境外那种抱着小孩、拿个小旗子上街悠然散步的“示威”,而是往往伴随着紧张的严重对峙和残酷的暴力冲突,罢工工人带有更强烈得多的严肃性和斗争性。







当局对一些工人罢工的有限容忍,及其主要原因





中国工人罢工的频率日益高发,罢工密度越来越高,这种现象却成了一些劳工事业者否认保障罢工自由问题的理由。他们说:你看,现在罢工到处开花,很多地方当局也没有怎样。有的中央官员甚至为罢工现象说话。因此,根本不存在“保障罢工自由”这种问题!



的确,当局对一些工人罢工采取了有限容忍的态度。甚至有的资方也“适应”了,把库存做好,等你们工人罢工时就用库存好了,你们爱怎么罢就怎么罢吧——这也更使当局有限容忍一些工人罢工。不过最主要的原因,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



其一,部分地方当局处于工人罢工频率较高的地区(如珠三角及其他一些沿海工业带),一些工人罢工由于规模、性质、程度等,相对于近几年该地区总体罢工局面来说,均不算突出,对稳定的威胁不很大,可被有限容忍。



必须认识到:这是最重要的原因。而不是什么“工人的力量威慑住了当局”——要明白如果真到那种威慑程度,当局就会毫不犹豫地动用最极端的武器(文革时军方公然在许多大城市的市中心架起大炮、直接轰炸手无寸铁的造反派工人,六4时军方直接开坦克压人、机枪扫射群众,笔者相信在未来的阶级斗争中,统治阶级一定敢用神经毒气、战术原子弹和化学武器来镇压反抗到底的劳动民众)。这也就意味着当局对罢工的有限容忍是有所选择的,而这选择权完完全全捏在当局的手里。为工人事业奋斗的人们应该清醒了,不应沉迷于自欺欺人的幻想。



其二,部分地方当局通过对大量罢工的实际应对处理,多少认识到堵不如疏的道理。但是当局太缺乏有群众威信的疏导改良力量,所以干脆“无为而治”——当然,这是有限的、有选择的“无为而治”。当局即使表面上不管不顾某些罢工,但是却始终力求掌握动态信息,随时要往上报(笔者曾有幸翻阅过基层政府机构的一些内部维稳文件,可以看到从居委会和街道办这一层就建立了非常详细周密精确的劳资不和谐重点问题档案,以及制作优良的动态汇报),一旦超过容忍的限度,立即采取多种措施全面控制。



除了部分地方当局,中央当局内部也有一些默认罢工的倾向,甚至全总有官员放言认可罢工是工人无奈下的选择(参见全总有的官员对烟台澳利威工会顾问的说法;该工会通过几百人的罢工而成立、同时得到了全总支持)。这其实是当局试图疏导工人怨怒、化被动防范为主动控制的一种表现,这与当局试图镇压反抗的倾向相对,但并不冲突,其本质都是维稳,且都是有选择的,而且是从统治者的改良算盘来精心选择。从这个特点来看,当局对罢工的有限容忍其实很不明确,因为罢工是动态的,它会不断发展,很难界定其边界在哪里。比如说今夏南海本田罢工,它已经突破了地方当局的容忍限度(当地工会公开殴打罢工工人——实质上没有“上峰”授意、工会根本不敢这样做,中国工会基本上就是党国的婊子),但却把中央的容忍限度向前逼进了一步。可是,当南海本田罢工扩展到本田的其他企业时,发生极具爆炸性的全国连锁罢工时,中央影响下的官控舆论却沉默寡言、而后则内部下令封杀了大量的罢工报道。



其三,被有限容忍的罢工,多发生在外资企业,中方的当局不去压制,一方面是“政府不愿打压为大牌外国公司打工的工人,以免被国际媒体穷追猛打”[6],另一方面却反倒有种乐于见到外资企业发生罢工的心态在起作用,这种心态是政府倾向(自强派倾向)的一个反映,即从“民族资本”的立场去控诉“帝国主义经济入侵”。近年来一些港台、西方资本的企业被媒体重点曝光、大举渲染,内地企业却幸免于难,这在稍有一点工业区生活常识的人看来是奇怪的。因为实际上各方面待遇最好的企业就是外资,其次是港资台资,最残酷剥削工人的正是内地私营企业——“民族资本”的大多数(顺便一提,有的资产阶级自强“左”派鼓吹国企,但国家资本主义企业对工人的剥削一点也不逊于私人资本主义企业。更不用说国企对劳务派遣工、技校学生工的剥削,甚至比台资富士康的剥削还要恶劣得多,然而由于它们的国家资本主义背景,却自动被豁免了媒体曝光的可能)。



其四,正如今夏许多有产舆论所分析揭示的,近年来当局有意无意地让罢工成为自行调节产业结构与收入过低的一种方式。资本主义新中国从2005年开始采纳了“新左派”(实则资产阶级自强派)的主张,要发展自主知识产权、走技术自强路线,但缺乏工会保护的中国工人至今继续成为境内外大资本不思技术进取的强大理由(既然可以雇佣大量廉价劳动力干活、为啥要花高价搞技术研发买机器?),新一代资产阶级需要更多更好的技术密集型产业,但血汗工厂剥削方式的劳动力密集型产业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工人阶级的低下购买力,既影响资产阶级的统治稳定,又不利于资本主义的市场消费。



从这个原因来看,当局对罢工的容忍不仅是有限的、有选择的、很不明确的,而且还具有浓厚的权宜性质。所以不能以现在当局对罢工的有限容忍,就认为这种局面将会一直持续下去,或暗暗认为“明天会更美好”。如果对罢工与当局的关系,连这样的最基本分析也不做,想当然地说“罢工已经很自由了”,那么说这话的人其实并不了解中国工人罢工的基本现状,只会向工人斗争传达错误的幻想。







今日中国罢工现状续谈:罢工的多重风险压力





谈罢工现状,当然要考虑到被容忍的罢工,更要考虑更多的不被容忍的罢工。应该看到,被容忍的罢工并不是罢工现状的主流,更多的罢工是不被容忍的,罢工的多数情况是笼罩在多重风险的阴影下。在这方面,工人事业奋斗者们应该虚心地向统治阶级的谋士学习,首先学习他们的清醒与严肃。请看常凯对工人罢工的谈论:



“需要具体分析工人为何选择罢工。对于工人而言,发起罢工或者参加罢工,绝不是一种轻率的举动,而是反复斟酌痛下决心才决定的。罢工对于工人而言,是一个风险成本非常高的举动。在目前我国法制建设很不健全的情况下,罢工的最后结局谁也无法预料。参与罢工将会面临多重风险,这些风险包括经济风险,可能会停发工资、解除合同;政治风险,可能会被冠以‘不安定因素’、‘破坏稳定’;刑事风险,可能会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如果工人发起和参加罢工,一定是一种迫不得已的最后的抉择。就是说,他们是在其实现合理要求的所有救济途径都已经被堵死的情况下的选择,如果能有其他途径可以解决问题他们绝不会出此下策。”[7]



但是现实阶级冲突中,罢工的风险甚至往往比常凯所说的还要复杂。南海本田罢工时,有的工人还是实习生,资方甚至调动他们在校的老师来教训劝止他们的罢工,这是资本在借助家长权威的旧势力来压迫工人(与今日中国罢工运动非常类似的1970-80年代韩国工厂罢工里,资方曾召集年轻女工的父亲们,到罢工现场辱骂、威迫她们屈服)。广东南海本田罢工刚平息没几天,2010年6月9日广东中山小榄又爆发了本田制锁全厂一千五百名工人罢工,不仅“逾百公安及防暴警察到场戒备”,而且“工人之间的各类传言满天飞,许多不认识的脸孔进入工厂各处,就算上厕所也有人跟在后面”,斗争积极分子“的电话均被窃听,行踪被人掌握”,有人在QQ群里造斗争积极分子的谣,还“有人打电话虚报消息,说一工人被斩死后挂在河边的树上”[8]。2010年7月12日广东佛山阿兹米特汽配罢工,资方企图解雇全部罢工工人,甚至禁止供应罢工工人午饭及饮水。



大量罢工还显示:罢工积极分子乃至一般罢工工人,往往还遭到资方或当局买通的黑帮力量的恐吓威胁、拳打脚踢,有许多案例是往死里打。南海本田罢工的部分罢工工人遭到工会人员殴打,似乎非常特殊,但同样的殴打罢工工人的行径,在今天的中国却非常的普遍。下面举一些全国各地罢工的相关实例。



2000—2005年,生产无绳电话的深圳(日资)友利电公司发生了五次大罢工。每次罢工,资方都秋后算帐解雇“不听话的工人”。其中2004年12月一万六千员工的第四次大罢工场面尤其残酷、悲壮:“有六七百名女工试图堵塞107国道以‘引起媒体的注意,然而等待她们的是全副武装的警察同治安队人员,有的女工在路上被推倒了,有的头发被撕乱了,但是她们还是爬起来,哭着朝目的地前进。后来听说大概有500人到了,但是被更多的警察给轰了回来。’”派出所人员拍摄罢工过程、协助资方逼走部分罢工代表(“并通知所有日本同行不予聘用”)。2005年4月上万工人的第五次大罢工时,资方以恐吓、发传单、进员工宿舍拉人等方式强迫工人复工,同时在地方当局支持下出动“全副武装处于戒备状态的四五十名防暴警察和联防队员”。[9]

2007年5月30日—6月11日深圳龙岗雪象村宝吉工艺品厂8000多工人大罢工:龙岗区公安机关出动数百警力和防暴队员封锁宝吉公司的各个路口,“一些罢工工人被四名防暴警反拖手脚抬扯进工厂,多名工人被扣”,一名目睹这一暴力打压景象的20岁女工被吓得精神异常,以至住院治疗,但资方拒付医疗费。[10]

