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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事达家私厂资本家拒绝负责工伤工人治疗费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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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工人论坛” 工人论坛爆料电话(短信):18901290600
  受害人:厂方要为我的伤情埋单    厂方:无理由负担出院后求医的费用

  8月30日上午,在石排镇的出租屋里,44岁的陈新儿拿起厚厚的一叠材料,看材料时,脸都快要埋到纸堆里。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他在去年11月18日的务工中右眼球被飞来的木方击歪,视力下降。陈先生说,为了矫正眼球,他辗转3家医院就诊,目前已自掏5000余元,后续还有超过7000元的费用待缴。他说,工厂老板张应龙应当负担这笔钱,但对方拒绝为其“埋单”。目前,陈新儿已向法院起诉张应龙,后者则表示已聘请律师处理此事。

  事发:飞来木方砸中右眼

  陈新儿告诉记者,他于去年7 月16日进入大朗镇犀牛陂第一工业区宏事达家私厂工作,进厂刚刚4个月,意外就降临到了他的头上。

  他说,去年11月18日下午1时50分许,他在机器旁加工家具样品,旁边机器突然反弹出的一块木方,砸向他的右眼,将他击倒在地。

  他随即被工友们送到大朗医院,当日下午他又被转到东莞市人民医院,开始了长达21天的住院治疗。

  12月9日,东莞市人民医院为陈新儿出具了《住院诊断证明书》,注明:陈新儿“眼睑裂伤、泪小管断裂、眼眶外侧壁骨折、眼球钝挫伤”等等,并给出了“门诊定期复查”的意见。

  陈新儿说,此间共发生医疗费用1万余元,基本由厂方承担。

  工人:求医归来被拒进厂

  但是事情却未能就此画上句号。住院期间陈新儿发现,自己的右眼球被击歪了,视力也跟着下降。他说,如果要看东西的话,他就要反复矫正自己的眼睛,而这样的动作会引起剧烈的头痛。

  记者30日看到,陈新儿如果保持正常状态,他的右眼球明显向上方、右方偏移。而他在翻阅材料时,几乎要把头埋到纸堆里,才能分辨材料的内容。

  陈新儿说,出院后,家私厂老板张应龙曾安排他去做保安,但他说这样的工作他做不了,理由是眼球移位、视力下降,不能保障厂里安全。陈新儿开始四处求医,没有在厂里继续务工。

  陈新儿说,今年4月17日,厂方突然拒绝求医归来的他进厂,理由是他“旷工”。从这时起到7月18日,陈多次向老板张应龙索要早前独自外出求医期间发生的费用共计5000余元,均被张应龙拒绝。

  30日陈新儿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工伤认定书》,其中认为他在去年遭遇的事故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因此,陈的伤害属工伤。

  陈新儿据此认为,厂方应当为其负担包括接下来矫正手术费用在内,共计1万余元的费用。他说,如果矫正手术效果不理想,可能还要做第二期,费用还会继续升高。

  老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0日下午,家私厂老板张应龙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目前陈新儿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他支付后续治疗费用。

  张应龙说他不认为厂方应当承担陈新儿出院以后的费用,陈新儿进厂后,厂方为其购买了社会保险,而陈新儿出院后求医并未通知厂方并得到许可,因此厂方不能负担这笔钱。

  他还说,陈新儿目前没有进行伤情鉴定,因此无法得知社会保险可以为其支付多大比例。(来源:2011年8月31日《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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