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凌迟自尽”的尸检结论很坑爹![原创]
西晃长河 发表在 辣眼时评 华声论坛


家属围着谢业新的领导公安县纪委副书记管浩祥提出质疑和讨要说法
湖北省公安县委宣传部发布通稿称,经公安机关的缜密调查,8月27日晚6时40分许,死于办公室的公安县纪委官员谢业新系自杀身亡。但家属质疑“自杀说”,称死者身上共有11处严重刀伤。(人民网)
谢业新身中11刀自尽方式的确有点离奇,如果公安部门的尸检报告与案发真相一致的话,那这位谢业新的自杀方式可以称得上“千古一绝”了,足可以让医学专家、生物学家进行长期探讨和研究了,谢业新也可以成为震古烁今的“自杀牛人”了。问题是公安部门的尸检报告漏洞百出,连三岁小孩也会笑掉大牙,很坑爹呀!
假如公安部门的尸检结论成立的话,可以推出谢业新是一刀刀结束自己的生命的,我们可以暂且称之为“凌迟自尽”也不为过。凌迟是我国古代一项残忍的死刑,即将死刑犯千刀万剐而使其非常痛苦地死去,可见被凌迟处死的人需要承受多大肉体上和精神上的痛苦。谢业新连续使自己肉体连割11刀,虽不及古代的千刀万剐,可见其自结束自己生命的时候具有多么超人的意志和忍耐力,甚至连三国时期 “刮骨疗伤”的关羽也望尘莫及。
家属对于谢业新的意外死亡给出了强烈质疑,据了解,谢业新尸体共11处刀伤,多处为致命伤。其中脖颈处共有4处刀伤,气管和喉管都被割断;右锁骨处从上至下刺伤多刀,深至胸腔。胸部至腹部共4刀,左手手腕2刀,右手腕1刀。 且“脖子上有较长的创伤面,并且手腕也有割伤” “办公桌上并未见到大量血迹。”理由十分充分,可见家属的质疑是不无道理的。
从生理学的角度来讲,人体某一部分受到重创后,虽然其意志尚清,但是巨大的疼痛足以让其躯体难以听从大脑的指挥的。如果谢业新隔断自己气管和喉管,手腕、胸部、腹部的刀伤就无从谈起,因为他已经一命呜呼了。如果他在刺伤自己胸部和腹部,割断自己的左右手腕后就难以有力量再去割断自己的喉咙。再说了求死者一般都是图一个痛快,谁会 让自己死得如此悲惨呢?
从此案看来,谢业新绝非死于自杀,而是残忍的被他人杀害的。法医如此结案,可见其素质是如何的浅薄。家属需要伸张正义,社会需要交代,当地公安部门有难以推卸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