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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第六章第十一节 湖南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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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湖南省
壹、  本节概述
二00六年,杨大庆《湖南的“清查‘四人帮’”运动》(摘录)
湖南的“清查”起于1976年10月下旬,至1977年春进入高潮,直至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前,它一直是湖南的中心工作。其内容和形式都直接与文革接轨。
第一,如文革中多次子运动一样,中央此次又没有总揽全局的指导性文件,也没有明确的政策界限。什么是“与‘四人帮’有关的人和事”、什么人该“讲清楚”,全由各地、甚至各单位自行其是。于是,冲击省委固然是“人和事”,给什么级别也不够的党支部书记、车间主任贴大字报也算是“人和事”;中央委员、省委常委固然要“讲清楚”,无职无衔、非党非干的普通群众也有人要“讲清楚”。有的单位“讲清楚”会(实际是批斗会)一直开到了生产班组。
当年“四人帮”的罪行之一是“层层楸走资派、处处抓代理人”,此刻却是“层层楸‘四人帮’,处处抓人和事”,村村点火、户户冒烟,完全一副“宁可错整三千,也不放走一个”的派头。
第二,群众运动、大哄大嗡,目无法纪、任意胡为。由于一味强调“放手发动群众”(实际是运动群众)、强调保护并不存在的“群众积极性”,“越左越革命”、“左比右好”的极左思潮再一次大肆泛滥;原本就十分薄弱的政策意识、法制观念全被冲破。抓人抄家、楸斗游街、殴打辱骂、人格侮辱一类行径大面积发生。虽规模尚比不上文革初期,但性质更为恶劣。因文革初的无法无天是无政府状态下的群众组织所为,而此时的侵犯人权却是由党组织的默许、纵容、指使甚至组织而发生。如从党政机关到区街小厂,层层都私设公堂,抓人关人全凭党委、支部一句话;再如带队抄家抓人的不但有为数不少“根正苗红”的支部书记、保卫干部,还有个别受党教育多年,思想觉悟、政策水平均不低的老同志(如长沙的南区区委书记刘克顺);特别令人遗憾的是,某些恶性的打人事件竟发生在的党组织、甚至市委的眼皮底下。当年长沙的“清查”对象中有两个“态度恶劣”的典型——张楚鞭、罗霞凝,二人遭受的皮肉之苦也最多。张在市委于市体育馆召开的对其实施“拘留审查”的万人大会上桀骜不驯,押送的民兵在众目睽睽之下竟用冲锋枪枪托对其猛砸。罗则在局、厂党委召开的批斗会上挨打后用脚还击(手被铐住),结果遭至更猛烈的毒打,满嘴牙齿全被打落。
第三,以派划线、厚此薄彼。同样的行为为不同的派别所为则结论完全相反。
如邵阳的“高司”派头头王安义在“批林批孔”中拉起队伍,与“工”派形成分庭抗礼之势。当年8月1日晚,“高司”派拦截邵阳市民兵指挥部副总指挥周剑波(该地“工联”头头)乘坐的汽车,周鸣枪示警,误中一朱姓“高司”派成员,造成死亡。王安义先是陈尸于地委大院,继而就地搭起灵堂强迫地委书记李哲多次跪灵并批斗,闹腾了近一年。也许是受这次斗争胜利的鼓舞,王安义1976年劲头更足。他将队伍拉到长沙寻衅闹事,杀进省委大院并在大礼堂内安营扎寨,准备长期盘踞,后因毛泽东逝世方收兵。
再如1976年10月17日,“四人帮”垮台的消息已传开,“工”“湘”派大势已去。长沙船舶厂“高司”派头头郭松元带人封省、市总工会。在省总工会,他们先是殴打刘正良(省建六公司工人、全国劳模、“工联”成员、时任省总工会副主席)、王桂生(与刘属同一单位、同一群众组织、时为省总工会写作组负责人),继而又围攻前来办事的许新宝,闹得鸡飞狗跳。恰在现场的省委常委刘玉娥却不加制止,只满面笑容地喊了一句“同志们要掌握斗争大方向啊!”便扬长而去。把个陈郁发(省总工会副主席、老干部)急得满头大汗,拽这个拉那个,一个劲的嚷嚷“大家要相信省委!要注意政策!”直到省委办公厅秘书三处处长游碧竹带省委保卫部人员匆匆赶到,直斥郭等人的行为“是错误的”,局面才得到控制,许新宝得以脱身。
