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疑其劳累过度 涉事工厂称死者工作时有机车“代劳”
昨天 15:05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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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端午假期出外游玩的约定,26岁的胡鸿明再也不能和妻女兑现了,他在工作的仓库办公室里突然晕厥后便没有醒过来,后被医院鉴定是“心跳骤停”引发的猝死。这是6月4日下午4时发生在横沥镇源康电子厂的一起悲剧,家属方认为其身为仓管员却要承担搬货工作,太劳累以致猝亡,由此向厂方提出索赔要求。
曾经幸福的三口之家,如今只剩下心碎的妻子(右)和女儿。
6月7日,涉事工厂对记者回应称,胡鸿明负责“收发物料”,且有专属工作机车,不存在“过劳死”的情况,厂方将在工伤保险补偿基础上“再补助一两万元以上”。
胡鸿明在横沥镇源康电子厂的仓库工作,上周六恰逢工厂要出货,他和同事们将货物打包装车,一直忙到中午,回家简单吃过午饭后,他又继续回厂上班。到了下午将近4时,胡鸿明突然在仓库的办公室内晕倒。工厂赶紧派车将其送往横沥镇人民医院,一个小时后,胡鸿明停止了呼吸。在医院出示的死亡证明上,死因是“心跳骤停”。据阿珍回忆,丈夫胡鸿明当天中午并无异样,只是提及“搬了很多货,很热”,而他平时身体也很好。
7日,胡鸿明的姐夫汪先生对记者说,“胡鸿明做仓管员为什么要搬货?而且差不多每天都加班。此外,他昏迷后厂方没有通知120,而是用厂车将其送院,这是否有‘施救不当’的因素?”汪先生说,家属方以此两个理由向厂方提出索赔要求。(来源:2011年6月8日《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