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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被害死,济南市历下区公安局给我唯有一张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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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女儿被害死,济南市历下区公安局给我唯有一张纸!
  一、2009年11月27日济南市历下区公安局硬给我唯有一张(图片)!
  1、人都死了,就这么简单!堂堂国家公安机关就出这么一张纸!<<不予立案通知书>>
  2、上面写:“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没有犯罪事实的理由在哪里?空口无凭!
  3、坠楼案件3个死:“他杀、自杀、意外”我女儿不管哪个死,不给任何书面材料来证明女儿的死因!
  我单身15年打工拉扯带大女儿21岁,被29岁的犯罪嫌疑人国磊和其表弟董晓龙(预谋)于2009年8月28日凌晨4点半前,从国磊家五楼楼梯窗户口扔下地面,当场摔死!案发地为济南市山大路57号神光花园3号楼2单元门口,案发时我就在我女儿坠地现场!
   我女儿与国磊(私企大老板的儿子)在2008年7月份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2009年2月份同居我家,至案发时,曾先后分过手三次。因国磊以愿意结婚为承诺,在骗取了我女儿的身体与感情之后,又介绍给其表弟董晓龙,遭到女儿反对后,国磊再次提出分手,女儿不同意,并且几次到国磊家找过国磊。2009年8月28日凌晨,女儿又要去找国磊讲清楚,我见是夜间就随女儿乘出租车去国磊家,一前一后来到国磊家住的楼下,当时二单元的禁门开着,孩子上楼了,门口有个老太太在收拾废品,我就主动对老太太说:“阿姨,那个孩子上楼了?”老太太说:“那个孩子上楼了,是你什么人啊?”我说:“是我孩子”。老太太说:“你孩子和五楼一号家男孩子搞对象...”约十来分钟,我对老太太说:“阿姨,您忙,我上楼看看。”刚想迈腿就听到楼上有说话声,我接着就对老太太说:“阿姨,您听他俩说话呢,下来了!下来了(从楼梯上下来了)!”话音刚落只听“啪!”的一声巨响。从楼上掉下来了什么?我低头一看,是我女儿,接着蹲下大喊:“欣欣!欣欣!”孩子额头上开始流出血来,我起身边喊摔死人了!国磊!国磊!边拿手机。老太太把二单元的禁门关死了。我手不听使唤急跑向传达室,把电话递过去:“快打110!120!摔死人了!。”我再急跑回来看时孩子连就的机会都没有!这突如其来变故我做母亲的能不能像自然人?
   (04:27)报警,那个点畅通无阻,而且110在25分钟以后才到,到了后刑警辛队长不勘察现场要等李所长来,李所长快5点半才到!办案人员在没有勘察现场及拍照的情况下,胁迫我先签下了“自杀无异议”!约6点才对现场进行拍照,案发早上约7点前在没有任何人委托下张法医立马抓紧擅自“尸检!”李所长案发早晨约8点把母亲我弄进派出所录口供。李所长说:“尸体不用留着,放一天三百块钱,都给你现场拍照了、验尸了,有什么事找派出所,火化了吧(有人证)!”随后就草草将孩子的尸体火化了,也完全毁灭了孩子死亡原因的相关证据。孩子死后,公安部门既不调查操控虚构自杀现场,硬说我女儿是跳楼“自杀”来搪塞于我。
  案发35天后我前夫自己找孩子才知道事发经过……
   2009年10月27日济南市历下区公安局法制处韩处长很郑重地告诉我们:“区检察院已上报了市检察院,市检察院已经下了批文。过两天你们到区检察院再去催一催看看还有什么异议,该抓人抓人了!”
   2009年10月29日(夜长梦多)历下区检察院却说:“没有此事!案件不归他们管!”在我表示强烈不满下,历下区检察院长才勉强答应照顾我重新立案调查(济南市山大路建筑新村派出所当时出警原班人马调查)。
   一、2009年11月1日李所长才开始调查案发现场目击证人老太太后不让作证,老太太至今沉默!我提供线索公安部门想方设法一一阻断线索。
  二、调查10多天我几次找李所长都说:“找不着人(犯罪嫌疑人国磊)!”在我紧急追究11月中旬历下区公安局把国磊找来突审,但是审完后莫名其妙又即放了,公安分局隐瞒事实真相!
  三、我多次去公安分局都以种种理由口头推诿(死因资料法律规定保密),回避!
  四、2009年11月27日历下区公安局有恃无恐竟敢给我们:《不予立案通知书》(没拿)!在我强烈要求才拿出把日期、时间掩盖起来,没有脚印、指纹的纸印现场拍照。没等我看清楚就强行夺走,刑警辛队长早就溜跑了。
  五、2009年12月18日历下区公安局不让我知道,亲自带着案发前后毫无知情我前夫到分局看现场拍照!再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的我前夫问:“拍照怎么没有脚印?没有指纹呢?我孩子怎么走上楼梯?怎么上的窗台?”
  1、没有脚印却说:“技术达不到!”
