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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第五章第五节 清理三种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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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清理三种人
壹、  本节概述
一九八0年四月十五日,中共山西省委严肃处理诬陷迫害李桂花事件  开除宋莎荫、王祥云党籍并建议司法机关追究王祥云的法律责任
一九八0年九月十六日,朱涤新、胥治中委员谈防止“震派”等人物钻进领导班子
要防止在十年动乱期间的那些“震派”、“风派”、“闹派”人物钻进各级领导班子。现在有的单位,尤其在基层还有派性,厂长、所长、书记被他们缠着,在很多具体问题上他们说了算,名无山头暗有礁,影响选拔干部。对于这些人我们不放心。对于犯了错误的干部的使用,必须坚持党的政策,一要他们从思想上真正承认错误,做深刻的检讨;二要经过实践考察,真正改正错误,得到了群众谅解才行。
一九八一年七月二日,陈云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座谈会上,提到了“文革”中那位“头上长角、身上长刺”的王洪文。
这时,邓小平便插话道:
一九七五年他(引者注:指王洪文)到上海、杭州,第一句话就说,十年后再看。这句话可触动了我们,引起了我们的注意。”
(《陈云文选》第三卷,三O二页,人民出版社一九九五年版。)
一九八二年七月三日,陈云说:
对于提拔青年干部要注意:
一方面必须成千上万地提拔,决不是提拔几个或几十个;另一方面,在提拔中青年干部时,必须对“三种人”保持警惕,决不能提拔造反派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对这些人一个也不能提拔,必须坚决撤下来。
一九八二年七月四日,邓小平在军委座谈会上的讲话
    人才是有的,问题是我们平常同下边接触太少,还有些习惯的想法,所以不容易发现。前年,我同陈丕显同志到第二汽车制造厂,有个副厂长陪着我们参观,我发现这个人不错。我说他不错指什么?一个那么大的汽车厂,他是技术骨干,工作胜任,这是讲能力。他的年龄那个时候是三十八岁,现在四十岁。更重要的一点,他是“文化大革命”中受打击的,他是反对打砸抢的,以后一直是表现好的,包括对待所谓“反右倾翻案风”这些问题在内。这样的人才特别可喜。这样的人有的是,而且容易鉴别。选拔人,第一个是政治条件。我们军队有这个问题。尚昆同志讲了,有的团的干部、有的营连干部,那种思想状态、政治观点是不好的,应该看得清楚。相应地,好的也应该鉴别出来。我曾经建议,军委、各总部领导同志,现在还请各路“诸侯”,每一位选十个人,搞出一个名单。光在座的六十几个人,就可以提出近千把人的名单。政治条件的标准,必须不是跟随林彪、江青一伙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和打砸抢分子那“三种人”。应该说,“文化大革命”中的“逍遥派”大多数还是比较好的。这些人应该好好地培养。一步一步,一个台阶一个台阶,走快一点。
    总之,体制改革,除了反对官僚主义,克服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工作效率低这些毛病外,重要的是选拔人才。要使好的比较年轻的干部早点上来,好接班。这件事要放在我们经常的日程中间。我们讲了几年了。大家一致认为是一件大事,但是做起来很不容易。不解决选拔人才的问题,我们交不了班,历史会给我们写下一笔。我们有好多事情就是做得比较晚,现在耽误不得。关于体制改革问题,我就讲这点意见。
  
一九八二年九月六日,陈云在中共“十二大”上说:
关于提拔中青年干部问题,我要说的另一句话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跟随林彪、江青一伙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这“三种人”一个也不能提拔,已经提拔的,必须坚决从领导班子中清除出去。
    为什么一个也不能提拔呢?因为这“三种人”如果进到领导班子中,若干年后,到了气候适宜的时候,他们就会跳出来兴风作浪,再次为害国家,为害人民。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三十日中共中央关于清理领导班子中“三种人”问题的通知
1982.12.30;中发[1982]55号
