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维稳”而引发的联想
发布: 2011-8-21 19:35 | 作者: 北斗在心中 | 来源: 毛泽东旗帜网 | 点击: 74 | 回复: 0
从“维稳”而引发的联想
(北斗在心中)
据说,“维稳”是中央下达给各省、市、自治区,党、政、军一把手最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和硬指标;也是考核、评判、选拔干部是否能够继续连任,或升迁、或降职任用而实行“一票否决”的关键依据。
表面上看,高层下达的这项任务与指令,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神秘之处,合情合理、无可厚非。因为,任何一个国家的政权组织要想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维护其社会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生活次序的正常运行,都需要采取一些强有力的方式、特殊的手段来确保其执政地位的巩固。
然而,当我们从深层次的角度去作认真分析、思考、理解的话,就会进一步发现,这项指令并非像高层下达给各级党政机关的其他任务那样单纯,而是隐含和传递出一种不同寻常的信息和玄机。
一、高层对“维稳”任务的高度重视,至少从侧面反映出对社会现状,以及社会发展前景预期的不自信。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把“维稳”问题提升到国家发展的战略层面,通常是在两种特殊时期才实行的策略。一是政权刚刚建立初期,为了防止旧政权势力的捣乱、破坏,以获得民众对新政权的认识、适应与接受,故而采取“维稳”的策略而安抚民心;二是当社会矛盾已发展到尖锐、对立的程度,采用其他方式已难以化解危机的状态下,统治者不得不运用一些高压的“维稳”的手段来暂时缓解一下内部的不稳定。
“维稳”就其本身来讲具有两面性,即温和型和高压型两种模式。在不同的时代背景条件下,不同的时间、空间的环境中,采取不同的“维稳”策略,不仅其所产生的作用、效果不同,而且还能充分反映出统治者化解社会矛盾,应对处理社会危机的执政能力与智慧。
例如:公元975年~978年间,宋太宗赵匡胤对南唐的“维稳”方针,就采取了由温和到高压的两种处理方式。即当南唐被宋灭亡后,宋太宗为了巩固其统治,对南唐的国君李煜和民众就采取了温和型的“维稳”措施,以安抚民心。但随着宋政权的进一步巩固,宋太宗赵匡胤就借南后主李煜书写“反诗”《虞美人》为由,将李煜本人及忠于他的部下全部处死,以防止南唐残余势力与民众对大宋政权构成的威胁。
再如:清王朝入关后,摄政王多尔衮为了震慑明朝军人和民众的反抗,实行了“剃发易服”和史学上颇具争议的“嘉定三屠”、“扬州十日”的高压“维稳”策略,结果,明朝民众的反抗斗争不但没有被弹压下去,相反,反抗的力度、斗争的方式更加地激烈。
摄政王多尔衮“维稳”政策的失效,充分印证了物理学上压力越大,反弹力度越大的原理。如同人们拍皮球一样,使用的力量越大,皮球反弹的高度就越高。物理学上的“弹簧定律”,再一次客观、准确地印证了毛泽东主席的精辟论述——“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康熙皇帝吸取了多尔衮的经验教训,在“维稳”问题上则采取了较温和的态度。即一方面,为了安抚民心对誓死不降而战死的明军将士,公开进行褒扬,为其树碑立传;另一方面,对嘉定、扬州等地的民众实行了一些怀柔政策,把民众对新政权的仇恨尽可能地化解到一个可控的程度。
总之,“维稳”策略在正常情况下,一般统治阶级是不会使用的,因为,它就像一把“双韧剑”运用不好,反而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风险。
二、从科学执政的内涵看,“维稳”策略并非是治国良策,只是一种权宜之计,执政者要想彻底化解社会危机,必须切实根据绝大多数民众的诉求,调整自己的执政策略,以符合广大民众的心理期待。
当前,中国社会的发展状况,客观地讲,已经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心理承受的高压区,对社会持负面评价的人群数量急剧地在上升。各种不同的批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在各大互联网站的发帖、跟帖中表现尤为突出。
民众对社会认同感的逐渐下降,并非仅仅只是针对生活中所发生的某种特殊现象或典型案例的认知,而是对社会发展的前景、存在的种种乱象得不到有效地根治、越来越失望、越来越悲观的表现。
面对民众的指责和不满,决策层既不能回避,也不能坐视不管,而应引起高度的重视,及时调整自己的执政策略,回归到人民利益的立场上来,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当作头等大事去抓,尽可能地替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这样,即使是有做不到的地方,人民群众也是会体谅政府难处的。
众所周知,中华民族是人类文明史上一个以勤劳、勇敢、艰苦奋斗、百折不挠精神而著称的伟大民族;中国的老百姓也是世界上所有国民中最善良、最通情达理、最具有忍耐力的一个优秀群体。
毫不隐讳地讲,假如,将几千万中国工人下岗失业,被剥夺劳动权力的遭遇,以及全国五万多民众集体公诉“茅于轼、辛子陵、袁腾飞”等汉奸贼子“妖魔化”开国领袖毛泽东的事件,放到美、英等西方国家发生,政府若熟视无睹、对民众诉求听之任之、不管不问,那么,美国白宫的大门、英国唐宁街的大门以及警察局的大门,一定会被砸它个稀巴烂。
显而易见,“维稳”策略并非是治国的良策,短时间内作权宜之计,使用一下是可行的,但如一味地相信“维稳”的威严和作用,势必会得不偿失,加剧社会危机的蔓延和扩展,进而导致下列一系列严重事件的爆发:
例如:1、(2009年7月16日)发生的武锅集团裁员堵路事件。
(组图1)
(组图2~3)
(组图4~5)
(组图6~7)
2、2008年7月24日发生的吉林“通钢事件”说明:如果吉林国资委提前采取正确的融资策略,认真倾听工人们的诉求,那么,还会发生融资方总经理陈国君的死亡悲剧吗?还会导致上万工人的大罢工吗?
