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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公安局嫌犯的保护伞对办案警察迫害的经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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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公安局嫌犯的保护伞对办案警察迫害的经过
发布: 2011-6-19 15:58 | 作者: 长征后人 | 来源: 毛泽东旗帜网 | 点击: 102 | 回复: 0

河南省新乡市公安局退休人员武建华,在办理一起强奸案时,因嫌犯在公安局内部的保护伞叫武不作任何处理,无条件放人,武不同意,当时的大队长顶不住股压力,不通过办案警察,私自将嫌犯放走,武知道后又要追逃,得罪嫌犯的保护伞,结果,办案警察武建华,强奸案件没有处理结案,就被嫌犯的保护伞,借武过去已被处理过的问题,在没有给武见到调令,又没有见到调查报告和处理决定书的情况下,只依据个会议记录,做了个口头通知,就将其强行限期调离公安局机关,还不叫申辩,因种种原因调离未遂后,却又无故停止武的工作达17年之久,严重超过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除名以外的处分,处分期最多不得超过48个月的规定。并且,人事科为了掩盖自己办理武的人事手续的失误,竟然强迫武建华签订不合理的退休协议,不签字同意人事科的意见,人事科不予办理退休手续。武建华退休后,因感觉到公安局对他的退休不公处理,多次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呼吁,公安局人事科得到了社会的质疑;人事科再次为了掩盖自己的再次的错误,竟然造假欺骗局长和媒体。以上行为,公安局实属黑恶势力在公安局内部的保护伞,对办案警察的打击报复,放纵嫌犯,委屈了受害者,严重侵害了办案警察的合法权益,给社会给受害者给办案警察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和政治,经济,声誉的严重损失,人事科不顾事实真相,一味地迎合过去个别领导的违法意图,不惜造假迫害老警察武建华同志,致使武建华退休后也不能安度晚年,因此请有关领导,能以国法为重,伸张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处理司法腐败,还办案警察一个公道。谢谢!

武建华,联系咨询电话:0373,5068036,13703738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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