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德的社会,法律一文不值
作者:生民无疆
法律就是结婚证
生民无疆
最近,与一位博友聊到道德与法律的关系问题。
博友坚信,这个社会上的问题,都是法制不健全造成的。
我不这么看。我认为,有德的社会,才可能有法制;缺德的社会,法律一文不值。反过来说,就是:法治社会,必然是有德的社会。
博友说:握紧法律武器,相信迟早出气。
我的回答是:你握紧法律武器,可是子弹在法院院长手中;你相信自己有理,是因为法官还没有开口说话。
当今社会存在的许多问题,比如城管打死人,派出所长打死人,等等等等,罪魁祸首们,恰恰是执法者,哪一个不是懂法的?纪委书记懂不懂法?法院院长懂不懂法?司法局长懂不懂法?检察长懂不懂法?正是他们,亲手创造出了一个又一个冤假错案。真正严重违法的,大多是带长的人,他们有几个不懂法?即便他个人不懂法,但他身边也有常年法律顾问班子。感谢当今新闻自由度大大提升,才使这些人的无良行为得以曝光。
有人说,存在这样的问题,根本原因是缺乏监督制约机制。这有一定的道理,但不全面。
法律是人制定的,不是神仙制定的,所以必然有不少的漏洞。法律贯彻与实施,更是要靠人来完成。
倘若执法者的一举一动,都要靠人来监督,这个社会还有希望么!
再者,监督者就那么可靠?执法者能够利用法律漏洞捞好处,监督者就不会这样干?难道监督者不会与执法者同流合污么?难道监督者不会利用监督权胡作非为么?西方国家就不时爆出议员受贿的丑闻。个别议员以权谋私,不足为怪。但是,倘若大多数议员缺德,纷纷追腥逐臭去了,那么,政府与议会,谁监督谁?是不是要再搞一个监督者的监督者呢?
所谓的政党监督,即多党制,也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的玩意。美国的民主党、共和党,就好比一对夫妻,在出轨问题上搞相互监督,随时睁大眼睛盯着对方。其实,谁都知道,一心想出轨的人,即便出轨了,也是很难被自己的配偶发现的。据专家们说,40%以上的已婚男女有出轨行为,但是,真正发现自己配偶出轨的又有多少呢!所以,大多数专家说:夫妻之间的问题,主要得依靠道德来解决,指望法律是不行的。
前不久,在泰国出现的混乱局面,足以证明“民主制度”是不值钱的。当然,并非制度不好,而是下野者为了上台,利用制度赋予的监督权,让制度瞬间变为一张结婚证。这样一出闹剧,好比一对夫妻翻脸了,其中一方想离婚也不成。
法律好比枪,在有德者手中,是维护正义的武器;一旦被缺德者掌握,就是屠刀。
最根本的,还是要解决执法者的品德问题。倘若大多数执法者品德优良,有社会公信力,事情就好办了。
我觉得,全民普法,纯属隔靴搔痒,甚至是劳民伤财的事。在今天,真正需要普及的,一是德,二是社会监督而不是官官监督。众所周知,偷情者的配偶,往往是最后一个知道自己另一半有出轨行为的。
执法、懂法,是政府、组织(如企业、团体)的事情。只要它们依法办事,社会就太平了。
至于老百姓,完全没有必要知道那么多。民间,主要是靠道德来约束的。政府清明了,老百姓就会讲理。老百姓都知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不偷不抢、干活拿钱----这不就够了吗?真要有什么官司,老百姓会请律师的。
至于投票什么的,老百姓也不过是看媒体怎么说,大人物如何承诺,然后依据自己的良知和情绪,履行个形式罢了。陈水扁连续两次获得成功,就是典型的例子。
法律就是结婚证,无论是对道德高尚的人,还是对品行卑劣的人,都不会产生出所谓的“约束力”。
君子固忠贞,小人必出轨。时时将所谓民主与法制挂在嘴边,自欺欺人罢了。
关键字: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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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ymxr】 于 2011-1-7 8:41:52 评论说
法律好比枪,在有德者手中,是维护正义的武器;一旦被缺德者掌握,就是屠刀。
2 楼【coyokng】 于 2011-1-7 8:42:36 评论说
没有道德的社会,法律皆假,政治皆伪。
3 楼【共产主义信仰】 于 2011-1-7 8:53:46 评论说
好文啊!
4 楼【angtcm】 于 2011-1-7 8:57:08 评论说
批驳得有力!
经过这么多年的实施“法制”的情况可以证明,所谓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纯属是忽悠和扯淡。
5 楼【人民大众】 于 2011-1-7 9:08:14 评论说
现在这个社会官是富人的官.神是富豪的神.法律上说的再好执行官也要骗老实人.
6 楼【想说我就说】 于 2011-1-7 9:21:05 评论说
法律对富人有利才有用!
法律对穷人有利时没有!
7 楼【拥东】 于 2011-1-7 9:21:06 评论说
现在法律条文比改开前多多了,犯罪率却高了,为什么?很说明问题呀。
8 楼【zwl197183】 于 2011-1-7 9:29:51 评论说
我的回答是:你握紧法律武器,可是子弹在法院院长手中;你相信自己有理,是因为法官还没有开口说话。------太形象太深刻了,绝对的高人!
9 楼【湘正方】 于 2011-1-7 9:31:24 评论说
说得好
10 楼【秦剑】 于 2011-1-7 10:06:43 评论说
说得好,支持!在改旗易道的中国权大于法不是个别的而较为普遍——就在于人民没有“四大”(监督)了,腐败、违法乱纪不怕了!
