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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控诉重庆梁平县公安局暴力行劫 打伤打残拘留被劫农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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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控诉重庆梁平县公安局暴力行劫 打伤打残拘留被劫农民
发布: 2011-5-09 15:15 | 作者: aykmm | 来源: 毛泽东旗帜网 | 点击: 162 | 回复: 2

控诉书



愤怒控诉重庆梁平县公安局暴力行劫 打伤打残拘留被劫农民



政法三家同谋做假案黑捕黑诉黑判 栽赃陷害劫难灾民的暴虐行径



重庆梁平县解放前,老百姓遭土匪抢劫均可吹筒,呼喊“救命!”。远近乡邻闻讯数十上百的各方人士前往相助,能帮则帮,不能帮就安慰,一些乡丁保丁也到现埸佯装相救(有的就是乡、保丁在抢劫),糊弄百姓。
梁平县建新城、政府大楼和高尔夫球场,搞形象工程,创迹立牌,给脸上贴金,不是不可占用耕地、拆迁房屋,而是要依照法定程序,用地要经过批准取得合法批文。其中:(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 拆迁房屋:拆迁人必须要持有拆迁资格证和拆迁许可证。这是国法,不是农民“刁难”官商立的“卡卡牌”。
梁平县擅自占毁基本农田万多亩建新城、政府大楼、高尔夫球场的庞大建筑工程:无用地预审申请,无用地批文,无拆迁资格证,无拆迁许可证,无按规定合理补偿(简称“五无暴力行劫创绩立碑工程”),任何人都无权实施占毁耕地基本农田和房屋拆迁。武装到了牙齿的县太爷倚仗县公安局有一支庞大的的军事化武装力量、枪杆、警棍、手铐、监狱等专政工具充当打手,实施武力镇压,强占估拆,以政治特权实施抢劫。手无寸铁的村民深受其害,惨不忍赌,喊天不应,叫地不灵。
与解放前不同的是,梁平官商持枪抢劫,不准黎民呼救。在官商同谋强抡、强夺农民集体财产和私人财产,侵犯人、财、物权,农民群众稍不遂意,就拳打脚踢,警棒伺候,打伤打残,拘留关押;对有眼不识泰山,为难官商要见用地批文、拆迁资格证和拆迁许可证的“刁民”,任栽罪名逮捕、捏造罪行起诉、依“县法”判刑。
从2009年5月8日,工业园区占地到2010年3月19日10个月时间,四次出动公安民警防暴警察200多人/次,武装暴力强毁耕地基本农田1万多亩(官商谎称的非法无效批文,也只有202,5多亩),暴拆2000多户民房,打伤几十人,10多人住院,一人打残住院至今已一年多未愈,拘留、逮捕判刑三人。梁平武力大劫难,暴毁的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更是毁的民心,暴拆的是房屋,更是共产党的党旗。跟着共产党闹革命打天下、搞建设立下汗马功劳的农民,由过去的革命动力,突然变成了城市化建设的革命对象,一落千丈,心死之下,何事不敢为?不会没有誓死维权抗争到底的决心,已出现的绝食自尽阻当暴力行劫就是例证。若绝食自尽、自焚阻当不了武力行劫的情况下,而挥刀自卫砍死行劫官员和暴力行劫者、群体性的以暴抗暴事件不是没有可能,而是已有这样预警。农民可怜可亲可爱,对权贵富商阶级压迫的忍耐是有限度的,若权贵富商恶性不改,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政府酷吏用公权对农民进行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手段残忍恶劣:对农民的土地硬占硬扣,少算面积,一个队至少10——20亩不算钱。光这笔黑帐的土地上千亩几亿元,被酷吏硬贪;拆农民的房屋每家少算、不算面积10——20平方米或者按残值房50元一平方米计算,掠夺农民私产。多年来,对农民随心所欲进行敲诈勒索被兴隆村民发觉,2006年起诉梁平县法院,国土房管局害怕东窗事发,威胁不成,开庭前,串通村干部与张的亲戚关系迫使张撤诉,对张的罚款1000多元和房屋丈量费等全部退还、另给了其它好处,还要求张保密(均有证据为凭)。以小诱饵堵住了姓张的嘴,避免了千户农民找国土局退数千万元“违法收费”的大麻烦。
镇龙一组村民陶诗富因没文化,人又很内向,家里还有子女读大学负债重,但二人很勤劳,从96年到2005年前后相继建了450多平方米的房屋。因补偿不合理,拆迁协议一直没有签成。经政府官员多方诱骗,于2011年4月1日,陶诗富一人被骗去政府签了协议,回家几天老婆问他到双桂街道办事处去干什么的?他才说签协议的,将协议拿出来请别人一看,实有房屋面积451·04平方米,协议只有193·46平方米,250多平方米被黑心狼吃了,才知道上了大当,气得陶四天四夜茶饭不尝,绝食自尽,第五天人已不行了,才送到医院抢救。如此悲剧,在梁平不知还有多少?
