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劳动合同法是保护员工的?明明就是保护企业的
谁说劳动合同法是保护员工的?明明就是保护企业的,以后所有公司都可以为所欲为了,真是企业的福音啊.别不信,最近我们公司就在与员工的劳动纠纷中尝到了甜头,可为其他企业在如何对付员工上做一个有效参考.
我们是一家美资公司,是麦当劳的供应商,合作了几十年.最近因为一个老员工得罪了上司,其实也就是上司把她应做的工作统统丢给了这个员工而已,上司本人在上班时间忙着开自己的店铺,没什么大不了的,结果这个员工拎不清,不堪重负在上司面前抱怨了一句, 最终被上司随便找个理由就把这个为公司服务了近十年的员工开掉了.上司只不过是自己白拿月工资3万,让下属来干活儿,这种事司空见惯,活该这名员工倒霉.
最狠的是,员工生病了,也不用付病假工资.一句不同意,管你生什么病,在医疗期又如何?病死了企业也不用管.员工曾几次交涉未果,申请仲裁,我们公司的人事经理在仲裁调解前称未收到员工病假单,不知道员工要请假,结果调解员还真信了,打电话奚落了这个员工.没想到员工上了仲裁庭拿出了企业签收病假单的证据,在事实面前,我们公司的人事经理一看赖不掉了,再来一句“我没签字,就不算请病假”,原本没理找理的话,也被仲裁庭采纳了,哈哈,不服不行啊,仲裁庭就像是公司的三产,公关到位了,事情就好办了.员工又不服,上诉到法院,真是不自量力啊,想和我们公司的经济实力斗,那就是鸡蛋碰石头.在法庭上我们公司委托的律师理直气壮的说,病假单收是收到了,就是弄丢了,不能确认请假的事实.结果法官又采信了,判决员工败诉,让员工哭去吧.
曾经还有一次的员工争议被法院判决员工胜诉,要企业赔偿几千元钱,我们公司聘请的律师牛啊,明知这笔赔偿金总要付的,但是还要随便找个理由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原因很简单,我们公司不差钱,就算要赔钱也拖上你几个月再付,反正也不用付利息,耗死你员工的时间和精力,不拖死你不罢休,这是法律付于企业的权力,这就是跟企业斗的下场.
别以为这些个事件都发生在某个小城镇,事实是这些全都发生在上海市,一个在全国都有影响力的地方.在法庭上胡说乱说一气没关系, 本来有的事实说成没有的,本来没有的说成有的,企业的地盘企业做主,不争的事实.以上供所有企业管理者参考,很有实用价值.同时,也奉劝那些个总想得到公正待遇的劳动者,弱势就是弱势,想和企业斗,没门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