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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毛继东同志撰写的《关于当代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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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毛继东同志撰写的《关于当代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2011-01-07 00:11:03)
转载标签: 毛泽东中国官僚无产资产阶级剥削资本社会主义保安革命毛继东企业 分类: 它山之石  
【以下为毛继东同志原文,转载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关于当代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注1)


当代,正在进行社会资本主义(注2)复辟的中国,阶级分化是不容规避的问题。仅仅用“两极分化严重”来分析当代中国,已经很不确切很不彻底,必须用“阶级分化严重”来观察当代中国,才能切中实质。经济上的两极分化只是现象,而阶级分化才是本质。不管有些人以怎样的理由力图否认阶级分化问题,都无济于事,不然如何解释前苏联、东欧、南斯拉夫的剧变?在惨痛的历史悲剧和教训面前,我们必须重温马列毛主义关于阶级划分问题的论述,才能真正明白资产阶级在哪里的问题,才能明白新资产阶级到底是怎样产生的,才能明晰力量对比状况,解决革命的战略、策略和方法问题。

“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对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领得自己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列宁《伟大的创举》)

剥削——这是确认对立阶级存在的根本标准,也是进行阶级分析的主要根据。参照毛泽东《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我们对当代社会资本主义国家――现实的中国进行简单的社会阶级分析。

在当代中国社会中,存在五个阶级:工人阶级、小资产阶级、旧剥削阶级残余、新生资产阶级(注3)。


一、工人阶级(即无产阶级)――不占有生产资料以出卖劳动力(注4)所得为生活唯一来源者。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产业工人、服务业工人、城乡赤贫者。


(一) 产业工人(注5)

1. 工业工人――在国有企业(原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的工厂、建筑、交通、运输、电力等行业和私营、三资企业中被雇用的体力劳动者(包括农民工);

2. 完全脱离农业个体土地承包的乡镇集体企业工人;

3. 农业工人――在国有农场、集体农业组织及私营、三资农场中没有个人承包土地的体力劳动者;

4. 在国有、集体和私营、三资企业(包括工农业)中直接进行技术操作的脑力劳动者(即技术工人)(注6);

5. 在国有、集体和私营、三资企业(包括工农业)中基层参加一定体力劳动的技术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注7)。


(二)服务业工人

1. 在国有、集体和私营、三资服务业(如银行、商店、医院、邮政、宾馆、饭店、旅游等行业中)的体力劳动者;

2.在各党派、国家各种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青妇机关、司法机关、科研、文教、艺术、媒体等部门中的体力劳动者(如门卫、清洁工、锅炉工等);

3. 一般收入的体育运动员;

4. 自己无车的出租车司机;

5. 军、警、司及各种保安部门中的战士和班排长;

6. 在国有、集体和私营、三资服务业中直接进行技术操作的脑力劳动者(即技术工人);

7.在国有、集体和私营、三资服务业中参加一定体力劳动的技术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注8)


(三)城乡赤贫者(注9)

城乡中长期无工作,或收入无保障,或靠社会救济的人员。


二、小资产阶级――即没有剥削行为的个体劳动者。分为三个阶层:个体劳动生产者、个体劳动服务者、纯脑力劳动者(注10)。


(一)个体劳动生产者

1. 兼从事个体农业生产劳动的乡镇集体企业工人(注11);

2. 城乡中不雇工的个体工业生产劳动者(含个体合伙);

3. 农村中农业个体劳动生产者(注12);


(二)个体劳动服务者

1. 主要包括不雇工的个体运输业、小商贩、餐饮业、理发业等(包括个体合伙);

2. 收入、奖金较高的体育运动员;

3. 自己有车的出租车司机;


(三)纯脑力劳动者
1.在各种机关部门(包括各党派、国家各种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青妇机关、军警司等部门)中的县团局级以下(不含县团局级)的低级(即乡镇营连处科级)公务员和职员,他们属于上层小资产阶级,他们已经接近新资产阶级;

2.在工农商等行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三资企业)中与体力劳动不直接联系的纯脑力劳动的技术人员和处级以下(含处级在内)的管理人员,他们中的多数属于上层小资产阶级;

3.在科研、医院、银行、文教、艺术、媒体、司法等部门中工作的各类初级知识分子(如工程师、教员、医生、职员、普通演员、记者、律师等),中级知识分子属于上层小资产阶级。