镇龙3组农民,张兴杰(31岁,中专文化)对武力非法暴力强占估拆说了不“字”,防碍了官商暴力行劫秩序。于2010年6月23日上午由迎宾派出所出面,以解决拆迁纠纷为由,弄了三人到派出所,回家路上张兴杰一人走在后面,被派出所门前一辆黑色面包车上几个人绑架拖走。张的亲人和村民四处寻问找人,并不断向梁平县、重庆公安局110报案,都说:“我们在查。”下午6点多钟,梁平县公安局向他母亲姜太碧送了一份刑事拘留通知书(副本)字(2010)214号,“对张兴杰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执行刑事拘留,现关押在梁平县看守所。”羁押35天后,又改名“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称,经梁平县检察院批准,于2010年7月28日10时由我局执行逮捕,现羁押在梁平县看守所。(梁平县公安局逮捕通知书梁公字(2010)199号)。坐牢10个月才作掩耳盗铃的审判。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因此,对大部分案件,侦查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侦查完毕;有些案情复杂、在两个月内不能完成侦查任务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可以达到3个月。张兴杰是什么特殊复杂案件?10个多月才作自欺欺人的审判?!
梁平县公安局的违法犯罪行为引起了村民极大愤慨和不满,质问:究竟是官商无用地批文,无拆迁资格证,武力抢占抢拆把人打伤打残属违法犯罪,还是张兴杰与其他遭掠夺、受欺压的农民说了:占毁耕地基本农田要有批文,拆迁房屋要有拆迁资格证、拆迁许可证、有按规定标准的合理补偿,是违法犯罪?公安局蛮不讲理,将张的二娘、二姨又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各拘留15天。(一无处罚决定书,二元拘留证)法律部门化,权力私有化,害民合法化,抗上正常化,乌教至极。
县太爷施暴以杀一警百的策略,贼喊捉贼,无罪栽罪逮捕张兴杰,制造残酷暴力高压白色恐怖氛围,吓唬老百姓。双桂街道办事处政府官员大声吼叫“土地是国家的,政府要用谁敢不同意不签协议,敢与政府作对的,就是张兴杰的下场!”在公安警察督阵下,自6月23日——7月初,10多天时间又有几百家村民签订了杨白劳式的拆迁协议书。武力镇压效果非常显著,四次出动大批量民警和防暴警察暴毁暴占大行劫,加刑拘逮捕张兴杰的高压下,暴毁暴拆达到了官吏预策目标的90%,剩下的尾巴由县法院滥用强制执行权来医整农民。县太爷抢劫的目的达到了,可老百的生存权,活命的路被堵死了,共产党的民心没有了。党的以民为本,执政为民从何处谈起?!
在武力高压下,虽然吓得绝大多数村民签了拆迁协议,转眼间幢幢农房变成了废墟,但也有一些村民至死不服,把希望寄托予法院主持公道:
一是陈盛彬等13户农民在协逼下签了协议,于2010年7月具状县法院,要求拆销非法拆迁协议。
二是有一些农民拒签非法拆迁协议,如刘永义等。
三是张兴杰已由检察院以扰乱社会秩序罪起诉到县法院。
广大人民群众拭目以待,期望法院主持公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静观县法院对在非法暴力强占估拆,侵权和反侵权,维权与反维权斗争中起诉和诉讼到县法院三个案件的公正判处裁定,洞悉县法院“情为民所系”,“秉公执法”的真面目。
出乎预料的是,县法院对起诉和诉讼的三个案件作出的回答,令人发指,惊出了一身冷汗。
(一)对陈盛彬等13户村民请求裁定撤销非法拆迁协议,谎称,不属县法院受理范围。裁决拆迁协议是否合法,一个“是”字或一个“否”字就无权,还是人民的法院吗?令人费解。
(二)对未签非法拆迁协议的村民,听国土局摆弄,国土局说怎么办,法院跟着说怎么办。梁平县国土局于2010年4月14日下发非法《处罚决定书》对刘永义等8户农民进行行政处罚,于5月4日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5月21日至5月24日县法院组织听证,于5月25日进行合议,对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了合法性审查说:“现申请人请求撤回对被申请执行人刘永义等的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并作如下裁定“对梁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申请执行的梁国土管(处罚决定书)执(2010)4号土地行政处理决定予以终结执行。”的裁定。
时隔7个月之后的2010年12月8日,梁平县国土局又将原事原由一字不差的“处罚决定书”向梁平县法院申请强制拆除刘永义等的房屋,“将已征收的土地交还给申请人重庆梁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没有向被告执行人送达“处罚决定书”。在被执行人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梁平县法院于2011年2月16日又立案受理,并将执书副本梁法非诉行审字第22号送达被申请执行人……
梁平县法院于2011年3月14日作出了非诉行政执行栽定书(2011)梁法非行诉行审字第22号(简称22号)……称“而本上次申请人撤回原因是当时处理决定尚未生效,本院栽定终结上次执行程序。在处理决定生效后申请人仍然享有申请执行的权利。”“召开被申请人听证的理由不能成立,申请人申请执行的梁平国土房管(处罚决定书)执(2010)4号土地行政处理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应依法裁定.准予执行”。同类同性质陈盛彬等13户村民的诉求,县法院以不属受理范围拒之门外,对陈盛彬等13户村民请求裁定撤销拆迁协议未作出是否合法的裁定以前,对同属“五无暴力行劫创绩立碑工程”的拆迁,为啥又可立即强制执行?请问县法院执行的是国法,还“县法”?东王庙的二胡——鬼扯。