  2、指纹(现拍、假的)把现场窗户框上抹上一点泥说:“你孩子手上有泥,是跳楼!”
  后来分局人多次往前夫家里跑谈私了,每次都说局长要和亲自他商量!
  六、2009年12月中旬我在案发现场已查证案发前国磊家里一共四个人,国磊父母、国磊和其表弟董晓龙,公安分局不承认,12月28日下午我向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长报案。
  七、2009年12月29日下午在历下区公安局开“听证会”:先警告我不要去上访,并让我签字!
  1、播放的第一现场拍照实际是既伪造又篡改好的第一现场拍照(掩盖日期、时间)!不讲解我先质问!现场拍照没有脚印又改成说:“你孩子穿的鞋底没有纹,拍不出脚印来!”我问:“6楼上住的那些人走哪?”都不吭声!但出现现场楼面上两只手指纹(随时补假的)孩子不跳楼又改成说:“你孩子扒楼!”
   2、擅自尸检报告也掩盖日期、时间:人从楼上下去没有任何障碍物,头盖先着地,脑浆快淌出.....
  3、既伪造又篡改好的第一现场拍照(已弄巧成拙,自己证自己),白痴都能看得明明白白!当场我指控出警人把第一现场破坏了,有人举证!局长最后不吭声了......
   4、会上我再次报案,公安分局才承认案发前国磊家里一共是四个人,但是把表弟又说成表妹(包庇罪犯)!
   5、证据确凿面前,公安局长硬给我还是这张《不予立案通知书》。要《听证会建议书》不出!!!
  整个办案过程资料包括录音具体时间都掩盖起来,在弄虚作假!
  把日期.时间掩盖起来的目的,这样既伪造了出警时间又可以随时补假现场,随时伪造.篡改办案资料!
  八、2010年元月25日我问历下区公安局长一把手:“我孩子是怎么死的?”他说:“派出所说你孩子自杀!”我又问“你怎么认为?我孩子是怎么从楼上掉下去的?”他不回答起身就走,并用公安人员把我推出分局门外。
  2010年2月3日济南市历下区监察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后,监察长口头答复不予立案!我问:“我女儿是怎么死的?是怎么从楼上掉下去的?”监察院长来了个目瞪!口呆!一会播放掩盖日期、时间,案发时我报案录音(假录音)!
  九、2010年2月23日山东省公安厅督办案件,一直等到3月25日有省公安厅长、市公安局长、历下区公安局长(不让我知道)。在省公安厅单独约见我前夫(离异15年,从未抚养过孩子)口头答复不予立案!让我前夫自己说个数(钱),私了!
  十、2010年3月1日至14日历下区公安局怕我去京两会期间上访,指使公安人员强行“软禁”于我,失去自由!本年8月12日我去京公安部反映,同样遭到地方截访人员阻力拦截。
  十一、2010年9月30日我的代理律师到历下区公安局所看资料与我看的一样。要求复印,分局当时答应但过后又变卦,不让复印资料自己摘抄!
   从案件发生至到今天,犯罪嫌疑人国磊和其表弟董晓龙一直逍遥法网之外!而且被害人母亲孤家寡人我遭到软禁、控制、监控、窃听、侮辱(神经病)、上访阻截…… 被害人母亲电






支持楼主,如果一个省会城市的执法人员都贪赃枉法,那人民的希望何在?

 恶有恶报

我女儿被害死,这就是济南市历下区公安局给我唯有的一张纸!!!!!



  《我的思孩心》
  
  孩儿只在我梦里
  孩儿已多日未亲近
  可是不管怎样也改变不了
  我的思孩心
  
  时装虽然穿在身
  我心依然是思孩心
  我的女儿已经把我的一切
  烙上思孩心
本主题由 管理员 红石头 于 2011/6/1 14:47:16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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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考虑各地网友以所在地为单位建立“百姓维权会”,以帮助被压迫者维权。
为消灭私有制,建立新新中国,自觉做一名普通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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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左斗同志的建议不错。应该是建立“网上百姓维权会”,这样安全一些,一有需要大家就走下网络支持维权,类似网上游击队。
最后编辑欧阳伐北 最后编辑于 2011-05-27 17: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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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建立百姓互助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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