四、旧剥削阶级残余——主要是指坚持反动立场的地主、富农、旧资本家阶级的残余分子(注13)。


五、新生资产阶级——在社会主义名义(旗号)下,以剥削所得(注14)为生活主要来源者(注15)。新资产阶又分为两个系列——官僚资产阶级和资本资产阶级。


(一)官僚资产阶级――依靠职务待遇中的剥削成分为生活的主要来源者及其衍生阶层。

1.各党派(注16)、国家各级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青妇机关(注17)、军警司等部门中县团局级以上(含县团局级)的公务员(或干部)为官僚资产阶级,分为大中小三个阶层:

(1)省军部级以上(含省军部级)的公务员为大官僚资产阶级(注18);

(2)省军部级以下至地师厅级以上(含地师厅级)的公务员为中官僚资产阶级;

(3)地师厅级以下至县团局级(含县团局级)的公务员为小官僚资产阶级;

2.在上述各级机关中享受相同级别待遇的知识分子分别为大中小官僚资产阶级(注19);

3.贪污腐败分子(不论职务高低)均为大官僚资产阶级;

4. 国有企业和改制后的企业中高年薪的经营管理者为大官僚资产阶级。


(二)资本资产阶级――依靠资本剥削方式所得为生活主要来源者及其衍生阶层,也分为大中小三个阶层。


1.大资本资产阶级

(1)雇工100人以上(含100人)的私营业主、合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包括工农商房地产等各行业)(注20);

(2)独资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或合资中股本占100万元以上的中方投资者(上述资本金包括银行贷款和追加后的总额);

(3)以从事股市、证券交易投机收入为生活主要来源者(注21)和以大股资本从事投机行为者;

(4)三资企业中受外方聘用的高薪管理人员和高薪技术人员;

(5)收入畸高的各类知识分子(如巨额收入的影视歌星、广告形像代人、享受特殊待遇的高薪知识分子、畸高收入的律师等);

(6)高利贷大量发放者;

(7)大量出租房屋者;

(8)以大额存款储蓄利息为生活主要来源者(注22);

(9)以集体组织形式剥削(注23)的收入为生活全部来源者;

(10)黑社会人员(如走私、贩毒、贩枪、贩黄、开妓院、赌馆、赌棍、强收保护费者等);

(11)利用各种社会关系谋取暴利者;

(12)迷信职业者及以宗教形式敛财者;

2.中资本资产阶级
(1)雇工100人以下8人以上(不含8人)的私营业主;

(2)独资10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或合资中股本占50万元以下的中方投资者(上述资本金包括银行贷款和追加后的总额);

(3)以集体组织形式剥削的收入为生活主要来源者;

(4)小批量高利贷发放者;

3.小资本资产阶级(注24)

(1)雇工8人以下(含8人)的私营业主

(2)独资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或合资中股本占50万元以下的中方投资者(上述资本金包括银行贷款和追加后的总额);

(3)以小股资本长期从事股市证券等投机行业营运者;

(4)出租门脸商店仓库及各种设施者。


综上所述,在当代中国社会中存在着四个阶级,工人阶级、小资产阶级、旧剥削阶级残余、新生资产阶级(包括官僚资产阶级和资本资产阶级)。当代中国社会革命的性质是无产阶级带领广大劳动人民反对资本主义复辟的第二次社会主义革命,这个革命同时与反对帝国主义的国际无产阶级革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工人阶级是第二次社会主义革命的领导阶级和主要力量,其中工业产业工人阶级(特别是原国营企业中的下岗失业工人)是革命的坚强领导者,但目前工人阶级的多数也被小资化,缺乏坚定的核心力量。广大小资产阶级是革命的同盟军,但这个同盟军中的多数受到修正主义物资刺激政策的腐蚀现在还处于矛盾状态中,革命积极性尚未表现出来。旧剥削阶级残余和新资产阶级是第二次社会主义革命的对象,其中的大官僚资产阶级和大资本资产阶级是革命的主要敌人。由于自身的革命性和毛泽东思想的深厚影响,官僚资产阶级在革命的洪流中有可能分化,一些人发生左转转变,特别是被当代大官僚资产阶级边缘化的干部发生革命变化的可能性更大些,他们中的一部分可能转化成革命的坚强力量,他们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宝贵财富。

