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下的罪恶-4813厂集体宿舍等资产被侵占纪实
发布: 2011-4-29 04:14 | 作者: 老军工 | 来源: 毛泽东旗帜网 | 点击: 166 | 回复: 1
最近不断有原海军徐州4813厂的职工在一些论坛发帖求助,其言之切,其情之悲,令人动容。例如,“乞讨为生已八年谁来救救我”一文:
我叫藤绍忠,男,1957年8月出生於北京,徐州市户口。我从1975年参加工作(全民在编职工),1984年从徐州市饮食行业调入徐州海军4813工厂工作。1993年4月上班期间腰部等多部位摔成工伤,有江苏省及国家颁发的工伤重伤证与残疾人证。从93年4月工伤后住院治疗不能上班,工资照发至2003年。2003年海军4813工厂宣布破产,全员工龄买断。我因工伤不能参加再就业,未同意按普通员工补偿买断及签字,那份补偿金至今也不知去向。
我父母早已双亡,独身一人,无儿无女,又身落伤残。自2003年起至今已8年啦,我没有一分钱的工资收入和经济来源。为了活下去,我流浪街头检破烂及好心人的舍施,我是吃了上飩无下顿,哪讲什么温饱,哪讲什么营养。我痛苦,我悲伤,欲哭无泪。无数次,我想跳楼、想跳云龙湖、想上政府大院喝药自杀。。。。。。我熬过来了。近日,我原先住厂里分给的集体宿舍正要拆迁,天哪,我连仅有的一点栖身之地也没了。我已到走投无路的境地,我为何会落到如此悲惨下场!我喊天,我呼地,我有话向谁说,我有苦向谁诉。。。。。。”
以上是一名叫藤绍忠孤寡老职工在彭城视窗官网[街头巷尾]委托网友发帖《谁来救救我》。
另一名职工发帖也是为了职工集体宿舍被拆迁的事发帖求助:
“徐州原4813工厂集体宿舍,居住8年到23年的48户居民,去年9月末被强行断水断电。迫使居民无法居住。泉山区拆迁办指使一些人。使用流氓手段,半夜里砸玻璃砸墙等手段,使一些老弱病残的居民无法居住,无处安身。”这是一名叫杨北琴的职工,4月23日在华律网发的求助帖子,《我们48户居民,要水要电,求生存》。从以上帖子中,我似乎看到这些职工无奈、无助、绝望和悲楚的表情。弱者无援,确实使人心痛。作为一名知情者、一名曾经在这个企业管理岗位坚持到最后一刻的老军工,我有责任把真相说出来,尽管我知道起不了多大作用来帮助这些职工,但从舆论和道义上要让社会知道这些职工是无辜的受害者,而且还要让社会知道谁是加害人。因为这一切都蒙上了“国企破产改制”的华丽外衣,在这华丽外衣的掩盖下充满了丑恶。徐州海军4813厂属中央部属国有企业,2003年经国家兼破办批准实施政策性破产,根据财政部175号文件规定精神,4813厂的职工食堂、托儿所、门诊部、浴室、自备水井、职工培训大楼和职工集体宿舍楼等,价值1000多万元的资产不列入破产财产清算范围。这一点在4813厂《破产预案》中表述的清清楚楚,由江苏省兼破办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经贸委(现在的国资委)审核同意。
上述资产委托清算组移交地方政府实行社会化管理,并由财政部拨给一次性移交管理费用。在市中级法院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4813厂破产资产评估时,上述资产根据清算组凭借财政部175号文件和获得批准的《破产预案》,没有将包括职工集体宿舍在内的7项资产列入破产财产评估范围。没有包含4813厂职工宿舍等7项资产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法院裁定同意。所以说这部分资产的性质没有变,还是属于国有资产,只知识管理者变了。
2003年底,破产程序终结时,清算组没有按照规定将这部分资产移交给地方政府,而是委托原4813厂厂长王绍琛的私人企业—徐州中意机电有限公司“代管”,并以远远超出财政部规定的标准(财政部核定移交管理费12万元),从破产费用中(用4813厂财产)拨了960万元职工宿舍物业管理费、其他公共施舍管理费150多万元,共计1000多万元给徐州中意机电有限公司,委托王绍琛“代管”。工厂其余数千万元资产包括120亩国拨土地,也以安置职工的名义、以出让的方式过户给王绍琛的私企徐州中意机电有限公司。
王绍琛在办理资产过户时,利用房屋产权和土地管理部门把关审核不严的机会,在清算组负责人的配合下,将上述代管的包括职工集体宿舍在内的、属于向地方政府移交的公共设施的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也以出让的方式过户到徐州中意机电有限公司名下,并以安置职工的名义享受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交易契税减免的优惠。
当这一切完成后,王绍琛就将徐州中意机电有限公司申请注销,把侵占来的原4813厂资产向银行抵押套现,然后以招商引资的名义在徐州铜山经济开发区,注册了徐州环海中意机电实业有限公司。职工集体宿舍等资产,就这样堂而皇之的成为了王绍琛的私人财产。
所以,拆迁办敢以非常手段对待住集体宿舍的职工,他们认为,集体宿舍等资产是王绍琛个人的,与职工无关。
为什么说侵占职工集体宿舍等资产是发生在阳光下的罪恶呢?因为存放在财政部、国家兼破办、江苏省兼破办、市法院、市国资委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破产预案》、资产评估报告、以及清算组向这些管理机关报送的文件,统统证明职工集体宿舍等不属于破产财产。
在光天化日之下,将这些国有资产攫取为私人财产,使职工流离失所,这不是发生在阳光下的罪恶又是什么呢!
majisn (2011-4-29 11:35:50)
这是官商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的典型案例。国资委为什么不追究,看来是同流合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