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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江镇田美北区工业园恩智浦半导体公司非法解雇工会主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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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工友

  我是恩智浦工会主席,现任期仍未满,但因为被公司非法解除了劳动关系,因而在此向各位说明事件的真相,以免各位被公司蒙骗过关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公司欲通过终止工会主席的劳动合同从而达到打击报复的目的,此后当被投诉侵犯工会主席权益涉嫌违法时,公司便采用另一种方式即假借换届选举更换工会委员会成员从而达到实际操控工会的目的。据了解现己初步内定侯选人16名包括1名工会主席(周建花、刘智勇、马迎新、赵维莽、刘承鉴、周荣、丁方军、杨柳媚、郑东升、余志刚、张雪梅、陈卫军、王莉、刘荣华、欧圳明、王铮等人),并将秘密召开工会会议,以达到合法确定新的工会班子的目的。我只想说,由于APG企业行政管理层故意干涉APG工会,甚至违规发起即将召开的工会换届选举(据可靠消息,将于近两日内举行),因此,他们的行为将有可能成为东莞市外资企业工会换届选举史上最离谱的选举事件之一,相信一经曝光各大报纸媒体将刊登此恩智浦违法事件,希望各位有良知的同仁,能够站出来戳穿这一阴谋。

  本人在任职工会主席期间直至现在,始终以维护好企业的稳定和维持工会成员的正当利益为己任,竭尽全力为维护好工会会员的正当权益,并为有需要的同事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援助。从担任工会主席起,期间主要完成了以下事项:

  1、鼓励全体员工认真努力工作,在本职的岗位上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2、组织免费的计生知识、个人安全防抢防盗知识、预防禽流感知识的宣讲,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或者损害;

  3、在福利方面提出建议增加员工结婚、生子礼金及住院慰问金(品);

  4、在H1N1爆发时期,争取了黄江卫生防疫部门的免费H1N1疫苗在恩智浦公司的名额,在2010年1月份为有需要的同事进行免费注射,确保了员工的健康权;

  5、争取了夜间突发疾病员工可以凭厂牌及公司医疗卡及时得到黄江医院救治的福利;

  6、为员工预订春节团体火车票,解决员工春节订票难的问题,确保思乡的各位员工能够在春节时与家人团聚;

  7、举办各类康乐活动和参加公司外的文艺演出和机会,包括参加镇、市级各类比赛及优秀员工、优秀集体评选的机会;

  8、组织员工举办每年春节聚餐和抽奖;

  9、增加了持续改善奖励评选的项目,让大家的工作激情得到发挥;

  10、

  2007年至2009年通过工会的努力,公司先后获得了黄江镇友爱和谐企业,东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称号,公司的图书室获得省总工会颁发的职工书屋,文明书屋称号;

  11、

  2010年成功地为恩智浦公司SODX的员工周兴琴申请困难职工补助;

  12、督促办理积分入户;

  13、当然,工作期间也不可避免地因为公司管理层的阻挠而使得个别员工遭受不公平对待,但作为工会,我们从精神上及有关方面还是给予了关怀和支持,最终员工被侵权事件在通过法律维权后得到公正的处理。

  然而公司对我在任职工会主席期间为员工谋福利和支持员工正当权益的事件表示出极其不满,他们看不到维护员工的利益就是维护公司的长期稳定,因而采取种种措施给我施压,包括调换工作及办公地点、降低PPM评分、要求政府有关人员取消我的评优名额、到有关部门要求罢免我的工会主席职务,直至上月底因我的劳动合同于2011年1月5日到期而工会主席任期未满的情况下,公司作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违法决定,并在给我解除劳动关系后不及时支付我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严重地侵犯了作为工会主席的权益。