通知指出,在中央提出对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这“三种人”不可重用以后,对“三种人”进行了初步清理。但由于多方面原因,在少数地方和部门,仍有一些“三种人”留在领导班子中或要害岗位上,继续受到重用,有的还被作为接班人已经提拔或准备提拔。这些人为数不多,活动能力很强,活动范围很广,是一种不安定因素和不可忽视的潜在危险,必须坚决把他们从领导班子中清理出去,调离要害部门和要害岗位。
对清理出领导班子的“三种人”应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教育工作,给以改正错误,弃旧图新的机会。
一九八三年九月六日,李锐在清理“三种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委在贯彻学习中央55号文件精神时,组织力量认真调查了本市“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七起后果严重、群众反映大的事件,取得了较大突破,从已查清的四起事件看,每起事件中都有“三种人”,初步认定的有十一人,其中有县团级干部二人,科级干部三人。北京市有一个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是个当地土生土长的干部,“文化大革命”中就在这个区上学,多年来无人反映他的问题,已被作为后备干部培养。这次到他上过学的学校调查发现,因为他一直在台上,受害人对他的问题不敢讲,通过做思想工作,被害人才解除了顾虑,扒开衣服,身上露出累累伤痕,揭发了那位副部长在“文化大革命”中的严重错误。去年,中央国家机关机构改革时,有个新提拔的年轻副部级干部,提拔后才发现原来是某个单位的造反派头头,问题严重。他曾在给女朋友的信中说:“我要从夹缝里钻上去。”粉碎“四人帮”后,他果真通过关系,把他的文章登于“内参”,因此得到有关部门的欣赏,但他的问题很快被中央发现了。
河北省肥乡县一些“文化大革命”中有严重问题的人,趁召开县党代会的机会,互相勾结,挑起派性,把党代会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中,使坚持党的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的县委书记落选,就是一个发人深思的例证。
在一些省、市,有的“三种人”公然破坏清理工作,散布诋毁清理工作的言论,谩骂、攻击、威胁搞清理工作的同志。有一个省的农业大学,有人匿名给负责清理工作的组织部长写“规劝信”,说什么“奉劝你不要办坏事。不要害人,否则你将自食其果,还有—个省有这么一个人,帮派思想严重,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利用一份反映当地派性严重情况的内部材料借题发挥。私自翻印散发,带人冲击新市委常委会,在群众中影响极坏。
山东有一个市的水利指挥部的副指挥,“文化大革命”中打过很多人,问题严重。对这样的人,党委却不愿清理,想等机构改革时调下来算了。
现在就有些“三种人”公开向揭发人和搞清理工作的同志说什么“我们后会有期”,“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清理‘三种人’多则五年、少见三年,非翻过来不可。”
原清华大学一个造反组织的头头,在“文化大革命”中编造诬陷刘少奇、王光美同志的材料,多次带人揪斗部队领导干部,抢枪,指挥武斗,造成严重损失。象这样—个有严重问题的人,由于他善于钻营,隐瞒了自己的问题,新单位不了解他的历史,一再被提拔重用。直到中组部将群众来信转去后,有关单位派人进行调查,才对他作了免职处理。
一九八三年九月二十三日,李锐在清理“三种人”工作座谈会议上的总结发言
一九八三年十月十一日,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
第四,纯洁组织,就是按照党章规定,把坚持反对党、危害党的分子清理出来,开除出党。
    纯洁组织是这次整党的一个重要目的。“三种人”反对党、危害党,如不彻底清理,就会成为党的严重隐患。清理“三种人”,是纯洁组织的关键问题。“三种人”中造反起家的人,是指那些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紧跟林彪、江青一伙拉帮结派,造反夺权,升了官,干了坏事,情节严重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是指那些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极力宣扬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反动思想,拉帮结派干坏事,粉碎“四人帮”以后,明里暗里继续进行帮派活动的人。打砸抢分子,是指那些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诬陷迫害干部、群众,刑讯逼供,摧残人身,情节严重的人;砸机关、抢档案、破坏公私财物的主要分子和幕后策划者;策划、组织、指挥武斗造成严重后果的分子。区分是不是“三种人”的根据,是本人对党对人民造成危害的事实,而不是“文化大革命”中的头衔或参加哪一个组织。确定是否“三种人”,要既严肃又慎重。对本人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的表现,要作历史分析。凡是有争议的,应报上级党委讨论决定。“三种人”,除经过长期考验,证明确已悔改者外,原则上要开除出党。
