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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性奴案,走资本主义的修正主义集团罪责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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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09-25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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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光图片
洛阳性奴案,走资本主义的修正主义集团罪责难逃!!
在中国假共产党修正主义官僚特权资产阶级1976年篡党权夺权以后经过30多年的走资本主义道路,推行资产阶级思想,使得这一腐朽堕落的思想笼罩整个中华大地,各种扭曲,变态,疯狂的心理层出不穷,在李浩这一疯狂残忍的案件中,我们看到的是底层的小职员李浩的被畸形的特色社会压抑最终导致变态膨胀的内心,我们看到的是六个沦落到靠卖身挣钱深陷地狱的风尘女子,为了争食没有尊严的所谓的“宠”而自相残杀丝毫没有互助互救想法的的民族劣根性,我们看到的是洛阳市委洛阳公安局,为了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欺压瞒骗社会,打压报道记者的丑恶行径,我们看到的是我们的同胞依旧被物欲,金钱,地位,名声所包裹而互相倾轧,漠不关心的冷漠的没有尊严的活着。其实,将那几个妓女解救出来的,恰恰是每个月要按时向妓女收保护税的。是什么造成这一切?李浩罪不可脱,但是别把罪恶全部推给他!谁造就了妓女层出不穷的社会?谁推翻了毛主席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谁利用金钱物欲名利统治和麻痹广大的劳动人民。
《共产党宣言》
资产阶级在它已经取得了统治的地方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它无情地斩断了把人们束缚于天然尊长的形形色色的封建羁绊,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它把宗教虔诚、骑士热忱、小市民伤感这些情感的神圣发作,淹没在利己主义打算的冰水之中。它把人的尊严变成了交换价值,用一种没有良心的贸易自由代替了无数特许的和自力挣得的自由。总而言之,它用公开的、无耻的、直接的、露骨的剥削代替了由宗教幻想和政治幻想掩盖着的剥削。
---------马克思
洛阳警方近日破获一起发生在地下4米深处的案件——消防兵转业的34岁当地男子李浩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瞒着妻子秘密在外购置一处地下室,耗时一年开挖地窖并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为性奴。9月初,该案因一女子的举报而告破。洛阳警方从地窖中成功解救出4名歌厅女,同时,还找到两具尸体……
P_446728_0__661031634.jpg
(47.67 K)
2011/9/25 18:26:15
“卖淫女”举报
引爆离奇大案
洛阳刑警郑胜利说,干了一辈子刑侦的他永远无法忘记9月初洛阳市局指挥中心转来的那个电话。因为这个电话,4名年轻女子的命运发生巨大转变,震惊洛阳警界的“李浩囚禁性奴”案因此引爆。
郑胜利说,9月初,23岁的女子小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称,她趁着被强行带出卖淫之际,刚从“大哥”为她构建的一个地窖中逃离。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她和另5名姐妹被诱骗绑架后,沦为“大哥”的性奴。
“其间,‘大哥’还杀了两个人。”小晴的话很快引起洛阳警方重视,针对这一案件当日成立专案组。随后两天里,警方出击,解救了小美、丹丹、可可等女子。