11 楼【YYCSCZG】 于 2011-1-7 10:17:29 评论说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2001年12月22日 “(2001)都执字1714号”和 2004年5月17日 “(2001)都执字1714号”这两份同一执行案件,同一案号,不同日期的民事裁定书涉疑造假,有共同合谋私分盐城商场近亿元公有资产的嫌疑,盐都区人民法院院长徐学坤对信访举报人发狠说:“上访把腿子敲断”。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检察院调查竟然拿出两份只要有小学文化水平的人就能分辨出是假的文件来欺骗举报人说:“盐都区法院裁定书不会造假,也没有这个胆子造假”被举报人戳穿。
12 楼【xlm627】 于 2011-1-7 10:38:56 评论说
说的太对了!
13 楼【zwl197183】 于 2011-1-7 10:51:36 评论说
“法律好比枪,在有德者手中,是维护正义的武器;一旦被缺德者掌握,就是屠刀。”------一楼的朋友也是高人!
14 楼【ash71764】 于 2011-1-7 11:06:48 评论说
如果一开始,就让法律养廉,而不是高薪养廉,今天会怎样?还记得那些精英说过,腐败是发展经济的润滑剂吗?现在光是激动是没有用处的。唯一的办法是让共产党领导,而不是党政分开!没有哪个国家不是以党治国的,美国也不例外!
15 楼【byznldr】 于 2011-1-7 11:11:05 评论说
小时候,对“文革时期砸烂公检法”不理解,现在理解了。
16 楼【lichengbao】 于 2011-1-7 11:12:45 评论说
缺德的社会,法律一文不值,说的好。权利+缺德,中国不解决这个问题,百姓不会得到公平对待i,腐败将遍地存在。
17 楼【guifenli_2005】 于 2011-1-7 11:13:01 评论说
有德的法官,必须一碗水端平,不谋私利,不徇私情,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无德的“法官”,先坐错腚,天平斜倾,谋私利,有私情,“事实”可改变,“法律”若轻风;
法律是什么,法律在无德“法官”的手中是可以任它随意打扮的小姑娘。龙里个儿龙,龙里个儿龙……
18 楼【遥远地方】 于 2011-1-7 11:31:30 评论说
无数的案例可以证明,所谓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纯属是忽悠和扯淡。现在的法律就是一个缺德的法律!
19 楼【引车卖浆】 于 2011-1-7 11:33:01 评论说
许多同志忘记了一点:就是法律是维护统治的工具,在阶级社会中,所谓“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永远都是骗人的鬼话。
20 楼【龙德生】 于 2011-1-7 11:42:24 评论说
说得好!现在是个无德的时代,法律只不过是针对屁民的。
21 楼【lljjgg】 于 2011-1-7 11:48:21 评论说
这篇文章道出了所谓法制的根本社会属性——法律不过是一种工具,关键是看持有者想干什么。想干好事,法律就是有力帮手;想干坏事,法律就是帮凶!新中国前后两个三十年的社会实践,就再清楚不过地证明了这个道理。文大十年砸烂了公检法:社会反而超乎寻常地清明祥和,除了小青年打架斗狠,几乎没有什么让人担心受怕的事,坑蒙拐片,抢劫偷盗,黄赌毒黑几乎绝迹!后30年,立法执法队伍迅猛发展高速膨胀:法律文书如雨后春笋遍地开花,仅国家级的法律就成千上万部,还不算多如牛毛的地方性法规;执法阵营则从人力到装备真可谓异军突起阵仗宏伟,可以说武装到牙齿了;那装备的先进程度简直世界第一!就连国庆阅兵队伍里,都有武警装备向国内外群众展示其威力了!然而,社会客观法制效果如何呢?当今社会任何成员都各自心中有数,就不必絮叨了!最能说明问题的是北京奥运会、上海SB会、广州亚运会菜刀实名制就是最真实的社会法制状况真实写照!
因此,结论就是法制和战争一样,发挥决定作用的是人而不是武器和法律条文!
22 楼【tangfeng】 于 2011-1-7 11:49:09 评论说
此文鲜明。当下社会,法律就是一纸空文。
23 楼【姚一鸣】 于 2011-1-7 11:51:21 评论说
为恢复评论叫好!
24 楼【黎民仪】 于 2011-1-7 11:59:49 评论说
言之有理,支持。
“法律好比枪,在有德者手中,是维护正义的武器;一旦被缺德者掌握,就是屠刀”,这话说得好。只有在大多数人道德水准比较高的时候,法律才可望发挥正效应;反之,所谓依法治国,很容易陷于空谈。
但是如果就说普法教育没有用,也似乎过了点头。
25 楼【人民大众】 于 2011-1-7 13:41:17 评论说
10楼[秦剑]说的很对.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这四大是腐败分子的克星.官员不敢用.现在法律再多也治不了腐败.应腐败分子缺德就有抗法能力.
26 楼【三清道人】 于 2011-1-7 14:40:54 评论说
德治的社会文化重善轻恶,强调善恶的对立,扬善弃恶。法治的社会文化是恶的普遍性为基础,恶与善不即不离地斗争着的现实状态。两者是通过对人性的善与恶不同认识,解决社会矛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法是礼的注释说明。一个是发展为“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忠信之薄,而乱之首。”的恶法社会;一个是发展为“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大同思想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