    至于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错误和问题,除“三种人”外,采取区别对待的方针:
    对于一般性的错误,在这次整党中不再作为问题提出。对于有严重错误的人,凡属没有作结论和处理的,在这次整党中要作出结论和处理,凡属已经作了结论和处理,又没有发现新的重大问题的,不再重新处理。顽固抗拒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路线的人,在经济上和其他刑事问题上严重犯罪的人,以及其他严重违法乱纪的人,都必须开除出党。对开除了党籍的人,凡是还可以当干部的要适当安排他们的工作,不能当干部的也要在工作和生活上给以出路:要在思想上政治上关心他们,鼓励他们改造,帮助他们进步。
一九八三年十月十二日,邓小平在十二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
其中最危险的是“三种人”。这些人已经清查和处理了一批,有些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已经有所改正。但是确有相当一批立场没有改变而在党内隐藏了下来。说他们最危险,是因为:一、他们坚持原来的帮派思想,有一套煽惑性和颠覆性的政治主张;二、他们有狡猾的政治手腕,不利时会伪装自己,骗取信任,时机到来,又会煽风点火,制造新的动乱;三、他们转移、散布和隐蔽在全国许多地方,秘密的派性联系还没有完全消灭;四、他们比较年轻,也比较有文化。他们当中有些人早就扬言十年、二十年后见。总之,他们是一股有野心的政治势力,不可小看,如果不在整党中解决,就会留下祸根,成为定时炸弹。
一九八三年十月十二日,陈云在十二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
(一)“文化革命”对党造成的损害是严重的。有一批老干部(包括军队干部)在“文化革命”中犯了错误,这些人虽然也有一定数量,但大家都知道,容易认识。最危险的是党内混进了一批“三种人”。
    粉碎“四人帮”以后,对浮在面上的“三种人”在揭批查中清理了一次。但因为各种原因隐藏埋伏下来的“三种人”和他们的“军师”还不少。
    “文化革命”中各地都有两派,发生了派性。现在有的领导干部用派性对待清理“三种人’的工作,只清理对立派中的“三种人”,而对自己支持的那一派中的“三种人”不积极清理,这是错误的。
    “三种人”和他们的“军师”现在表现很“听话”,我们有些领导干部对这类人很赏识。
    这次整党必须把“三种人”清除出党。为什么必须这样做?因为这些人是党内最不安定的因素,他们彼此间还有联系,若干年后,气候适宜了,他们还会兴风作浪。
一九八三年十一月十六日,中共中央转发《邓小平同志关于如何划分和清理“三种人”的谈话》
关于“三种人”,很多地方都提出,“文化大革命”中间反复很多,情况很复杂,对于跟着林彪、“四人帮”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各有各的理解。这个问题,话已经写得很清楚了,实际上办起来也很好办。这里面是讲了造反起家嘛,是跟着林彪、又跟着“四人帮”嘛!在“文化大革命”中造过一段反,后来被打下去了,或者有一段时间他闹腾得相当厉害,后来变成逍遥派了,他没有起家嘛!关于帮派思想严重,有的人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可能思想“左”得不得了,后来他观察一下,觉得这样不行,思想变了,这怎么叫帮派思想严重啊?紫阳同志有个意见:十年中间各种人都有变化,有的是越变越坏,有的是时好时坏,要进行历史的分析。一直坏到底的,和中间有变化的,政策上要有所区别。我同意这个意见。
    “三种人”中间,大多数是“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年轻人,也有老干部,是少数。老干部中间,谢富治是我过去最信任的一个,如果不死,还不是“五人帮”?耀邦、紫阳同志都讲过,康生还不是造反起家!他原来是政治局候补委员,后来是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委、中央副主席。各地还有些老干部可以说是“三种人”。总的说,老干部在“三种人”中是少数。
    老干部在“文化大革命”中说了违心的话,做了违心的事,不能叫“三种人”。那个时候,不说违心的话行吗?有些事明明自己不赞成,不违心地去做行吗?不能把那时在特殊情况下说过一些违心的话,做过一些违心的事的,也说成是“三种人”。在那种情况下,不能不随声附和说几句违心的话的人,是大量的。