2009年10月8日,广东东莞安杰玩具厂老板秋后算账,找来六七个不明身份暴徒围殴两名罢工工人,其中一名逃脱,另一名被打成较严重的外伤。[11]

2009年12月8日广东惠州超霸近千工人大罢工:工厂保安殴打了3名罢工工人,之后工人激愤之下堵公路,又有女工被殴打,被抓。[12]

2009年5月25日:当河南平棉纺织集团5000多工人大罢工进行到第12天时,在警察保护下,“黑社会成员动手殴打了罢工工人,撕毁了工人的示威横幅”。在罢工工人压力下,警察扣留了黑社会分子,但却又“买了矿泉水要给黑社会成员送去”。同时,“当局出动6、7百警察镇压,抓走4名工人,打伤近10人,其中1人骨折住院。”另外,“从一辆车上下来十几个不明身份的人,上来就分别抓住几个罢工女工的头发按在了地上,女工拼命挣扎,其他人都则把工人的帐篷掀翻,把标语撕掉”。到6月1日,当局果断出动了3000名警察强行驱散工人,暴打女工。“当地移动电话网络晚间瘫痪”。“20多名女工被以扰乱生产罪被拘留”。[13]

2010年5月20日苏州维讯电子厂罢工:当局出动防暴、便衣、民警、地方联防队、甚至协警、甚至连城管都出动了,一齐殴打罢工工人。(网上曾上传有照片和视频[14])

2010年5月31日武汉华润雪花啤酒公司职工罢工:“随即,警车开来,一百多名警察守住公司大门,强行驱散工人”,“截至六月六日,已有八名维权职工相继‘失踪’”,公司公开张贴董事长签署的通告,声称“对停工、怠工的工人‘将请政法部门依法依规严惩,绝不姑息迁就’”。[15]

2010年6月2日深圳南山附近逾500名港口货柜车司机集体罢工,抗议运输价格过低。当局出动大批防暴警察赶至现场,“防爆警察的盾牌在警灯的映衬下闪闪发光,……一队队拉着狼狗的军警,在带着凶狠眼光的狼狗的连拉带跑下似乎要冲向人群。顿时,看到最壮观的只有在电视上才能见到的遇到大地震纷纷逃跑的画面在我眼前出现了。有的从花园的栏杆一跃而进,人群如涨潮般涌进月亮湾花园。这就是听老人们所说的‘兵荒’吧!这也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看见过这种场面,不由得让人战栗。想象一下如果此刻发生踩踏事故,将是怎样的场面呢?哭喊声一片,死伤者不计其数。终于逃到月亮湾花园里面的人们惊魂未定,依然聚集着。虽说偶尔有一两声的呐喊业已无济于事,人们只是在看着。在九时许,罢工者见防爆警察阵营如此强大,足足有一个团的兵力,也只好散去”。[16]

2010年6月7日昆山KOK书元机械2000多工人大罢工:当局出动近两百特警,殴打罢工工人,至少50人受伤、5人重伤,伤者中包括孕妇。[17]



这些例子来自全国各地:珠三角、长三角、内地工业城市。这些例子并不是笔者精心挑选的仅有的一些罢工受迫害的例子,——仅凭国内的生活常识,就可以认识到罢工受到暴力打压威胁并不是“特例”——不仅不少见,而且非常普遍。上述例子多数是私企,如果看国企,受到暴力迫害的罢工和游行集会要更多得多,而且不乏更残暴得多的案例。罢工一旦遭到暴力打击,往往是无法无天的乱棍齐上。特别是资方或当局指使各种“非正式暴力”(从黑社会到各种“保安”)时,通过对罢工的暴力打击(即使被打的是少数人),资方和当局要达到从视觉和精神上威慑压迫整场罢工运动的效果。而“人民法院”的作用是在最无耻的暴力镇压之后,冠冕堂皇地给反抗者定罪,将罢工积极分子关进大牢里。



另外不容忽视的还有传媒带给罢工的压力。与境外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氛围不同,中国的主流媒体里有同情罢工的倾向,然而这种倾向在资方的压力下是十分飘摇不定的。媒体被当局迫令或被资方买通后,对工人抗争事件噤声,是非常容易的。国内许多工人群体抗争事件显示:大多数地方发生工人抗争时,当地媒体惯于和谐化处理,甚至不惜歪曲事实,粉饰太平。少数主流媒体,例如南方报系,报道的尺度稍大一些,这给一些人、包括不少罢工工人以幻想。但它们跳来跳去也跳不出资产阶级专制政体的如来神掌——今年六月政治局一个内部命令,就使全国媒体包括南方报系都大大收缩了对罢工的报导。这对媒体迷信者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教训。



另外,不要忘了公众也可能带给罢工者巨大的压力,特别是涉及公共服务的罢工。2008年3月东航云南分公司的飞行员罢工就引起了乘客的怒火和公众舆论的谴责(“开明的”南方都市报当时发表正式社论,认为这起罢工“牺牲公益”、“失德”、“旨在私利”,叫骂“挟持公益的飞行员都是疯狂的”[18])。许多国企工人的罢工示威采取拦截公路的形式,也会引起部分市民的不满甚至反对。所以涉及到这种公共利益的罢工时,罢工工人往往需要做出大量的解释和争取同情的工作,因为这种公众压力是的确存在的。而且公众压力比资方和当局施压的无形心理压力更大。



最后,并非最不重要的是:同一间工厂尚未罢工的工人对罢工工人的精神压力,消极工人对积极斗争分子的麻木不仁。这种情况对罢工工人是一个很大的无形打击。这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在罢工时,有的工人坚持继续上班,实质意味着充当工贼,而罢工工人会加以制止甚至上前直接痛打继续上班的工人。作为罢工的重要策略,罢工工人也需要研究如何促进罢工中的工人团结。而消极工人对罢工工人的冷漠麻木,会成为资方及其政府分化瓦解工人的有力基础。



至此,我们来一个实事求是的小结列举:中国工人罢工的风险压力至少有哪些?

1、经济风险。因罢工而被解雇。这相当常见。

2、社会政治压力。被冠以“不安定因素”、“破坏稳定”,从而遭到各级政府、社会舆论的反对,年轻工人还会遭遇各类权威家长的反对。

3、警方、或黑帮、或“不明身份者”的暴力打压。

4、罢工出头者被治以刑事上的罪责。面临牢狱之灾。

5、罢工积极分子可能遭遇的其他种种迫害:被跟踪监控,被造谣,被恐吓,及遭遇各种不测。

6、媒体的压力。媒体奉旨不报道,或歪曲事实的报道。

7、公共服务消费者、市民和公众舆论的压力。

8、消极工人对罢工工人、罢工积极分子的压力。



可见,罢工要承受多重风险压力。有的是有形的,令人望而生畏的,有的是无形的,精神的压力甚至要更大。显然,罢工并不是旁观关注者们想当然的“已经很自由了”。目前中国的频繁罢工现象,并不表示“罢工很自由了”,更不是“工人想罢就罢”所致。罢工频繁,根本原因在于劳资阶级矛盾尖锐,而改良力量缺席又使这种对峙缺少润滑调和。中国工人罢工的现状恰恰包含着一个重大的基本问题:罢工缺乏自由,罢工的自由缺乏保障。保障罢工自由是中国工人的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阶级需求。







中国罢工权立法的问题和实质





我们广大劳动者关注罢工权立法,因为我们中许多人以为学者们倡导的罢工权立法,可能是保障罢工自由的好办法。另一方面,许多为劳工事业奋斗的朋友,天然地不信任当局及其谋士,本能地不信任罢工权立法,却不去深入了解这一重要问题。劳动者们需要追问:罢工权立法的问题在哪?



罢工权立法名为使劳动者享有罢工权,但具体探究起来,却意味着要大大约束限制劳动者的罢工自由。怎么个约束限制法?我们以呼吁罢工权立法的权威谋士常凯的主张来说明(引号里内容皆出自常凯2001年的《论中国的罢工权立法》,链接见本文注释2,之后不再说明。值得指出的是,常凯不只是“学者”“知识分子”,他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课题组的组长,没有过硬的“政治品质”肯定无法得到朝廷的这种重用)。



在学界的构想中,罢工权立法有几个关键点,必须受到罢工自由关注者的重点关注:1、行使罢工权的主体,2、行使罢工权的基本前提,3、行使罢工权的限制性条款。



首先,主张罢工权立法的学者认为,“规范的罢工,应该以企业工会为合法的罢工组织者”,“在享有罢工组织权的工会不愿或不能组织罢工的情况下,工人也不能再举行自发的罢工,因为没有工会组织的自发罢工将是非法罢工。”



也就是说,主张罢工权立法的学者认为,行使罢工权的主体首先必须是合法的工会——在中国即是全国总工会领导下的工会。以目前中国罢工的高频密度看,这样的罢工权主体设定将势必把大部分工人罢工逼进“非法”的境地,而在目前没有“赋予”罢工权的法律的情况下,罢工反倒不算非法。这就等于说一旦把罢工权专门详细地法制化,意味着使广大工人在被迫罢工时,必将面临更大危险。还要注意到这一提法中不仅把罢工权行使主体定为工会,而且只能是企业工会,就是说行业工会和产业工会都不能领导罢工。也就是说,罢工权立法将会大大限制工人罢工,它势必使国家能够从法律角度名正言顺地打击目前工人罢工的绝大部分。这还只是其一。



第二,行使罢工权的基本前提:“罢工这一权利的行使是与集体谈判权的行使密切联系的,在一般的情况下,罢工权只能在谈判破裂或集体合同未能履行时,或者劳动者的权益遭到或将要遭到侵害,而通过谈判的方法无法解决的情况下方能行使,而罢工的直接目的是签订或履行集体合同或其它协约。”



