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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声音』[百姓声音]实名制举报云南省怒江州公安局警匪勾结,谋财害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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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声音』[百姓声音]实名制举报云南省怒江州公安局警匪勾结,谋财害命访问数:1218  回复数:12
楼主作者:张述鹏  发表日期:2010-9-23 19:07:53
  实名制举报云南省怒江州公安局警匪勾结,谋财害命
  控告人:张述鹏(受害人张作新儿子),湖北人
  控告对象:云南省怒江州公安局直属分局局长何玉华,科长唐建骅,警员周波等
  控告内容:
   云南省怒江州公安局直属分局局长何玉华,科长唐建骅警匪勾结,谋财害命。事情经过如下:
   2004年,富宝公司成立,张作新占10%股份,傅卓江一家3人占90%股份。公司在缅甸开采铁矿石,后于2006年1月和4月,傅卓江父子等3名大股东裹挟合作方300万元资金离开公司回到广东老家,一去不返。
   2007年5月18日缅甸NDAK总部发文命令我富宝公司撤出 —→28日缅甸政府派出荷枪实弹的兵用枪逼迫我富宝公司工人全部撤出 —→张作新结算并支付工资,民工全部返乡—→7月份,阎永春、郑沈霞、张长生、周兴文等人(周兴文是富宝公司工程承包商,阎永春等人是为周兴文做事)向泸水县政府、片马口岸管委会控告,富宝公司拖欠民工工资900多万—→泸水县侯新文副县长指派片马口岸管委会杨主任督办此事—→2007年8月30日,在管委会办公室通过结算,他们倒欠张作新41727元。后来张作新又代他们偿还了7万多元债务。(其中08年3月5日分别代张长生,谭国元代为偿还文学成加油站31970元油费,代郑沈霞偿还文学成加油站7777元柴油款,周兴文分三次借款25000元,请林华商号代付张长生10000元租车款。)
   于2007年10月,公司在广东召开股东大会,傅卓江将其拥有的90%股权以350万价格转让给张作新,并委托张作新全权处理公司债权债务及股份转让事宜。2007年12月,张作新将富宝公司整体转让给林华商号。2008年12月阎永春、郑沈霞、张长生、周兴文等人见财起意,在结账一年多之后,再次敲诈张作新欠1000多万元民工工资,理所当然的被张作新拒绝。(一年多之前就已结算完毕,他们倒欠张作新12万元多元)。
   之后阎永春等人纠集40多名“民工”在政府及各部门静坐上访,控告张作新拖欠民工工资。泸水县政府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调查此事,张作新向调查组及各政府部门传真了相关结账单据,证明不欠其工资而是他们欠富宝公司123674元。张作新还传真了一份郑重声明:如有民工坚持说被拖欠工资,请填写工资表相关内容以供核实(姓名、工种、工作时间、地点、工资等),签名按手印后,张作新立即支付。40多名敢于在政府门口上访静坐的民工,却没有一个人敢填报工资表。之后联合调查组确认张作新不欠民工工资。
   但是阎永春等人并未死心,和怒江州公安局直属分局局长何玉华,科长唐建骅等人勾结在一起。在唐建骅等人的谋划和庇护下,阎永春继续纠集大批社会闲散人员冒充富宝公司的民工与股东,以“拖欠民工工资”为由,多次在怒江州委州政府等部门静坐、上访、闹事,影响极坏。
   与此同时,办案警察唐建骅将阎永春等人带到广东找傅卓江(前富宝公司董事长),向其索要1000多万元工资。他们带了数批人在傅卓江家经营的酒店里闹事,并威胁恐吓傅卓江及其家人。无奈之下,傅卓江与他们协商砍价为200万,以作为警察的辛苦费和民工工资。傅告诉张作新此事处理结果被张拒绝。他们因此恼羞成怒,要傅按他们要求向怒江州公安局控告张作新犯罪。
   2009年4月中旬,张作新委派律师前往怒江希望能够妥善处理此事。但刚到怒江第二天,在怒江某宾馆房间,律师就遭到阎永春等一伙人的殴打,并被限制人身自由长达4个多小时(后来了解是公安局长何玉华和唐建骅指使其干的)。在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出警后,公安局长何玉华、唐建骅等人毫不避嫌,在打人现场公然与阎永春等人称兄道弟,亲热有加,在张作新向云南省公安厅督察处报告后,律师才得以在泸水县公安局杨局长指派车辆的护送下连夜逃离怒江。如果说阎永春等人以前是一般性质的敲诈勒索,从那时起,就已带上黑社会暴力犯罪性质,而这正是由于警察的纵容、教唆甚至于直接指使。鉴于事态的严重性,张作新于4月24日,向云南省公安厅孟苏铁厅长实名制举报怒江州公安局直属分局局长何玉华、科长唐健骅、警员周波涉嫌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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