    “三种人”容易辨别,实际上,其中多数人的政治面貌,我们也都清楚。其中多数是年轻人。那个时候二十多岁,现在呢,大概是三十八、九岁,或者四十多岁。这些人能量很大,善于拉帮结派。吹捧迎合,改头换面,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把旧社会里面那一套全学会了。林彪提倡那一套,“四人帮”也提倡那一套。这些入中间有的确实有点本事,能写能说,有相当的文化水平,会讨人喜欢,也会办事,容易取得人们的同情。他们的基本状况是潜伏下来,隐蔽下来。这些人可厉害呀,手段多的很。他们改换面孔以后,就欺骗了一些人,包括群众,包括我们一些领导干部。恐怕是一年以前吧,上海有个材料,反映上海一些造反派头头,表现很坏的人,现在有的成了我们高级干部的女婿或者媳妇,有的还成为高级干部的秘书。我们有些老干部喜欢这种人,欣赏这种人,甚至重用这种人。他们中间,有的得到了提升。有的还在打打华国锋的旗帜,在这旗帜下面聚集他们的力量。有的从当年搞极“左”跳到另一个极端,搞资产阶级自由化起劲得很。对这些人,只要我们稍一疏忽,他们就会爬上来。等到将来土壤、气候对他们有利,他们就会会兴风作浪,乘机上台。所以对这些人的能量,对这些人对于我们党的危险性、危害性,千万不能低估。对这些人绝对不能信任。
一九八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新华社报道:在整党中包庇重用“文革”期间有严重问题的人,刘鹏被清除出党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农牧车辆制造总厂党委书记、厂长刘鹏在整党中包庇、重用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有严重问题的人,经查明,刘鹏本人在“文化大革命”中就是一个帮派思想严重的人。中共齐齐哈尔市委最近决定把他清除出党,市政府决定撤销他的厂长职务。
这个厂宣传科的一名副科长,在“文化大革命”中是造反派头头,曾捏造罪名,栽赃陷害干部,搞刑讯逼供、打砸抢,残酷迫害干部和群众。在1978年的“揭批查”中,群众对这个人的问题就有揭发。1980年市委整党工作组进驻厂里搞整党试点时,刘鹏等人却指派这个人任整党办公室副主任。整党工作组经过调查,向厂党委提出应该免去这个人整党办公室副主任和宣传科副科长的职务,刘鹏表面上同意,背地里却避开整党工作组。连夜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把这个人安排为厂长办公室副主任。后来整党工作组再次提出应免除他的行政领导职务,刘鹏又以材料有“水分”为理由,坚持顶着不办。在刘鹏的袒护下,这个人的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1982年还晋升了一级工资。
    这个厂有一名厂党委委员、副厂长,“文化大革命”期间在齐齐哈尔和平机械厂任厂党委组织科副科长,犯有严重错误。整党工作组和上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经过调查,一致认为这个人问题严重,态度又不好,应免去他的党政领导职务。刘鹏却让这个人当了厂长助理。后来,当市领导来厂检查处理情况时,刘鹏当面说谎,隐瞒了这个人任厂长助理的事实。
    齐齐哈尔市委、市政府通过调查发现,刘鹏包庇、重用在“文化大革命”中有严重问题的人不是偶然的,刘鹏本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在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设计科当造反派头头和革委会主任时,就直接策划制造冤假错案,先后揪斗、关钾、毒打过10多名工程技术人员,并且抄了他们的家,有两名工程师被迫害致死。齐齐哈尔市委和市政府根据中央整党决定的精神,对刘鹏进行了严肃处理。
一九八四年六月七日,人民日报转载云南日报评论员文章《两派造反组织都是错误的》
    今天,要根绝派性,就要旗帜鲜明、毫不含糊地指出:两派都是完全错误的,都应该彻底否定。两派没有谁高谁低、谁是谁非的区别。
    因为,两派都是“文革”的产物,都是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指导下产生的、行动的。两派的思想路线,都是唯心主义、形而上学,都是眼睛盯着对方,标榜自己是“唯我独左”、“唯我独革”,是“正确路线的代表”。两派都是高喊“造反有理”,造“走资派”的反,踢开党委闹革命,都是为了夺权。
    因为,两派都是竭力争取所谓“无产阶级司令部”的肯定和支持,只要有“无产阶级司令部”成员对本派一句肯定和赞扬的话,或者有利于本派的片言只语,马上成为“特大喜讯”,大字报满街贴,传单满天飞,以此来攻击和压倒对立的一派。
