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区土地不按人头分配,有钱的可以多租地。但要按农场要求标准耕种
“刘贵夫大概算我们农场10%左右的包地大户。”梧桐河农场党委副书记陆海军说,在黑龙江农垦系统中,刘贵夫的承租面积,算中等偏上。
10月14日,《农场经济管理》杂志社副主编杨劲介绍,农垦区现行的土地政策,与家庭联产承包有所不同。
农垦区土地不按人头平均分配,没钱不租,有钱可以多租。土地不能随意耕种,种什么由农场确定,并且要按农场要求标准化种植。
杨劲认为,这使得农场职工承包大面积土地,搞跨区承包成为可能。
农场的合同是每年一签,每年初,农场职工通常以家庭农场为单位,与农场签订租赁合同。按惯例,对于上年的土地承包者,来年拥有对原耕种面积的优先续约权。
根据梧桐河农场提供的数据,该农场共有27万亩耕地,职工人数4000多,人均耕地67亩,约4.5公顷。以家庭农场为单位,承租面积5公顷以下的约占20%,5至15公顷的约60%,15公顷以上的约20%。
新华农场发展部提供的数据显示,该农场职工中,承租面积5公顷以下的占38%,5至10公顷的占45%,10至30公顷的占16%,30公顷以上的约1%。
梧桐河农场宣传部部长王琪称,该农场人均土地规模在黑龙江农垦系统中处于中等偏下位置。
陆海军说,农场职工中普遍存在土地转租行为,种地大户的土地可能比数据所反映的更多。
记者了解到,梧桐河农场19队的赵景余一家租种有80多公顷(千余亩),其中三分之一是转租来的。
“家里顾不过那么多地的,或者要外出打工的,就和愿意种地的私下达成转租协议。当然,也可以雇人种地,从播到收,完全不用自己动手。”刘贵夫说。
新华农场发展部部长高桂兰说,转租行为给农场管理带来一定麻烦,农场文件上并不支持,“但土地向种田能手流转,客观上符合农业规模化耕作的趋势。”
据介绍,农场土地优先内部职工租种,在“种地值钱”的背景下,非职工很难租到土地。
农场职工与农民的区别,在土地面积上非常明显。距离梧桐河农场50公里外的鹤岗市新华镇团结村,10月23日,村民王恩发说,村里每个劳力只有3至5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