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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案:从五名教授联名“弄死”说开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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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家鑫案:从五名教授联名“弄死”说开去...

                        

                             作者:拓荒者



      药家鑫故意杀人案,当善良民众对陕西西安两审法院终审依法处其死刑,并依照法定程序报请最高法院核准死刑之际,<<西安五名教授联名呼吁免药家鑫死刑>>“出台表演”了。甚至我可想象药家鑫的辩护人路钢律师为其继续奔走呼号,比如:与被害人家属沟通用市场经济“等价交换”以钱换取药家鑫苟且偷生,且不讲此行为是否合乎生效判决与最高法院核准死刑之时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从其职业操守而言,亦在情理之中。但怎么也想不到联名免死的教授们居然在呼吁中将生效判决处药死刑指责成是“弄死他”!?这样一来,把个法学泰斗江平的“法治天下”之梦羞辱得无地自容了。不懂法的五名教授被民众所谓网上暴力称为“叫兽”看来是有其真理性所指向的即:普世派“丛林法则”的兽道意识行为规范又一次裸露于弱势民众面前!尽管如此他们还不以为耻地自认为其联名呼吁是“为了不亏良心”,并对可能面临的舆论压力声称:“真理就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足见其所谓“真理”与民众内心深处的真理相互对立,是精英治国们表演以钱买命为形式,富人杀穷人的“天然合理”性是社会财富分配不公,以贫富两极分化为特征的两大对抗的阶级斗争!我们不妨逆向思维:如果张妙杀了药家鑫因无钱赔偿并达成协议其结果就是依法必死?!,那么江平会讲,“我只坐在法律一边”;贺卫方的会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或曰“法不容情”;李玟谨心目中的二十几岁的张妙绝不会是“这孩子”,而只能是说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女人”她为什么不通过“公平竞争”致富而要“仇富杀人”呢?于是乎,张妙“杀人”的社会原因会被她一语中的!既便弱势方的民众上街抗议,也绝不会有五名教授联名呼吁免张妙死刑,并声称相信“零时阶段的不被理解是可以承担的...”;路钢律师也绝对不会象施洋大律师当年那样站在无数工人的前面勇敢挡住敌人的枪口,以他的慷慨演说义正词严地高呼:“劳工万岁!”。

  
    敬请西安五名教授联名呼吁免药家鑫死刑的人们,你们有钱能使鬼推磨的信仰所言:“比如法庭判赔的民事赔偿,被告代理人公然说是‘带血的钱’,这是非常错误的,同时也对大众有一个误导,这怎么能是带血的钱呢”?偏巧地就遇上了老实巴交只认法不认钱的被害人家属是“杠头”的这道坎,如同药家鑫八刀故意杀死张妙畏罪潜逃之际,又二次遭遇交通事故的“脑血栓”被人拦住,从而客观地为刑侦阶段提供了“破案向导”,也许是“天意”而为吧...!

  
    据称:五位教授正在请教相关法律界人士,就程序问题进行进一步确定,目前他们也已经主动联系药家鑫辩护律师路钢,对相关情况进行进一步了解。看来,面对法定程序报请最高法院核准死刑之际,记吃不记打的你们挺忙活的,张妙的家属与其王勇律师等代理人及其他们身后弱势民众一方,面对无辜者“尸骨已寒,冤魂仍在飘荡不定”的人间悲剧也绝不会闲着...

  
    我们在等着五位教授教相关法律界人士的结果之同时,希望各位有那怕是一点良知尚存的其中任何一位,张妙惨死的血泊假如以此换回民事赔偿不是带血的钱,莫非是充满阳光的恩施不成?被害人家属授权代理人放弃自已接受赔偿的法定权利是错误的准绳难道错了?让路刚律师校正一下各位法盲教授吧,我想:你们是自己人他不会象在法庭上那样胡说一通的!