据接近专案组的一名知情人士透露,案发现场位于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附近的一个小区。被囚禁人员成功解救后,按女孩子们的描述,警方在9月6日及稍晚时,在囚禁女子的地窖中,又陆续挖出两具尸体。
“大哥”深夜诱骗坐台女外出
按被解救女子的描述,洛阳市公安局刑事警察侦查支队很快锁定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李浩为重大犯罪嫌疑人。案发仅48小时后,洛阳警方成功将试图外逃的李浩抓获。
“李浩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以‘包夜外出’为名,分别从洛阳市不同的夜总会、KTV诱骗了6名女子到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附近的小区,将她们绑架,并带到事先挖好的地窖中,长期囚禁,并进行性侵害。”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警方人士介绍说,李浩的作案场所表面看是一间隐藏于居民楼中的地下室。该地下室为李浩4年前从别人处购得。随后,李浩开始挖掘地窖。在长达一年多时间里,李浩挖地窖、运土石方,行动均在深夜进行,周围邻居甚至毫无察觉。
李浩诱骗坐台女子的时间,也多发于深夜零时以后,这更为其长时间作案提供了“隐性保护”。
地窖里女子见到民警放声大哭
记者日前实地走访该现场发现,涉案小区位于原凯旋东路派出所附近,地下室十分隐蔽,仅有的一扇窗户已被封闭,从外面根本无法窥探内中详情。而涉事小区的住户们,均表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大案子”。
李浩用于作案的地窖位于该储藏室地下4米深处。警方内部人士介绍说,很多参战民警被李浩的精心设计所震撼。地窖共分为4个部分,首先是一个直径大约为60厘米的洞口。在下到洞口后,向左即是一条仅够一人爬行穿过的隧道,爬过隧道后,里面是两间小房子,由于位于地下近4米的地方,潮湿和酸臭之气扑鼻而来。
民警穿越横向的隧道进入地窖前,被囚禁的几个女孩子以为是“大哥”回来了,还喊了一声:“大哥,你可回来了。”直到确定来者系洛阳民警,女孩们才放声大哭。
民警搜索地窖后发现,李浩挖出的地窖共分为两个小间。让他们惊讶的是,被囚禁的女孩子身边还配备了电脑。郑胜利和其同事介绍说。女孩们被解救后,民警按掌握的情况,在地窖的两个角落中,先后挖出两具尸体,据初步分析,死亡时间应在一年以内。
被囚女子因争风吃醋酿血案
警方侦查后得知,犯罪嫌疑人李浩在将6名女子诱骗、囚禁后,强行与她们发生性关系,且平时对这些女孩“调教有方”,女孩子们不仅毫无反抗之意,反而相互妒忌。常常以“晚上谁能陪大哥睡觉”而发生争执。时间一长,女孩子们都喜欢叫李浩为“大哥”或“老公”。
“大约1年前的一个晚上,其中一名女子与另一被囚女孩因争风吃醋发生打斗。李浩协助后者将前者打死后,将尸体就地掩埋。在此之前,为“杀一儆百”,李浩将一名“不听话”的女子芳芳打死后,也掩埋在女孩们居住的“房间”角落里。
因为协助李浩打死同伴并掩埋尸体,被解救的4名女子中的可可,刚走出地窖就被关进了看守所。其他3名女子目前已被警方妥善安置,等候进一步处理。
“这些女子被囚禁的时间跨度很大,最长的有两年之久,最短的也有3个多月。”郑胜利说。被囚禁期间,李浩对这些女孩的控制极为严密。除连续几道铁门,为防止女孩们“有力气外逃”,李浩往往两天多时间才给被囚禁的女孩们送饭一次。
-最新进展
“大哥”试图
逃离洛阳时被抓
将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
郑胜利等人告诉记者,李浩在被抓获后,目前被羁押于洛阳市看守所。案件之所以能告破,皆因李浩“手紧”。
“这个李浩,平时遇到经济紧张时,偶尔也会放出一个表现‘听话’的女子,由其介绍到洛阳市区卖淫并获取嫖资。”接近专案组的一名工作人员说,事发当天,李浩带着“妹妹”小晴再次外出卖淫,小晴趁李浩不注意成功逃跑并报案。
这名工作人员说,李浩发现小晴逃跑后,意识到案情败露。于是,前往妹妹处,将自己这些年作案的经过和妹妹“倾心交谈”,并从妹妹处获得外逃路费。在试图逃离洛阳时,被民警抓获。
考虑到李浩作案手法异于常人,警方将考虑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
-相关新闻
