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石客哲学”是唯心主义的二元论
秋石客在《“秋石客哲学”被批倒了吗?》一文中说【批判秋石客哲学,这是要抓住要害,笔者不反对批,因为秋的新社会主义理论基础确有秋石客哲学。】
确实是这样的,秋的新社会主义理论的基础是秋石客哲学这没有错。但是“秋石客哲学”没有被批到吗?
网友【名哲论谈】的这段评论很好【秋石客老师的“整体本源论”是不赞成的、反对的!因为一、意识实质只是物质——“有质能实在”的一种派生属性、发展产物——按名哲的研究意识本质属于物质“反应性”的一种 “升华”现象——本质是能“反映、反观物质”和“思维设计、设义事物”及其“制导反决定创造物质事物”的“能动、创造性反应现象”,总的还属于物质的“反应性”、“能”的范畴,如你讲的“意识的原始状态是反应力”。二、相应,世界(事物)的“对立统一性”本身是物质自身的“矛盾对立统一性”,不可能还有一种与物质同等存在的对立统一存在——统一只能统一于物质,对此可进一步辩证认识!其你所讲的“整体本源论”——[认为:世界的本源是物质和意识的自然矛盾对立统一体,物质和意识是不可分割的自然物,万物都有物质成份,也都有意识成份,是“天人合一”。]实质也是“二元论”——不同的是你把以前的“二元论”批评为是“孤立的二元论”,把自己的二元论称为是“整体的二元论”——实你也知道意识只是人类特有的思维认识现象,(当然也可能还有其他人类)没有意识和意识产生之前物质是照样存在的,你说的“意识的原始状态是反应力”和“ 物质与意识决定论转换论的新决定论”——“整个自然界发展前期,物质是矛盾主要方面,物质决定意识,整个自然发展后半期,意识将成为矛盾主要方面,意识将决定物质”,本身都讲的是意识属于物质发展的产物,而不是和物质并驾齐躯的“对立统一”存在!】
列宁在《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的《在人类出现以前自然界是否存在?》中写到:“自然科学肯定的认为:在地球上没有也不可能有人类和任何生物的状态下,地球就已经存在了;有机物质是后来的现象,是长期发展的结果。这就是说,当时没有具有感觉的物质,没有任何‘感觉的符合’,没有任何像阿芬那留斯的学说所讲的那种与环境‘不可分割地’联系着的自我。物质是第一性的,思想、意识、感觉是高度发展的产物。这就是自然科学自发地主张的唯物主义的认识论。”、“稍微受过教育或稍微正常的人都不会怀疑:当地球上不可能有任何生命、任何感觉、任何‘中心项’的时候,地球早就存在了。”
也就是说,“秋石客哲学”实质是二元论哲学,二元论哲学必然滑向唯心主义。唯心主义的二元哲学是反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是反动哲学。这也是秋石客的“毛邓合”、“新社会主义论”的哲学依据。
这还用批判吗?