  
    (星期五 2011年5月27日下午 2:5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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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五名教授联名呼吁免药家鑫死刑2011年05月26日 17:17

  
    来源:华商网

  
    字号|T18887人参与875条评论打印转发华商网讯 距离药家鑫二审结束7天,华商网记者5月26日从相关渠道了解到,日前西安有5位教授决定联名呼吁免除药家鑫死刑。

  
    这五名教授分别来自西安几家高校,华商网记者5月26日中午电话采访了其中一位。王新,独立学者,作家,曾分别受聘于西安交通大学兼职教授和西北大学讲座教授,陕西省作协会员。“这个事到现在必须有人站出来,我们五个人作为知识分子,为了不亏良心、为了良知必须发出声音,如果不表达观点,有可能良知的底线就会被突破”。

  
    王新同意媒体公布自己的资料,但未介绍其他五位教授的姓名,他表示“最终一定会公布”。对于可能面临的舆论压力,王新称有两种考虑:“一方面真理就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另外一方面他相信“零时阶段的不被理解是可以承担的,毕竟绝大多数骂声都是出于正义感、出于义愤,是因为他们不了解真相”。

  
    王新介绍,包括他在内五位教授在签署联名文章之前和药家及其律师没有任何关系,做这件事只是出于知识分子的良知,“可以这样说,不管是药家鑫、李家鑫还是张家鑫,我们都会这么做”。华商网记者了解,目前关于以何种方式进行联名呼吁,五位教授正在请教相关法律界人士,就程序问题进行进一步确定,目前他们也已经主动联系药家鑫辩护律师路钢,对相关情况进行进一步了解。

  
    王新在电话中向华商网记者介绍了他们对药家鑫案的基本观点,亦即他们做出联名呼吁的原因。“药家鑫案的审理并不是在一个很公平的舆论环境中进行的,被社会舆论所影响”,王新说:“舆论喊杀声一片,这不是一个好的社会现象,大众对一个年轻人的审判,不能在一个非理性、非平和的心态下去进行,这牵扯到对一个生命,对一个人的尊重”。

  
    王新表示,大多数人的义愤只是一种朴素的想法,但是不一定是理性的,不一定是符合法治精神的,有些人对真相根本不了解,很多细节公众并没有看到。一些人故意夸大事实,对事件进行渲染,公众看到的都是一些煽动性的言论,从而引导和利用了公众舆论。王新举例说:“比如法庭判赔的民事赔偿,被告代理人公然说是‘带血的钱’,这是非常错误的,同时也对大众有一个误导,这怎么能是带血的钱呢”?

  
    同时王新还认为,药家鑫有自首情节,有忏悔行为,“有改造好的可能,就是个老实孩子”。

  
    下一页:五位教授《联名呼吁书》全文

  
    以下为五位教授的《联名呼吁书》全文:

  
    刀下留人

  
    ——不仅为了救赎一个罪恶的生命

  
    过去十年,中国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实体,未来十年,中国可能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实体。中华民族复兴指日可待。

  
    但是民族复兴不仅是经济飞跃,同时也需要人文复兴。人文复兴需要我们拥有广阔的胸怀。今天我们为救赎一个罪恶的生命奔走呼吁,其价值也许十年之后才能够显现。

  
    文明是什么?文明不仅是公共场所禁烟,不仅是不许虐待动物,不仅是对酒后驾车的严惩,文明更是一种对生命本身的尊重、一种对那些伤害过我们的人的怀有仁慈之心的宽恕。

  
    药家鑫犯下不可饶恕的罪恶,但是我们一定要他一命偿一命吗?因为他弄死人我们就一定要弄死他吗?这种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的方式是否是最文明的方式?

  
    药家鑫不尊重生命,我们是否也要跟他一样冷酷?

  
    毫无疑问,药家鑫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法院毕竟认定了他的自首情节,他父母也愿意对受害人家属进行赔偿,最重要的,药家鑫并不是平时作恶多端的恶人,他具有被改造好的可能。

  
    都是老百姓,钱来得都不容易,所以赔偿不仅是钱的事情,而且是一种对罪行的救赎愿望的表达。

  
    杀一个人容易,挽救一个人难。以暴易暴容易,宽恕一个人难。

  
    杀了药家鑫,孩子心中的仇恨不会消失,我们的社会会多一份戾气。

  
    不杀药家鑫,我们的仁慈之心彰显,我们的社会会多一份平和和宽厚。

  
    在全民一片喊杀声中,药家鑫案已经不再是一个单独的个案,而成为一个社会事件。因此从更高意义上来说,我们想挽救的,不仅是药家鑫年轻的生命,更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平和和宽厚之心,我们这个民族的仁慈和宽恕之道。

  
    放下我们心中的那把刀吧。

  
    尊重生命,即便这条生命是罪恶的。

  
    尊重人,即便这个人是罪人。

  
    放下我们心中的那把刀吧。

  
    一个孩子已经失去母亲了,就不要让另一个母亲失去孩子了。

  
    这是我们最朴素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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