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110829文革中言与行之间的矛盾及其影响
众所周知,文革总的大方向即路线出发点结果都是正确的,但由于具体细节措施的缺失与不力,给走资派复辟留下突破口或方便之路。这就是对走资派的斗争是敌我矛盾还是人民内部矛盾?矛盾的性质不同,处理的方法也就不同。
这个大是大非问题应当明确,但至今仍有一些左派同志错误地认为这是人民内部矛盾,这种认识显然是错误的。既然是无产阶级司令部与资产阶级司令部的斗争,是两条政治路线的斗争,是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那肯定是阶级矛盾阶级斗争。但对这个敌我矛盾又“一个不抓,一个不杀”显然,这种处理方法又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正因为这个种矛盾没有处理好,才导致走资派人还在心不死,复辟资本主义反马列毛就成为历史的必然。因为“事物的决定的因素是人不是物”,为何林彪反党集团没有人为其翻案平反昭雪?根本原因就是中央也就是上层他们没有代理人了,下层余党也没有权力和能力为其翻案了。
防止周期率——复辟的方法是民主。但什么是民主?我们常常把提意见、选票、举手表决当成民主,把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当成唯一的民主方式。用这些民主的形式取代了民主的内容和具体的措施。“四大”只是意识形态即思想斗争的方式,只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一部份,不是本质的组织人事上的具体民主措施,既不是选举权更不是决策权,而人民的选举权决策权执政权才是最根本的权力,没有这些具体的权力,其它民主方式都是空的形式上的,正是这些实际的本质上的民主权力没有落到实处,或根本没有落实,人民才失去当家作主的权力。如果仅仅靠“四大”就可以夺取政权,那么就与议会道路大同相庭了,就否定了“枪杆子里边出政权”的暴力革命的真理。这又是文革中的一个矛盾。既然要人民当家作主,又不让人民拥有直接选举权,当家作主只能是空话,文革中错过了这个立法民选的机会,所以“走资派还在走”上台很容易。他们不需要通过民选,只打着党的旗号下一个行政命令(并得以“三上三下”)就可以否定一切,最终复辟成功。
由此可见“四大”民主仅仅是一个形式,不是选举权,不是罢免权,不是任命权(因为没有建立这样一个法律或制度),“四大”是敌不过枪杆子即专政机器的,会败在专制的屠刀下。好在“四大”已写进《宪法》,成一面镜子,成为后来大民主的法律依据。如果当初制订并实行了《民选法》,走资再想倒退到没有选举权的进代,不仅会遭到中国人民的反对,也会遭到世界人民的反对。
资产阶级司令部与林彪反党集团的不同。刘邓是公开背叛马克思主义搞修正义,破坏公有制复辟本主义的,这是有事实证据的。而林彪仅仅是个篡党夺权的野心家,他并没有一个系统的反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与口号,更没有反对公有制、复辟私有制的措施与实践,因而在政治性质及后果与影响上就不同。没有刘邓路线的影响大破坏性大,因为刘邓路线颠覆了整个无产阶级专政与公有制制度。所以主席说林不死也不会杀他。不杀刘邓也在不杀之列,但二者性质与后果截然不同。因主席在世有能力制止刘邓复辟,我们有这个能力吗?肯定没有,当年集党政军权于一身的“英明领袖”不是天真地要给走派一个机会吗?结果,仅仅是一个保留党籍的人就把他连同元帅一起踢下台。由此可见我们不是主席,我们没有那个能力“一个不抓,一个不杀”,连走资派都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一上台如首先就是抓与杀,相比之下左派就显得太心慈手软了。他们不但复辟成功了,而且以资产阶级法制的形式固定下来,筑固了他们的执政地位。许多左派到今天都不明白这个简单的道理,还教条地坚持“一个不抓苗头一个不杀”,把无产阶级法律视为资产阶级法律一同加以抵制和反对。其实就是这个“不抓”才从人事上组织上导致走资派人还在心不死,呆在上层等待机会,结果文革被否定最终复辟资本主义。
从前苏联斯大林、列宁及整个社会主义被否定,到主席文革及整个公有制被否定,不难看出当初领袖们在重大问题上的处理是得心应手的成功的,如在奉行马克思主义路线建立公有制和无产阶级专政等,是让修正主义感到畏惧的,但在政治路线上不计前嫌网开一面是不正确的,在细节问题上的忽略,在人事组织上宽容了走资派,也给出复辟在组织人事上留下潜在的隐患。另一方面。走资派虽被打倒,其实在政治经济上依旧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他们住公房,用公车,公费医疗,享受干部甚至国家主席待遇,进火葬场都是公费,这些造反派都有吗?人民有吗?这也是一些造反派背叛文革的历史与现实原因。感情不能代替制度法律与无产阶级专政。爱的愈深,看得愈透。既要看到正面也要看到反面,说了这些很多左派可能都无法接受,但这只是就事论事,毫无贬义,只是想理智地清醒地从历史中吸取一些经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