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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民的“人格”“尊严”“ 人权”及“生命”不容侵犯和践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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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民的“人格”“尊严”“ 人权”及“生命”不容侵犯和践踏
十八年前为保国家财产:众人生命安全:
舍生忘死:因工负伤:因医致残:因残致贫:因贫致访:困访
被囚:因囚被打:急需手术治疗:现今医院、当地政府、法院
毫无人性野蛮刁难于我:
并于2011年春节期间愤然焚烧非法关押我多次的黑监狱
尊敬的胡锦涛总书记:
我叫闫森,系原湖北省荆襄化工集团一名失业多年的伤残职工,十八年前在武钢为保国家财产免受损失、众人生命安全,以牺牲自己身体,奋不顾身、舍生忘死而因工受伤。之后:有关部门鉴定为五级工伤,但因多次发生野蛮无人性手术后,使我伤情越来越严重并终身残疾:左股骨严重骨病变成骨髓炎,左膝关节报废,左股骨头及髋关节、脊椎严重骨变形,椎间盘严重变形,现急需要手术置换人造左股骨、左膝关节、左髋关节等手术,费用极其昂贵。
我曾多次向被告湖北省荆门市荆襄医院、企业和当地政府、法院及有关部门的相关领导反映此情况,但至今以敷衍、拖延、推诿,单位向上级政府采取欺上瞒下假汇报等刁钻手段野蛮刁难于我,并非法设置黑监狱非法关押五十余次,共计560余天,期间被毒打成重伤,多次被遭到人格污辱,使我至今得不到治疗和赔偿。一审法院(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二审法院(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和判决此案的过程中在湖北钟祥市委、市政府的干涉下:知法犯法,公然包庇、袒护被告;在铁证面前一、二审法院毫无人道的伤害原告和侵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国家的法律何在?请问总书记:湖北省钟祥市法院和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怎么了?在无奈寒心之时,我方拖着残肢病体,为已多次进京和省里一次次求得一生路。在悲愤之余:并于2011年春节期间愤然焚烧非法关押我的黑监狱。我想:我的这次焚烧非法关押我多次的“黑监狱”是为自己及全国所有被“非法”关进“黑监狱”的访民朋友们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而出了一口“正义之气”是“正确”和“正气”之举。更是舍生忘死、誓死捍卫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的政权稳定的一种表现和牺牲;鉴此:恳请党中央国务院给我主持公道,还我一生路!
                                    投诉人:闫  森
联系电话:13277663168
2011年07月28日
关于“庞大的真金白银”“维稳费”问题
1:从中央到地方财政:有一笔“真金白银”“数额庞大”的资金叫着“维稳费”是用于每年在重大节日期间镇压全国各地有着各种冤情进京上访(告状)的“邪恶”和压倒“正义”的一笔“庞大资金”。
2:每到全国重大节日期间特别是每年的二会及08年的奥运、如60大庆及建党90周年:全国各地各级政府都有一个叫着“维稳办”的单位罪恶的使用这笔“庞大”的“真金白银”“维稳费”他们采取各种卑鄙的手段、组织各路人马:如黑社会打手等、想尽一切办法和采用最卑鄙的手段:尾随堵截来充分运用这笔“庞大的真金白银”用于最卑鄙、最邪恶的办法来对付由各种冤情而进京告状的访民们。
关于“上访案件”和“广大访民”
我认为:每件上访案件的背后都是各地腐败份子的杰作而造成的。
关于黑监狱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上:我们可以看见有二重形式的“黑监狱”一种是“北京安元鼎”式的“外包”形,由各地政府及驻京办“外包”给像“安元鼎”式的“黑监狱”把广大上访人员“代关”并签订“政府”与“黑监狱”之间的协议书。
另一种是:由各地政府在属地设置多个“黑监狱”窝点、不对外张扬、保密及聘请“黑保安”“黑打手”“黑看守”在多个“黑监狱”处完成这项特殊的“黑”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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