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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心全意:评梁茂荣先生的上访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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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心全意:评梁茂荣先生的上访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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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06-01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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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心全意:评梁茂荣先生的上访誓言
“你拘留我要告;你劳教我还告;你判刑我不在乎;哪怕进入坟墓,也不放弃。”这是安徽宿州灵璧县上访者梁茂荣先生的一句颇为悲壮的上访誓言。
为了维护包括自己在内的广大群众利益,梁茂荣先生毅然走上了漫漫的上访之路,期间他虽然经历了许多非人的折磨和打击——八次拘留(家人五次)、三次劳教、多次遭绑架和关地下监狱、停止四年组织生活、迫害成两个重伤害,但是已到“烈士暮年”的他仍然“壮心”不已,其志可表,其勇可嘉,其忠可叹!
跟其它上访者相比,先生还是有很大的不同:虽然遭遇了诸多的不幸,但他没有发出一点怨言,更没有对党失去希望,先生坚信党组织会给他一个明白的说法。先生在被送往劳教所的途中对押送人员说:“我是共产党员,中组部明文规定,共产党员在没撤销党籍之前,不能判刑,不能劳教,不能带刑具。请你们通过程序,给个书面说法”
5月25日,人民日报刊登了一篇《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文章,要求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不要传播影响安定团结的政治谣言。先生可能没有看过这篇文章,但先生却模范地维护了党的纪律。先生至始至终都坚信他所面对的只是一个腐败的基层个体,而不是党的高层或党的全部。
所以,先生没有像文中提到的冯庙镇的那个冯某一样自焚在政府大门前,也没有像钱明奇一样去制造连环爆炸。可是,我们不能保证先生的将来不会成为钱会云事件的再翻版!为此他的女儿不得不在各个网络媒体上发表郑重声明:“爸爸心情稳定,心胸开阔,乐观向上。虽说打这么多年官司没有结果,但他充满信心,信念坚强。他不会自杀,若在拘留所、劳教所或者什么“接访劝访办”死亡乃至车撞、暗杀、投毒、黑袭或者神秘失踪,肯定是他杀,而不是自杀。”
先生为了上访,花费了很大的财力,浪费了一辈子精力,落下一身的病痛和伤残。付出如此大的代价而上访却没有任何收获,有人可能会不屑于先生的做法。我们看看先生是怎么回答的——
“上访并非为名而争,也不是为利而斗,只是讨个说法而已”。
“上访本身的价值远远大于它的实际价值,为了让更多的人不重蹈我的覆辙,吃再大苦,受再大委屈,都是值得的”。
先生是一名共产党员,先生至今一直恪守毛泽东时代“吃苦在群众之前,享乐在群众之后”的“古训”!为了让更多的人不重蹈自己的覆辙,不论再苦再累再冤,先生仍然咬着牙坚持斗争。地藏菩萨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梁茂荣先生的牺牲精神与地藏菩萨并没有什么不同。
全心全意对老先生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对老先生的斗争精神深为敬仰,于是依陆游的《示儿》诗略作改动,赠与先生,聊当先生留给女儿的后话:
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贪官惩。
毛公回归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二0一一年六月一日
附文:
http://bbs.chnweb.us/cn/thread-50803-1-1.html
梁茂荣:地方政府为了“和谐”与“稳定”.共产党员上访罪加一等5 @& P/ l. I$ P* K( c' f4 D' Y
作者:694525118 发表日期:2010-8-23 13:22:009 ]2 b9 J% ?2 X- g. N
为了地方“和谐”和“稳定”,共产党员上访罪加一等。那么,这种不和谐的氛围是谁造成的?共党员的民主政治权利哪里去了?爸爸是一位有三十多年党龄的老党员,因告安徽省灵璧县县委县政府下文借钱不还,侵害群众利益。告到法院,行政干预不立案,法律渠道走不通。向省、市反映,他们能买通。有时人不到,他们的电话就到了。迫使矛盾激化,进京上访。灵璧县委县政府为了杀一儆百,赖掉一家帐,就赖掉全县帐,搞死他一人,全县不敢要。先后对爸爸八次拘留(家人五次),三次劳教,多次遭绑架和关地下监狱,停止四年组织生活,迫害成两个重伤害。上访明明是《宪法》、《党章》和《信访条例》等一系列中央文件赋予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更是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下面却有法不依,政令不通,政策不灵。使劲全身系数,打压上访群众。请问灵璧县公安局:你们为什么要听从腐败无能的地方政府的,叫你拘留谁就拘留谁,叫你劳教谁就劳教谁。公民的权利哪里去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何讨回公道呢?