此类事件若是“工”“湘”派所为,肯定是“冲击党政领导机关”;可是发生在“高司”派身上,却成了“与‘四人帮’作斗争”,真令人不可思议。
第四,虎头蛇尾、草草收兵,组织处理草率。
湖南的“清查”系何时结束,查不到确切日期。反正自八十年代初期至中期,对相关人士的处理之事时有所闻,说这场运动长达八年大概不会错。但若问如此长的一场运动战果如何,答案却十分模糊。湖南有哪些“与‘四人帮’有关的人和事”?湖南文革中特别是1974——1976年间哪些事件是在“四人帮”的直接组织、指挥或操纵下发生的?那些人与“四人帮”有组织上的联系?湖南有没有黄金海、陈阿大式的“四人帮”小兄弟?全然没有交代。而每次运动都不可避免的对人的组织处理,则大多无理无据,漏洞百出。
此次给运动对象结案时分成四类:一、“三种人”,属敌我矛盾、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二、“犯严重政治错误”、属人民内部矛盾,需作组织结论、给予相应处分;三、“犯政治错误”、亦属人民内部矛盾,只作组织结论、不给处分;四、“犯一般错误”、更是人民内部矛盾,不作结论、不给处分,本人所写交代材料退还本人、他人对其的检举材料当面销毁。
对“三种人”中央另有规定,此处不议,只说属“人民内部矛盾”的三类。
先说“犯一般错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十年文革,谁没喊过“打倒刘少奇”?谁没犯过“一般错误”/因此,犯“一般错误”实际上是没错误,纯属错整,应该甄别平反。而“不作结论”云云,不过掩耳盗铃而已,根本不能体现什么政策水平,更不是什么宽大为怀。因为这些人中不少既非党员也非干部,其行为根本不受党规、党纪约束,即使违法也只需对法律负责,你共产党凭什么给人家作结论(据说省委办公厅发过一个文件,对这些人中因被“清查”而耽误了升级、调工资的要给以补偿,但既未见传达也未见执行)。
再说“犯严重政治错误”和“犯政治错误”,其间界限也颇让人费琢磨,最明显的标志乃前者多被“拘留审查”(即被关进公安局的看守所)、而后者只是“隔离审查”(类似今日之“双规”)。但如论“错误”性质与情节,二者大多区别并不大。只不过前者有的被某大人物点过名、有的为某些领导人所痛恨、有的则“态度不好”——由于没有确定的标准,竟出过某些基层单位为把被书记看不惯的人“拘留审查”而去找公安局“开后门”的怪事——这就颇有点倒因为果的意思:因为你被“拘留审查”过,所以你“犯有严重政治错误”,真可谓“先有事实,后有概念”。而且这“拘留审查”本身也是件说不明、道不白的糊涂事。它是组织措施还是专政手段?若是组织措施,把人关进看守所依据何在?若是专政手段,为何施于人民内部?
与此相关的,是这批人的党籍处理问题。众所周知,这些人中不少在“批林批孔”中进入党内,虽“”清查”时被称为“突击入党”,但当时却是程序合法、手续健全的。而且其中绝大多数是被请进党内的。如张楚鞭,就是一位与其素不相识的上级党委常委、组织部长手持介绍信来到其所在党支部,主动要求充当他的入党介绍人。此时这些人留在党内,令不少人于心不甘且于心不安;但若将其劝退、开除,又等于承认其当时的入党为合法,于己脸上无光。于是便制造出一条在党章上没有,于党规、党纪无据的“党籍不与承认”。这在中共的组织史上不知是不是个“创举”,只可惜它没有给落实这个“创举”的人带来丝毫自信,有时甚至显得有点词穷理屈。此中某些花絮性质的小事件,就颇耐人寻味。
如长沙湘南冶炼厂的工人刘京东文革初期是“工”派的红卫兵组织“8·19”的骨干,“批林批孔”时任团市委“运动办”负责人,并因此而入党。遭“清查”后党票被收回,刘向上级党委提出申诉。可接待他的一位副书记却推得一干二净:“对你的处理是市委的意见,我们只是奉命行事;如果市委说搞错了,我们明天就给你平反。”
再看某科级企业的小头头接受处理后与有关人员的谈话,则更有意思:“这(即党籍不与承认)算不算处分?填表(即当时尚有一定作用的《登记表》之类)时要不要如实填写?“
“不是处分,不要填写。”
“那这十来年你们年年催我交的党费总该退给我吧!”
“不退。”
“为什么?”
无言可答。
“那我自己写的入党申请书和党员登记表可不可以退?”
“不退。”
“为什么?”
“要进档案。”
“我连党都没入过,这些东西为什么要进档案?”