至于新生资本资产阶级是资本主义复辟路线政策扶植下产生的社会结果,是党内资产阶级复辟派对社会主义革命和文革的反攻倒算的社会结果,它和官僚资产阶级是资本主义复辟路线政策同时结出的两个恶果,是侵吞掠夺原社会主义积累的财富的暴发户,同时又进行残酷剥削的新生资产阶级,而且多数是国际资本的附庸,它既不具有旧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革命性,也不具有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旧民族资产阶级的一般先进性,只具有反动性和落后性,他们根本不代表民族利益,而且随着经济势力的不断增长他们自己上台执政的欲望越来越强烈,所以不应该称其为“民族资产阶级”而混淆视听,在社会主义被颠覆、发生资本主义复辟的国家中不存在所谓的“民族资产阶级”的范畴。他们是革命的对象,对其不能照搬套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对待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他们在总体上与党内官僚资产阶级是一致的,但也有一些矛盾,而与国际垄断资产阶级既有勾结的一面,又有矛盾的一面,与外资合作的是国际垄断资产阶级的附庸,完全内资的与国际垄断资产阶级有一定的矛盾,因此还有少数人保持着良知,又由于毛泽东思想的深厚影响,其中一些人有可能倾向于革命,成为革命者,被称为“红色资本家”或“左派资本家”,对这些人应该联合和团结。毫无疑问,对这个新资本资产阶级也应该进行分化,尽可能团结其中的一部分人。但不能因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倾向革命就将这个新资本资产阶级整体像民主革命时期的民族资产阶级那样整体当作可以联合的阶级,他们在整体上属于反革命营垒,不像民主革命时期的民族资产阶级整体上属于革命阵线范围。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修正主义当权派被击垮后(不论是被什么方式击垮),这个新资本资产阶级将是无产阶级革命的最主要敌人。我们要进行阶级分析,不能因为这个阶级中一部分人有倾向革命的表现就代替对这个阶级的整体的阶级分析,不能将树木当成森林,否则将会犯右倾错误。


注 释:


注 1: 本篇分析只就大陆情况,未包括台湾、香港、澳门地区。


注2: 社会资本主义——在社会主义名义(旗号)下正在复辟的资本主义,即口头上的社会主义、实际上的资本主义。

这是参照列宁关于社会沙文主义、社会帝国主义的定义和毛泽东关于苏联社会帝国主义的定义。


注 3: 新生资产阶级--在社会主义名义(旗号)下滋生的新资产阶级。它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以公职的工资、特权待遇中的合法剥削(间接剥削)滋生的新生官僚资产阶级,即过去俗称的党内资产阶级,也可称为官僚资产阶级,它是新资产阶级的主干;二是社会上以直接进行经济剥削滋生的新生资产阶级,可称为资本资产阶级,它是新资产阶级的社会基础。


注 4: 出卖劳动力,包括出卖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


注 5: 产业工人,分为受直接剥削和受间接剥削两种情况,在私营和三资企业中被雇用的工人是受直接剥削,在实行经理制股份制的国有、集体企业中的工人受间接剥削。这些所谓的“国有”、“集体”企业,只是名义上的“国有”、“集体”,实际上已经是被官僚资产阶级和资本资产阶级控制占有,但由于还披着“国有”、“集体”的外衣,因此是间接的剥削。


注 6: 注 7: 注 8: 这类技术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多数是知识分子),在生产劳动基层或服务业劳动基层,直接参加一定的体力劳动,直接与工农商劳动者结合(如车间技术人员和车间主任、工段长等),因此属于知识化工人阶级范围。


注 9: 这些城乡赤贫者实为真正的无产阶级失业者。


注 10: 纯脑力劳动者,是普通知识分子,不包括那些国家公务员和担任企事业管理职务的知识分子。他们依靠自己占有的知识为谋生手段,收入为中等,不含有剥削成分。这些普通知识分子在社会劳动组织中脱离体力劳动,工资也高于工农商劳动者,处于较优越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当高技术文化尚未达到高度社会普及、社会财富还主要通过体力劳动创造的社会条件时,这些知识分子与工农商劳动者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地位差别,因此属于上层小资产阶级。


注 11: 这类乡镇企业工人因从事一定的农业个体劳动作为生活的部分收入,所以属于半工人阶级,是小资产阶级。如果他们从事农业集体组织的劳动,则属于工人阶级。


注 12: 这种农业个体劳动者虽然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所有权,但拥有土地长期使用权,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所有权,所以是小资产阶级,这是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与封建社会的一个不同点,封建社会个体农民直接拥有土地所有权。


注 13: 这类没有改造好的地、富、资残余分子在戈尔巴乔夫时代的苏联已很少了,在当代中国还少量存在。


注14: 剥削所得,在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剥削包括合法剥削与非法侵占剥削两种形式。