    因为,两派都搞“残酷斗争,无情打击”;你攻过来,我攻过去;你吃掉我,我吃掉你;分裂干部、群众,后果极其严重。开始是嘴斗、笔斗,后来发展为真刀真枪的武斗,造成惨重后果。
    因为,派斗的结果,都是领导干部遭殃。有人说什么“一派是造‘走资派’的反的,一派是保老干部的”,这不符合“文革”的历史真相。谁都知道,当时的两派对领导干部都是有打有保,你打谁我就保谁,你保谁我就打谁,或者是对有些领导干部两派都揪斗、都要打倒;两派都不打的领导干部是极少数。
    因为,两派都有极少数坏人干坏事,跟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阴谋活动有牵连,其中有的成了帮派分子,有的是“三种人”。说我省揭批查只清一派的不清另一派的,或只能清一派的不能清另一派的;说帮派分子和“三种人”只是一派有,都是错误的。
    当然,说两派都是错误的,并不等于说参加两派的人都是错误的。曾经参加过两派的人绝大多数是好的比较好的,其中许多人对“文革”逐步采取怀疑、观望以至抵制、反对的态度,他们对派性也是厌恶的,许多人因此也遭到了无情的打击。两派中的坏人都是极少数,但他们人数虽少,所起的坏作用却不可低估,这些人也最想钻派性的空子,利用派性掩护自己。
    彻底否定两派造反组织,是克服派性的“釜底抽薪”办法。根绝派性一定要彻底否定两派,这也是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很重要的一项内容。
    (原载5月31日云南日报,本报略有删节)
一九八四年六月十二日,人民日报报道:绝不能让“三种人”留在领导岗位继续掌权  云南省委、省政府整顿被搞烂了的曲靖化肥厂,严肃处理为非作歹的头头
这个厂原来的五名党总支委员中,有四人有严重问题。苗兆太在“文化大革命”中造反起家,由一名普通干部一跃而为县“革命委员会”的常委和农水局副局长,后来调到曲靖化肥厂任党总支副书记。在“揭批查”中,他不但没有受到清查,反而被提升为厂党总支书记。副厂长吕建国、厂党总支办公室主任周郁文,都是“文化大革命”中的打砸抢分子,曾经用残酷手段打伤打残干部群众多人。厂长吉学美自1975年以来,先后利用招工、转正、调动工作的权力强奸过女工五人。
一九八四年六月,上海杨浦区的““清理三种人”运动
1977年11月18日,清查工作在全区推开。经广泛发动和深入清查,基本查清与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
全区确定清查对象57人(其中区委、区革委会机关有15人,包括区委副书记3人、区革委会副主任1人),其中作“文化大革命”中犯有严重错误或错误的定性结论处理的13人,作为说错话做错事予以解脱的44人。
对“文化大革命”初期参与夺权、残酷迫害干部群众的打砸抢分子也进行了清查。对31名犯有打砸抢问题的人进一步核实后,作定性处理的15人,其中问题特别严重的7人进行拘审,8人给以行政处分。
1978年底,全区清查工作基本告一段落。
对“文化大革命”中的突击入党对象,经审查在1983年6月前被清除出党或取消党员资格的有53人。
将21名通过造反夺权或以“三工”(工总司、工宣队、工人代表)名义进入区级机关和工作部门任领导的,调回原工作单位劳动或工作。
1984年6月,区委根据市委关于迅速、深入开展核查“三种人”(“文化大革命”期间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工作,被定为“三种人”的17人,定为犯严重错误的113人;上述两项130人中有党员93人,占党员总数的0.4%。
一九八四年七月三十一日,中共中央关于清理“三种人”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
    1984.07.31;中发[1984]17号
    粉碎“四人帮”后,在揭批查运动、“两案”审理、清查打砸抢分子,以及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中,都清理出一些“三种人”。目前,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清理领导班子中“三种人”问题的通知》(中发[1982]55号文件)的规定,正在进一步开展清理工作。现就清理“三种人”的若干问题,作以下补充通知。
    一、清理“三种人”的方针是既要坚定、又要慎重,既不要漏掉、又不要扩大化。
    清理“三种人”要抓住重点,关键是防止“三种人”进入各级领导班子,要害部门和第三梯队,已进入的要坚决清除出去。因此,既要坚决清理那些已经查清核实的“三种人”,还要特别注意清理那些在“文化大革命”中造反积极,干了坏事,造成严重后果,现在比较年轻,隐藏下来,对党危害大的人,以及在幕后操纵的人。