主张罢工权立法的学者说得很动听:“罢工权与团结权、集体谈判权共同构成了‘劳动基本权’。”——但是,“其中,团结权是基础权利,谈判权是核心的权利,罢工权是保障谈判的权利。”也就是说罢工从属于保障谈判,只有确定谈不拢了才能罢工。而比起罢工来说,面对谈判,工人还要付出更多代价。因为资方可以派出谈判技巧高超的专家顾问们来忽悠工人,谈判不仅是普通工人(时间、精力、资金)难以应付的拉锯战,更给资方准备了大量分化瓦解维权工人的时间。



第三,行使罢工权的限制性条款多如狗毛。主张罢工权立法的学者毫不含糊地说:“在法律适用上,可以首先就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罢工作出规定,明确规定罢工是此类企业职工和工会的一项权利。同时,要对罢工的组织、参与人员、罢工的范围与时间、罢工基金、罢工警戒线以及申请和批准罢工的程序等作出严格规定,特别是要明确禁止政治罢工,将罢工限制在一定的程度和范围内。在此基础上取得经验后,再考虑完善健全其它性质企业如股份制、公司制等混合经济的企业的罢工立法问题。国有企业职工的罢工权立法问题比较复杂,需要更加慎重的处理。”



在罢工之前把罢工的时间、计划、组织、人员、活动范围全盘通报给官商勾结的当局,还要经过层层“严格的”审批手续,这已近于笑话了。西方曾有这样的故事:工会联合要求降低对劳动者的税率,议会和政府也是经过“层层审议研究”,过了几年终于减税了,但物价涨了,正好抵消。拥有强大政治经济资源的政府,要事先掌握对罢工的全部信息,当然也要起到把罢工对资产阶级的损害降到最低的作用、甚至使罢工完全无害化的作用。然而我们劳动者理应知道:罢工让资产阶级退让的威力正在于,罢工使老板遭受了实实在在的物质损失,这损失越大、老板才越心疼,越有可能退让得多。如果罢工对资产阶级完全无害化了,还罢什么工?罢工还顶个屁用?



由此来看,罢工权立法的实质真的是在赋予劳动者罢工的权利吗?真的是在保障罢工自由吗?也许分析至此,仍然有的劳动者会对罢工权立法抱有幻想,那就让我们来看看那些高高在上的、主张罢工权立法的学者是怎么说的吧:



“有些同志担心罢工立法会引发大规模的工人罢工,造成社会不稳定。其实,这是对于罢工立法的一种误解。罢工立法并非鼓励自由罢工,而是要规范罢工。……从各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来看,实施罢工立法,恰恰是正确处理劳资矛盾、有效发挥政府作用、长期稳定经济和社会秩序的有效的法律举措。”



罢工权立法哪里是在保障劳动者的罢工权和罢工自由,而是为了长期“维稳”,为了保障市场经济和巩固政府地位作用。而为了“维稳”,能不牺牲劳动者的罢工自由吗?



(这里或许需要特别指出:我们并不否认——同情罢工乃至支持罢工的律师、法官是可能存在的,尤其是在有组织工运发展起来后,支持罢工的法学界知识分子是一个很重要的辅助力量。但是这不意味着为罢工权而专门立法是一件好事。这是两回事。)



最后,主张罢工权立法的人最喜欢抬出“各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许多普通劳动者也都会说“西方都有罢工权,中国却没有……”,——我们正支持工人运动的国际主义立场,正要推崇国际经验——国际工人运动的经验。我们需要的恰恰不是简单地照抄现阶段国际罢工法制,而是应从国际工人运动的观点,从工人阶级自己的立场来了解和提取国际罢工法制的经验。







从独立的工人阶级立场:看国际罢工法制的三个主要经验





书刊杂志网络上不乏对国际罢工法制的大量谈论,要么是抱着混淆阶级阵线的劳资合作立场,要么干脆公开从资方和国家立场谈论。劳动者看国际罢工法制的经验,应该从独立的工人阶级立场。主要有这么几条(分别援引例证):



第一,许多资本主义先进国家把认可罢工权写进宪法,或在具体的法律上承认和保护,多数是有组织工人运动不断进攻的结果,少数是工人斗争压力下统治阶级在立法上的主动退让。



以世界两大法系之一的英美法系之美国为例,今天中国资产阶级的自由派知识分子着重突出各类法律精英、国会议员们在罢工权立法的作用[19]。究竟怎么回事?现在我们就顺着美国罢工法制史看看。美国1776年成立之初立法严禁罢工,1792年成立的费城制鞋工人协会,曾在1806年因罢工被法院判罪。但“这种态度在1842年有所转变”,中国的自由派精英说道,由于马萨诸塞州的某某判决中的州最高法官的意念一转,罢工不再是刑事犯罪,除非有“非法的意图”和“非法的手段”。而这意念转变的背后是什么呢?是当时的工人运动与阶级斗争现实。



的确,1830-1840年代的美国,开始出现了“非法的手段”——在1835年后不久,出现了很多工会,它们被尊敬的法院认为是非法的,因为“阴谋阻挠商业活动”。纽约的法官主张对“参与阴谋活动”的制衣工人处以罚款,在当时全纽约市到处出现了从阶级角度控诉法官的传单,“2.7万人举行集会,公开抨击法院所作出的决定”,并推动建立了“平等权利党”。在资产阶级看来,“非法的手段”与“非法的意图”紧密相联——平等权利党一个演说家在工人集会上说:“我们将平生第一次尝试使用选票箱。如果这样也无法实现我们正当的目标,下一步亦即最后的手段,将是子弹箱。”而1835年五十个行业组成了工会、为争取十小时工作日而大罢工,更是震动了整个费城。1840年代早期美国费城的织布工为提高工资罢工,当政府派出民兵逮捕罢工者时,不是法官、法学家也不是学术精英帮助了罢工工人,而是“400个织布工人用毛瑟枪、棍棒武装起来,击溃了他们”。今天中国的自由派精英提到美国马萨诸塞州的司法案例,就以马萨诸塞州为例,位于该州的林恩早在1830年代就有工厂工人组织起来斗争,并在1840年创办了具有鲜明阶级斗争思想的工运报纸(此时欧洲的《共产党宣言》尚未出世,所以不必控诉“马克思毒害工人”)。如果不是这种强烈战斗性的有组织工运,法官大人会有那一点点仁慈的转变吗?[20]



继续看下去,中国的自由派知识分子又说1890年代至一战期间,美国许多法官、精英乃至总统,都在主张新的劳资平等和谐思想,于是,“到了1914年,水到渠成,美国国会通过了《克莱顿法》,其中明文禁止法官在劳资纠纷中发禁令,‘除非为防止财产或者财产权遭受不可弥补的损害’。这就等于说一切不直接破坏财产的罢工都是合法的,这被称为‘劳工的自由宪章’。”这种话灌输灌输那些无知自负的年轻知识分子还够用,但如果在当时美国说这样的话,则会让大多数美国工人笑掉大牙。因为正是从19世纪后期开始,伴随工业化的发展,美国工人运动进入了一个空前的上升时期。“我们如仔细来看一下美国在这段期间的劳资抗争事件,真会吓一跳:莫利帮分子在无烟煤矿区的动乱;1877年的铁路大罢工;1886年干草市场事件以及其后的围剿;1892年连军队都给调动出来镇压罢工洪姆斯特抗争;以及1894年动用联邦军队的卜曼铁路大罢工。……除此之外,仍有上千起未如上述猛烈的罢工事件,也在全美各地发生。据美国劳工局统计,在1881到1890年间,共发生过9668起罢工、停工事件;单单在1886年,就发生1432起罢工与40起停工事件;而且约61万劳工卷入。……在这期间,许许多多的劳工抗争事件,在美国历史上能与之相比的,也只有在1930年代经济大萧条时期的劳工抗争。”[21]而在1890年代,行业工会纷纷开始组织全国性的工会。美国的工会,仅“在1897到1904年间,会员由四十万七千人上升到二百零七万人”。1905年美国出现了“世界产业工人大会”(IWW),是具有强烈的无政府工团主义倾向的激进工会组织,钦定罢工为合法的那个什么克莱顿法,正处于IWW的全盛时期:1908-1918年,在美国“至少有二、三百万劳工卷入它的各项活动,上千万劳工受到影响”[22]。美国共产党领袖威廉·福斯特就曾是IWW的重要工会组织者(此人十分牛叉:出身工人家庭,7岁做报童,10岁做工人,14岁参加“极富战斗性”的大罢工,以后在全美各地到处参与、领导罢工和组织工会),如果看看他的活动史就会发现,20世纪早期的多数美国工人几乎天生就是不信任上层阶级的无政府主义者,要让他们像今天中国的自由派鸟人那样对美国上层精英歌功颂德是根本不可能的[23]。



美国罢工法制在1930年代(1935年《瓦格纳法》,即《国家劳资关系法》)保留了雇主则可通过解雇等手段对付罢工,但终于赋予了“工人可以自由组织工会、集体谈判、设置纠察”的权利(这说法不确切,在美国组织工会并不自由,而且是整个西方国家里组织工会最受压制的国家)。值得一提的是,1930年代正是美国工人运动前所未有的高涨期,至今也暂且没再现过当时那样波澜壮阔的斗争势头。1935-38年,美国数百万工人倾向产业工人大会(产联前身),并到处发动不受工会控制的静坐罢工,整个美国濒临工人革命的边缘。1936年底到37年初,在不断高涨的全国静坐罢工热潮中,密歇根州一个造船厂举行了40天静坐罢工,2000名罢工工人组织了委员会,“开展娱乐活动、发布消息、组织上课、提供邮政服务、维持环境卫生”,甚至工人委员会建立了法庭,审判劳动生活中的违规者,罢工工人并且得到了一些小生意人、市民与大学生的支持。实际上这场罢工已具有了地方工人政权的性质,类似于1922年中国江西安源煤矿大罢工与1925-26年省港大罢工所形成的工人权力。当美国政府出动警察镇压时,5000名武装工人保卫工厂,并用高压消防水管击退了美国警察的催泪瓦斯。最后美国政府出动了国民卫队才压平了这场罢工。《瓦格纳法》并不是“赋予”了什么工人权利,它只是在工人运动已经跑到前面很远时,为了老板国家的维稳、不至于被历史彻底扔进垃圾堆,才挪让了一两步,而且仍然有很大保留(如果法律还允许雇主解雇罢工工人,那么这决不是保障罢工自由,而是举起“赋权”的幌子打压罢工)。[24]



