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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第一章第九节 落实各类人员政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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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落实各类人员政策

   壹、本节概述
   
   一九七五年二月二十七日,毛泽东关于释放战犯问题的意见
   锦州、大虎山、沈阳、长春,还有战犯为什么没有[包括]?
   放战犯的时候要开欢送会,请他们吃顿饭,多吃点鱼、肉,每人发一百元零用钱,每人都有公民权。不要强迫改造。都放了算了,强迫人家改造也不好。
   土改的时候我们杀恶霸地主,不杀,老百姓怕。这些人老百姓都不知道,你杀他干什么,所以一个不杀。
   气魄太小了。十五元太少,十三人不放,也不开欢送会。有些人有能力可以做工作。年老有病的要给治病,跟我们的干部一样治。人家放下武器二十五年了。
   
   一九七五年五月三日,毛泽东关于知识分子的两句话
   教育界、科学界、文艺界、新闻界、医务界,知识分子成堆的地方,其中也有好的,有点马列的。
   老九不能走。
   
   一九七五年五月五日,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关于专案审查对象处理意见的请示报告》
   同年三月八日,汪东兴、纪登奎、华国锋、吴德写给中央《关於专案审查对象处理意见的请示报告》。《报告》提出:根据毛泽东关於尽快结束专案审查、把人放出来的意见,由中央专案第一、第三办公室和“五·一六”专案组所管六百七十名审查对象,“大多数人的问题已经基本查清”。对上述审查对象,采取审查从严、处理从宽的方针,除极少数拟继续关押审查外,绝大多数予以释放。这些人,凡是专案组能够作出结论的,应作出结论;一时还不能作结论的,应先放出来,以后均由中组部会同有关机关和人员再作结论。”“这些人放了以后,中央专案一办、三办和‘五·一六’专案组即行撤消。”报告还对不同类别的审查对象,提出具体处理的意见。周恩来在“人民内部矛盾”一类中,加上“凡属问题性质严重而作人民内部问题处理的,应予释放,并将其结论在适当范围内宣布”。
   同年四月二十二日,中央专案组提出《关於中央专案审查对象处理情况的报告》。
   同年五月五日 经毛泽东、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汪东兴、纪登奎、华国锋、吴德三月八日《关於专案审查对象处理意见的请示报告》和四月二十二日《关於中央专案审查对象处理情况的报告》。
   
   一九七五年五月十七日,毛泽东在中央军委关于贺诚任职的请示报告上的两条批语
   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
   贺诚无罪,当然应予分配工作。过去一切污蔑不实之词,应予推倒。
   印发中央同志。
   傅连章被迫死,亟应予以昭雪。
   贺诚幸存,傅已入土。呜呼哀哉!
   
   一九七五年六月九日,毛泽东对贺龙骨灰安放仪式问题的批示
   六月六日,政治局决定:六月九日为贺龙逝世六周年举行纪念会。
   六月七日,贺捷生致信毛泽东:六日接到中央通知,中央军委等单位举行贺龙骨灰安放仪式,要求对外保密,不治丧,不悼词,不献花圈,不报道,不宣传等。这样做不符合一九七四年中央为贺龙恢复名誉的通知精神,故请求补行葬仪,挽回影响。
   同日,贺捷生写信给周恩来:如果照原来方案,将不参加这一仪式。
   七日,周恩来致信毛泽东;今年六月九日为贺龙同志开逝世六周年纪念会事,我也知道,后因我三月开刀治疗,未再过问。此事系六月六日政治局决定,今得贺捷生同志此信,特送上,如主席另有指示,当与政治局设法补救。
   九日,毛泽东批示:照总理意见办理。
   九日,在八宝山革命公墓礼堂举行贺龙骨灰安放仪式。周恩来出席并代表中央致悼词:贺龙同志是一个好同志。在毛主席、党中央的领导下,几十年来为党为人民的革命事业曾做出重大贡献。贺龙同志的逝世,使我们失去了一位老同志、老战友,是我党、我军的重大损失。
   
   一九七五年六月三十日,毛泽东关于原林办工作人员处理问题的批语
   中央:
   林办各下级人员,责任较轻,不宜久在学习班。似宜早作结论,免予追究,分配工作,以观后效。
   请讨论决定。
   
   一九七五年七月一日,毛泽东对嫌疑人员处理问题的批语
   如无确证,只是嫌疑,则应释放,免予追究,以观后效。从实践中证明。
   
   一九七五年七月二日,毛泽东对林默涵来信的批语
   中央:
   周扬一案,似可从宽处理,分配工作,有病的养起来并治病。久关不是办法。请讨论酌处。
   附林默涵来信。
   
   一九七五年九月九日,毛泽东对清理在押国民党省、将级党政军特人员请示报告的批语
   建议一律释放。本地不能就业的,转别地就业。如何,请酌定。
   
   一九七五年十月十六日,毛泽东对《学部老知识分子出席国庆招待会的反映》材料的批语
   打破“金要足赤”、“人要完人”的形而上学错误思想。可惜未请周扬、梁漱溟。
   
   一九七五年十一月,中共中央颁发的关于叛变自首问题的案例
   
   一九七五年十二月十三日,中共中央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关于陆定一问题的决议》的通知
   1975.12.13;中发[1975]25号
   毛主席已圈阅。
   中共中央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各大军区、省军区、野战军党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党委、领导小组或党的核心小组,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
   现将《中共中央关于陆定一问题的决议》和中央专案审查小组第一办公室《关于陆定一问题的审查报告》发给你们,可口头传达到党员和群众。
   
   
   贰、本节简论
   
   一九七五年继续落实各类人员的政策,是毛泽东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抓得很紧。

2010年5月10日初稿
2012年3月12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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