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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黑龙江省西林钢铁集团原管理层借改制侵吞近千亿国有资产的问题举报[推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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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黑龙江省西林钢铁集团原管理层借改制侵吞近千亿国有资产的问题举报[推荐]
houan2011 发表在 辣眼时评 华声论坛 http://bbs.voc.com.cn/forum-76-1.html
发表时间:2011-7-12 12:24  




关于对黑龙江省西林钢铁集团原管理层借改制
侵吞近千亿国有资产的问题举报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原黑龙江省最大的钢铁企业——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西钢)以原董事长苗青远为首的原管理层,于2005年改制中串通收购方——四川通德集团,将上千亿元的国有矿产资源、未经评估和竞拍,仅以缴纳3亿元的探矿权价款(是对国家在该矿山多年来所做勘探投入的补偿)超低价贱卖,使得价值千亿的国有矿产流入私营企业及改制后的自然人股东的腰包,而苗青远就是其中的最大获利者。原管理层33人在改制期间违规挪用职工经济补偿金1.11亿元成立百佳公司,于2008年4月取得西钢30%的股权。不仅如此,西钢被改制后,原西钢董事长苗青远继续任董事长,为了迅速攫取国家矿产资源,在未取得矿产开采权的情况下,违规施工,以探代采,造成连续两起、死亡三人的矿难事故,并在事后涉嫌瞒报。






上述问题,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经过周密细致的采访,先后于2009年5月20日及2010年2月22日以《“黑矿山”四天内涉嫌隐瞒两起矿难》、《西钢改制谜团》(详见附件)为题进行了详尽报道。但因为当地相关主要领导牵扯其中,因此,此案长期不能得到依法查处。sdiaocha.com




有关报道揭露西钢集团改制中及改制后的问题主要包括:




一、西钢集团于2005年改制时涉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主要表现为其持有的逊克县翠宏山矿业有限公司60%的股份没有评估作价,而这部分股份的市场价值至少在十亿元以上。
按照黑龙江省第六地质勘察院出具的勘探报告,翠宏山铁矿是国内少见的大型富矿,铁矿石品位达60%,同时伴生其他多种有色金属。业内专家称该矿全部矿产资源的市场价值总2000-3000亿元人民币。
因此,业内专家说,即使按翠宏山矿业公司持有60%的股份算,价值应在10亿元以上。








二、上述股份没有评估,与原西钢集国董事长苗青远等管理层违法持有改制后的企业30%的股份直接相关。媒体质疑管理层涉嫌侵吞国有资产。
苗青远曾承认其全程参与了西钢集团的改制,且在与收购方四川通德集团谈判时就定下了以其为首的管理层要持股30%事宜(持股资金1.11亿元来源于职工的安置补偿金)。媒体质疑,正是因为这样的安排,使上述国有资产流失变得“顺理成章”。sdiaocha.com



原西钢集国董事长苗青远






三、改制后的西钢集团作为翠宏山矿业公司的控股股东(西钢集团董事长苗青远同时作为翠宏山矿业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单纯追求经济利益,在翠宏山矿违法施工,致使4天内连续发生两起“矿难”, 3人死亡,责任追究轻描淡写。
按照有关政府部门的调查,翠宏山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拒不执行安监部门因其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而责令其“停止一切建设行为”的整改指令,直至两起“矿难”发生。(两起“矿难”发生后,相关贡任人均未向政府部门报告,因有关人员举报及本报的报道揭露,安监部门及时介入调查,两起事故才浮出水面。)
对这两起“矿难”,翠宏山矿业公司及苗青远等领导,只承担了“监管不力”的责任,没有对不报告两起“矿难”的行为、违法施工致发生死亡事故的行为承担责任(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回复,翠宏山矿业公司依法应当被吊销探矿权证和营业执照,但现在无人追究)。
《西钢改制谜团》一文质疑改制涉嫌国有资产流失,主要是说西钢集团持有的翠宏山矿业公司60%的股份在改制时没有评估,导致10亿元以上国有资产流失。






关于管理层涉嫌侵吞国有资产问题,报道质疑的是茵者远等管理层与收购方相互勾结,压低国有资产价格,进而持股30%问题。
综上,尽管《中国经济时报》、《第一财经日报》、《华复时报》、新华社《经济参考报》及国内众多纸媒、广电和网络媒体多次发表文章质疑,西钢集团改制涉嫌国有资产流失及管理层涉嫌侵吞国有资产的问题并未引起黑龙江有关部门的重视,纪检、监察、检察部门和机关至今也没有进行过调查(黑龙江省国资委虽然快速给出了国资没有流失的结论,但改制是其主导的,给出的结论小足信,且结论形成过程也极为草率)。






又据西钢集团的职工反映:



1、西钢集团在近年来的技改工程并未履行报批手续,为了骗取国家节能减排奖金,集团高层发动各单位篡改记录和票据,虚报产能。把90立米的烧结机说成180立米, 580立米高炉说成1080立米, 60吨转炉说成120吨等等。仅此一项,西钢虚报产能,骗取国家节能减排资金超亿元。




2、西钢集团在改制前,为了满足改制方(收购方四川通德集团)的要求,在资产评估过程中每换一家资产评估事务所都要篡改一些财务票据。改制时成立的百佳公司(西钢改制时管理层38人注册的公司,占有西钢集团30%的股权)的注册资金1.11亿元,就是用购买方四川通德集团所汇第二笔用于支付改制职工身份补偿金款项而注册的,原西钢董事长苗青远等管理人员实际未出一分钱。sdiaocha.com



3、西钢改制后,在裁减了大批员工后,部分一线工人工作时间延长,因工人超时劳动,过度劳累导致近年来连续发生多起死亡事故。
又据银行相关人士透露,西钢在改制前分别于农业银行阿城支行(哈尔滨)和西林支行(伊春)有两笔共2亿多的贷款,在其改制后,又串通两家放贷银行借农行系统改革之机将这两笔贷款变更为不良贷款,以达到侵吞国家财产的目的。



请中纪委领导能重视上述问题,依法进行查处。
如果不查处以上两方面的问题,将会使改制中的问题被掩饰,国资将白白流失,而公平正义将蒙羞。

举报人: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赵卫民

2010年7月11日


联系方式: 010-81785188—5079 13146780348
最后编辑号角 最后编辑于 2011-07-12 15:13:54
本主题由 管理员 红石头 于 2011/7/12 16:13:44 执行 设置高亮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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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卫民”记者的愿望是好的,心系受苦受难的劳动人民。
可惜赵记者走错了路,求老虎把吃进的肉吐出来,可能吗?中国有大老虎、小老虎,还的老虎的“帮头”,他们是一丘之貉!
法律、宪法全是谝人的,全是官僚买办资产阶级手里的工具。
李尔重临终前就懂得了:“法律、宪法都是阶级统治的工具,由统治阶级制造、解释、执行,为着维护统治阶级利益,怎么解释、执行都是合理的,只要看看报道,就可以明白。”
奉劝糊涂的好人赶快觉悟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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