(图1)企业重组引发万人聚集 警察多次试图救人未果 总经理被围殴致死
(组图2)
3、2008.6.28.贵州发生的“瓮安事件”说明:如果当地县委、县政府领导如果能认真贯彻“执政为民”的方针政策,多下点功夫整顿好社会治安秩序,正确处理好干群之间的关系,那么,还会因为一个偶发的学生跳水事件,演变成一个大规模的群体暴力事件吗?
贵州瓮安事件调查:冲击公安...瓮安事件再调查:官员不敢面...
瓮安事件非孤立事件石宗源...
(贵州省委书记)
被烧毁的县政府
(组图1~6)
4、2010年11月3日云南因征地补偿发暴力冲突村民称补偿标准低
(组图1~2 )
(组图3~4)
5、2011年5月26日9:18至9:45,江西抚州市检察院、抚州市临川区行政中心、临川区药监局旁边的马路先后发生三起爆炸。
据新华社报道,截至发稿时,爆炸案共造成2人死亡,6人受伤。死亡者中,1人为当场死亡,1人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组图1~2)
抚州检察院被炸办公楼
停放在抚州区政府大楼前的车辆被炸
(组图3~4)
以上五个典型案例,从不同的角度,深刻地反映和揭示出官民之间的矛盾对立,已经发展到了非常严重,难以调和的程度。
第一个案例,“通钢事件”。属于一个典型的官商勾结的案例,如果不是遭到该厂工人的强烈反对,那么,一个拥有几十亿资产的国有企业就可能廉价地成为了新生资本家口袋里的“战利品”了。
事件虽然过去了许久,悲剧也成为了历史的记忆,但它所留给人们的却是无尽的悲哀与伤感……!
第二个案例,“武锅事件”。也是一个典型的内外勾结变卖国有资产的“自残案例”。所不同的是,这次是西方资产阶级与国内汉奸的一次大联合。虽然,武锅的工人兄弟尽了最大的努力去抗争,但在汉奸们的威逼、捣乱下,工人的斗争以失败而告终。
从此,“武锅”的命运,不再掌握在中国工人的手中,而是成为了外国资本控制中国经济、掠夺中国资源的又一部“成功佳作”。
由“武锅”的被收购,笔者不得不联想到,中国虽然拥有几万外汇储备,但中国企业在美国等西方国家市场上的收购表现却一败涂地,从来就没有获得过成功的例子,这究竟说明了什么问题?难道不值得深思吗?
第三个案例,“瓮安事件”原本只是一个普通的跳河自杀事件,为什么会演变成一个特大的群体冲突事件,用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的话讲:“既是偶然又是必然”。石的讲话,从某种角度深刻地说明,当地政府的不作为。
第四个案例,属于典型的“与民争利”。大家都清楚,土地不仅是财富之母,而且也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命根子。尤其是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加,三十年前包产到户、划归农民个人经营管理的土地,正由过去的一代人耕种,变成了现在的二代人或三代人的耕种。可想而知,农民早以把对土地的那份依恋之情看作是自己生命的一部分。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你占有了他的土地,就好比从他的心上割肉一样,难道他不会感觉到疼痛吗?
其实,我们有的官员,根本不懂得这个道理,也不理解农民的疾苦和农民的心里所想,只是片面地认为,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政府要用你就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否则,你就是不支持政府的工作,或与政府作对。
凡是持此心态,去同农民商谈征地、搬迁问题的官员,相信成功的概率一定是非常低的。因为,他们不懂得关心农民,设身处地为农民兄弟着想。所以,往往就会带着一种以权压人的强势心态出现,其结果必然是“乘兴而来,败兴而返。”商谈陷于流产的尴尬局面。
最后,只好亮出“杀手锏”,让国家的暴力机构出面,一旦国家的暴力机构参与其中,商谈双方的回旋余地、退路基本就被封堵死了。于是,矛盾双方的心理平衡被彻底地打破,发生冲突也就在所难免。
第五个案例,再一次深刻地暴露了“强拆”所带来的危害性,其反弹的力度也是任何人都无法预料、研判的。如果各级官员不能从屡屡发生的强拆悲剧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依然恣意妄为,那么,最终的结果必然是两败俱伤,根本不可能有赢家。因此,希望公门人士,“三思而后行”。切莫因小失大,酿成不必要的悲剧或惨案。
三“维稳令”执行的效果,究竟在实际中表现怎样?
