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声音』[百姓声音]三元东矿难梁献省等三关三放为哪般?河南煤监局局长牛森营是最大保护伞!(转载)
作者:短袜黑丝 发表日期:2011-5-24 21:16:22 三元东矿难梁献省等三关三放为哪般?
河南煤监局局长牛森营是最大保护伞!
2010年8月2日晚23时19分,郑煤集团三元东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16名矿工全部遇难。本起事故理应被认定为一起重大煤矿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因为此前2010年内河南省发生的四起煤矿事故:1、新密市东兴煤业有限公司“3•15”重大火灾事故;2、伊川县国民煤业公司“3•31”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3、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4•22”重大瓦斯爆炸事故;4、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6•21”特别重大炸药爆炸事故,相关投资人、实际控制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均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了刑事责任。同时本起事故发生后很快对郑煤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宋建成实行停职检查(现已官复原职),对发生事故的三元东煤矿矿长杨明军作出免职处分。但三元东矿的实际投资人和控制人及管理操作人梁献省、刘素平、陈绍辉等至今逍遥法外,原因何在?
更奇怪的事情还在后边,事隔仅仅8个月,三元东煤矿再爆新闻:2011年4月6日,河南省副省长陈雪枫带队检查时,又在三元东煤矿现场抓到了违法生产的活证据——当时竟有230多名矿工在井下作业——在刚刚失去生命的16位矿工死去的地方作业!陈雪枫省长拍案而起,指派专人组成调查组对“8•2”重新调查查处,但奇怪的是梁献省被采取措施三次,但均很快被释放,而刘素平却因为找不到而不再查处,陈绍辉被当晚释放,这就是可悲的现实。
其实梁献省本人也说出了很简单的原因:梁献省、刘素平、陈绍辉,身价均上十亿,不仅仅自己有钱,还手眼通天,有各种各样的保护伞通风报信、为其出谋划策予以包庇。郑煤的矿长、总工程师仅是替罪羊而已。
最大的保护伞是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党组书记牛森营。牛森营因2010年 “12•7”义马煤业集团巨源煤业公司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宣传:同志们啊,河南出不起事了呀!害掉了矿工的性命不说,毁掉了咱们多少干部而出名。牛森营在2005年1月至2008年6月任郑煤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期间,梁献省即与牛森营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梁献省、刘素平、陈绍辉所经营的所有煤矿和其他生意产业,牛森营均参与股份并且经常利用自己的专业和职权特长为梁献省等人指导工作。梁献省、刘素平、陈绍辉经常炫耀他们与牛森营的关系,声称每年为其分红高达900多万。2008年7月牛森营升任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党组书记,更是为庇护梁献省等提供了便利条件,这就是陈雪枫省长制定的专案却迟迟无法对梁献省等进行处理的原因,因为牛森营就是调查组组长,根据他的专业特长为梁献省编造一个理由就非常简单了,这也使梁献省等三抓三放见怪不怪。不仅仅三元东这次矿难,有了牛森营这位身居高位,大权在握的保护伞,梁献省、刘素平、陈绍辉即使遇到天大的事故只要牛森营一出面照样能搞定。
郑煤集团内部也有梁献省、刘素平、陈绍辉的保护伞,据陈绍辉夸耀每年在郑煤集团送礼开支高达500万,购买了多少张购物卡自己也记不清,遇到事情,这样一帮志同道合的好朋友就纷纷出场,献计献策,通风报信。
陈雪枫省长明确批示却为何不对梁献省、刘素平、陈绍辉采取强制措施,就因为有这些保护伞在作怪,若抓了陈绍辉、梁献省、刘素平,则一些领导也不能自保。没办法这些领导不断给梁献省 刘素平出谋划策,利用职权帮其掩盖事实,歪曲真相,狼狈为奸。试想如果不是这些保护伞的包庇、运作,三元东这个连营业执照也没有,连安全生产许可证也没有的黑煤矿怎会、又怎敢长期违法生产!
三元东煤矿属于典型的黑煤矿非法经营。有关部门曾多次检查到其偷生产,并将其矿井锁上。类似这样的瞒报事故的情况在三元东煤矿是及其平常的,老百姓也多次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但是为何每次都是不了了之???当地相关主管部门面对如此恶劣的罪恶行径为一次次地何视而不见???为何陈绍辉、梁献省、刘素平这些黑心煤窑主们为何总是能够一再地逃避法律制裁???而依据法律规定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啊!为何不追究?
陈绍辉自侍有钱,多次扬言:出事后有人有关系,每年光铺路就“砸”下去几百万,还能让矿井关了?就这样多次强行将锁砸开继续猖狂偷生产,事故当天当班下井人数竟然高达127人。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煤矿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未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的,煤矿不得从事生产。擅自从事生产的,属非法煤矿。
第二十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投资入股煤矿(依法取得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不得对煤矿的违法行为予以纵容、包庇。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四条规定: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第(十九)条规定: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一律依法予以关闭:1、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擅自从事生产的非法煤矿。… 4、无视政府监管,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或者停而不整的矿井。…关闭矿井必须达到切断矿井所有供电电源、拆除生产设备、填实井筒、遣散人员、恢复地貌、收缴民爆物品的标准。
第(二十三)规定:发生重大事故的,给予县(市、区)分管副县(市、区)长、乡镇长和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停职或免职处理。一年内发生两起重大事故的,给予县(市、区)长和省辖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停职或免职处理。对上述人员和负有责任的有关人员,根据事故调查结果,由监察机关或任免机关给予组织处理、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据知情人透漏:梁献省、刘素平、陈绍辉现在每天出入五星级大酒店,仍然过着纸醉金迷的日子,按照他们的话说:三元东矿难随便告,告到哪个领导哪里我们就摆平哪位领导,反正有的是钱!
且看看逝去的16条质朴的生命,不知他们在九泉之下是否已经安息了,他们也期望有个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他们也不希望拿钱换命啊!!!
登封市白坪乡石门村二组5人:程志庆(赔偿73万)、高亚现(赔偿73万)、高春现(赔偿71万)、梁志淼(赔偿73万)、梁新源(赔偿73万);登封市石道乡1人:陈松常(赔偿70万),以上六人家属安置在汝州市黄鹤楼住,在汝州市殡仪馆火化;登封市白坪乡石门村3人:程志标(赔偿73万)、高国(赔偿73万)、王福建(赔偿73万);三元村2人:常登辉(赔偿73万)、常朝龙(赔偿73万),以上五人在禹州火化;登封市嵩县5人,赔偿都是60万,并都在登封火化。
呜呼,如果有钱能买通一切,这是中国社会的悲哀!广大穷苦老百姓将永无生路,但天理昭昭,我们相信在这次全省开展的煤炭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有关主管机关一定能硬起手腕,邪恶者必然自食其果,梁献省、刘素平、陈绍辉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而作为他们帮凶的牛森营等保护伞也必然显露原形,受到人民和法律的审判!
来源:天涯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