西方法律世界的另一大法系:大陆法系,例如法国,其罢工法制要更发达,有相当完备的成文法。比起英美法系的美国,大陆法系的法国对罢工的司法保障似乎要稍多些:例如法国的劳动法典规定,禁止雇主辞退、也禁止惩罚正确行使罢工权的雇员,罢工之后雇主也不得在薪酬福利上歧视罢工工人,禁止雇主在罢工期间正式招聘或临时招聘人员代替罢工工人(而这一点美国相反),以及原则上雇主不能在罢工期间关厂歇业;而且如果雇主严重损害雇员利益,或者罢工后的协议做出特别规定,则雇主还要保证罢工期间的工资不受影响。而法国对“合法罢工”的某些条款也更为宽限:私企的罢工可在任何时候开始,不须任何预先程序(公营部门罢工要提前五天预告);罢工的期限、范围、乃至最低人数都没有法律限制;罢工不能带有政治目的,但要是夹带有政治目的的话、不占诉求的主导地位也行,如果“仅仅是反对政府的经济和社会政策”又带有职业要求的罢工,也是合法的。[25]



而稍了解工运史的人都知道,法国是世界上最富盛名的革命传统国度,法国历史上的社会革命与工人运动激烈而频繁(1789-1793年大革命,1830年革命,1848年革命与六月工人起义,1871年巴黎公社工人革命,1920年代前期革命高潮,1936年全法总罢工,1947年革命高潮,1968年超过一千万法国工人总罢工,等等)。法国至今仍拥有强大的群众动员能量和发达的阶级抗争文化。



第二,虽然许多资本主义先进国家认可罢工,但罢工法制的更多内容却是限制罢工自由,或给罢工工人造成各种麻烦、障碍,并且还给限制、打压罢工以很大的司法解释空间。在资本主义先进国家,依然没能有效地保障罢工自由。



在美国,法律明确规定与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关系重大的行业中不得罢工。就像在中国征用土地以“公共利益”为由特别好使一样,罢工法制以“公共利益”为底线也是十分灵活的,对于罢工很“可控”。“纽约大众运输系统史上有两次罢工,1966年持续十二天,1980年罢工十一天。由于深刻体会到公交系统罢工对经济带来的严重影响(影响市场经济?=影响公共利益?),纽约州政府在1966年罢工事件后就拟定‘泰勒法案’,规定公交系统的罢工属非法行为。”[26]甚至在“特别”情况下,行政机构,例如美国总统可以有巨大的特权,强迫工人复工或大规模开除罢工者。“美国航空管理员工会成立于1968年。此年,该工会组织会员进行了一场“请病假”运动,迫使航空管理局承认该工会为航空管理员的代表工会。1981年8月3日,在谈判无果的情况下,一万三千名航空管理员宣布罢工。里根总统马上宣布,这次罢工影响到了国家安全,要求工人立即复工。只有一千六百五十人听从了总统的号召。8月5日,总统下令开除了拒绝复工的一万一千三百五十九名罢工者。政府动员了所有力量,包括非工会会员、管理人员、军队航空管理员等等接替了罢工者的工作,保证了航空业基本正常运行。”[27]



一个重要的最新罢工事件:2010年3月英国航空公司大罢工(12000名英航员工参与了这次大罢工),尤其能说明问题。罢工起因是英航老板企图把公司亏损的责任转嫁到员工身上——计划裁员(“三分之一的管理人员同意自愿离职”),并降低薪酬(“将近七千位同仁自愿减薪”,语出英航执行长 Willie Walsh[28])。在这场合法的联合工会(UNITE)领导的罢工进行到第三天(即到3月23日)时,以该工会为主要基础的英国工党首相布朗,居然在大选前夕谴责联合工会是“没有道理和可悲的”,被媒体认为他是在向工商界示好[29]。而这次罢工,英国的法院发挥过怎样的作用呢?实际上,早在2009年圣诞节前夕,工会根据英国的罢工法律规则进行了罢工前的投票,12月15日公布的投票结果显示92%的英航员工(人数超过一万)支持罢工(这是近几十年来罕见的)。但法官却判决“程序不合法”,所根据的乃是英航老板的理由:“收到工会投票通知的人中,有一些已经离开或即将离开的员工,因此这些票不应当计算入内”[30]。而法院的这个判决,使得这场罢工没能在2009年12月22日-2010年1月2日如期展开,尽管罢工在2010年3月20日终于“依法开始”了,但法院帮助英航的资本家避免了圣诞节(相当于中国的春节)的更大损失。在资本主义先进国家里特别是英美法系国家,尤其强调程序合法才能使判决成立,甚至即使这样那样的细微程序不当,并不会实质影响最终结果。这一判决结果,连主流的英国联合工会都强烈谴责是一个“可耻的法律判决”。正如英国一个左翼工人政党2009年12月17日所评论:“在英国航空公司(British Airways- BA)的老板要求下英国一名法官做出裁决,英国工人和他们的工会被告知其进行罢工的民主权利已被取消。……假如罢工不符合老板和他在司法部门的朋友的意愿,那么工会的投票几乎就毫无作用。因此任何罢工都可以被宣布为‘非法罢工’。任何一个评论家都承认所谓的投票不符合程序,不会使罢工的投票结果有任何不同。”[31]



国内一些“自由主义者”所津津乐道的西方罢工法制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呢?——“英航获得了法院禁止罢工的裁决令,这导致英国各地的工人大规模的愤怒;他们的投票可以不算数,法官的一票可以推翻数千名机组人员的选票。……工会的投票规定比对于全国大选的投票规定更严格,这就意味着只要你稍微碰触底线,你就出局了。选票时间表规定工会要进行数星期的准备,以确保资方老板们能够了解细节,包括工会计划让谁参与投票,他们的工作岗位,以及选票上的措辞也要得到批准,其中包括明述工人知道如果他们进行罢工,也就意味着他们不再受到雇佣合同的保护。如果这还不够的话,那么只要被要求投票的工人对其工作职责不能准确描述,老板仍然可以要求法院宣布投票无效。”[32]



更普遍的手段是利用对设定各种违规行为、开具罚单。“1989年,(美国)弗吉尼亚煤矿工人为了抗议资方削减医疗保险等福利而罢工。罢工者做出了威胁资方管理人员、破坏煤矿设施(主要是运煤的大卡车)等行动。资方向法庭寻求裁决,法官判处每发生一起暴力性质的事件(比如扔石头),就要对煤矿工会罚款一万美元。工会虽然劝告工人不要那么做,但是情绪激动的罢工者根本听不进去,最后罚款累积到六千多万美元,后来连利息达到将近九千万。为了避免破产的命运,煤矿工会只好组织了庞大的律师团,一直将官司打到最高法院,才获得了有利于工会的判决,免除了缴纳这笔巨额罚款的灾难。(2005年12月20-23日)这次纽约公交工人罢工,法庭裁决每日罚款一百万,同时对罢工者个人罚款每日两天工资,而且当地工会领袖也面临着坐牢的危险。这个地方工会目前拥有的各种财产加起来也就是三百万,罢了不到三天工,也就支持不下去了。更重要的是,这次罢工是当地工会会员决定的,并没有得到上级工会支持。一听到法庭罚款,交通工会的总部立即发表声明,表示不支持该次罢工,以免遭到干连。美国的工会都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是工资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不等。绝大部分的工会在外面都有投资。比如上述煤矿工会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就买下了白宫附近大批地产。可是,如果与资方比较,工会的经济实力当然是望尘莫及。”[33]



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在所有的资本主义先进国家,都规定了“合法的罢工”,法律只保护合法的罢工。但是现实生活中的许多罢工难免有过激行为,特别是在阶级冲突上升的时期,罢工很难四平八稳、中规中距地遵循各种法律程序,这就成了“法制国家”们打击罢工的很好依据。前述美国在19世纪和20世纪的许多阶级斗争激烈时期,都大量地发生过警察或军队严酷镇压罢工的场景,具体的司法理由也是五花八门千奇百怪。大多数资本主义先进国家都规定只有合法工会领导的罢工才是合法罢工,但值得注意的是,当今欧美仍然有许多(某些局部越来越多)的“野猫罢工”,即绕开主流工会操控的自发罢工。西方的罢工法制意味着:这些罢工完全不受法律保护。尽管一些自发集体行动非常偶尔地可能得到阔佬高干们的特别开恩支持(例如在美国力图解决2008年金融危机背景下,刚上任的奥巴马总统声明支持芝加哥一家门窗厂工人的静坐占厂行动[34])。但更多的情况是自发罢工遭到法律名义的公开压制。今日西方国家某些地方自发罢工越来越多,这表明了资本主义晚期时代全球工人处境普遍地趋向恶化,也表明了罢工工人对管制罢工的法律的直接的蔑视和不满。