  在此,我声明以下几点,以便大家看清楚公司的真正面目: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要求及上级工会通知,我代表恩智浦工会与恩智浦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商谈要求企业为员工签订集体合同,以保障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但此合法和合理的要求一直遭到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的拒绝,公司口头回复不签集体合同的理由是“公司高层己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并己得到有关部门‘可以不签’的口头同意”,而实际上集体合同是能够从法律上保障我们公司内地每一位员工合法权益的最有效的工具,公司当然不愿意与工会和员工进行平等协商,而是以没得商量的口气告诉工会不予同意签订集体合同,为此大家可以想想公司的霸气和影响力有多大了吧。因此我也再次咨询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当然矢口否认“可以不签”的说法。可见公司管理层一方面欺骗工会、一方面欺骗员工,同时还欺骗政府有关部门。这也再次证明了恩智浦公司完全无视我们工会的存在,也无视上级工会的存在,并以资方强大的势力干预工会的正常工作,极大地侵犯了我们工人阶级的正当和合法的权益。直至现在恩智浦公司仍未与员工签订集体合同,并且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没有建立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后果可想而知,即我们的权益得不到最大的保障,公司可以不按法律的要求来及时办理员工的工资调整及福利,这也是为什么员工的离职率如此高的原因。所以无论员工怎么努力,员工拿到的都是最少的,而且员工努力完了后有没有工资加,加多少完全由公司决定,最能代表员工利益的工会被企业强权束之高阁,工会牌至今因企业行政干预都没有公开悬挂,工会公章也因公司长期霸占而影响工会的正常工作。

  二、决定加工资的不是凭自己的努力和成绩,而是由掌握在别人手里的PPM结果决定。PPM结果不是由双方沟通一致完成,而是由有权的部门高级经理决定。有的部门高级经理还比较客观公正,可有的部门经理并不如此。在一个“公平公正”仍有待考证的考评体系和薪酬管理体系的情况下,如果再没有集体合同对我们自己的权益进行保障,我们的权益何时能得到有力的保障呢?大家试想一下,有多少员工同意自己的PPM结果,又有多少人认为PPM结果是自己签字同意的。同样的,由于PPM的不确定性,直接导致了我们每人四月份的年终分红的不确定性。本人2010年四月份完全符合年终分红的要求,但被所谓的APG管理层开会全体同意而未予发放,这样的分红方案及分红操作能令人信服吗。要知道公司靠什么人产生效益,靠我们基层工人和一线管理人员,而拿到最高分红的是什么人?不是工人也不是一线管理人员。这样的机制如再不调整,留在恩智浦工作的工人的权益完全谈不上有保障,公司的管理也完全谈不上**。而一个没有**可言的公司,我们的前途还有多少希望?以目前的消费水平和工资水平,大家认为公司支付的报酬是否符合高科技公司员工的应有薪酬水准呢?这样的管理能力,能够领导我们走向成功吗?公司某些管理层一贯信奉程序合法,而我看到的是许多地方都不合法。我本人在2008年至2010年期间的表现及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本部门同事及合作同僚有目共睹,而公司对我采取什么态度,大家也是心知肚明,相信公司还有类似于我的个案,试想一下此时再沉默,等来的将是什么结果。

  三、今天,我因为没有迎合管理层的意思而遭到排斥和打压,相信如果管理层不作出适时调整的话,还会有更多的同事将被同样的手段进行打压等不公对待。事实上,恩智浦公司一直都存在违规行为,譬如辞退员工、解雇员工本应先征求工会的意见并在工会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各位同事是否知道这个法律规定呢?为什么公司此前不遵守呢?过去他们都采用了秘密和强压手段,他们惯用的手法就是先找律师,再找人力资源局(原劳动局),提前知会后再采取措施,让去人力资源局告状的人知难而退,同样,今天对我也是如此,据有关部门人员透露,本次事件恩智浦公司在采取违规行为之后同样通知了人力资源局,同时通知了有关工会,恩智浦公司欲采取的措施仍是在征得他们的暗许后实施违法或者更大的阴谋。但是,今天的劳动部门及工会,是否还会象以前一样,处处维护资方的利益呢?公司是否有能力去影响省、市人力资源部门(劳动部门)及工会部门参与违法行为呢?

  四、上述违法现象经现恩智浦工会提醒后,如果他们稍有良知的话,我相信恩智浦公司管理层会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但是,他们为了达到完全控制工会的目的,2011年1月6日恩智浦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律师的见证下组织召开了关于工会换届选举的会议,决定一周后(约在1月13日左右即开始正式选举,并提前向政府有关部门明确提出新的工会委员会唐锦不能参选,并通知了镇总工会,而某工程师可以内定为工会主席的决定,大家想想这是为什么?恩智浦公司现在己经在各部门暗地里召集原来参加了工会的会员签名准备换届选举,可以想象大家为了保住自己这份工作,在公司的威逼下一定是不得矣才签字的,甚至被迫选举自己完全不了解、不认识的人出任新的工会委员会委员及工会主席。在此我郑重地提醒各位,在一个严重缺乏**管理的企业里,被强权威胁利诱下产生的工会能不能够代表我们工人阶级的利益。关于此问题我己向有关部门反映,他们才知道此次选举是公司向工会发起的报复行为,而非公司冠冕堂皇所谓的工会委员会届满而进行的换届选举。故此,请各位工会会员仔细考虑要不要参加这样的会议,即使选举的话,奉劝各位也要三思而后行,问问公司提名的候选人他们能否切切实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维护我们工人阶级的利益?

