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株洲荷塘法院如此“应对”媒体,应对公众!!
发布: 2011-4-25 16:20 | 作者: 王学哲 | 来源: 毛泽东旗帜网 | 点击: 692 | 回复: 4
株洲荷塘法院关于召开有关4.22事件舆情问题的会议通知
4.22事件发生之后,媒体给予的关注超出我们的预期。从目前主流媒体舆论导向来看,形势于我们十分不利。故召开人民法院宣传科紧急会议,扩大为全体中层以上干部会议,请大家群策群力,商量对策,拟出一份对该事件的回应,以使舆论能向有利于我们的方向发展。会议将于4.24日上午07:00召开,地点是三楼会议室,请各位做好准备。此处给出回应稿要点,请各位提前思考、讨论:
一、事件起因
1.拆迁事由应尽量避开房地产、政府用地等敏感方向;
2.应造成拆迁手续合法、得到有关单位、上级部门(最好是中央部门)支持的印象;
——此处“手续合法”是关键。
3.尽量孤立当事人,申明当事人抗拒拆迁的做法是违背集体利益、与绝大多数群众的选择相左的;
——此处可补拟相关文件,证明大多数涉及拆迁户配合拆迁工作;为避免引起更大反应,此处建议抗拒拆迁户为“汪等数家”,而非“一家”。
二、拆迁过程
1.应避免出现与当事人有激烈冲突的描述;
2.关于挖掘机的出现,应给予一个合乎公众心理的解释;
——此处作为细节,应给予充分重视。互联网时代施政经验表明,越是细节的地方越不能忽视。请各位思考一个合理的解释。
3.关于汪的自焚,宜突出其“突发”和“失控”的特性,不能给予群众是因为谈判达不成共识而引起的印象,并须杜绝出现可能刺激群众情绪的词汇。
4.宜制造当事人刁蛮、难缠和预谋的印象
5.应强调我方面对当事人的无理行为,仍极力确保当事人安全、以人民群众利益和人身、财产安全为重的指导原则
——务须突出我方一切为人民服务的办事原则
三、后续措施及其他事宜
1.在当事人动机方面,可描述为钱的问题。
——对于钉子户的解释,最好、最有效的说法就是过于贪婪。这种说法,既符合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的道德原则,又不至于罗夏太大的热权把柄。
2.与国土局方面联系,重新拟定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可适当提高,务必保证该标准公开后舆情会向我方倾斜。(这一条须院长审核决定)
2.宜申明我方已在事件发生后立即终止拆迁程序,避免继续刺激汪方情绪,一切以人民群众利益为行动导向。
3.院务部须马上与国土资源局、公安局等兄弟部门联系,务必保证会议讨论结果能及时传达于各方,以免对外发布的信息有相互矛盾处。
请各部门、人员周知。全体与会人员务必及时参加,提前拟定思路;本次会议每位与会人员都须发言,不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领导也不会给出引导和方向,有不发言的人员将给予行政处分,请务必重视。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2011年4月23日
附:株洲荷塘法院根据以上内部会议精神对公众的回应:
http://v.ifeng.com/news/society/201104/b6f441c9-ee4c-461f-b79a-3deceaef208b.shtml株洲4.22强拆自焚事件视频:
http://v.ifeng.com/news/society/201104/fda1d124-83d1-418a-bbb4-689fa6cfbb4c.shtmlydb001 (2011-4-25 18:19:51)
强制拆迁按新规定,拆迁补偿按老规定。这不是土匪行为,是什么?
新毛主义者 (2011-4-25 22:28:30)
特色社会主义要走资本主义道路走得比美帝国主义还要远,美国国内都沒有如此的搞法,他们虽然是资本主义制度也沒有特色这么恶劣,毛主席在六几年重上井岗山时就预言过,修正主义上台,[邓]共产党比法西斯更坏。
老车前草 (2011-4-26 05:52:46)
这些狗官的胸膛里揣地还是不是人心?从他们的所做所为看,他们的"拳拳之心"已经没有一丁点红色了.以经黑透.乱透.坏透.遭透了.是什么让他们的人性如此丧失怠尽?是利益.是金钱.是扭曲的灵魂.更是"特色"改革的成果!!!
真正的共产主义 (2011-4-26 11:37:39)
再为株洲荷塘法院支一招:
拆迁时,一定要清场,方圆百米之内,所有无关人员一律不得靠近,如有靠近,一律以妨碍公务罪抓起来。同时警察要穿便衣,在百米之外要有流动哨,以防那些刁民拍照,流传到网上,曝光了不好收场。我们那里发生的多起暴力拆迁,重来就没有被媒体曝光过,都是“和谐”拆迁。
评论:
特色社会主义要走资本主义道路走得比美帝国主义还要远,美国国内都沒有如此的搞法,他们虽然是资本主义制度也沒有特色这么恶劣,毛主席在六几年重上井岗山时就预言过,修正主义上台,共产党比法西斯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