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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血性的“人民罚单”遭遇软绵绵的“工作需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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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血性的“人民罚单”遭遇软绵绵的“工作需要”  
乔志峰
发表时间:2011-4-16 10:10  


当血性的“人民罚单”遭遇软绵绵的“工作需要”

乔志峰

警车停在禁停区,血性网友为其贴上“人民罚单”。一篇名为“血性网友给警察开‘人民罚单’”的网帖备受关注。帖中图文并茂,称长沙梓园路口一警车停在路边,旁边就是禁止机动车停放的牌子。停放在禁停区内的民用车辆都被交警开出罚单,而这辆警车却安然无恙。发帖人遂给这辆警车贴了张手写版的“人民罚单”,其格式完全模仿交警罚单书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回复称,当时该车是因工作需要临时停靠。(4月15日《潇湘晨报》)

同样是违规停靠,民用车辆都招来罚单,警车则直接被交警同志“无视”。老百姓“自己动手”为警车贴上“人民罚单”,既是出于对“霸王车”的气愤,更是对交警部门不能一视同仁公平执法的辛辣的嘲讽和无声抗议。

“相关部门”对警车违规停放的回应也完全在我们的意料之中——当时该车是因“工作需要”临时停靠。“工作需要”这四个字想必国人都不陌生,很多领导将其挂在嘴上,很多公文将其写在纸上,很多单位在面对质疑的时候,也都习惯将其当成最好使的“遮羞布”和“挡箭牌”。以前,老百姓听到“工作需要”有一种肃然起敬的感觉。可现如今,再听到某些人物口吐“工作需要”的四字真言,很多人都会哑然失笑甚至会不由自主地“呸”上一口。以此次“人民罚单”事件为例,按照相关规定,只有在执行紧急公务的警车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才可以不受行驶路线、方向、速度和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的限制。如果警车并未执行紧急公务而随意停放,也应属于交通违法行为。而当时该警车所谓的“因工作需要临时停靠”到底在执行哪门子“紧急公务”呢?“相关部门”能否予以公示,并拿出相关证据来?

其实,何止是违规停放,还有更离谱的“工作需要”呢。广州番禺区榄核镇纪委书记梁惠明醉酒驾车被查后,竟称自己也是因为“工作需要”,立时惊呆公众。违规停车甚至醉酒驾车也能归入“工作需要”,可见这“工作需要”还真成了一个万能的筐,只要“公家人”需要,啥都能够往里装。喝酒是“工作需要”,公费出国是“工作需要”,去娱乐场所也是“工作需要”……终于理解了某些“公家人”为何要口口声声自称“公仆”了,他们无时无刻都在“工作”呀。

“工作需要”这样的绝妙借口,也只有“公家人”才有资格享用,老百姓休想染指。通常情况下,老百姓喝点小酒那叫享乐,老百姓醉驾那叫违法,老百姓去娱乐场所则可能会被别人斥为鬼混,老百姓违规停车理所当然要吃罚单。两相对比,发觉还是当“公家人”好——怪不得每年的公务员招考都人满为患呢。当血性的“人民罚单”遭遇软绵绵的“工作需要”,我们知道,对某些实权部门加强监督制约以防止权力失控,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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