又无言可答。
当然,“清查”运动的战果虽不显著,但效果却很显著;那就是“高司”派成了与“四人帮”长期斗争的“正确路线代表”,一家独大。在省委,万达、孙国治势焰薰天,说话、办事分量极重;在长沙,李照民名为二把手,实际是权力中心;在基层,王安义、叶琦、王吉贤(中南矿冶学院工人、该院“高司”的工人组织“红卫队”头头)得到起用。某些单位甚至给十余年前受过冲击的“高司”派人员发起了“慰问金”、“营养费”。而因负有命案时尚在押的“红色怒火”头头曾有根,也在死于监所后倍享哀荣。
1979年春天,不少“高司”派成员冲进长沙市公安局大院,占据大礼堂为刚死的曾设灵祭奠。公安局大门洞开、任人出入,哀乐声、鞭炮声数日不绝。出殡之日,又在市中心五一广场召开追悼大会,参与者、围观者不下万人,交通为之断绝。可令人震惊的是,对如此藐视法律尊严、挑战专政机关、破坏社会安定的行为,省、市委竟不闻不问;而不少在职的领导干部则对此公开深表同情,甚至通过各种方式送花圈、致悼念,造成极大的社会影响。
然而就在“高司”派风光无限、踌躇满志之际,他们却发现自己跑到了终点。从1982年秋起, “整党、清理‘三种人’”、“否定文革的教育”、机构改革相继开始。1983年春,以刘雪初为首的中央工作组前来解决湖南问题。其尚方宝剑之一便是“(‘工’‘湘’与‘高司’)两派都是造反派,都是错误的。”于是,“高司”派头上“一贯正确”的桂冠被摘除,万达退居二线、孙国治调往河北、李照民调往株洲,王安义被当作“三种人”拉下马、段远来(常德“高司 ”派头头、时任常德卷烟厂党委书记)因负有命案被处决。至此,困扰湖南政局十余年的派性问题基本解决。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日,湖南省邵阳市文革”两案”人员
饥  三十年数万次要求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执行中央(82)9号文件
给生活出路被拒绝,导致我们无生存权!!!
    我们是文化大革命前的工农商学兵干成员,其中有的是共产党员、有的是共青团员、有的是先进工作者、有的是劳动模范、有的是三好学生、有的是五好战士,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出了力!流了汗!酒了血!立过功!得过奖。事实证明:我们是忠于党、忠于人民、是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人们。
我们在文化大革命中,响应了中共中央《关于开展无产阶级文化革命的决定》,热情的参加了文化大革命运动。紧密团结在以毛泽东主席为首的党中央周围,认真执行了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历史又一次证明:我们是拥护共产党的!文化大革命运动结束,湖南省趁毛主席逝世和大清查运动之机,大搞扩大化和报复行动,违反中共中央的清查范围和处理对象的规定。中共中央中发[82] 9号文件规定:“只限于参与谋害毛主席;策动反革命武装政变和叛乱;直接策划、亲自参与阴谋篡夺省、市、自治区或中央、国家机关部委领导权的野心分子;”(9号文件第6页第7行)。但湖南省把清查范围扩大到学校、工厂、农村生产队。把打击对象扩大到无辜的学生、工人、农民、基层干部。罗织各种莫须有罪名,对广大的工农商学兵干成员,进行一系列的残酷惩办。有的被批斗,有的被毒打,有的被关押,有的被开除党籍干职,有的被劳教,有的被判刑,有的被逼死。把我们革命的一生、光辉的一生毁于一旦。
    中共中央对这场清查运动所出现的错误,都很清楚,并严肃的指出:“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实错了的应予纠正,定性不当、处分过重的要降下来,判刑畸重的可在适当时机酌情改判”(9号文件第10页第6行)。对被受处分的人员要“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分配适当的工作或进行适当安置。”(9号文件第8页第12行).。对被判刑的人员“刑满释放后,应由原单位负责,同有关部门商定,安排其生活出路” (9号文件第9页第6行)。但湖南省党政领导拒不执行中共中央中发[82] 9号文件。故导致我们病的病,残的残,死的死。现幸存下来的人不多了,巳到了古来稀年代,而且一无社保、二无医保、三无住房,落到了一个老无所养,老无所靠,连生存权都没了!事实证明:我们才是文化大革命真正受害的人们。而且是历史上受害时间最长、受害程度最惨剧的人们。
    据此我们请求中共中央督促湖南省党政领导认真执行中共中央中发[82] 9号文件,解决好我们的生活出路和给予我们的生存权。像共产党过去对待地主恶霸与贫农一样分田分地、像对待右派一样二十年平了反、像对待国民党战犯一样给生活待遇。所以我们要求在政治上不敌视,在生活上给出路,彻底解决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双重逼害。
    中发[82] 9号文件确定“文化大革命是一场政治斗争,必须以政治斗争的办法来处理” (9号文件第5页第14行)。而湖南省不是“以政治斗争的办法来处理”的,而是用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烈行动来惩办我们仅政见不同的人民。历史证明湖南省党政少数领导人是将人民内部矛盾当作敌我矛盾来处理我们的。    中国共产党倡导“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和中国政府在联合国人权宣言书上签名以及向全世界发表《中国人权白皮书》。这些响亮动听的词句,赢得了人民的拥护。但湖南省党政少数领导人却反其道而行之—至今没有给我们生活出路就是一个铁证!!
