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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审贪官亮出“一麻袋荣誉证”,真的很有意思[原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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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审贪官亮出“一麻袋荣誉证”,真的很有意思[原创]

信商小人物


  富县人民法院不久前宣判了一起村支书石某贪污公路补偿金案。这本是一起普通的案件,因被告人是省劳模,辩护人在庭审中,还集中展示了石某担任村支书期间的各类荣誉证书,让这起案子变得有点不同寻常——法庭在量刑时,劳模犯法能否被轻判?(华商报 8月28日讯)
  正所谓,“王子犯法庶民同罪”,更何况,那位村支书还只是个劳模呢?这里绝没有贬低劳模的意味。而且,在宣判出来之后,旁边的人都唏嘘不已,我想,这其中表达的不仅仅是对村支书的憎恨,更多的是中惋惜,而且还有一种“不合法的求情”:如果问问其他人,一个贪污几万元,但是却为村里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的人,该不该受到法律的处罚,恐怕也会有人说:不就贪污了几万元吗?和那些大的贪官比起来,实在不值得提起。冤啊!
  当然,法不容人情,如果轻判,恐怕法律的尊严也不复存在。但单就这个事件而言,更多的是感慨,而且,仔细的品味一下:那位村支书的行为的确是很有意思的:
  一,可以这样理解他的行为:只是展示事实,这也是他和他的律师说的。一个带领村民发家致富的村支书,为何为了几万元的蝇头小利而毁了自己的名誉?他把自己的证书摆出来,也恰好是向那些正在贪或将要贪的官员提个醒:别以为自己又多么大的本事,我是劳模,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你们还是住手吧!
  也可以这样理解他的行为:的确在为自己鸣不平!想想也对,一个有那么大本事的人,而且还是受到村民尊敬的支书、人人敬重的劳模,却为何一直在村支书的位子上徘徊?或许,贪了那几万元钱,正好是赌一把:向没有重用他的领导表达怨恨。
  一个劳模村支书,都可以在关键的时刻贪几万元的小钱,弃自己的名誉于不顾,试想一下,那些比他官大一级、不是劳模的人是怎样的一种状态呢?当然,并不是说他们一定贪,不贪最好。劳模贪污更像是一种社会的悲哀,时至今日,也有很多人搞不明白,恐怕只有他自己知道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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