谎称在外“兼职”长期隐瞒妻子
“据李浩供述,他购置该地下室并开挖隧道、地窖一事,其妻几乎完全不知情。李对其妻子谎称,在外面找了一份‘帮人看大门’的兼职工作。因此,每个月中,李浩可有近半个月时间与‘妹妹’们在一起,而无需回家。”接近专案组的人士说。
河南洛阳警方近日破获一起发生在地下4米深处的案件——消防兵转业的34岁当地男子李浩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瞒着妻子秘密在外购置一处地下室,耗时一年开挖地窖并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为性奴。
洛阳“性奴”案件背后的社会之痛
看到这样的消息,让人无比震惊。恶魔李浩之恶行,可谓是罄竹难书,法律的严惩,也许都无法洗刷其罪恶的灵魂。
李浩本来应该有一个不一定精彩,但可以平静地生活的人生。他几年前从消防部队转业分配安置在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结婚,并与其妻子育有一子。可就是这样一种状态之下,他人性中的“魔鬼”的一面没有被控制住,处心积虑地挖地窖,诱骗了6名歌厅女子将之囚为性奴,并穷凶极恶地杀害了其中两人。李浩人性的极度扭曲可见一斑。除了用“变态”来形容他的所作所为,再也难找到合适的词语了。
一个人心灵的扭曲是可怕的,亦是危险的。在物欲横流的社会现实中,每个人都不要忘记时刻检视自己的行为,审视自己的灵魂,及时清扫那些淤积于胸的不良情绪,修身养性,不能达而兼济天下,至少要独善其身。
6名歌厅女子被诱骗,失踪,有人为他们报警了吗?如果警方早些介入,也许她们就不会遭受非人的囚禁与虐杀。社会边缘人群的安全,仍是社会之痛。我们不应该将之遗忘,不该将他们抛弃,他们也是我们的兄弟姐妹,只不过处在不同的生活状态。在公民社会,需要的是对他们拯救,至少要让他们活得有基本的安全。对身边的那些边缘人群,请少些歧视与冷漠,也能抱以一份宽容与友善。
9月22日《人民日报》发表文章称,中国已经进入“陌生人社会”,人性冷漠随处可见。一方面对陌生人处处提防,另一方面抱怨“人性冷漠”;一方面指责他人“麻木不仁”,另一方面又提醒亲人朋友遇事少“出头”。也许正是这份“陌生人”的心态,让6个歌厅女子失踪没有引起关注。要不是其中一位侥幸逃脱,还不知有多少女子会遭受李浩的毒手。
陌生心态的消融,需要邻里朋友之间多些交流,对周边的人也投以温暖的眼光,迎面相遇不妨寒暄几句,不要搞得对门相见不相识。这样,也许有一天,不但拯救了别人,也拯救了自己,更宽慰了自己的内心。
地下囚案人性崩圮也有其逻辑
地下室、拐骗、两年……历数任何一个与这起悲剧有关的关键字眼,即便只隔着薄薄新闻纸,公众也能感受到那种沉重。我们无法想象类似影视片中的人性之恶,竟然就发生在庸常生活里。嫌疑人李浩从容不迫、坚硬冷酷的作案举动,早已将自己带入人心的囚笼,更挟持了公众对于生活最基本的感观与经验。
在李浩身后,是不能直面的道德崩圮。然而,此案仅仅是人性的灾难吗?也许,任何一起刺痛围观者的非常态事件,最终都可找到其难以被理喻的良善坍塌过程。不过,理性的分析首先需要将作恶者还原到“普通的人”,然后才能追问神秘的悲剧链条:李浩何以如此丧心病狂?
不能简单地妖魔化。阅读并不详尽的新闻报道,可以进行类似推理与联想:李浩是一个家境并不宽裕的底层公职人员。其生活中的哪些现实落差与断裂,导致其心理开始欲望膨胀,性格也变得怪僻暴烈则不得而知。我们不能说它们就是该案发生的原由,但或许有着某种联系。
在该案中,同样需要被关注的是受害者身份:歌厅女或小姐。在这个服务行业并非完全消隐的社会环境中,这种身份注定了她们要不顾一切去“讨生活”,甚至也为她们被李浩所诱骗、囚禁提供了某种“条件”。缘于自身能力与资源的缺失,也注定了她们难以获得及时解救。
为这样一桩案件写下结语或许很容易,将挑战接受底线的罪恶归咎于人性幽暗也很简单,不过那些急需被拯救的悲剧,绝不仅仅是罪与罚的彰显。这一点需要清晰意识到:没有只停留于低俗表象的案子,也不会有无缘无故的地下室罪恶,一切都是真实世界的一部分。我们需要跳出惊愕与难以接受,从社会秩序与生态的层面去更深入地接近它,这才是被拓宽的最大真相。
人性崩圮也有其发生的逻辑。如果社会运行的秩序不能更好地纠偏,接近“和谐”,如果底层者不能走出带有风险的生存现实,那么在这个最好抑或最坏的年代,那些创损的人性如何重生、麻木的人性又如何复苏?我们需要省思,更需重塑社会价值逻辑的链条。
驴唇对上马嘴,“性奴案”竟是国家机密?
