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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忽悠老百姓!夫妇睡梦中被抬走拆房,警察说不归警察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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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忽悠老百姓!夫妇睡梦中被抬走拆房,警察说不归警察管
秀才江湖 发表时间:2011-7-23 18:23  



又忽悠老百姓!夫妇睡梦中被抬走拆房,警察说不归警察管


作者:秀才江湖


22日凌晨1时许,榆林市长乐路西6号院的冯建斌、王亚萍夫妇熟睡中,被一伙不明身份的人强行抬出家……不到半小时,他们住了30年的窑洞成了一片废墟。王亚萍说,我们突然被一阵砸门声惊醒,进来一伙年轻人,不分青红皂白,就把我们往外抬。睡得迷迷糊糊的夫妇俩被扔在了外面一个胡同口,她喊“救命”,那些人就捂她的嘴,威胁不让她出声。大概半小时后,她回到家门口,而家已被毁了,眼前是一堆瓦砾,那些人都不见了,旁边停着一辆挖掘机。冯建斌说,来的人开了好多车,车牌都用纸糊着,有人手上提着棍棒之类的东西。“那伙人在混乱中还抢走了我的钱包,里面装了8000元。”记者从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青山路派出所了解到,他们凌晨接到报案赶到现场时,拆房的人已经走了。派出所一位副所长称,这件事属于经济纠纷,应该归法院管,他们不好处理。《华商报》


瞎忽悠“带套不算强奸”的毕节警察的撤职,看来没有起到杀鸡儆猴、敲山震虎的效果,榆林警察依然在无所畏惧地拿起法律武器、忽悠老百姓。财务被偷被抢、公民遭到暴力、人身自由受到侵犯,傻瓜都知道,应该赶紧去报警;法盲都知道,这就是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职责所在。青山路派出所副所长,你也太藐视老百姓的智商与法律常识了!居然说“这件事属于经济纠纷,应该归法院管”,这个大忽悠虽然比不上“带套不算强奸”的雷人,但也离谱得让人瞠目结舌。使用暴力手段、控制房主的人身自由、私闯民宅、强拆民宅,而且还抢走了8000元钱,毫无疑问这是一桩性质恶劣的治安案件,警察管理社会治安乃天经地义、职责所在,怎么就不归你们管!?警察连治安都不管,那你们管什么?扫黄、抓赌你们一马当先,那是因为有钱赚、有“视觉盛宴”看;老百姓被强拆、被偷被抢被控制人身自由,你们无动于衷、不高兴管,为什么?不会仅仅是没钱赚这么简单吧?


再回到“带套不算强奸”的毕节警察,事后证明,他们是一伙的,警察和强奸犯是狐朋狗友、狼狈为奸,所以才不遗余力、为之开脱,不惜撒下荒唐的谎言。榆林警察呢?他的瞎忽悠又所为何故?是何居心?难道是白干!他是不是也在为了狐朋狗友找理由?我不知道背后的水有多深,我只能深表怀疑,希望有关部门严查深究,当然我的希望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做梦。


中国的英文字母是china,音译过来就是“拆那”,不知是巧合还是老天自有安排,中国的拆迁一直名不虚传、强拆引起的悲剧一直屡见不鲜。为了拆迁,为了政绩,为了经济利益,政府部门不遗余力,强拆大战屡屡上演,警察、城管作为主力军一马当先,广州更是首当其冲、想要明文规定。7月13日,《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草案)》开始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第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协助城管强拆违建,引发大量市民和网友的争议,成为舆论焦点。


你想想,人家警察就是强拆的主力军,本来就与拆迁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你被强拆,你去报警,人家岂会理你!冯建斌、王亚萍夫妇在睡梦中被抬出去、强拆,去报警,与“被狼咬了、找狈喊冤”何异!你被张家老二欺负了,你去告诉张家老三,人家一家人岂会胳膊肘向外拐,为了外人得罪自家兄弟。不管归不管,但也不能明目张胆,只能找理由搪塞:“这件事属于经济纠纷,应该归法院管”。你去找法院试试看,那也是他们兄弟,他同样会说:“这件事属于治安案件,应该归派出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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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革命就得先拿这些衙役------警察,城管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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