    我们在喊天天不应,叫地地无门的情况下,迫使我们多次上京诉求解决生存问题。国家信访局于2011年4月29日,访复字(2011)5979号信函指出“你们来访反映的问题,将转送湖南省信访局协调处理”。但至今无“协调处理”的踪影。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阳光艳:《沉痛悼念益阳资江闪电革命造反纵队司令郭光保同志》
郭光保、何艳香同志和我是一九六六年十一月响应党中央、响应毛主席“你们要关心国家大事,要把无产阶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的号召,走到一起,成了生死之交的异姓三兄弟,我们三人在社会上的总称叫“阳光艳”,根据当时中央文件精神,我们和益阳市一批志同道合的同志龚正恒、陈中玉、刘桃英、王金莲等组建了益阳市第一支以工人为主体的造反派组织---“益阳资江闪电革命造反纵队”,郭光保同志推选为纵队司令。一年后这支队伍遍及全区各县,人数发展到三万之众。以郭光保为头的领导层,坚决执行党中央和毛主席的指示,坚持抓革命、促生产,坚持文斗不搞武斗,步步紧跟党中央和毛主席的战畧部署,深受群众的好评。因此在組建地市县“三结合”革命委员领导班子时,通过推荐和严格审查,“阳光艳”三人同时当选为益阳地区革命委员会委员,郭光保同志任人保组付组长,负责全区公检法的相关工作。一九六九年四月一日,三十岁的郭光保同志,参加了党的九大,见到了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这是他人生最大的亮点,也是我们兄弟的光荣和骄傲!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文革中我们有缺点和错误,但主流是好的,大方向是正确的!    
一九七六年九月九日,毛主席走了!全党全军全国人民万分悲痛,鸟云压城,风云突变,党中央毛主席親自发动和领导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被党的第二代领导人否定了。造反派不分青红皂白,统统都被清除出各级领导班子,成了“审查”对象,地委成立了“阳光艳”专案组,几年的审查,我们反省捡查、挨批挨斗,但这些打击和磨难,郭光保同志始终没有动摇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信仰,没有动摇对共产主义事业的忠诚,没有动摇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没有动摇对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无产阶级感情!我们自觉参加”文革”,我们从不后悔,郭光保同志在病中,同样关心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面对社会上一股反对污蔑丑化毛主席的歪风邪气,面对党内一小撮贪污腐败分子,面对美帝日本越南在中国东海南海的横行霸道,他义愤填胸,多次万分感慨地说:要是毛主席健在,谁搞贪污腐化,就把他送上断头台!谁敢辱我中华,就呌他有来无回! 
 
二0一一年十一月四日,怀化市(原黔阳地区)文革人员:《赴省要求解决生活问题的报告》
   我们是66年文革时期的文革案,因响应毛主席、共产党中央的号召,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积极参加了文化大革命运动,1968年10月后秦永桥在我地区煽动发动和刮十二级台风的资产阶级右倾翻案运动,煽动数十万农民进城,我们被清理,将我们定为了打、砸、抢、反革命等罪名成了现在的文革案,我们被判刑、坐牢、开除公职等处分,文革前,我们是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和工人、学生,我们是最坚决、最积极、最拥护毛主席为首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人,由于共产党两条路线的斗争,导致了我们这些人成为了文化大革命后期,两条路线斗争的牺牲品,成了现在文革案人员,文革到现在已经40多年了,我们最小的(当时的红卫兵也有60多岁了,大的有80多岁了)现已是白发苍苍年老体衰的老人,被丢在社会40多年没有作任何安排,有病无钱医治,生活没有来源。只为生存而求助于共产党和政府。  
    中央对“两案”人员曾有“应安排生活出路的政策”,1982年1月31日,中共中央以中发(1982)9号文件批转了《第三次全国“两案”审查工作座谈会纪要的报告》文中明确规定“凡清理运动中罪该判刑的人员,刑满释放后,应由原单位负责,同有关部门商定安排其生活出路。”而我们这些不该判刑的而被判了刑的,就更应该解决养老金问题和医保问题,上海市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全部解决了“两案”人员养老问题,湖北省在2005年也全部落实了中央关于“两案”人员的政策。江西省2009年“两案”人员的养老问题也得到解决。今年5月份云南省“两案”人员的养老金都已解决,但在我们湖南省还没用一点动静,我们多次上访地、市、省都没用回复。故再次申报,望湖南省党委、省政府关爱民生,给我们这些被折磨和被报复了30多年的人群,给一点人道主义的关爱和共产党的温暖!  
