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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揭穿走资派的假面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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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对反动集团不要抱着有任何幻想,希望越深,失望就会越大。是反动集团把中国人民迫上了绝路,让有多少贫困的家庭看不病,有多少穷人的孩子上不起大学。养不起老,死无葬身之地。或许有人认为我说得有点过,但现实摆在我们的面前,确实是如此。医院无钱就停药,几乎成为了惯例。
    三个多月前,我在网上到一条则新闻,内容是:“据新华社合肥10月6日电(记者 徐海涛)安徽省怀远县居民孙杰见义勇为身负重伤,事后却无人承担医药费。当地法院近期作出一审判决:行凶者朱香胜赔偿孙杰医疗费、误工费等5万余元,受益人年某夫妇补偿1万元。
    2009年12月8日下午,怀远县居民年某家中遇盗,和其素不相识的孙杰闻讯赶来将欲逃跑的小偷死死抱住,小偷随后被民警现场抓获。由于搏斗过程中遭遇小偷砖头击打,孙杰5颗牙齿脱落、面部缝了20多针,花费医药费约3万元。孙杰自己承担了约1万元,剩余费用由当地政府和社会各界资助解决。虽然受助人年某事后送来1800元,但孙杰因筹集不到医药费一度被迫停药。
     据了解,法院判决后年某夫妇和正在服刑的朱香胜均未如期支付赔偿金,目前孙杰准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看了这则新闻,让人心里难以平静。这是什么样的社会?国家公务员生老病死,国家都出钱。然而,见义勇为者,多么崇高与伟大,政府却不管,因为他不是公务员。这样的规章制度在路上行走,离翻车颠覆为期不远了。
    人民群众可以见义勇为付出血的代价,然而,医院的白衣天使却是【棺材里伸手死要钱!】没钱停药!医德至高无上的医生竟敢见死不救,多么残酷的社会,白衣天使成为了魔鬼。
    法院这样的判决更是令人不可思议,国家定的这是何种法律制度。如果被盗家庭受益者没钱,家庭生活十分贫困,那又是作怎么判决呢?是不是要去坐牢还是见义勇为者自认倒霉呢?
    难道打击犯罪不是政府公安局机关的责任吗?国家执行不力造成人民群众损失自然应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如此的判决,造成了受助方又成了受害方,说得过去吗?法官是何种的思维逻辑。这是什么样的国度?出台如此的法律条文,令人难以相象。
    这个社会已经变成为什么样子了,的确真让人感到寒心!好人得不到好报。好人吃不起饭,好人买不起房,好人的子女上不起学,好人买不起保险,好人找不到工作,好人经常被人骗,好人做了好事,反而被人诬陷。中国的GDP是世界第二,但是有用吗? 劳动人民有那个能享受得到呢?
本主题由 超级版主 whdgmh 于 2012/2/23 10:26:46 执行 移动主题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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