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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不起的退休女工被甘肃省疾病防控中心欺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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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不起的退休女工被甘肃省疾病防控中心欺负
点击:24086  回复:84 作者:timmyma  发表日期:2011-6-29 9:57:00 回复  
    
    请网友们为我做主,一个在甘肃省疾病防控中心工作31年的医生,一个退休女工该不该控诉原单位?一个57岁的妈妈,唯有靠着那点退休工资度过余生。难道仅有的生活保障也要被这样的无良单位克扣吗?中心领导也能忍心?难道纠正一下人事科的工作失误就那么难吗?

我具有父母曾经居住城市的居委会、派出所出具的1966年以前和1980年以后,在原居住城市的居住证明。为什么单位非要说我是农村人呢?而且说我是个地地道道地农村人。就因为这样“被农村”的错误做法,导致我的工龄无故被取消了四年。下乡知青苦呀!只会处处受到压制吗?

  就是这么一取消,直接导致我的工资损失 11813元和门诊医疗费损失1000元。一万两千多元呀!对于物价高涨的今天,这些钱是我生存下去的基点。
  
  1966年,我的父母被遣送到平凉市大寨乡劳动,因为当时我年幼,也一起到了农村劳动。劳动至1972年,我被安排到平凉一中读书。1974年毕业后,1975年—1976年,我又回到农村任民办教师。两年后,1976年—1978年,我再次到平凉地区卫校读书。毕业后,就在甘肃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现更名为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至今。我当时已年满16岁,1970-1971年在农村参加劳动和1975年—1976年在农村任教期间,共计4年,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凭什么不计算为工龄。这还有王法吗?劳动者的利益被剥削得还不够多吗?根据1986年甘劳薪【1986】115号文件的规定,单位应该将这4年计算为工龄。
  
  但是甘肃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就不以事实为依据,不以法律为准绳,妄下了一次错误裁决。
  
  就此事,我已正式向甘肃省城关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讼状,于7月5号开庭。网友们,一个普通百姓跟防控中心这样的事业单位打官司能得到公平裁决吗?离开庭的时间越来越近,我很纠结,内心也很矛盾,也感到特别害怕。在此,我鼓足勇气把这些内容写出来,没有其它奢望,只求得到网友们,得到公众地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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