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清对象做文章——回复马门列夫的跟帖
位卑未敢忘忧国
很感谢马门列夫同志认真看了我的贴文《大白话之二:谈谈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并热情的专门发文来跟帖,下面就其跟帖中的有关问题做一个集中地回复。
应该说,您提的那些意见,您所做的归纳,我都赞同,我的观点和您是一致的。
但是,首先,我的这篇文章的阅读对象,是那些对真正的社会主义不甚了解的、对毛泽东时代不甚了解的、并且成长在开放后对阶级斗争之类词汇形成排斥的普通民众。所以,文中用词要考虑他们的接受能力,让他们能听得进去。如果上来就讲阶级斗争,修正主义,人民民主专政等,他们会极端反感的。否则,文章说得再正确也失去了意义。
第二,关于路线决定一切的问题。
我当然也是完全赞同的。但是要使普通的年轻人认识到这个问题却不可以这样直白、直接地表述。他们排斥路线这个词甚至根本不懂这个词。所以,才要先说社会的管理层,或者说领导层。因为领导层是路线的制定者和执行者,领导层是统治阶级的主导成分。他们认识到了领导层的重要性,才可以理解和接受改造领导层的必要性,才会给他们理解文化大革命整党整的是当权派、打倒的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做好铺垫。
具备了一定的认识基础之后,才可以逐步的引导其由浅入深的接触理论,才会逐渐的接受那些起初会被他们排斥的政治词汇。
第三,关于工资和资产阶级法权问题。
文中讲到工资,针对的是巴黎公社原则问题。指的就是社会的管理者,也就是领导干部,没有实行巴黎公社的原则,这一点难道不是事实吗?尽管文革时期把高官的工资降了一部分,把低工资涨了一部分,但还是没有实行巴黎公社的原则。像山东省革委会主任王效禹当时主动把自己的工资降了一半,效仿的又有几人呢?这种原则不能靠自愿,而要靠严格的规定。
整个社会的工资体制问题,才是资产阶级法权的重要内容。因为,社会发展还取消不了商品生产,还要依靠货币,所以对资产阶级法权要利用和限制。这样的内容,暂时还不适于对基础尚浅的普通民众过早涉及。但是可以做适当的铺垫,以利于将来上升到能够理解的程度系统的讲解。
总之,我们写文章也好,做口头宣传也好,都必须分清对象,使自己的表述首先让受众适应和接受,然后才可以由浅入深的引导他们逐渐觉悟起来。这也算是对广大同志们的一个建议吧。
我用“大白话”做题的意图也正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