3 S, K2 k7 ]* E! F 俗话说:“告状难,难于上青天。民告官更难,胜似哑巴吃黄连”。老百姓没有冤屈,他吃饱撑的也不去上访。我们怀着对党和政府的高度信赖才去上访的。你们封闭信访路,逼出多少人走投无路,甚至死在上访路上:如冯庙镇的冯某,因为宅基地被镇政府非法侵占去上访判刑三年,回来后,有冤无处申,在省政府大门前自焚身亡。向阳乡的付某反映县委县政府隐藏文件,不落实政策,告状无门,冤死在县委县政府院内。我爸多次被驻京办的孙某、高楼镇武装部的张某和计生办的王某打伤昏迷窒息,报案后,他们说是自己撞的。大路乡的曹金斗,从事二十五年教育事业,被村支书的侄子顶替无故解除,驻京办的孙某带着地方截访人打成半植物人、、、、、、。因为上访被打死、伤、病残的不计其数,都是不了了之。这说明灵璧县委县政府的“牛气”和“实力”太大,起码都能被驻京办一一摆平,没有人追究责任。 我曾经用“反腐败小女孩”的网名在网上发帖求救,虽然点击率高达每小时几万次,得到网友的同情和支持。但我也深感内疚,因为这毕竟是和谐社会的一片阴影,不必让更多人为此牵肠挂肚。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无公道而言,但我仍然相信腐败者是短命的;他们早晚会得到应有的惩罚。一个负责人的政府和政党是不会坐视不管的。所以,我继续支撑着,坚强地活着,艰难地奔波在上访的路上,因为这个世界必定先进代替落后;正义战胜邪恶;文明取替丑陋;明天将充满阳光和希望。 . 7 m7 `- M3 Y0 W8 i
我爸爸去北京又被灵璧县驻京办给抓到了。现在不叫驻京办了,(驻京办撤销后,转到天桥盛景家园小区去了),美名曰叫“接访劝访办”。截回来,又被遣送到灵璧县公安局拘留了。 罪名是:“2009年7月28号从天安门经过和非法上访”,2010年3月13号拘留10天后,又续9天。劳教一年零六个月。爸爸当时血糖高至28.7,眼底严重充血。蚌埠劳教所不收,囚车赖在蚌埠劳教所两天不走,最后镇委书记杨某找到政法委某某某买通市某官员和省某高官,强迫收下。在里面才二十多天,病情恶化,奄奄一息,才放回,利用黑、白两道看管,连看病都不放过。 2010年6月3号,杨某再次找到政法委某某某说:“他还没死,精神好得很”又抓到拘留所拘留7天后,送到蚌埠劳教所,劳教所再次拒收,拉了回来。 我翻阅大量的法律法规和文件,遗憾的是,没找到“非法上访”这个罪名。相反,我国《宪法》41条规定:“公民有向国家各个机关申诉控告的权利”。《信访条例》14条责任追究规定:谁“造成信访人上访的,造成后果的,应追究具体行政行为人的责任”。《党章》规定,共产党员有权利向各级党组织直至总书记反映问题、、、、、、。
5 _9 n1 |( b$ Q- Q8 f5 t 灵璧县公安局一张拘留证就给中国的法律添上了一个新的罪名,更可笑的是,他们为了打击报复信访人,信访局不叫信访局,叫“打击‘信访’局”;国家没有“违法上访罪”,他们制定“违法上访罪”。现在连信访局的名字都改了,叫“灵璧县信访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把信访和社会治安搅和在一起,随意给上访群众捏造罪名。残酷迫害,无情报复。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明确指出,违法上访,界限不清,建议删除,已经删除了。第二十二条还指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公安局为什么说我爸2009年上访,2010年才劳教?
- N( x- |# r- ~0 n9 n( X0 |9 ^3 Z 爸爸在劳教所里,因为受到强大的精神打击,不到半年牙齿全部脱落,不能进食。只有靠管教干部和学员送一些白糖和糖制品泡着吃维持生命。由于改变饮食习惯,诱发糖尿病和糖尿病并发症。现在医嘱应尽量少食米面。在拘留所和劳教所里,除掉米面还有什么呢?爸爸是个重病号,从2010年4月13号到2010年6月3号,不到两个月时间,三次拘留,两次送劳教所,就是一个健康人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这帮贪官还有没有人性。 他们能采用的手段全部用过了,下一步是暗杀、投毒、车撞、黑社会袭击还是神秘失踪随你们的便?我爸爸常说:“上访并非为名而争,也不是为利而斗,只是讨个说法而已”。“上访的本身价值远远大于它的实际价值,为了让更多的人不重蹈覆辙自己的老路,吃在大苦,受再大委屈都是是值得的”。上访是连接党和群众关系的桥梁和纽带,如果封闭信访路,封闭人民群众于党中央的联系,任其贪官污吏欺压百姓,随所欲为,那这个社会,这个政党,这个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将是个啥样子。 % k" O9 {2 O+ m* b
爸爸在送往劳教所的途中,他说:“我是共产党员,中组部明文规定,共产党员在没撤销党籍之前,不能判刑,不能劳教,不能带刑具。请你们通过程序,给个书面说法”。押送人员说:“镇委书记杨殿銮和政法委某某某说了,为了地方‘和谐’和‘稳定’,共产党员上访罪加一等,普通群众上访劳教一年,共党员上访劳教一年半”。那么请问:共产党员上访罪加一等的依据是什么?共产党员的民主政治权利哪里去了?在此,我郑重声明:爸爸心情稳定,心胸开阔,乐观向上。虽说打这么多年官司没有结果,但他充满信心,信念坚强。他不会自杀,若在拘留所、劳教所或者什么“接访劝访办”死亡乃至车撞、暗杀、投毒、黑袭或者神秘失踪,肯定是他杀,而不是自杀。因为他曾发誓:“你拘留我要告;你劳教我还告;你判刑我不在乎;哪怕进入坟墓,也不放弃。女儿最了解爸爸的心情,他不看见处理结果死不瞑目。真正的结局是个啥样子,敬请网友支持和关注!梁毅静发于安徽宿州灵璧县高楼镇人民北路012号.电话:0557--6949108.手机:15715578400.13955716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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