  

  五、同时,我想请问大家,你知道自己部门的工会代表是谁吗?你们部门的工会代表人数是否达到法律的规定呢?现在各部门的工会代表是怎么选出来的呢?他们能够代表你们的利益而进行投票选举吗?为了壮大工人阶级的队伍,强烈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所有以工资收主作为生活主要来源的人都有权加入工会,故所有未加入工会的人员,从现在起一周内都申请加入工会,在此基础上产生工会代表,并按照工会法的规定召开会员大会,决定新的换届选举方案后再进行换届选举,并且原工会主席必须参加此次会议和换届选举,如此选出的工会委员会才能真正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才能更好地维护好大家的权益,否则本次选举只怕是成为恩智浦进一步干涉工会工作和控制工会的一个铁铮铮的事实。

  六、正当我在工会工作方面发挥了应有的积极作用时,恩智浦公司管理层欲向曾经为飞利浦及恩智浦公司辛勤工作七年之久的老员工发出“逐客令”。我个人认为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由于自己太坚持原则维护恩智浦公司和员工的正当权益而影响了个别MT的利益,为此,她滥用职权多次做出逼迫工会主席离职的决定。前期招录一名新的助理行政经理,以取代我的工作,但老天有眼,很快即被人识破其不良动机,并因其情绪化的管理无法进行合作新任行政经理与其很快即告分道扬镳,而我却被一步一步逼到仅剩工会职务即被架空,并且时时刻刻处处被人监视、一些在职的及新来的同事或多或少参与了他们的队伍,以上事件进一步说明恩智浦公司严重侵犯作为工会主席的我的权益,其实这就是管理层在向我们工人阶级叫嚣,**。各位工友,我们是否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就连上级部门都为我打抱不平,相信有了这些正义之士的支持,我坚信正义终将战胜**。为此在某些善意的朋友的提醒和支持下,在承受巨大的压力下我终于鼓起勇气向我最爱的坚守了七年之久的公司表示不满、愤慨和投诉,要知道我这样做是多么的无赖和无助,因为我知道恩智浦总部的集团高层绝对不是以这样让人心寒的方式对待他们的老员工、老功臣的。我想这只不过是个别人的胡作非为罢了。显然我只能猜想这只是个人行为而非公司行为,因为我深信的公司的主要领导班子都是通情达理的,如果不更换现任公司有关负责人,我坚决无意再留在此公司,只是想引发大家对公司管理的思考?

  七、直到今天,我仍然有信心能够和公司坦诚地进行沟通,顺利解决关于本人及本次工会换届选举的事情。当然,如果公司再一意孤行,完全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我将义无反顾地以维护上述法律的严肃性而向有关部门反映和上诉。

  八、或许,您不了解上述法律,或许您还从未意识到此次事件侵权的严重性及跟您的关联性,大家都是有工作经验和有法律头脑的人,相信一定能明辩是非,一定能够看清楚此次换届选举背后的真正目的。建议您上网查一下,学习一下上述法律,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维**律的人。因为只有法律才是我们工人利益的保护神,而工会则是维持公平正义的群众组织,让我们团结起来,切实维护好我们工会每一个会员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九、本人担保以上所述属实。同时,本人将保留诉诸法律追究侵犯本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的权力。

  如果你想在公司长久发展,把公司真正建设好,请加入工会并通过工会正常的程序表达自己的诉求。如果你是一位正义的员工,请做好你的本职工作,不要冲动,以免被公司抓住小辫子。如果你还是一位有良知的管理者,请慎用你的权力,否则一不小心即构成违法。要知道,恩智浦公司除了需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外,还应遵守社会的公共道德,维护我们每一个人的正当权益,使我们能够体面劳动,体面工作,以达到名符其实的“东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我们期望公平、公正、公开的对话,期望所有厂务活动能够公开,以尊重我们大家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最终达到良性沟通的目的和公司的持续发展。

  工会主席
  2011-1-12(来源: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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