    二、要严格区分“三种人”和“文化大革命”中犯有严重错误的人。区分的根据主要是看他们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所犯错误或罪行的事实以及情节、后果的严重程度;是在“一月造反夺权”、“反二月逆流”、“批林批孔”、“反击右倾翻案风”等几个关键时期屡干坏事,还是在一时一事上干了坏事、是主要责任者,还是非主要责任者、是有政治野心,品质恶劣,投机钻营,还是受“左”的思想影响很深。要就以上几方面的情况,联系其历史和现实的表现,严肃认真地进行具体分析,综合考察,确定所犯错误的性质。既不要漏掉“三种人”,也不要把非“三种人”定为“三种人”。
    被列为核查对象,经查证核实确属犯一般性错误的,要及时向被审查的同志说明其问题已经查清,必要时还可在适当范围宣布审查结果。
    三、“文化大革命”期间,在“专案”中搞刑讯逼供、摧残人身,或蓄意诬陷,制造假材料,迫害干部、群众,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人,以及对造成上述错误或罪行负有直接责任的决策人,应根据他们犯错误或罪行的具体情况、责任的大小,以及认错认罪态度的好坏和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表现,有的定为“三种人”,有的定为犯严重错误。
    对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在“专案”中有过一般过激行为,犯了一般性的错误,不再作为问题提出。
    四、对在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直接操纵指挥的写作班子中,组织或炮制反动文章、作品,搞乱全国局势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成员;对在“文化大革命”中极力宣扬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反动思想,粉碎“四人帮”后又反对或抵制四项基本原则,反对或抵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攻击党的领导的人,都应定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
    对极力宣扬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反动思想,有意歪曲事实真相,写文章、作品,搞乱全国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局势,造成严重后果的人,要根据他们所犯错误的事实、情节以及认错态度和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表现,有的定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有的定为犯严重错误。
    对一贯写坏文章和在一段时间、一个问题上写了坏文章,但是后来的确觉悟了,没有再作危害党、危害人民的事情的,应加以区别。
    对只是按照当时中央文件以及中央或省一级报刊的观点,写以错误文件、文章、作品,传播过错误观点的,不作为问题提出。
    五、“三支两军”人员中,凡亲自或指使他人搞诬陷,搞刑讯逼供,迫害干部、群众,造成严重后果的;凡蓄意谎报情况,致使领导机关判断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凡策划、组织、指挥武斗,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责任者,均应由其原所在支“左”单位的党组织负责将他们的问题查清核实,将材料转给有关单位,由这些单位按照中央有关政策规定作出结论处理。
    在部队犯有“三种人”的错误或罪行,现已复员、转业的人员,原所在部队应将查实的材料转给他们现在所在单位的上一级党组织,并由这些人员现在所在单位作出结论和处理。
    六、“文化大革命”初期,在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学生红卫兵中,有些人由于政治上无知,受“左”的思想影响或受人指使犯了错误,包括“破四旧”中群众性打人致死一类的严重问题,后来承认了错误,确有认识,现实表现好的,不作为问题提出。
    对极少数品质恶劣,手段残忍,致死人命的;趁“文化大革命”混乱之机,以勒索抢劫财物为目的行凶杀人的;以及有其他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的人,都应把问题查清并记载下来存入本人档案。已经入党的,应开除党籍或不予登记。凡已经作过处理的,原则上不再变动。
    七、犯有“三种人”的错误和罪行,现已离休或已达到离休年龄的老干部,凡在历史上曾经为党、为人民作过贡献,对所犯错误做了检讨,不再搞派性活动和包庇“三种人”的,处理可以适当从宽,可以保留其党籍。态度恶劣的要从严处理。