(三)张兴杰除了与其他遭掠夺,受欺压的农民一样,说了:占毁基本农田要有批文,拆迁房屋要有拆迁资格证和拆迁许可证外,既没有以“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逼迫任何人交出公私财物的行为”,更没有“以聚众的方式扰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所以,既没有敲诈勒索,更没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没有犯罪之嫌。逮捕张兴杰罪名是县公安局栽的,罪行是公安局检察院同谋造的。栽罪逮捕容易,造假犯罪难,故羁押十个月不判。县法院把办案异化成“做案”,利用审判政治特权,死硬坑卡被告人:一不准被告人要求检察院公诉所列的几十个证人出庭作证,放纵检察院任意胡编乱造犯罪事实罗列虚假证明人,栽赃张兴杰;二不准被告提出的证人出庭作证,法院方可无拘无束,单凭控告人捏造的犯罪事实定罪,用心歹毒;三不准被告人更换代理人,害怕被告知情懂法的代理人把真凭实据搬上法庭,不能实现冤判的目的,不好向主子交差。就这样,张兴杰黑捕黑诉黑审的乌帮乌教乌七八糟不依“国法”按“县法”,于2011年4月20日判处了3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这一冤判,引起旁听公民和数百村民的极大不满,村民邓谋谋抱头痛哭一场。不少农民大骂法院是护官整民的黑法院……。梁平县公检法能同谋造假案,陷害无辜,以拘捕、起诉、审判政治特权,黑捕黑诉黑判黑整农民群众,实行阶级压迫,但无法改变客观事实真面目。镇龙村的农民指得出县检察院起诉的4条犯罪事实虚假不实的斑斑点点,其用意是为压服农民、扫平非法暴力拆迁障碍可耻目的而捏造的,狐群狗党,无耻之尤,狗彘不若。人们还说;“检察院起诉书所列张兴杰犯罪事不实,即是属实,也是因县太爷无批文已强毁耕地基本农田1万多亩,强拆民房2000多户,抢劫烈火已烧到了广大村民的头上疼痛难忍了,农民兄弟叫痛呼救何罪之有?野蛮拆迁背后是什么?是司法不公,是公安司法瀹为了权贵家丁,维护私利的打手,压制群众的噤声器。



