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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鼓励有条件地方进行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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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鼓励有条件地方进行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
2011年11月20日 12:12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郭淼
按:土地股份将是农民赤贫的开始。

中广网北京11月20日消息(记者郭淼)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土部副部长王世元昨天(19日)表示,国土部门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行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

王世元强调,土地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核心问题之一,我国将抓紧完善现行法律和政策,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创造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

王世元:鼓励集体土地股份制改革,成立集体土地农业经合组织、股份合作社或股份公司等,使农民对集体资产享有充分的股权,通过完善和强化土地用益物权,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最大化。

对于大家关心的征地、拆迁中如何保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的问题,王世元表示将探索建立土地基金,汇集城乡统筹发展。

王世元:应及时足额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尤其是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土地房屋整体征收的,更要解决好就业、住房、社会医疗保障以及长远的生计,尽早实现由村民向市民的过渡。

对于未来中国土地改革的趋势,南京农业大学教授曲福田表示,中央与地方在土地管理问题上将会由“博弈”转为合作。共同面对资源需求刚性上升、资源供给刚性制约”所形成的“两难”困局。

曲福田:未来土地改革制度的方向将是政府管好规制的框架,市场发挥每块土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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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实行“土地股份”所有制,从表面上看是把土地进行集中使用,出卖或转让,其实质是对中国原土地政策进行改变:变集体所有制为个体私有制,这种土地所有制的改变其实就是三十来瓦解城镇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的性质是一致的,他进一步为官僚资本集团巨头扩大其资产的规模,为大踏步进入资本“先进”国家铺上高速公路。《共和国的摇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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