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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群文章《论“按劳分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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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笔之前,终究还是感到了些许难为情。毕竟“按劳分配”并非是个多义或复杂之词,反倒还实是个简明易懂的单义词,甚至更通俗到了足以令人见而即可顾名思义之地步,何况词典的释义也写得清清楚楚:社会主义社会个人生活资料分配的基本原则,一切有劳动能力的人尽其所能地为社会劳动,社会则按照各个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生活资料,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食。它是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产生的社会主义生活资料分配原则。

  然而,这个简单的词却实际上又正是我最早差点儿为之辟文一论的词,因为当时有几个妄图迷糊中国人民的“东西”——都是在中国一度曾经横行霸道过的脚色,正用恶意胡解歪释“按劳分配”的卑劣手段在打开剥削阶级可混入以消灭剥削阶级为宗旨的共产党大门。但问题是,我当时却又正身处窘于生计所迫而无法开笔作论之际,以致于就这么眼睁睁的给拖了下来,而其后再次操笔论世之时却又被其他更急于阐述的论题给挤忘了。

  没曾想,前些天按日程写了篇《“改革开放”为何要营造剥削压迫?》,刚一发上论坛,就竟然很跑出了些“大论者”叫嚷了起来:“剥削阶级也是劳动者、自食其力者,他们剥削时就是在劳动,因此,他们用剥削的方式来获取财富完全符合按劳分配的原则!”

  与多年前的那几个“东西”完全一模一样的“言论”,居然又再次出现,顿时就让我不禁又想起了自己曾经产生过的迎头痛击打算。不过,基于论坛上交锋的特点:一旦狭路相逢了“大论者”根本就不必去理会什么客气不客气,因此完全不用白费时间去详解而只需干净利落把之拍晕或砸晕就行,故当时我也仅简单又直截了当地反诘:“那么,按照这种白痴‘逻辑’,强盗是否也可称之为劳动者、自食其力者呢?还有骗子呢?贼呢?贪官污吏呢?黑社会呢?毒品走私呢?娼妓呢?假如算是,哪干吗还要自己打自己耳光地去抓呢?”

  “大论者”自然灰溜溜地跑得没影了。但随后我却仍然觉得似乎为了可让更多人明白这个道理,以便从今往后不会再受那些“东西”的禽言兽语欺骗,或许自己还是应该费些时间再辟文详解的为好。故此,今天正好有一点时间可抽挤,我就强忍住难为情——心底一个劲儿地“自欺欺人”想象着自己仅是在教小学生启蒙知识,才仗此打起了精神,一本正经地来论一论这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按劳分配”。

  事实上,解释清楚“按劳分配”的关键点就在于那个“劳”字的释义上,我刻下尚不清楚在我之前是否曾有人已对这个“劳”字作过定义,但我周群所下的定义是:“按劳分配”的“劳”,指的是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人民的劳动。也就是说,假如并不是有益于社会、并不是有益于人民,那么无论是干什么或怎么干、也无论是干得多么累、多么吃力、多么辛苦,都绝对不能把之当作“按劳分配”之中的“劳”。

  也许有人还会不明白,认为剥削阶级在剥削的过程中也解决了一部分人民的就业难题。其实,这实质却是个已被偷换了前提的问题,而其所被偷换的前提就是:一些“东西”为了贪财搞可以剥削压迫的私有制,先蓄意破坏了人民原本足以正常就业的国有企业——亦即推翻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才得以造成了这种绝大部分人民除了去被剥削阶级剥削外再别无生路的环境。至于那些“东西”究竟是如何引进外企来击垮中国人民所共同拥有的国企,以及中国人民又是如何从国家主人的位置上跌落进水深火热之中的,详情可参阅《论企业之社会角色》、《人究竟能“不争气”到何程度》、《“改革开放”为何要营造剥削压迫?》等作品。