昨天看了性奴案的披露始末,如此黑暗的行为,如果没有早些曝光,那生还者估计就不会有。那正义就会一直隐藏。当我今天看了性奴案报道竟然侵犯国家机密,我感觉真是滑稽,如此昭然若揭的罪恶,竟然与国家机密有关,驴唇对上马嘴,真是堂而皇之的袒护和辩解。
据说是一位国家干部在养性奴,而另一位干部却说是国家机密,而这样的弥天大谎,却来被用来威胁别人,可见这样的驴唇不对马嘴的事件可谓是不少,而且是愈演愈烈,国家机密这样的词语,竟然被这些蛀虫所滥用,真是悲剧。
当县长的简历成了机密,当性奴案的报道成了侵犯国家机密,还有什么不是机密?太多的借口谎言,被别有用心的人用在了逃脱上,逃避责任,而所谓的政绩工程的责任人,而所谓的表面工作的实施者,永远都会大肆报道,不会成为机密。而不能见光的事件,却被“机密语”所掩盖,而机密掩盖过的事件,一经曝光,借口和理由却还是有很多,而不是主动承担错误,而是掩盖再掩盖,只是维持住自己的暂时利益。
利益的大网下,不知道这位性奴干部是不是在金钱上有问题,如此道德观念,法律观念淡薄的人肯定会有类似问题,而且是在其中起着作用,要不,也不会有人专门去威胁,报道触痛了别人的利益,性奴案早晚会报道,这不会让那些人恐惧。而这个人牵连出的网,才是这些人所恐惧的。
机密背后隐藏的却是黑暗,驴唇对上马嘴的事件,在这样的社会不知道还有多少。不知道还有多少人受到“机密”的侵害。隐瞒在机密下的黑暗,正是权力利益人性堕落的极大反映。从没有听过,罪恶会成为机密。
人性堕落,颠倒黑白。正义与邪恶的博弈,光明与黑暗的抗争,还需要很长的路要走,但是不管多久,正义终将战胜邪恶,光明一定会到来,就算隐藏到十八层地狱,也会把这样的“机密”深挖出来。
案件延伸:记者揭露洛阳性奴案 “当地指其侵犯国家机密”
记者微博爆料称遭质问。
该新闻9月22日见报后成为焦点。谁知当天中午,发出这一报道的南方都市报记者纪许光就在微博称,他在洛阳的酒店内遭到质问,追查“洛阳性奴的稿子谁跟我报的料。说我侵犯‘国家机密’!”该微博被大量转载,网友说:“不法干部养性奴,这算哪门子国家机密?”
事件还原
男子挖地窖,囚6名歌女当性奴
洛阳刑警郑胜利说,本月初,23岁的女子小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称,刚刚从“大哥”为她构建的一个地窖中逃离。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她和另外5名姐妹被诱骗绑架后,沦为“大哥”的性奴。“其间,‘大哥’还杀了两个人。”小晴的话很快引起洛阳警方重视。随后,警方解救了小美、丹丹、可可等女子,又陆续挖出两具尸体。
案发仅48小时后,洛阳警方成功将试图外逃的李浩抓获。李浩现年34岁,几年前从消防部队转业分配安置在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经警方调查,李浩已婚,且与其妻子育有一子。“李浩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分别从洛阳市不同的夜总会、KTV诱骗了6名女子到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附近的小区。将这些女子绑架,并带到事先挖好的地窖中,长期囚禁,并进行性侵害。”一名不愿具名的当地警方人士介绍说。李浩用于作案的场所表面看是一间隐藏于居民楼中的地下室。由于面积不足20平方米,在长达1年多的时间里,李浩在地下4米处挖了地窖。地窖共分为4个部分,首先是一个直径大约为60厘米的洞口。在下到洞口之后,向左即是一条仅够一人爬行穿过的隧道,爬过隧道之后,里面是两间小房子。让民警惊讶的是,被囚禁的女孩子身边还配备了电脑,但没上网,供她们打游戏,看影碟。警方侦查后得知,犯罪嫌疑人李浩在将6名女子诱骗、囚禁之后,强行与这些女子发生性关系,且平时对这些女孩“调教有方”,女孩子们不仅毫无反抗之意,反而相互妒忌。