合法剥削:包括法律公开允许的私营企业的直接经济剥削和法律规定的干部(公务员)及管理人员待遇中的间接的剥削。

非法侵占剥削:包括贪污贿赂、化公为私、偷税漏税、坑蒙拐骗、制假售假、操纵股市、走私、黑社会强占掠夺等。


注15: 剥削所得为生活主要来源,是指剥削所得占生活来源中的50%以上,低于50%的为生活部分来源。


注16: 各党派,包括执政的共产党的工作人员和参政的民主党的工作人员。非执政党的工作人员同执政党的工作人员都由国家包下来,领取同样国家工资,享受同等特殊待遇,并参与社会资本主义政策的制定评议(所谓的参政),是资本主义复辟的坚定支持者,所以他们都属于官僚资产阶级范围。


注 17: 工青妇组织中的干部在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中也已官僚化,其待遇与公务员一样,不再是工人阶级,而属于官僚资产阶级,基层干部属于上层小资产阶级。


注18: 这些高级公务员(高级干部)是社会资产阶级的主干,因为他们掌握国家重要权力,制定和掌握政策,是社会资本主义复辟的领路者,甚至具有买办性,是无产阶级继续革命的主要对象。


注19: 在各级机关中与同级公务员享有相同待遇的知识分子,虽然不担任相同职务,但也属于官僚资产阶级。在这种社会状态中,高级知识分子完全依附于社会资产阶级,其中所谓的“知识精英”甚至成为社会资产阶级的代言人和核心。


注20: 私营企业,指雇工经营的企业,凡是雇工经营的(包括只雇用一个劳动力)都是私营业主,都是新资本资产阶级,现行国家政策以雇工8人上为私营业主的规定是错误的。真正的个体企业是不雇用劳动力的个人(或合伙)直接参加劳动的企业。


注21: 注22: 这些人属于食利者阶层。


注23: 以集体组织形式剥削,即集体资本主义。这种集体组织中的老人和未成年人不属于资本资产阶级,而属于小资产阶级,但如果生活水平很高,则属于资本资产阶级。


注24: 小资本资产阶级和小官僚资产阶级的生活来源中有剥削成分(占生活来源的50%以下),小资产阶级则只靠自己的劳动所得为生活来源没有剥削成分,这是小资本资产阶级、小官僚资产阶级与小资产阶级的根本区别之处,他们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个阶级。


附:补充解释

1. 关于社会资本主义

社会资本主义——就是在社会主义名义(旗号)下正在复辟的资本主义,即口头上的社会主义,实际上的资本主义。这是参照列宁关于社会沙文主义、社会帝国主义的定义和毛泽东关于苏联社会帝国主义的定义,是针对当代“特色社会主义”而设定的概念,这个概念是揭示修正主义路线的欺骗性和方向道路性质。《共产党宣言》中的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的概念,是揭示这种非科学社会主义的阶级性质,而社会资本主义概念,是从另一个侧重面揭示这种假社会主义方向道路的特征。在社会主义国家中,修正主义路线打着社会主义旗号,以无产阶级面目出现,用关心人民群众生活为口号笼络人心,争夺合法与论权,而将其社会后果隐藏着,号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以它很有欺骗性。在马克思主义路线占领导地位下的修正主义路线和修正主义路线占据统治地位的两种情况下,修正主义路线的资产阶级性质都是隐蔽的,不轻易暴露。所以,在这两种情况下用“社会资本主义”这个概念揭露它的方向道路性,就容易揭露它的欺骗性,引起人民的警觉。所以,“社会资本主义”概念比“修正主义”概念能更深刻揭示本质,“社会资本主义复辟”比“资本主义复辟”的概念更有时代特征。而且它还预示,社会资本主义会发展为社会帝国主义。尤其,用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来标定修正主义路线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比如赫—勃—戈时期的前苏联和当代的中国),更能揭穿“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质。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只是个过渡阶段,一般维持30―40年便演变成完全的资本主义了,如前苏联、东欧、南斯拉夫都是如此。在过去的经典著作中,只有资本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两种对立社会形态。但在历史实际进程中,出现了一种两不象的社会形态——由社会主义向资本主义蜕变的中间状态,不断进行渐进质变的社会状态,我们将它设定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这就突出了路线的重要性,突出了方向道路的重要性,突出了反修斗争的重要性。

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仅仅是个过渡时期、阶段,它维持的时间不很长。从南斯拉夫、苏联、东欧等国家演变的过程看,也是大致在三、四十年的时间即完成了三个演变阶段。苏联社会资本主义,由赫鲁晓夫推行蒲鲁东主义的政治改革开始,中间在勃列日涅夫时期甚至发展成社会帝国主义,到戈尔巴乔夫时期开始激烈的私有化改革。本文研究的对象是类似于南斯拉夫末期和戈尔巴乔夫式社会资本主义复辟状态下的当代中国的阶级状况,暂时不研究叶利钦上台后的彻底复辟状态下的完全资本主义社会。