    现我们将湖北省、江西省、云南省等对“两案”人员落实生活出路的文件复印件附后,请参照办理。 
二0一一年十一月四日,宋安:《打成反革命杀人犯,出狱之后又继续报复》
我叫宋安,1966年本人18岁时在安江纱厂工作,为响应党中央号召,积极参加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保卫毛主席,捍卫红色政权,结果被冤、假、错案强行打成反革命杀人犯,本人纯粹属陷害40余年。本人原出狱之后,原单位不接受,自己托朋友师傅们帮忙,给我联系工作单位,自己当时想,不管案情冤、假也罢,只要有了工作,就安心的去做,再也不参加任何运动,吸取被害得教训。     1979年9月,本人在王振和师傅们的帮助下,在洪江市塑料二厂找了一份工作,当时,我同塑料厂领导有约策合同,厂方领导讲,只要我能设计生产出元桶布,我们厂就按五、六级技术工定,且定为正式职工。结果我在79年底全部改好40余台织布机生产元筒布。81年单位派厂政工股唐股长到安江纱厂调档案,结果遭到安江纱厂党委会谢副书记的反对、压制。他对派来调材料的唐股长讲:定为6级安排级别太高,只能作为二级技术工安排,我们才能出示档案。你们回去同他讲,否则我们无法给予解决,造成我无法接受,单位领导不好对我作出决定,只是问我是否愿意接受安纺领导的意见,我无法接受,只好离开而之。      1982年8月邵阳市洞口县高沙塑料厂派人到安江找我,同样是解决织布机生产元桶布的重大难关,贵厂厂长蒋丁寿及有关领导亲自到我家,在安江待了一个星期左右,我才从浙江回来,他们同样对我讲,只要生产了元桶布和设法买到20余台旧织布机,他们一定设法找纱厂调出档案材料,定为6级技术工。83年上半年24余台织布机全部投入生产元桶布了。我在厂里工作了几年,85年5至6月份,厂里同县工业局的同志与厂秘书胡邦忠同志亲自到安江纱厂党委调本人档案材料,同样遭到了谢交庭的严厉制止,认为级别太高,根本不给材料,并将他们轰出党委会。第二次洞口县经委派人到纱厂协商,同样碰了一鼻子灰。无法将本人档案调出来,造成我永远无正式工作单位。如果不是这种共产党执政,我也不会现在无社保、医保等基本生活保障。如果当时无破坏、无捣乱,我如今安心、快乐的度晚年,又何必一把年纪了还来找政府麻烦?请你们想一想,他们代表单位党执政者,利用职权,不按党政策文件办,损坏党的形象,同那些日本军国主义和汪精卫集团又有什么区别?还不是一丘之貉。要我如何来相信共产党?真是无稽之谈。  

    贰、  本节简论
尽管受到复辟派的残酷打击,无产阶级革命派并没有被吓倒,他们擦干身上的血迹,埋葬同伴的尸体,又继续战斗了。
九十年代以来,无产阶级革命派采取各种形式,揭露复辟派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反对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反对共产党的领导、反对毛泽东思想和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反对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罪行。
在新的革命时期,湖南省的被打击的原革命造反派,坚持革命立场,坚持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捍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伟大成果,作了艰苦的努力、不懈的斗争。
在新的革命时期,湖南省的广大革命群众、革命的共产党员(其主要成分是在揭批查运动中受到打击的文化大革命中的革命造反派和革命领导干部),积极开展反复辟、反腐败、反卖国、捍卫真正的社会主义制度、捍卫真正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捍卫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毛泽东思想、捍卫真正的共产党领导的伟大群众运动,声势浩大,旗帜鲜明。
向湖南省的无产阶级革命派学习!
向湖南省的无产阶级革命派致敬!
2010年12月3日初稿
2012年8月3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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