第三,在今天资本主义先进国家的罢工法制中,推动罢工自由保障与劳工权益的主要正面力量,依然是组织起来的工人斗争:主要是工人的群众性直接行动,或辅以依法维权等斗争。



一个最新例子值得简介。2009年6月11日法国道达尔石油公司(Total SA)位于英国的林赛炼油厂(Lindsey oil refinery)1200名合同工举行罢工。这场罢工的起因是:道达尔公司为了降低“成本”,决定把工程承包给一家“没有工会干扰”的意大利公司,并计划裁员(首先针对加入工会的英国工人),并且已经裁掉了51名工人。罢工并未按英国法律规则先拟订计划、然后投票,再乖乖地罢工,而是“工人立即开始行动并投票表示停工”[35]。英国Unite工会和英国GMB工会都拒绝承认此次罢工。不久,法国道达尔的资本家采取了大规模解雇罢工工人的措施,以打击罢工:6月18日晚间近900名工人被辞退,“因其持续罢工而不愿接受调解返回工作岗位”,但在持续罢工的压力下,保留了“他们仍有重新应聘的机会”(1200名罢工工人中另外300人是与康菲石油公司(ConocoPhillips)签定的劳动合同)。这场反裁员和反对排斥工会成员劳动者的自发罢工,最终却取得了胜利。当罢工工人取得胜利时,媒体又利用这次罢工起因的国别特点,工人中的一些民族主义倾向大肆造势,声称这是一场反外劳运动,企图挑拨英国工人与意大利工人、使他们敌对竞争。“这一媒体对于罢工错误抹黑在罢工工人中引起了迅速反应,他们在面对采访和交流中明确表示罢工并非是种族主义或者反对外来移民工人,而是反对将英国工人排除在工作机会之外和破坏全国性协议。与媒体报道的恰好相反,英国国民党BNP[极右翼政党]在罢工纠察线上是极不受欢迎的。”当地有觉悟的工会活动者,则“在罢工工人中发放了将近 1000份传单,说明罢工不是为了对抗外国劳工,而是为了停止‘向下的恶性竞争’,所以口号应该是‘所有工人都应该享有工会规定的工作、工资和工作条件’而不是‘BJ4BW’(英国的工人是英国工人的工作)。”[36]



另一个新近例子则是一个很好的间接说明:2004年开始的美国星巴克工会运动(隶属“世界产业工人联盟”,英文缩写IWW,似乎意在继承美国工运史上一度辉煌的“世界产业工人大会”),虽然讲的是保障组织工会的权利(属结社权),但对保障罢工自由是相近的道理[37]。与美国百货巨头(世界第一大企业)沃尔玛一样,拥有15万员工(皆临时工)的食品零售业巨头星巴克也是一个典型的血汗工厂:低工资(时薪6-8美元),收入无保障,强制加班,管理层淫威,诸如此类。而星巴克遍及全美的分店、资本家一律雇佣临时工,使工人如一盘散沙,难以团结反抗;这种情况下“纽约的一群受尽贫困和压迫的职工”首先开始组织了IWW星巴克工会。与中国“自由主义者”的想象不同,美国的资本家及法律体系(包括法官律师精英),对工会极尽打压限制之能:“除了对我们组织成员的威逼利诱之外,最大的威胁来自于公司可以随意开除工会成员。许多工人因为害怕被公司开除而不敢参加工会运动。……星巴克公司对工会活动的打压一刻也没有放松过。在6个星巴克分店里出现了8起解雇工会成员的事件,还有各种形式的威胁、多次的贿赂、广泛的监视、欺骗性的宣传、制造紧张气氛以恐吓普通员工、甚至雇佣艾金冈波事务所(全球顶尖的律师事务所之一)进行立法反对工会的游说。星巴克禁止员工谈论与工会有关的事情,并会解雇佩戴工会徽章的工人。我是因为组织工会纠察队而被解雇的,而在美国,组织这种纠察队的权利是被法律保护了70多年的——至少是在纸面上。在打压工会活动这方面,星巴克和沃尔玛没有什么区别。因为星巴克现任首席执行官Jim Donald就是原沃尔玛执行官。星巴克总裁Howard Schultz是他的幕后推手。这个公司媒体宣传的白手起家的创业英雄,剥削着15万星巴克基层员工和无数的咖啡种植农。”



美国星巴克工人采取了怎样的对策?“目前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一定要设法增加公司开除工会成员的经济、社会和政治三方面的成本。目前我们唯一的办法就是发动反对大公司行政霸权的工人运动。”具体来说,其一,不排除辅以法律手段,群众性的直接行动:“现在星巴克的基层员工已经广泛积极地参与了工会活动,这样我们就有实力跟公司进行法律斗争。在第一起星巴克职工起诉资方的案例中,星巴克和全国劳动关系管理委员会(NLRB,劳委会)达成协议,撤销对两名参与世工联的职工的解雇决定,废除针对全国范围内针对工会活动的歧视性规定。(译注:美国的法律体制与天朝大陆法系不同,某种类型的法律纠纷的处理受第一起该类型案例的判决影响重大。这就是英美法系的‘判例法’。)但公司管理层马上就对此裁决置之不理。他们对工会的打压开始变本加厉。至今仍有6名工人因为参与工会活动没能恢复工作岗位。我们通过上街游行,向劳委会申诉等手段进行抗争。”。“传统的工会人士对我们处理问题的方式很好奇。不止一个人这么问:‘你们也是派代表跟老板谈判吧。’当然不是,我们自己做出决定,然后直接针对老板的措施采取行动。我们不派代表。”



其二,在上述基础上,国际工人斗争的联合:“我们的运动受到了国际进步力量的大力支持,否则我们也走不到今天。我们想尽一切办法,终于争取到了联合。法国全国总工会在巴黎各星巴克分店里散发了大量抗议开除世工联成员的传单。我曾因2004年抗议开除我的星巴克分店的行为遭受政治犯罪的指控,那时在英格兰和苏格兰的世工联成员和墨西哥萨帕塔游击队的支持者,就共同举行了抗议开除工会成员的活动;这个活动把两个主体结合在了一起:一是为墨西哥的咖啡种植者争取公平贸易的机会,二是表达他们反对剥削原料生产者和歧视工会人士的行为。新西兰参加了联合工会的星巴克店员也对我的遭遇表达了强烈不满,为此他们在奥克兰举行了罢工。支持我们正义立场的还有加拿大邮政工会、韩国教职工工会以及美国最大的合法进步组织——全国律师行会。去年(应是2006年)5月17日是星巴克工会成立的周年纪念日,世工联成员及其支持者在4个国家,共计20个城市里举行了多种形式的活动以支持星巴克店员们的维权斗争。时间关系我不能一一列举,但我要强调的是这些来自世界各地的广泛支持对我们非常重要。”



其三,有组织的工人宣传、舆论曝光和影响公众:“很多纽约星巴克职工曾因操作间虫鼠肆虐向公司提交书面材料要求改善,但公司高层置之不理。于是工会从职工们手里收集了大量视频和图片资料,在一家星巴克分店前举行了一个记者招待会,并在店门口放了一个30英尺长的大老鼠玩偶。此事一经曝光,公司管理层不得不对相关店铺的建筑结构和卫生设施进行改造,职工的工作环境也因此有了改善。”



有组织的工人斗争,效果如何?“我们是督促公司遵守公认的薪资制度的主要因素,工会成员的工时配额得到了更好的保障,我们还协调解决了从用工歧视到安全保障等各种各样的劳资纠纷。比如,纽约市的星巴克店员们就见证了在该市整个零售行业薪资涨幅不大的情况下,他们的工资上涨了将近1/4。虽然我们还要进一步设法促使我们的收入能够达到一般生活水准,但由于工资上涨以及工时配额得到保障,我们的经济状况确实有所改善。”







出路:争取罢工权入宪,与围绕罢工权立法的斗争

关键:自下而上的阶级斗争和独立的工人立场



再次简单归纳一下:西方罢工法制作为长期的工人斗争、特别是有组织工运的结果,仍未能保障罢工自由。而保障罢工自由也好,保障各项劳工权益也好,关键仍要回归工人的直接行动、工人的自我组织、工人的各项斗争。



其实要在语言上表明罢工的权利,只要像许多国家那样在宪法中写进一句简明充分的话就够了,无须另立法律或写一大堆罗嗦的废话。宪法上的罢工权保障条文,可以很简单。例如,《西班牙宪法》(1978年)第一章第二节第二十八有规定:“承认劳动者为保卫自身利益举行罢工的权利。”《日本国宪法》(1946年)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者之团结权利,集体交涉及其它集体行动之权利,应受保障。”《韩国宪法》(1962年)第二章第二十九条规定,“工人为改进其工作条件,有自由组织工会、集体谈判及集体行动的权利。”[38]在国家的宪法中写入罢工自由,是对当下日益频繁的中国工人罢工的一个有力的信心激励,值得我们积极主张。所以应当争取罢工自由入宪。但是我们特别要注意的是,在许多国家宪法里关于罢工权,都附带有一些引申的条款:“但法律另有规定或为合同所保证者除外”(瑞典王国宪法,1975年);“罢工权应在调整此项权利的法律范围内行使之”(意大利共和国宪法,1948年);“罢工权应予以承认,其行使方式以法律规定之”(巴西共和国宪法,1946年)[39]。这种情况下,作为争取的目标,就需要特别注意把罢工权相关的法律与宪法的说辞分开。比如说,如果罢工权入宪在先、具体立法在后,则避免把这种附带条款写入宪法,因为不能用宪法来预先保护很可疑的罢工权立法;如果罢工权先是写入一些法律(如工会法、劳动法)或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再入宪,则不应把这些立法当作修宪的附带条款、以为这样更易使罢工权入宪。



一旦设定为繁琐的法律条文和程序,罢工法制必定要采取国家的立场(而无法独立地站在社会的劳动者立场上),往往要限定罢工权的行使主体和行使条件(见本文前面的分析),事实上中国罢工权立法的主流学者也公开表明这样的意图。有着中央政治背景的主流学者的那些意图,不过是表明他们要公开继承国际罢工法制里那些反面经验,即在“赋权”的幌子下打压罢工,而不是保障罢工。所以,天朝中央的统治阶级虽然尚未对罢工权立法做出正式表态,但基本可以判定罢工权立法,也将首先不会是劳动者的福音。罢工权立法,意在改良,实则改恶。