    八、“两案”受审查人员,凡按中央审理“两案”的有关政策作过处理的,在这次整党中一般不再重新结论处理。
    结论处理后又发现属于“三种人”的错误或罪行的,或明显有这类问题,没有结论处理的,应作出结论处理。凡事实确凿、定性准确,结论处理后本人拒不认错、表现恶劣的,要从严处理。
    凡犯有罪行,处理时决定免予起诉或不追究刑事责任,确已丧失或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在整党中应开除出党或不予登记。
    九、《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中指出的“经过长期考验,证明确已悔改者”,是指那些犯过“三种人”的错误或罪行,后来觉悟了,转变了,粉碎“四人帮”后能主动如实地交代问题,认真检查错误,并且不隐瞒别人的问题,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历史和现实表现好的人。
    对犯有“三种人”的错误或罪行,在整党中能够主动交待检查,并且也不隐瞒别人间题的人,可在党员登记时予以缓期登记,以观后效。
    十、中央在地方的企事业单位,凡党的关系在地方的,清理工作由地方党委负责。中央有关部委要协助地方党委搞好这些单位的清理工作。对定为犯“三种人”错误或罪行的人员的结论和处理,由地方党委统一审核,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被列为核查对象的,在问题没有查清以前,不得调出所在单位。
    “文化大革命”期间,一些单位和群众组织,单独或跨地区、单位组成的“联络站”一类造反组织的人员中,以及“中央文革小组”用某报某刊等名义派到各地各单位的“记者”中,凡属犯有“三种人”的错误或罪行的,原驻在地或驻在部门的党组织要主动将这些人的问题向现在所属单位或原所在单位反映,协同查清。
    十一、对“三种人”进行组织处理后,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他们的管理和教育,使他们切实做到不再进行派性的串联活动或其他的反党活动。他们中凡有条件工作的,要分配适当工作;有专业特长的,要注意发挥其—技之长,但不得在要害部门和要害岗位工作。在确定和晋升学术、技术、业务职称时,如学术、技术,业务条件合格,应不受影响;在分配住房、困难补助、发放奖金等生活福利方面,也不要受影响。对定为“三种人”的,不得株连他们的亲属。
    十二、第一期开展整党的单位,绝大多数是党、政、军的高级领导机关或要害部门,清理“三种人”工作尤为重要,务必加强领导,切实搞好。各级党组织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中央有关清理“三种人”的方针和政策规定的精神,积极负责地进行工作,妥善地解决好清理“三种人”工作中的问题。清理工作要抓紧,但是不要赶进度,事实一定要查清,定性一定要准确。清理工作一时结束不了的,在本单位整党基本结束后仍可继续进行。
    对“文化大革命”中问题严重,现在清理工作又很不得力的地方和单位,有关上级党组织应当派出得力干部,协助他们切实抓好清理“三种人”工作;少数单位领导班子确有严重问题的,必须首先调整、整顿好领导班子。对有意保护或包庇“三种人”的,或利用派性整人,搞诬告陷害的人,经查实,都必须严肃处理。
一九八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人民日报发表中共陕西省委书记李溪溥的文章《认真肃清“左”的思想影响》
    从陕西省前一段整党的实践中,我们清楚地看到,进一步肃清“左”的思想影响,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是能否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关系这次整党成败的大问题。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是搞好清查“三种人”工作的前提。
一九八四年八月四日,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彻底否定“文革”就要坚决清理“三种人”》
    在整党中,我们强调要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要坚决清理“三种人”。这是从思想上和组织上健全我们党的关键所在。
    “三种人”靠“文革”起家,“文革”是他们的命根子。他们从来认为“文革”是“十分必要”的,他们则是“一贯正确”的。现在,听说彻底否定“文革”,有的“三种人”突然改变腔调,说“文革”是错了,我按照“文革”的一套办,还能不错?谁叫发动这么一场“文革”!
    说得多么轻松!这不是以否定“文革”为名,行一笔勾销自己在“文革”中的罪责之实,以便溜之大吉吗?
