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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事自述茅于轼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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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事自述茅于轼问题我很注意看评论。从中了解群众想法,群众情绪,群众经验。我特别注意不同意见,这是一面镜子,如琢如磨。
我提出最好刘思齐大姐和毛主席的警卫员能提出刑事自诉状,指控茅于轼造谣毁谤毛泽东后,有赞同的,有反对的,我看了,明确反对的有【苍龙入海】等6位网友,理由都是“这不是刘思齐大姐的私事,茅于轼造谣污蔑.恶毒攻击毛主席,实际上就是攻击跟着毛主席.跟着共产党干革命的广大人民”,其中有一位认为要毛主席的亲人出来是“别有用心”; 【苍龙入海】还提出“我们有什么理由再让思齐大姐和毛主席的亲人单独去承受痛苦?”【buyangmeigou】说:“我们不应该把诉讼的任务推给毛主席的后人,让他们成为反动派追杀的对象,从而对他们的人身安全造成危害。”
赞同的,我就不说了。
我认为【苍龙入海】说得对,这确实不是刘思齐大姐的私事,是关系中国共产党的事,是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事,是关系全国人民的事。但是,毛泽东说过:世界上的事情是复杂的,我们的脑子也要复杂一点。
在法律管辖权上,能够公诉的,只有检察院;对于诽谤罪,只有当事人和亲属才有自诉权。为什么我们硬要在一棵树上吊死,要绑住自己,不采取多种可用的手段呢?为什么不事半功倍,而一定要先去劳神费力地做了却还不知道成不成功的事呢?为什么我们一定要把决定权交由他人,而自己不愿掌控呢?

上海《对茅于轼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和【诽谤罪】的举报状》发表已经一个多月,北京《对茅于轼的举报状》已经送达北京市公安局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也超过半个月,我们还没有看到有关机关的回复,这事情比较复杂。
尽管《公诉书》象批判书,但是事实在客观上很清楚,是否触犯刑律,公检法机关应不难判断,但是,接到举报书后半个月还不回复,已属于不正常。如果没有想到,也应该看到。
大家都清楚,举报茅于轼等,绝非就是他们几个人的事情,这是中国两大阶级两条道路的一场较量,一旦受理,无论作出什么样的判决,都是党和国家对关于代表谁、走什么道路的问题,以法律形式作出的公开的、明确的、正式表态。这实际上是一桩天大的政治案件,是一个历史性判决。
所以,茅于轼阵营感到强烈震撼,他们抛出“唯有官方才有条件做出令人信服的‘总结’、‘清算’和‘追究’”,是避实就虚,给当局施加压力,想利用他们在体制内的力量,阻扰公诉。《人民公诉茅于轼震撼了右派阵营》文中101 楼 --【qwaszx_83】的评论:“大领导应该表态了,依我看很困难!什么原因心知肚明”,不少网友表示出的担忧,是有道理和根据的。【苍龙入海】可以“有理由相信,以胡锦涛同志为首的党中央一定会为人民出这口恶气!”现在让大家在网上发表文章而不受禁止,也就是让大家出了“这口恶气”。 但是要国家公诉茅于轼,现在当局强调的是“和谐”,投鼠忌器啊。

再说我们自己,大家有多大把握推动检察院公诉?我说过,公诉状象批判书,把批判书变成公诉状,还需要许多法律知识。就拿事实来说,我们举报的都是事实,白纸黑字地摆在茅于轼等人的文章里;但是网友们可能不知道,要把这些确凿的事实变成法庭上作为判决根据的法律事实,控方还要面临辩方许多挑战;就算是事实清楚了,在定性上,控辩双方仍然要有一番大较量。要知道茅于轼后面有一帮法学家和律师,在诉讼中,人人都能出力,他们可以亲自上法庭;而我们在公诉中,只能依赖于检察官,在法庭上,我们上不了阵,开不了腔啊。就算检察官的忠诚没有问题,是不是斗得过那帮法律油子诉棍,现在还不能说有把握,不要忘记了重庆李庄案教训。
我这么说,是不是认为我们公诉胜不了呢?不是。我说过,有胜算,甚至说过必胜。我已经看到茅于轼6月3日接受网易新闻采访时,关于他那篇东西,已经讲出这样的话:“可能当时考虑的有点轻率。”,并表示:“他们要(起)诉的话,我就应诉。当然,我不希望这件事用这种方式来解决,因为这个问题不是个法律问题,这是认识问题。这个需要通过和平的讨论、理智的分析,摆事实讲道理把它搞清楚。”底气已经不足了。但我不是检察官,上不了阵,开不了腔。我提出请刘思齐大姐或毛主席的警卫员自诉茅于轼诽谤罪,就是要把胜利完全掌控在我们手中,而且,这个诉讼不使党和国家为难,因为它只涉及毛泽东,现在可以不涉及党和国家关系。
公安局或检察院,在现在的情况下,是很难回复的。而我需要首先刑事自述茅于轼诽谤罪,尽快取得一次胜利以鼓舞群众。
还需要我在这里把一切都抖露出来,不要留一点与茅于轼在法庭上见吗?

最后谈谈“ 不应该把诉讼的任务推给毛主席的后人”, “让思齐大姐和毛主席的亲人单独去承受痛苦”的问题。
网友可能没有注意,或者忘记了,北京市人民公诉团发起人的第二人就是刘思齐,在网上公布的《对茅于轼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和【诽谤罪】的举报状》已经送达北京市公安局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含含糊糊地只是刘思齐和她的影视团队。网友们再去百度一下“刘思齐”,你们会看见,“刘思齐公诉茅于轼_百度知道 ”、“ 刘思齐欲诉茅于轼诬毛泽东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 - 振华军事网”、“ 刘思齐欲诉茅于轼诬毛泽东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_呼伦贝尔日报”、“ 刘思齐欲诉茅于轼诬毛泽东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 - 国家历史 – 凤凰网”等等信息遍布大小网站,其中还有责骂的东西。事实上,我们的公诉状已经把诉讼的任务“推给”毛主席的后人,让思齐大姐单独去承受“痛苦”。
2011年5月26日,宇太第一次给我来信,他就一句话:“金华你好?现在学界真正为民思考奋斗的着实不多,多带有机会主义倾向,这是由个人利益需求决定的。感觉你是厚道人,可以谈谈。宇太”他看对了,我这人对任何人都厚道,绝无要把诉讼的任务推给毛主席的后人,让思齐大姐单独去承受痛苦的“用心”。我只是诚心诚意地要打赢这场官司,认认真真地要争取首战告捷,现在左派群众很需要一次胜利来鼓舞。诉讼并不一定要刘思齐大姐出庭,但是诽谤罪只有刘思齐或毛主席警卫员才有权自诉。
我现在没有看到北京公诉团的反应,既然已经把刘思齐大姐推到第一线,就要负起责任。
我认为,拒绝胜利者,应该远离之。
本主题由 管理员 红石头 于 2011/7/12 0:42:48 执行 移动主题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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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能成功,对那些造谣诽谤毛主席的右派,的确是沉重的打击。但解决政权问题,还得靠革命!
最后编辑孙大圣 最后编辑于 2011-06-30 12: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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