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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祥塑胶有限公司工人死在公司,半年无法下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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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市人民医院完成搬迁,随之搬迁的,还有一具贵州籍逝者的遗体。这位名叫吴金才的逝者,年初在单位突发急病,送院不治。此后,厂方与家属为其是否属于工伤死亡陷入纠纷,迄今未决。家属称,由于拿不出半年的停尸费,无力运出遗体下葬。

  厂方与家属拉锯不休

  吴金才来自贵州习水,去世前39岁。2007年,他进入位于东城桑园工业区的天祥塑胶有限公司后,先后做过模具,开过加料机等。今年1月28日晚,吴金才在工厂宿舍的走廊上突然晕倒,随即被同事送至市人民医院柔济门诊部。随后又转入东莞市人民医院,最终宣告不治,于次日身亡。

  吴金才的死因最终被确定为“脑干出血”。他的父亲吴统昌称,儿子事发当晚正常加班。18时许,吴金才感到不适,随即准备回宿舍休息,最终倒在走廊上。亲属认为,吴金才是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但天祥公司却持不同意见。

  市社保局3月作出的《工伤认定书》,通过调查并依据相关抢救记录,也认定吴的死亡不属于工伤。7月,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书同样维持了该认定。然而,家属与厂方的拉锯战,目前仍在持续。虽然有亲友考虑,先把吴的遗体运出来安葬。但面对医院长达半年的停尸费,家属实在无力负担。

  拿不出半年停尸费

  天祥公司表示,根据市人民医院的抢救记录,吴金才是在1月28日22时50分,在1503宿舍通道处,被同事发现且坐地呼之不应,才送医急救的。该公司称,当时车间已下班,且吴金才当晚请假,其所受伤害不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

  但吴金才两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友表示,这是病历做了手脚。他们说,当天18时许,吴是在工作岗位上发病后,回宿舍休息半路上死亡的。按道理说,他发病的位置位于车间。而且,吴长期从事塑胶模具的生产,整个过程伴有大量有毒有害的气体产生,吴的死亡是否属于职业病亦未可知,这些都让厂方逃不掉责任。

  两位工友还说,1月28日是腊月二十五,很多人已离厂回家。“可能批准他请假吗,不上班谁干活?”目前,家属要求厂方按工伤赔40余万,厂方则坚持只赔2万8千元。死者的妹妹吴登琴称,家属有意通过上诉维护权利,但目前家中父母为此陷入悲伤,农活全部耽误。生存尚且困难,维权更是遥遥无期。(来源:2011年7月26日《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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