    “三种人”是“文革”的产物。从这个意义说,他们的罪行,确实离不开“文革”这个特定的历史条件。但是,“三种人”并不是“文革”的“随大溜”者,他们是在“文革”中推波助澜的“乱世英雄”。他们参加“文革”是怀着私心、野心,真刀真枪、死心塌地造反的,干坏事有发挥、有创造,破坏性极大。而且,这些人往往是“十年一贯制”的“死硬派”,有的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还坚持极左的一套,明里暗里同党、同人民对着干。
    黑龙江省伊春市有个帮派头目王福绵,“文革”中曾用烟头烧脖子、用硬币刮肋条等酷刑摧残人。在“批林批孔”和“反击右倾翻案风”中,又办《民音》报蛊惑人心。粉碎“四人帮”以后,继续拉帮结派。1982年伊春市委进行机构改革,王福绵一伙扬言“成立两套班子和市委干”,先后到五个区、十六个单位,纠结三十余人,张贴大字报、小字报,冲击机关,扰乱会场,搅闹法庭。类似王福绵以及报纸最近揭露的湖南邵阳的王安义这样的人,劣迹昭著,罪行累累,能把他们的罪恶同在“文革”中犯有一般错误,甚至严重错误的同志等量齐观吗?能说由于彻底否定“文革”,就认为他们情有可原吗?当然不能。
    “文革”是要彻底否定的,“三种人”是要坚决清理的。不坚决清理“三种人”,对“文革”的否定就不能说是彻底的。值得注意的是,在有些部门、地区和单位,有的“三种人”,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还在受到庇护,甚至被列入“第三梯队”,受到重用。随着整党的进展,应当把坚决清理“三种人”的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上来了。
一九八五年十月十六日,中央组织部动人事部关于犯“三种人”错误和严重错误的人如何参加工资改革的通知
一九八六年二月十日,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农村基层党组织清理“三种人”工作的意见
一九八六年六月十四日, 陈野苹在清理“三种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一九八七年五月三十日,薄一波在全国整党工作总结会议闭幕时的讲话
第四点,关于清理“三种人”的工作问题。
小平同志一九八○年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中,就提醒全党:对“三种人”,“如果不提高警惕,让他们占据领导岗位,重新耍两面派,扎根串连,隐蔽下去,即使是少数人,也可能给我们带来无法预料的祸害”。在十二届二中全会上,小平同志又说:“最危险的是‘三种人’。”“他们是一股有野心的政治势力,不可小看,如果不在整党中解决,就会留下祸根,成为定时炸弹。”因此,清理“三种人”的工作搞得好不好,是衡量整党工作走不走过场的主要标志之一。
在三年半整党中,全党动员了二十万人专门搞核查工作,大家克服种种困难,排除种种阻力,辛辛苦苦做了大量工作,同其他整党工作一样,是有成绩的,对成绩一定要充分肯定。这次全国共清出了五千多“三种人”。还清理出四万多犯严重错误的人。这就是成绩嘛。但是,这个数字是大是小,是否符合实际?还需要请同志们认真想一想,看一看。核查工作遇到的情况很复杂,难度很大,取得现在这些成绩,的确不容易。但也应看到,不少单位在查处中确实存在偏松偏宽的情况。有的“三种人”至今还占据着领导岗位。这并非泛泛而谈,而是有事例作根据的。小平同志把这叫做隐患。浙江省委的一位领导同志就说过,有的地方把“三种人”定为犯严重错误的人,把犯严重错误的人定为一般错误。既然定为“一般错误”就用起来、提拔起来了,而且有的在短短几年内,一级一级往上提,甚至提到了高级领导岗位。我看这种现象,大概不是一个地方和部门存在。不能小看这个问题。从全党来说,清理“三种人”的工作还没有完,还不能与整党同步结束。各级党的组织部门要继续管起来,随时发现,随时认真查处,不可留下隐患。这次会上不少同志指出,对这个工作的进展不要估价满了,否则容易丧失警惕。
贰、  本节简论
从一九八二年召开的十二大开始,在大规模公开审判各地革命左派骨干分子之后,又开始在现有的领导班子中清理所谓的三种人(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了。
“经过三年多的整党,清理“三种人”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在整党前处理了约40万人的基础上,全国(不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又清理出“三种人”5499名,犯有严重错误的有43074名。”
毛主席领导发动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太厉害了,在共产党内、人民群众中培养起来的革命造反有理思想和革命造反分子,怎么批判、镇压、清理也搞不彻底,真叫走资派们伤透了脑筋。
真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2012年3月18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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