当然,我们也不得不指出,网友 【名哲论谈】在评论中说的【名哲基本支持秋石客老师“三分法”哲学观点!实质“对立统一”本身就包括“三分法”含义——“对立” 两份和“统一” 一份,“统一”既可指联结“对立”的中“中”,也可指“对立”的整体“一”,可说两分法是“重点论”、“主要矛盾论”,“三分法”是“全面论”、“整体论”——“三”也代表“多”,不可再讲什么“四分法”、“五分法”!】也是没有道理的。
因为,既然承认【“对立统一”本身就包括“三分法”含义】,那么再讲“三分法”就是画蛇添足。而统一是“同一性、统一性、一致性、互相渗透、互相贯通、互相依赖(或依存)、互相联结或互相合作,这些不同的名词都是一个意思,说的是如下两种情形:第一、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种矛盾的两个方面,各以和它对立着的方面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着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各向着其相反的方面转化。这些就是所谓同一性。”(《矛盾论》),这里的“一”是【指“对立”的整体“一”】,也指旧对立面的统一体(事物)转化为新的统一体(事物),而不是对立中的“中”。
评论你的文章的观点,并不需要我回答【是否从头到尾读过『毛邓合逻辑批判』】、【是否理解『毛邓合逻辑批判』】这样的问题。
对你表白的问题,我认为:
(1)这里有两个问题:
1)你说【一分法可以当作一元论,二分法可以当作二元论,三分法可以当作三元论】,我讲得清楚,我们的哲学观点必须符合毛列毛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和常识。
你说我不是,我无话可说。你说是,你拿出马列毛关于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一分为二或二分法)是二元论的根据。
2)什么是一元论、二元论,你可以有自己的理解,我不反对。但是〝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或者像毛主席说的“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这是马列毛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常识。在你哪里,说【〝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尚处于二元哲学范畴,因为当人们认识到〝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的时候,人们实际上意识到了物质和意识的两重世界,因此它是非此即彼的二元论的知性认识阶段。】这是在制造概念混论。你说的【人们】包不包括马列毛?〝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还有【处于二元哲学的范畴】的时候?还有【处于自我分裂的非我状态】的时候?那人们如何才能摆脱二元的范畴,如何才能不自我分裂?马列毛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竟如此神秘。这纯粹是经院哲学,不是马列毛主义哲学。
(2)我评论你的文章就是【〝一分为二的合二为一是对立统一的真理〞】这句话,不是吗?
我说的很清楚:因为一分为二就是对立统一,一分为二本身就包含相互转化的重要内涵。把“一分为二”再加一个“合二为一”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
而且毛主席针对杨献珍提出的“合二而一”的思想,认为“合二为一”也可以从“一分为二“的另一方面来表达对立统一的观点,在1964年中央工作会议上点名批评说:“一分为二”是辩证法,“合二为一”是修正主义、阶级调和论。
你这里又说【〝一分为二的合二为一是对立统一的真理】岂止是画蛇添足。
其实【秋石客】的三分法及50例,用对立统一(一分为二)法则就可以毫不费劲的予以驳斥。
譬如秋石客说【对事物分左右是两分法,如奴隶主与奴隶,地主与农民,资本家与工人。对事物左中右是三分法,如奴隶与奴隶主中间还有平民,地主与农民中间还有手工业者等,工人与资本家中间还有农民、小资产阶级等。对事物的判断方法是二分法正确还是三分法正确?答案是不言自明的,是三分法正确。】
在这里我们说资本家与工人是矛盾的两个方面,是对立的统一。秋石客说三分法就是“工人与资本家中间还有农民、小资产阶级等”。岂不知,任何一个大的事物,都包含许多矛盾。这诸多矛盾,其中必有一个是主要的矛盾,其余的都是次要的。由这一主要矛盾决定了事物的性质。而且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的地位是互相转化的。同时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也是可以转化。当工人与资本家的矛盾成为主要矛盾,资本家是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的时候,这时的社会性质就是资本主义社会。工人与农民、工人与小资产阶级、资本家与农民、资本家与小资产阶级等的矛盾都是次要的矛盾。这一切的发展变化,也都为对立统一(一分为二)法则所支配,并没有超出这一法则。
再譬如:秋石客说【上下的概念是两分法,但事物都不但存在着上下,也存在着中,上中下是三分法。对事物的判断方法是二分法正确还是三分法正确?答案是不言自明的,是三分法正确。】,岂不知,上下是相对而言的。中是在上下之间。当中出现的时候,中相对于上就是下,中相对于下就是上。这就是事物的不断发展和变化,“依据一定的条件,各向着其相反的方面转化”(矛盾论)。也就是说,始终脱离不了对立统一法则(一分为二)。
因此,哪来的三分法?如果三分法成立,那么就应该有四分法,N分法。这就陷入了逻辑混乱。
所谓的三分法,不过是障眼法、小把戏而已。它的实质是“正反合”,是“合而为一”的翻版。这一哲学观点的要害是为了推出“毛邓合”理论,为否定毛泽东思想,挽救邓小平理论的全面崩溃,维护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