“2009年5月30日,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锦绣江南小区内,因不堪忍受拆迁人员不断上门骚扰与折磨,业主王马玲等三姐弟与拆迁公司员工发生‘对攻’,最终酿成1死6伤的‘拆迁血案’。江苏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推翻了一审法院对王马玲作出的‘犯故意杀人罪,判有期徒刑8年’的判决,将案件定性为‘犯故意伤害罪’,王马玲被判有期徒刑5年”。 王马玲说:法官大人,如果我不“故意伤害”,那该怎么办? 联系起此前发生在辽宁本溪的“张剑案”——张剑因抗拒当地开发商的暴力拆迁,在冲突中杀死了一名强拆者,后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人们议论纷纷,迟疑现在是什么世道?官商匪徒为啥如此嚣张,抢劫者有理,被劫者有罪。公安局为啥变成私安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为啥变成了官商检察院官商法院?“五无暴力行劫创绩立碑工程”的抢占估拆大浩劫是合法,非法殴打、打伤打残、拘捕村民百姓,扰乱法制秩序,扰乱和谐安定的社会秩序,祸国殃民的暴徒,不仅不追究问责,反而利用政治特权,栽罪名,造罪行,黑捕黑诉黑判遭劫难的平民百姓,还是共产党人民政府吗?
强烈要求:
1、诚请中共中央政治常委过问查清重庆梁平县以庞大的军事化公安民警防暴警察,武力推行“五无暴力行劫创绩立碑工程”引发的官商行劫,不许老百叫痛呼救,由公检法实施的黑捕黑诉黑判乌教大案,追究当事人的法纪责任;
2、查清重庆梁平县在武力推行“五无暴力行劫创绩立碑工程”中,打伤打残,非法拘留,侵犯公民身体权的违法犯罪事实,追究施暴者的法纪责任;
3按照梁平县检察院起诉书和以后增列张兴杰的犯罪事实,逐条逐段一点一滴查清捏造张兴杰犯罪事实的来龙去脉,给张兴杰昭雪评反,并按国家《赔偿法》进行错捕错关错判的赔偿,追究公检法相关人员寻私枉法办案的法律责任,挽回在群众中的恶劣影响。让正义的阳光照进重庆梁平,成为重庆梁平民声主流,让国法在重庆梁平县领导权力机关,政府部门,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牢牢扎根,预防“县法”再度横行,造成更大灾难,让广大百姓活得有地位、有尊严、有希望。为感为幸!

此致


千户控诉人代表:方孝友 身份证;512224194012080079
电话:15320601369
            刘永义  陈盛彬  方传志  肖家琼  邓兴杰  张学国

龚秀凤  雷祥顺
郑定华
二 0 一 一 年 四 月 二 十 四 日
李小兵 (2011-5-09 16:28:33)
那是一笔旧账,应该要清算!
乔刀 (2011-5-09 16:56:34)
都说重庆是当今中国革命的红色摇篮,看来< 愤怒控诉重庆梁平县公安局暴力行劫 打伤打残拘留被劫农民>一文,薄熙来在重庆也不过如此。
本主题由 管理员 红石头 于 2011/5/26 2:23:44 执行 设置精华/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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