由此,中国阶级斗争对罢工权问题的应有之义是:争取罢工权入宪,反对罢工权立法名义的改恶。



但是如果我们只指出罢工权立法的本质,并予以本质的否定,虽正确却还不够。因为在阶级矛盾爆发的威胁下,罢工权立法迟早会成为一个现实。而当罢工权立法提上统治者的议事日程时(个别地区,如广东省已露端倪),中国的工人运动——或者说它正在形成中的胚胎——也需要一个积极的对策,而不是只做彻底否定、然后置之不理。从根本的方面说,如果罢工的权利(不管宪法条文还是具体法律也好)是完全由操办立法的统治集团赋予的、而没有工人阶级的某种积极介入,那么罢工权仍然不过是一纸空文,就像毛泽东钦定下把罢工自由写入的1975年宪法,以及后来的1982年宪法。这是因为,一切带有权利性质的法律,其力量都来自现实中的实行过程,及其这一过程产生的威信。法律的权利,与权利的实行,结合越紧,则越有力量。期待白纸黑字自动发生维权的魔力,那是不现实的。当然,法定权利在宣传之后,如果激起了信心,进而使劳动者个人、乃至集体也行动了起来,那么当然是有力量的,而这力量其实不是来自纸上的法律条文,而是来自坚定的斗争行动本身、乃至有影响的集体行动本身。



从策略上说,罢工权立法一旦被作为正式的国家大事进行讨论,将是“保障罢工自由”这一重要工人阶级需求得到广泛关注、进而得到各地劳动者积极对待的大好机会。各地劳动者将得以召集在自身阶级需求下,从而得以认识自身的工人阶级整体的需求与争取之必要。工人的罢工权是否要写在法律条文中——表面上只是一个文件的问题,但却可能形成一个政治杠杆,成倍地撬动阶级之间的角力,或者干脆说:客观上促使阶级之间的斗争闯进合法的领域。要起到这样的作用,前提是具有自觉利用这种杠杆的直接行动的战斗工人;毕竟杠杆本身无法自行产生动力。这就不是法律文件的问题了,而是具有巨大现实意义的斗争问题。面对竭尽脑汁打击罢工的资本家阶级,面对算尽心思企图“赋予罢工权”、为前者曲线卖命的改“良”主义学者谋士,关于罢工权立法问题,工人阶级的前线战士们岂能沉默回避?



必须在罢工权立法、以及争取罢工权入宪的问题上,以独立的工人立场,密切关注和尽可能适当地介入各种场合的议论,包括在进步工人的小组讨论和历次工人罢工前后的讨论中提出,也包括在大学校园里或更为正式的平台上提出。但这种讨论不能停留在与工人现实斗争相对分离的层次上,而要力争辅助工人群众的直接行动,例如在罢工中及时地结合罢工权与罢工自由的相关讨论,包括与罢工工人的讨论。如果一个罢工工人还不想把罢工的保障当作一个需要提出来的问题,那多半不是说明他觉得“罢工已经很自由了”,而多半是说明他还没准备好从阶级整体来思考出路。今夏南海本田罢工是一个具有多方面启示意义的重要案例:多年来新民国所准备的自上而下的工会改革,目的就是为了改组工会,却居然被工人抢先一步、在一场罢工中直接成为青年工人的斗争口号,从而在广东及各地引发为着加薪的连锁罢工——而工人只是朴素地、勇敢地发出了自己的声音,并没有从国家政治角度去考虑天朝的脸面问题。关于罢工立法的各种讨论,实质乃是各阶级利益之间的明争暗斗,如果以为只有站在国家立场上极力讨好地说话,才能求得当局的让步,那不过是一种典型的自欺欺人的知识分子幻想[40]。正是在这种罢工口号及其全国反响的现实压力下,国家才急忙展开工会改革计划的一系列舆论造势。正是这样——中国的工人阶级出人意料地掌握了主动权,但南海本田的罢工工人是不自觉地为整个国家的工人阶级做到了这一点,他们的主动态势很快被高度自觉的、长期未雨绸缪的资本谋士们(从常凯到韩东方)暂时顶住,从而使新民国资产阶级稳住了阵脚。



今天中国工人阶级需要更加自觉的斗争,迫切需要独立的工人立场的现实讨论,并与自下而上的阶级斗争结合。从罢工权问题引入保障罢工自由的需求讨论,是一个非常好的切入点:这个讨论既与工人阶级的重要手段需求之一(罢工自由)直接相关,又深入涉及今天大量发生着、且不断上升的罢工斗争实际问题。在工厂罢工运动上升的年代,罢工的各种技术策略有巨大的历史需求与实验、发展的可能,而罢工的总策略应是促使罢工成为独立自主的阶级斗争运动的一部分——具体包括:使罢工权立法和西方罢工权法制的阶级实质得以曝光,使罢工权讨论深入到争取工人阶级需求的斗争中,使保障罢工自由的有关诉求成为工人现实的诉求、乃至(像喊出改组工会口号的南海本田罢工那样)成为斗争的口号,使罢工权讨论中的各种伪善得到公开检验(包括在罢工斗争中及时揭露)、成为工人走向阶级觉醒的关键,使罢工的各项技术策略有助于加强工人的自主、团结与不妥协的阶级斗争精神,从而又使阶级斗争的方法反过来丰富罢工的经验。恰恰是罢工权立法问题,很少有这样的问题,客观上将能使罢工成为一个全国民众关注的正式议题,从而使罢工有可能被全国各地广大民众从工人阶级的整体角度来认识,使之成为阶级斗争的一种杠杆;而对罢工权问题,真正独立的工人声音将会有巨大回应,——尽管资产阶级统治者极其不愿有这样的效果,尽管他们现在仍屏蔽绝大多数消息管道、回避这个议题,但是国际阶级斗争的经验告诉我们:为了不至于被向前奔跑的巨大工斗浪潮甩进历史垃圾堆,资产阶级迟早得面对罢工法制问题(参见本文对西方罢工法制经验的评述)。



保障罢工自由的问题,本文并没有得出一个最终答案,仍有很多亟待明确深化的地方,例如单是一个“具体如何反对罢工权立法的改恶?”的问题,就可以展开很多,或者换句话说“如何积极介入”?这主要是因为罢工权立法问题尚未成为一个正式的现实因素,使有关斗争问题暂时保持代数式的假设性质。现阶段很大程度上仍需要关注国家层面、司法和行政层面、罢工实践层面等各种层面的有关进展。但是资产阶级的参谋们很早就做好了应对准备,在一场罢工权为关键词的新的全国性骗局即将到来之际,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也需要做好可以做的一些必要准备:从提醒,揭露,到阶级斗争的热身。而全国的先进工人与进步青年要对罢工权与保障罢工自由问题做准备,包括尽可能地结合罢工实际进行讨论,本文要着重指出的是:关键是需要自下而上的阶级斗争思路与独立的工人阶级立场。













[1]凤凰周刊报导:内地《工会法》迎第三次大修 学者倡议合法罢工权

http://news.ifeng.com/opinion/meiti/ph/detail_2010_10/11/2743414_1.shtml



[2]广东立法工资集体协商内情:罢工示威可控,2010年7月28日,搜狐财经。
http://business.sohu.com/20100728/n273822559.shtml



[3]《论中国的罢工权立法》,常凯,2001。
http://pioneer-worker.forums-free.com/topic-t826.html



[4][5]《中国大陆群体性事件频繁,步入「风险社会」》,台湾行政院大陆委员会,2007年(民国96年)12月28日。
http://zhang3.blogspirit.com/archive/2008/12/20/00021.html



[6]《中国工人:站起来 救世界》,中国企业家网,2010年7月30日。
http://www.iceo.com.cn/glob/2010/0730/197507.shtml



[7]《政府如何处理工人罢工》,常凯,2010年8月5日。

http://www.caijing.com.cn/2010-08-05/110492061.html



[8]《独家专访小榄本田工运领袖刘胜奇:「恐惧的流言满天飞」》,朱一心,2010年6月27日。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4/201006/162052.html



[9]深圳(日资)友利电工人抗争事件始末(2000—2005)
http://pioneer-worker.forums-free.com/topic-t266.html



[10]深圳一工艺厂八千人罢工 建市来最大规模(图。2007.5.30.-6.11.)
http://pioneer-worker.forums-free.com/topic-t488.html



[11]东莞安杰玩具厂资本家秋后算账对付罢工工人
http://pioneer-worker.forums-free.com/topic-t473.html



[12]广东惠州港资超霸电池厂事件专辑
http://pioneer-worker.forums-free.com/topic-t92.html



[13]河南平棉集团大罢工专辑【5-24——6-7】
http://pioneer-worker.forums-free.com/topic-t752.html



[14]苏州维讯电子工人因工资及搬迁问题多日罢工,遭野蛮镇压(2010-5-19始。有图有视频有真相)http://pioneer-worker.forums-free.com/topic-t844.html



[15]武汉华润啤酒公司工人罢工,已有八人“失踪”
http://pioneer-worker.forums-free.com/topic-t824.html



[16]深圳南山西部港区逾500名港口货柜车司机集体罢工(2010-6-2)

http://pioneer-worker.forums-free.com/topic-t841.html



[17]【2010·长三角工人的抗争】
http://pioneer-worker.forums-free.com/topic-t748.html


[18]南方都市报社论:“罢飞”旨在私利,博弈如何保全公益?2008年4月9日。http://epaper.oeeee.com/A/html/2008-04/09/content_435276.htm


[19]沈彬:罢工权在美国历史上是如何成为一项权利的?2010年8月1日。南方都市报评论周刊。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183607



[20]霍华德·津恩:美国人民的历史。第十章《另一种内战》。
https://www.marxists.org/chinese/reference-books/howard-zinn/index.htm



[21]《美国工运史(1865-1920)——美国工人在工业化过程中的抗争史》第二章。
https://www.marxists.org/chinese/reference-books/labormovementinus1865-1920/index.htm



[22]同上书。第三章。



[23]参考威廉·福斯特:工人生活片断。
https://www.marxists.org/chinese/foster/WorkerS-Life/marxist.org-chinese-Foster-WorkerS-Life.htm