2、关于知识分子

知识分子(脑力劳动者)分别存在于四个阶级——工人阶级、小资产阶级、旧剥削阶级、新资产阶级之中,而且在新资产阶级(官僚资产阶级和资本资产阶级)中还分为大、中、小三个阶层,因此知识分子并不仅仅是小资产阶级,更不是完全是工人阶级。过去,总是将知识分子当作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是不科学的,不符合社会实际阶级状况。知识分子唯一的共同点是具有文化技术知识。邓小平将工人阶级的高帽廉价赠送给知识分子,说知识分子全部都是工人阶级了,甚至是工人阶级中的最先进部分,其目的无非是为了拉笼人心。实际上,原来在真正社会主义时代大大缩小了的脑体劳动者之间的差别,反而大大加剧了。


3、按劳分配中“劳”的计量标准是什么?

按照马列主义经典理论,社会主义按劳分配中的“劳”的唯一计量标准是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即工种差别,在实际社会经济生活中转化为劳动时间的比例)。除劳动时间外,其他一切条件均不是计量工资报酬的标准,诸如:产量、质量、工龄、技术水平、职务、资历、功劳、脑体劳动差别、工农差别、城乡差别、男女差别、干群差别、劳动态度等等。这些条件中,有的是奖金标准(如产量、质量、劳动态度等),有的是优抚标准(如工龄长、功劳等),有的与工资、奖金、抚恤均无关系(如职务、资历、技术水平等)。也就是说,只要“各尽所能”——即自觉劳动了,同样的劳动时间就领取同等的报酬,即“在劳动时间面前人人平等”,一个工人、一个农民、一个士兵、一个教员、一个工程师、一个国家主席,八小时劳动(工作)的报酬是一样的。

至于劳动者的“各尽所能“,即劳动态度自觉程度,则是奖金评定的标准。所以,将社会主义分配原则仅仅说成“按劳分配”,不提“各尽所能”这个大前提是不完全的。


4、干部(官吏)不是一个独立的阶级

对于干部(官员)用职务级别来划分阶级是否科学?在发生社会资本主义复辟的国家中(比如在当代中国),干部(官员)的待遇与他们的职务级别直接对应,是什么级别就享受什么等级的待遇,是极为严格明确的。这样,根据级别就可以明确地知道他的剥削的程度,就知道他属于哪个阶级和哪个阶层。也就是说级别已经成了他们阶级成分的直接表达标志,这就使对他们的阶级分析简捷化了,就像封建社会中的官品一样。恩格斯说,随着分配上的差别,阶级差别也就产生了(《反杜林论》)。所以,在对生产资料的关系和管理关系不能很明确看出阶级性时,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看分配关系中的多寡和来源方式,就可以看出他们的收入中是否存在剥削和剥削的严重程度,也就确定了他们的阶级成分。

在改革开放实行高差别等级待遇制度的情况下,干部队伍与知识分子的社会地位层次完全一样,包含在工人阶级、小资产阶级、直至新生资产阶级各个阶级之中。不过,高层干部的收入中严重剥削成分更加明显,显示出官僚资产阶级的特征。

我国土改时期划分农村富农标准,是在当地解放前三年家庭生活来源中的剥削成分在百分之二十五以上者。在瑞金革命根据地时期,这个标准是百分之十五以上。如果以工农劳动者的平均收入为社会生活基准,在原来各个社会主义国家中,干部的各种待遇中的合法剥削成分实际上远远高于百分之十五,也远远高于百分之二十五。而且享受多年,而且越来越优厚,而且级别越高待遇也越高。因此,确认大多数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是新式富农,即新资产阶级,是完全适当的。这里还没有涉及法律及规章制度之外实际存在的各种非法违规的待遇,更没有涉及许多干部的灰色黑色收入(如权钱交易得到的好处)。有剥削就有阶级分化,这种阶级性蜕变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必然结果。

这些特权待遇制度是完全背离巴黎公社原则的,按巴黎分社原则,国家的一切公职人员,只能领取相当于工人的工资,并且不得享受任何特殊待遇。这样才能消除国家官吏升官发财的思想,永远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


5. 个体户与私营业主的区别?

改革开放中为了规避新资产阶级剥削这个敏感的问题,将私营业主定为雇工八人以上者,这是很不科学的。只要雇工,就有剥削,就是资本主义性质,就是资产阶级。而个体户则是指完全靠自己能力从业者(可以是个体合伙),收入中不含有剥削成分。所以,不雇工的个体户是小资产阶级,而即使仅仅雇用一个工人也是资产阶级,因为剥削成分肯定超过确定富农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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