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uz!NT|BBS|论坛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转发文采帖:叶公好龙与胡温好民主 [复制链接]

1#

叶公好龙与胡温好民主

□文采



  胡锦涛在2011年07月01日的讲话中郑重提出“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总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正反两方面经验,明确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也一再指出“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批评和监督政府”。胡温说得好么?很好。

  可是,现实呢?人民民主究竟在哪里呢?

  掀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只见第一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由宪法一条推出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由宪法第六条推出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和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以及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原来,胡温所说的民主,是写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

  可是,现实是,我们居然没有组党自由。人民民主成了空谈。宪法第三十五条成了摆设。

  叶公好龙,人所共知。胡温好民主,家喻户晓。只是不知道胡温是否晓得:结社自由是体现社会主义民主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让人民群众能够起来批评和监督政府的重要举措,而多党制又是结社自由的必然结果,否认多党制,就是否认结社自由,否认结社自由,就是否认人民民主,否认人民民主,就是否认社会主义;不知道胡温还是否知道:结社自由,是社会主义宪法赋予人民的神圣权利,多党制是结社自由的必然结果,否认多党制,就是限制结社自由,限制结社自由,就是对抗社会主义宪法。

  表面上,阻碍人民结社自由的,是1998年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其中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第三条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第九条规定:“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依照这些规定,成立社会团体,首先要经过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和同意。另外,民政部门认为,政党也属于“社会团体”,因此成立政党必须经过民政部门的登记审查,不经过民政部门登记批准而进行政党筹备活动就是非法违法行为。

  那么社会主义的法理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呢?

  《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在我国,政党不是法人,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能力,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那么,什么是“业务主管单位”呢?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这是该《条例》对“业务主管单位”含义的明文规定。这里所说的所谓的“业务主管单位”的最高级别,也只是国务院下属部门和国务院授权的组织。《民政部关于重新确认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通知》(民发(2000)4120002月)四、授权下列组织为全国性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党校、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编译局、外文局、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作家协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请问:上述被授权为全国性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哪个组织能作为新的政党的主管业务机关?记得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共产党要具有世界眼光。在此,我倒要问一问:世界上究竟哪个政党有“业务主管单位”?结合实际,再请问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各民主党的“业务主管单位”又是哪个单位?

  因此说,“政党不具备社会团体必须是法人和必须有主管业务单位的规定,政党不属于社会团体,不属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范的范围。另外,中国共产党以及参加政协的八个人民团体也都没有‘业务主管单位’”。摘自《毛继东:政党不属于社会团体》倘若以胡温为首的执政当局非要让新成立的政党给自己找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主管单位,说白了,就是不让你成立新的政党,除此之外,难道还有比这个更合适的解释么?我看,没有了。而这分明是对社会主义人民民主的公然践踏,对宪法第五条和第三十五条的公然对抗,是决不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实际是大搞法西斯独裁专制。

  叶公好龙。胡温好民主。原来如此。

最后编辑工弩 最后编辑于 2011-12-05 21:45:22
分享 转发
红石头QQ群:62878947  51218412      
红石头网易微博:http://t.163.com/1243626036      
红石头网易博客:http://hongshitou1966.blog.163.com/
TOP
2#

谢谢工弩同志!
最后编辑自我反省 最后编辑于 2011-12-07 19:47:03
TOP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结社自由。所谓结社包括三个范围;一、政党;二、参加政协的人民团体;三、社会团体。根据立法原则,在宪法有了大法规定后,应该还要有相应的具体法配套,以便规范各类结社行为。但我国目前只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范建立社会团体的行为,而《政党法》和《人民团体法》尚付阙如。按世界多国《政党法》的惯例,新建政党只向国家有关部门备案,并不经过登记批准。如果该党的行为违背该国宪法或法律,将由有关国家部门处置。由于目前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党法》,新成立的政党无相关具体法律依据备案,也无处备案。中国共产党从未备案,中国大陆现有的其他政党也从未备案。根据法无明禁即可行的原则,在宪法允许结社自由的广义权利下,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党法》具体法缺位的情况下,建立新党只要其纲领章程不违背宪法就应该视为许可,就能自行成立,不用经过任何部门的审查批准,任何部门都无法律依据处理建立新政党的事宜。-------毛继东
TOP
4#

回顾一下革命的中国共产党曾经说过的话:


目前推行民主政治,主要关键在于结束一党治国。……因为此问题一日不解决,则国事势必包揽于一党之手;才智之士,无从引进;良好建议,不能实行。因而所谓民主,无论搬出何种花样,只是空有其名而已。——《解放日报》1941年10月28日 


一个民主国家,主权应该在人民手中,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如果一个号称民主的国家,而主权不在人民手中,这决不是正轨,只能算是变态,就不是民主国家……不结束党治,不实行人民普选,如何能实现民主?把人民的权利交给人民!——《新华日报》1945年9月27日社论


法西斯的新闻“理论家”居然公开无耻地鼓吹“一个党、一个领袖、一个报纸”的主张。它们对于“异己”的进步报纸,采取各色各样的限制、吞并和消灭的办法,如检查稿件、任意删削,威胁读者、阻碍推销,派遣特务打入报馆、逐渐攘夺管理权,最后则强迫收买,勒令封闭。——《解放日报》1943年9月1日


现在,官方豢养的论客们更公然地企图恐吓人民,说国民党是希望中国安定的,而***却希望天下大乱……中国***,不但“要变不要乱”,而且正是要 “以变止乱”……(国民党反动派)也是希望某一种“安定”的,但那并不是全中国的安定,并不是全中国人民的安定,而仅仅是他们坐在压迫人民的宝座上的“安定”。他们那个小集团可以统治全国、为所欲为的“安定”……他们的统治“安定”了,中国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老百姓就更会没有饭吃、没有衣穿、没有事做、没有书读、没有说话的自由、没有走路的自由、没有住家的自由……废止国民党的一党专政!——《新华日报》1946年5月17日社论”
TOP
5#

人民群众自由组党的权利不容剥夺!

立即还我人民群众自由组党的权利!

为落实宪法第三十五条而英勇斗争!
TOP
6#

在社会主义民主体制下,很难设想,作为国家主人,没有自由组党的权利。就是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制,也承认人民有自由组党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政党无非是结社的一种形式。结社自由,就包括组党自由。宪法没有必要具体写到哪一种结社形式。大家明白无误地这样理解资产阶级的宪法,也这样明白无误地理解无产阶级宪法,社会主义宪法。从这个角度看,这真是一个不是问题的问题,更是一个不该再讨论的问题。可是,现实是,我们没有组党自由。宪法第三十五条成了摆设。真是岂有此理!!!
TOP
7#

联合起来,为落实宪法第三十五条而英勇斗争。 这是当前的首要任务,也是当前斗争的主要形式。其余的,在我看来,都不着边际。说不好听点,就是扯淡。扯淡误国!
TOP
8#

回复 7楼自我反省的帖子

扯淡误国?不然不然,扯淡爱国,不扯淡,按你的做,恐怕国家就危险了。
TOP
9#

管理员为啥要禁止李文采发言但不禁止工弩转贴呢?是为了掩盖捎带删我贴的事吗?

至于删贴的事,我就先不计较了
TOP
10#

回复 8楼牛牛饮水的帖子

是啊,如果按照我的去做,这个法西斯专制的国家,的确就危险了。这是毫无疑问的。所以,法西斯专制党的狗腿子,法西斯专制国家圈养的五毛党,使劲地瞎扯淡,使劲掺沙子,也就是情理之中了。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