[24]同[21]。第十五章《困难时期的自助》。



[25]郑爱青:试述法国对罢工的法律调整及关于我国罢工立法的思考
http://www.51labour.com/labour-law/show-8781.html



[26]新闻报道:纽约在瘫痪中呻吟,2005年12月22日。雅虎财经。
http://biz.cn.yahoo.com/051222/2/et7p.html



[27]龚小夏:在美国怎样罢工。2007年7月1日。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20/200707/20470.html



[28]英航针对罢工的正式声明,及来自英航执行长 Willie Walsh 的讯息(中文版)。2009年12月16日。http://www.bbkz.com/forum/showthread.php?t=280765



[29]光明日报:英航罢工三天 政府高调介入。2010年3月23日。
http://www.gmw.cn/01gmrb/2010-03/23/content_1077166.htm



[30]英航资方与工会举行谈判,BBC中文网。2009年12月16日。
http://www.bbc.co.uk/zhongwen/simp/uk/2009/12/091215_ba_strike_legal.shtml



[31][32]英国:法院裁决不利英国航空公司工人,工国委(CWI)中国劳工论坛。2009年12月25日。http://chinaworker.info/zh/content/news/928/



[33]同[27]。



[34]新闻报道:奥巴马支持工人占领工厂,2008年12月9日。

http://news.sina.com.cn/w/2008-12-09/014014848259s.shtml



[35]此案例据综合报道。来源包括:道达尔:英国林赛炼油厂的合同工人举行罢工,2009年6月11日,财讯。http://content.caixun.com/NE/01/dj/NE01dj5h.shtm
法国道达尔:英国Lindsey炼厂1200名合同工罢工,2009年6月12日,财讯
http://content.caixun.com/NE/01/dl/NE01dl5i.shtm
道达尔辞退英国Lindsey炼油厂900名合同工,2009年6月19日,财讯。
http://content.caixun.com/NE/01/du/NE01duv2.shtm
康菲石油:英国Humber炼油厂约有300名合同制工人参加罢工,2009年6月22日,财讯。http://content.caixun.com/NE/01/e2/NE01e2ue.shtm



[36]英国:Lindsey石油精炼厂的建筑工人在罢工中获得胜利,工国委(CWI)中国劳工论坛。2009年2月10日。http://chinaworker.info/zh/content/news/642/



[37]《采访星巴克工会组织者丹尼尔( Daniel)》,译者Tommy Yang,校对者猫头鹰,新青年阶斗资料协作组,2010年11月25日上载。
http://www.youth-sparks.com/bbs/viewthread.php?tid=2357&extra=page%3D1&page=3(#43)



[38][39]《论中国的罢工权立法》,常凯,2001。该文注释16。
http://pioneer-worker.forums-free.com/topic-t826.html



[40]常凯今年(2010年)9月份在《战略与管理》上,特别以“南海本田罢工劳方法律顾问”的身份发表了《关于罢工合法性的法律分析——以南海本田罢工为案例的研究》(文章链接:http://zggr.net/?action-viewnews-itemid-50),试图引起国家的注意。然而与八、九年前他的论文《论中国的罢工权立法》一样,它至今没有引起国家的任何公开回应。这种沉默,与夏天的工人罢工直接行动激起当局“工会改革”等一系列空前论调,强烈反差,耐人寻味!
本主题由 管理员 青松 于 2011/4/13 15:53:19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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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会官方化和官僚化的问题