“大约1年前的一个晚上,其中一名女子与另一被囚女孩因争风吃醋发生打斗。李浩协助后者将前者打死之后,将尸体就地掩埋。在此之前,为了“杀一儆百”,李浩将一名“不听话”的女子芳芳打死后,也掩埋在女孩们居住的“房间”角落里。
记者求助
微博称被指“侵犯国家机密”
9月22日,南方都市报刊发了这一新闻后引发轰动,采写该新闻的记者纪许光在微博中爆料称遭遇官员质问。22日11:20,纪许光写道:“河南洛阳:入住的酒店内遭质问‘洛阳性奴’的稿子谁跟我报的料。说我侵犯‘国家机密’!技监局执法干部李浩2年时间地窖内囚禁、性侵坐台女,并杀害2人。一个典型的关系到民众知情权的刑案。算哪门子‘国家机密’?看架势,稍后恐被带走。请围观、解救。”微博中附上了一张有些模糊的照片,照片中两名男子坐在沙发上像在等人。
此微博一出,让这条原本就备受关注的新闻开始转向,而这一次聚焦的是写这条新闻记者的安全问题。网友们不解,这样的一条新闻为何会上升成为“国家机密”?网友“十年砍柴”写道:“当地政府如此紧张,让我不厚道地怀疑有案中案。”更多的网友认为:“这种事都成国家机密,那国家机密太多了。”还有一位网友说:“洛阳市大怒,正严查谁是内鬼。据传,此案告破时,当地统一封口,禁止媒体得知和报道。因案件主角是一公务员,当地认为有损当地形象。”网友“护花狼”说:“国家机密是谁定的?怎么馆陶县县长的简历是国家机密,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也是国家机密,什么都成了机密,都藏着掖着是要干什么?我看这一次根本不是机密,是政绩。”
此微博也引起了众多新闻从业者的关注,在谴责“侵犯国家机密”这一说法的同时,有的开始关心纪许光:“已经六个小时没有更新了,博主还好吗?”网友“洛神飞雪”说:“问题是,他们怎么知道你住在那里?怎么找到你的?国家机密就扯淡吧,一个刑事案件,至于吗?”
当地回应
对记者被质问一事并不知情
截至9月22日晚9点,该微博被转发近万次,2000多名网友进行了评论。
22日下午4点,记者电话联系到了南都记者纪许光。他说,得知电话是信报打来的有些激动,“我感到心中一暖,我是青岛平度人”。
纪许光说:“这个稿子是南方都市报独家发表的,在此之前这一事件在当地保密得非常严格。我是在采访洛阳电视台记者李翔遇害时无意得知了此事,并且也得到了当地警方的支持。公众有知情权,作为新闻记者,我只想把客观的新闻事实传达给公众,毕竟有些事件靠捂盖是掩盖不了的。”
“22日上午,有两名自称是洛阳市委的男子找到我,也就是微博所附照片中的那两个人,他们对我说这条新闻侵犯了国家机密。作为记者我无法理解,这样的一篇新闻怎么会侵犯国家机密?我的职责是告诉公众事实,采访期间也没有给当地有关部门的工作造成不便,对于他们的语气和态度我感到很难过。”纪许光说。
纪许光认为,洛阳政府应该有一个开放的态度,而不应该采取遮掩的方法。“这篇新闻的出发点是在肯定警方的破案能力。我发出这一条微博,是对公众的告知,也是对我自己的一个保护。”纪许光说。
接受采访时,纪许光说“国家机密”的矛盾暂时平息,自己也暂时没有受到威胁。纪许光表示自己目前仍在洛阳,“这件事我会继续做下去,不会放弃的”。
22日下午,本报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洛阳市委宣传部,一位女性工作人员表示,纪许光所报道的事件已经引起广泛关注,至于他自称“被两名男子质问侵犯国家机密”一事,该工作人员表示并不知情,也不便发表评论。
这盘子爷砸定了 最后编辑于 2011-09-25 18: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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