由于“维稳”成效好坏与官员头上的“顶戴花翎”有着密切地联系,因此,官员不论官阶大小,为了保住头上的“顶戴花翎”不被摘掉,或由一眼上升到二眼;二眼上升到三眼的机会流逝。于是官员们不得不“八仙过海,各显其能”,利用自己手中已经掌握了的各种资源,为官位而奋斗,为官位而拼搏。官员们很清楚,在当今物欲横流的时代,有了官位就等于拥有了一个“聚宝盆”,什么名誉、地位、金钱、美女、二奶、三奶;男宠一、男宠二,不都是自己的囊中之物吗?只有傻子才会去讲“为人民服务”。
带着这种“理想”,官员们开始尝试着各种“升官游戏”。对上极尽阿谀奉承、拼命巴结讨好;对下收买网络亲信,或欺瞒、排斥不同政见者。凡是出现上书反映,上访告状、拦路告状的人,一律采取强制手段,以破坏社会稳定,干扰改革开放为由:或实行关押、强制劳动改造;或采取派人强行押回原地,监督住宅;更有甚者,干脆实行跨省“追捕”。
据“武汉黑监狱受害者控告团第5号公告披露:武汉市劳动模范李玉琴因在工作中“长期接触铅和放射性材料,造成铅吸收中毒和放射线中毒,致使白细胞减少、骨质疏松、骨头变形,左胳膊因此折断,现在还留有4根钢筋,鉴定为职业病四级”……。
2002年因企业关闭,李玉琴所需医疗费在当地部门不予解决的情况下,被迫上北京反映,结果被汉阳区二桥街书记魏某某,花言巧语骗回武汉关进“黑监狱”整整18天。遭受了“渣滓洞”一样的非人摧残。①
另据北京“黑监狱”没有卷土重来,“黑监狱”一直在北京“营业”一文揭露:凡是全国各地到北京上访的人员,如果人数众多,就由上访人所在地的政府官员派车接回实行惩戒。人数少的就实行“强制分流”由当地雇佣的“警察”强行押送到昌平区岭上村的“黑监狱”进行关押。②
看到这些受害人的“血泪控诉”,笔者真不敢相信,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造就的“维稳”结果吗?它和法西斯专政有何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我国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和解释:
1、公民可以通过信访举报制度、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舆论监督制度、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渠道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利;
2、公民的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申诉、诉讼、检举、控告;
3、公民有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提出批评、对改进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或诉讼,请求免除、减轻处理或予以平反,给予公正待遇的权利;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指控、告发或者揭发、举报,要求依法处理的权利。
根据我国法律的上述各种规定,笔者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政府和法律机关会出现理论上说一套,实际上做一套的荒唐现象呢?
四、解决当今中国之乱象,唯有采用毛泽东的治国方略,方能从根本上彻底解决问题,否则,任何改良的行为都是徒劳无益的。
毛泽东的治国方略,最可贵之处就在于:一切依靠人民,一切相信人民,充分发挥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责任感,让人民真正成为管理国家、管理社会的主人;让人民真正享有监督政府、监督官员的实际权利。其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政府官员滥用权力,危害国家、危害社会。
“猫论”的发明者,追随者、之所以害怕毛泽东时代赋予人民的监督权利,于是就千方百计地想办法,找出种种理由和借口,将人民的“四大自由”权利收回,从而为其堂而皇之地推行修正主义路线,颠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宗旨,在理论上抢占了先机,掌握了主动权。
改革开放30年来,党内、党外的腐败行为之所以这样猖獗,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人民手中失去了法理上的监督、制衡的武器,所以,只能够眼睁睁地看着一个个腐败官员为非作歹、祸害国家、损害人民的利益。
有道是:“多行不义必自毙”。别看现在的汉奸、国贼、反动文人,表面上罩着无数光环,显得一个个耀武扬威、不可一世。其实,在他们内心深处十分的空虚,害怕有一天人民觉醒时,要接受历史的审判!接受人民的审判!
记得电影《小兵张嘎》中有一句非常著名的台词:“别看你现在闹得欢,小心将来拉清单。”也许,这就是一切汉奸、国贼、反动文人的历史宿命吧!
总而言之,通过以上“维稳”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悲剧事件,更进一步证明,解决当今中国之乱象,唯有采用毛泽东的治国方略,方能从根本上彻底地解决问题,否则,任何改良的行为都是徒劳无益的。
引言出处:①“武汉黑监狱受害者控告团第5号公告。
②作者: ptfq20660北京“黑监狱”没有卷土重来,“黑监狱”一直在北京“营业”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