中国工会官方化和官僚化的问题

2010年9月12日
一、理论与现实的巨大差异
    在刚开过的全国总工会十五届三次主席团会议上,全国总工会领导人高度赞扬中国工人的伟大品格和重要作用,说中国工人信念坚定、立场鲜明、艰苦奋斗、勇于奉献、胸怀大局、纪律严明、开拓创新、自强不息,是在现代化建设征程中奋勇前进的不竭动力,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力量源泉,是保持中国发展稳定的中流砥柱,是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全心全意依靠的对象,没有中国工人,就没有中国的发展与繁荣,弘扬中国工人的伟大品格是党和国家当前的重要任务。
    中国宪法将中国工人的政治地位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中国宪法《总纲》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无论是官方的舆论和宪法的规定,中国工人都被捧到了极高的位置。但在实际生活中,中国工人的地位却是一落千丈。
    上海市曾搞过一个调查,据一项4000户入户调查资料显示,只有1%的被调查者原意当工人。99%的人对工人不感兴趣,这说明工人实际上在今天的中国已经沦落到社会的最底层。政府官员的高调言论与宪法里的崇高内容,与当今中国工人的现实遭遇拉开了巨大差距。
    先从经济方面看中国工人的待遇。之所以当今的中国工人受冷落,主要是工人的工资待遇低,工作环境恶劣。1996年,中国的劳动报酬占GDP的54%,2007年降为39%。工资增长赶不上经济增长,以广东省为例,2003年,最低工资标准是当年职工平均工资的48%,2009年降到了22%。
    与此同时,企业内职工与高管的收入差距却在急剧拉大。根据近几年的上市公司年报,208家上市国企高管与员工的收入差距从2006年的7倍扩大到18倍。在对劳动群体的调查中,劳动者收入过低是当前社会的最大不公平。
    再从政治待遇上看,中国工人缺少有效的法律保障和政治权利,罢工权、结社权和谈判权这几项重要的政治权利,基本上缺失。中国工人没有自己组织的工会,有的只是政府的工会官员。
    改革开放以来三十年来,中国工人基本上是一群被任人宰割的驯服的羔羊----工资收入被压到最低,劳动权利被压缩到最少。中国是世界少有的缺少罢工的国家,也是收入差距最大的国家。
    一个工会官员通过实际调研发现,某个国企老总的年薪达到了1200万,而他企业的一个普通劳务派遣工,月收入只有几百元。高管与普通职工的收入差距竟然扩大到了几百倍乃至数千倍!
二、作为政府部门的工会
    中国工人的这种孱弱状态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中国的工会不发生作用。尽管中国也有工会,但工会是政府的行政部门,工会领导是政府官员,只听命于政府而非工人。
    中国的北京有全国总工会,各省有各省的省工会,但全国总工会和各省工会完全是政府机构,是受党和国务院直接领导的直属部门,工会的官员是国家的公务员,工会的行政经费来自于国家的财政经费。这种情况决定了中国工会的基本性质和特点,那就是中国的工会与工人有着根本的行为差异和情感差异,他们很难代表工人的利益,而主要是听命于政府或企业资方的驱使。在很多情况下,工会完全成了工人的对立面。
    在政府一味追求GDP的年代,劳动工人的利益被严重忽视了,劳动权利被严重剥夺了。整个中国劳动群体成了一个时代的牺牲品。这是赶超时期中国工人的命运特征。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主要原因在于中国工会的政府化和工会领导的官员化。从更深一层来说,是中国政治体制的问题,造成了中国工人劳动权利的缺失。
    在整个改革开放的三十年里,中国工会部门基本上是尸位素餐,只拿钱不管事。在中国近些年里发生的几百起罢工事件中,没有一件是官方工会组织的,全是工人们的自发行为。
    如果说一些工会部门不作为,那可能还是好事,最糟糕的是,很多工会部门成了企业老板的御用工具----工会不是在为工人着想,而是为老板服务。最明显的一个例子就是2010年发生在广东南海市本田汽车公司的工人罢工事件。在这一事件中,当地的工会不仅不支持工人们的罢工行为,反而百般阻挠,进而出手打人,干出了连企业老板都干不出来的事情。在南海本田罢工中,当地工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中国《工会法》第27条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有关方面协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对于职工的合理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解决。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做好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
    在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劳资冲突中,处在最显著位置的是工会,但在南海此次罢工事件中,罢工之初根本看不见工会的踪影。当后来工会出现时,态度却完全倒向资方,并与工人发生肢体冲突。
    工人们对此非常不满,说:“我们每个月都交5元钱工会费,但工会对我们来说只是个摆设。按理说,工会的作用应该是为员工争取利益。”
    中国的执政党原先是工人先锋队组织,而今天的中国工人却被剥夺了最基本的罢工、结社和谈判权利,某些工会甚至沦落为资方的雇员。这一切说明,今天的中国工人早已走下了意识形态的神殿,摘去了头上的光环,光荣的工人阶级只剩下了一个空洞的政治符号,而工会只是一个政府的工具或资本的附庸。
三、中国劳动群体的悲惨存在
    今天的中国应当认真关注劳动力价格被压低、劳动者话语权被忽视、工人群体陷入悲惨境地这一社会事实。
     一些地方政府由于片面追求GDP增长的政绩冲动,对劳工保护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于中国工人的经济待遇、政治待遇和社会保障水平被压到了最底层,中国工人已成为社会中最悲惨的一族。这些年所报道出来的新闻令人触目惊心,譬如像奴隶一样用工的河南和山西黑砖窑,成百上千的矿工在一个个矿难事故中死去,成千上万的工人在恶劣工作环境中患上了职业病。一个职业病工人为了证明自己患上肺矽病的病情,竟然到医院开胸验肺。
    那些因工伤致残的工人大多数悲惨地返回农村家乡,也有人铤而走险,向老板讨赔偿。2010年,一个伤残工人在与厂方交涉无望之后,愤怒地将老板杀死。然而,大多数的中国工人采取了委曲求全、忍气吞声的办法。他们无奈地承受着老板的剥削和管制,在实在无路可走的情况下,只有悲惨地自杀死去。
    2010年,最惊心动魄的悲剧出现在中国最大的血汗工厂----深圳富士康公司,工人们一个接一个的跳楼自杀,全是些20岁左右的年青人。当一连有十五个工人跳楼自杀后,终于引起了社会和企业的关注。
    自杀成为当代中国最大量死亡的现象,每年中国大约有几十万人自杀。在这一数字背后,隐藏着中国工人的悲惨状况。在这一历史阶段中国工人大多数时间是在默默地忍受,他们的苦难真是罄竹难书。
    中国最近几年新闻节目里天天报道的不是奥运会,就是世博会,新闻媒体天天拿出来给人看的全是些眩人眼目的高科技华丽场面。与此同时,富士康公司里的年轻工人和一些煤矿里的工人却在一个个悲惨地死去。中国的新闻媒体放着亿万人民大众切身发生的事情不去报道,却天天盯着奥运会世博会,连篇累牍地宣扬着盛大和奢华。
    事情就是这样可悲,富士康公司今年以来已经有十几个工人跳楼自杀了,中国的媒体中却没有一个公开报道。中央台的焦点访谈到哪去了?东方时空到哪去了?新闻调查到哪里去了?所有的官方媒体都哑巴了。这种新闻制度又是一种可悲。除了资本虐待工人,新闻媒体也封锁工人的消息。
    对比之下,富士康跳楼事件发生后,台湾的各个社会组织立刻行动起来,到富士康去抗议。可是大陆的反映如何呢?既没有民间组织在行动,也没听说有工会在行动。所听到的仅是中央已经派出调查组,9个社会学者发出呼吁。难道工人们的事情和命运仅仅靠一个中央调查组来解决吗?中国的工会干什么去了?由此反映出海峡两岸的不同体制。工会哪去了?新闻媒体哪去了??
    这样一种工会状况和媒体状况,使中国的劳动群体更悲惨。真相反映不出来,呼声发表不出来,整天看到的全是虚假华丽的外表。在一个被精英、金钱和权贵绑架的社会里,工人农民的生存状况怎么能真实地得到反映呢?
    当前的中国,是一个被权力、资本和金钱异化了的社会,再加上被科技力量的异化,更是使人难以忍受。这种非人性、不人道的高科技、军事化的企业管理比传统的农业社会还要痛苦。再不进行政治文明的进步,中国必将隐发着更大的悲剧。
    富士康跳楼事件是一声警钟,它昭示了新一代中国工人群体的无声抗议,它透露出中国社会的深层危机。就象一个打工仔所说,我们不能沉默了,否则大家都会跳下去。
四、工人自己组织工会并发动罢工
    鉴于工会在中国是一个灭火器,而不是领导工人维权的组织者,中国近些年里所有的罢工或抗议活动都是工人自己组织的。
在中国工会这么一副状态下,近些年里,很多企业工人自发地组织起自己的工会,并发动了一个个有声有色的维权活动。
    中国的劳动大众决不会甘心默默地忍受沉重的劳动环境与残酷的经济剥削。有些地方,在官方工会不发挥作用的情况下,很多企业工人自发地组织起来,成立自己的工会。烟台澳利威公司就是生动的一例。
     烟台澳利威企业工会,是2006年10月由工人通过艰苦的罢工,并最终在中华全国总工会的直接支持下成立起来的。成立后的烟台澳利威工会,不但得到了丹麦工会的指导和支持,而且得到了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的鼎力支持和帮助。但在澳利威工会成立的过程中,这个积极维护工人权利的工会受到了企业资方、上级总工会中的反动分子、政府职能部门中的极个别坏官员等敌对势力的残酷迫害。对方采取的手段有:逼迫利诱工人签订黄狗契约、经济封锁、造谣陷害、人身威胁、串通一气作伪证、非法操纵澳利威工会选举、非法扣留工人精英的职工档案......这一切说明,中国工人自发组织工会是多么得不容易!
    看完中国的赤色基层工会----烟台澳利威工会的事迹,谁还敢说中国的工会全部是聋子的耳朵?大量实践证明,工人们如果想提高待遇,共享经济产出成果,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机会,就必须有自己的独立工会。正是在工人们自我组织的情况下,近年里,中国掀起了一片轰轰烈烈的工人维权运动。今年以来这些自发的组织行为有:
2010年1月15日,苏州联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2000多名员工聚集于厂内进行抗议,破坏厂内设施并打砸企业车辆。
2010年5月1日,山东省枣庄市万泰集团一棉分公司(原枣庄市第一棉纺织厂)工人罢工。
5月5日,南京新苏热电公司工人要求加薪未果,举行大罢工。
5月5日,深圳横岗荷坳百达五金塑胶厂两千多名员工集体大罢工。
5月17日,日资本田广东佛山南海厂工人罢工,要求加工资,致本田在华4厂全线停工。
5月20日,江苏昆山国有锦港集团工人反对企业改制而举行罢工。
5月24日,重庆綦江齿轮传动公司因一名工人过劳死亡而引发工人大罢工。
5月26日,日资上海夏普公司工人罢工,要求增加工资。
5月27日,北京凯莱大酒店200多名员工罢工,抗议资方赔偿不足。
5月27日,云南红河州13县市巶士司机罢工,抗议��局新政减少他们收入。
5月28日, 韩资北京星宇车秱技公埸千名员工罢工,要求加工资三成。
5月30日,兰州维尼纶厂发生了罢工事件。
从5月12日到6月初,江苏仪征化纤工人已罢工캌十多天。
6月7日,苏昆山花桥台资KOK书元机械厂超过2000名工人罢工,要求加薪,罢工超过三天㈂当地警方则出动数百特警前往制止,鈠成至少50人受伤,其中5人重伤,伤ꀅ中有1名孕妇。
     ∦…
°  种种情势表明,无论是在沿海新其外向型产业带,还是在传统工业基地,原有的劳资关系都走到了一个新的节点。政府、企业、工会以及工人如何秉承理性法治精神,存异求同,平稳度过劳资关系转型期,将决定中国劳资关系的未来。今天的中国,工人群体中的压抑如隐藏的地火,将来有一天终会爆发出来的。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官方工会必须要有准备。
五、变革中的官方工会和期待中的独立工会
     由于中国的一些产业在全球产业链中居于低端地位,劳动力价格只能被压在最低的水平。这也是中国工人悲惨遭遇的客观现实。在这种情况下,只有改变错误的过度外向型发展战略,才有可能改变中国工人的现实处境。当然,进一步改革中国工会制度也会改变中国工人的现实处境。
    从富士康发生的悲剧,我们听到了新生代农民工以生命发出的呐喊。今天的中国正在深刻反思这种以牺牲人的基本尊严为代价的发展模式。以“低人权优势”维持的发展是再也不能持续下去了。为了防止类似富士康的悲剧重演,切实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中国工会必须变革,必须在今后的劳资纠纷和劳动者集体争议中发挥作用。
     变革的第一步,首先要给中国新生代的产业工人正当的政治权利。中国已经开始形成一个市场化条件下的新生代产业工人群体,必须要维护劳动者的三项权利,即团结权、谈判权、集体争议权,来保护劳工权益,使中国工人能体面地劳动,有尊严地活着。
     变革的第二步,中国要建立真正为工人群体服务的工会。罢工是中国工人争取权益的重要手段,各级工会要从反对态度变为支持态度。对待罢工,政府应理性对待、法治解决,而作为关键角色的工会,必须从制度和机制上促进和保障其代表工人利益。
     多年来,中国工会一直实行产业与地方相集合、以地方工会为主的组织管理体系,工会工作的传统着力点放在企业层面。面队新形势和新问题,今后的集体协商级别应扩展到更高层次。
    目前,有关部门正在修改《工会法》,在新的《工会法》修正草案中,对于工会的会员资格、职工代表大会的产生程序,基层工会干部的选举、工会经费保障等方面,都将有更加细致的规定,将更加突出民主管理的程序,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工人都可加入工会。
    在工会法修正草案中,还针对工会发展的深层次体制问题进行了尝试性突破,争取在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劳动合同签订方面有一个突破,将现行以企业为单位的制度,扩大到产业工会的层次。这是破解企业集体协商无力的一个有效做法。最近几年由于工会等部门的大力推进,虽然有七八成的企业都搞了工资集体协商,但真正起作用的恐怕只有20%。
     特别是工会的干部要拿企业的工资,受制于企业资方,这种状态很难保证工会人员有效进行工人维权。因此,工会的人事和经济要独立,要尽可能斩断工会干部与企业的直接联系,派出的工会干部并不从企业支取工资,而是由上级工会支付。
    诸种因素限制,使得劳动法规的实际工作成效大为削弱。工会本身,迄今并无行政执法权,只有社会监督权。如何增强工会的力量成了下一步重要的事情。目前,官方工会正在逐步在各地推进工会主席的直选工作,由上级工会安排工会干部派驻企业推行民主选举,通过民选产生工会主席。
    尽管中国的官方工会一直在新形势下做着各种努力,但官方工会的作用一直在受到社会质疑。根本问题是体制问题,与工会相关的一系列体制问题尚未理顺。
    官方工会的作用无疑存在种种局限性,究其原因,工会主席的任命选举大多依附企业从而丧失其独立性。其二,基层工会缺钱,经费困难。其三,工会缺少独立性,受制于政府和企业的层层干预。
    一位全国总工会的领导说:“无论独立性如何增强,根本的两点是不变的。一是不脱离党的领导,二是工会不搞多元化。即便有直选,也不能脱离现行的上层工会领导、上下一统的工会体制下,另辟一套。” 这种工会模式和改革最终说明了它的有限性和作为程度。
    因此,中国的独立工会目前看还遥遥无期。官方工会在中国的作用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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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精辟。可谓一箭穿心。直捣黄龙。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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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关心阶级斗争的所谓左派,其实就是有良心的小资产阶级左派,他们的本质立场上不属于无产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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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工人阶级立场看,罢工权利,就是工人可自发地、随时随地地起来罢工的权利,其他所谓纳入体制内管理,最终都是为资产阶级服务工具。
还是主席说的好:造反有理,不断革命。是工人阶级最根本的利益。
无产阶级团结起来反抗资产阶级搞共产主义革命是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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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不要忘记阶级斗争;要天天讲,月月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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