  此外,借本文之便在此尚且得离题略点一笔的是,关于那些“东西”是如何来制造剥削阶级的关键性节点问题。想必,所有的中国人民也都亲眼目睹了在这场摧垮国企破坏公有制以后的大搞私有制过程中——那些“东西”自称之为“转轨”、“转制”或“转型”期,原本属于人民所共同拥有的国家资产都是怎么被大量私吞偷盗的——剥削阶级的原始积累,那么,相信在此也不用再多说什么了,所有的中国人民也应该都已经能够据之而明白了那些“东西”制造剥削阶级的手段和伎俩,以及为何要制造剥削阶级的根源和实质了。

  其实,那些“东西”当初之所以要胡解歪释“按劳分配”,并拖共产党下水使共产党变质和剥削阶级搅和在一起,实际上意图也是非常明显的,因为假如不把共产党彻底毁坏的话,就根本无法完全颠覆社会主义以及标志着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基本原则,也就根本无法产生动乱和浩劫,更就根本无法趁乱产生不劳而获和劳而不获的现象,最终就根本无法让那些禽兽不如的走资派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大肆挥霍、浪费和侵吞民脂民膏,成为不劳而获的官僚资产阶级。

  至于一旦出现不劳而获就势所必然出现的劳而不获,在《文革与当今人民比经济》一文中,我也已有所提及:原先的中国人民都拥有与生俱来的权利和福利保障——其中包括读书权、工作权、住房权和养老权——此仅为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生存方面的人权,但后来被一些“人”给强行剥夺了并且再以此来换取人民的劳动果实,以致于使得现在的中国人民穷其一生吃辛吃苦、做牛做马所赚来的血汗钱,也大为不够原先的中国人民所共有的与生俱来之权利和福利保障。

  意思即是说,人民原本就应该拥有的却现在被剥夺了,反而得靠拚命干活再来换取这些原本就应该拥有的,而此间的这种“拚命干活”其性质就属于劳而不获。不过,现实中所体现的劳而不获状况和程度却尚远不止仅此,就是在“拚命干活再来换取这些原本就应该拥有的”过程中,也有许多的人已然是很“拚命干活”了,却仍还是拿不到可“换取这些原本就应该拥有的”之血汗钱,而且更有甚者的是,一些丧尽天良的官僚资产阶级欠了民工的血汗钱之后,为了能够赖掉民工的血汗钱,居然还动用了黑社会去砍杀民工。

  文行至此,或许精通世界史的人也由于眼熟而发现了,走资派所搞的那一套:破坏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基本原则;毁坏共产党、颠覆社会主义;营造不劳而获和劳而不获的混乱局面,原来全然是在故意重蹈前苏联崩溃和灭亡的覆辙!而其目的与动机也一如前苏联走资派的那样:利欲熏心、利令智昏之下,认为安定、稳健的社会主义根本不可能满足自己的私欲,故而毅然决然、坚定不移地引导并推动国家走上了违背社会发展规律的这条通向灭亡之不归路,寄希望于既能够在亡国途中尽情搜刮、侵吞、掠夺民脂民膏,又可凭仗亡国的最终之乱而得以保住搜刮、侵吞、掠夺来的民脂民膏。然而,这些中国的走资派尽管一时之间也同样成功地成为了官僚资产阶级,但这些家伙至今却还都没看出的是,结局将绝对不可能如同这些家伙曾经所设想、所想象的那么“美好”,因为,虽然眼下的中国确实也亦步亦趋地仍踩着前苏联的脚印在一路滑落着,但源于国情的根本性不同,中国最终却绝对无法像前苏联灭亡时那样也来个“顺利”大解体了事。
本主题由 管理员 红石头 于 2011/7/6 0:36:53 执行 移动主题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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庸俗的社会主义仿效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把分配看成并解释成一种不依赖于生产方式的东西,从而把社会主义描写为主要是在分配问题上兜圈子。

社会主义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在这个阶段,生产资料私有制和剥削已经被消灭,每个劳动者按照劳动贡献的大小,向社会领取相应的报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从这一点来看,每一个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但是,由于各人的天赋和工作能力等等不可能完全相同;由于各人的家庭负担等不可能没有差别,在劳动成果相同,从而由社会消费品中分得份额相同的条件下,某一个人事实上所得到的将会比另一个人多些。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文化的影响。劳动者富裕程度上的差别,这种事实上的不平等,是实行按劳分配原则的体现。
从来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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