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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资料汇编》第五卷第六册(11)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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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文化大革命被结束
    第六章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第十一节  湖南省

  本节资料
    二00六年,杨大庆《湖南的“清查‘四人帮’”运动》
    “清查‘四人帮’”,全称应是“清查与‘四人帮’有关的人和事”,简称“清查”。它是“四人帮”垮台后在部分省、市开展的一场大规模政治清洗运动,曾经被视为华国锋“抓纲治国、拨乱反正”的重要战役;由于两年后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宣布再“不搞运动”,它也是中共政治运动史的落幕之作。对于发生在历史大转折前的这场运动,研究者尚缺乏足够的认识与了解,似是当代中国研究的盲点之一。但从湖南的情况看,这一运动却是十年文革的延伸,不应忽视。                                 一    1967年元旦前后,随着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运动的节节推进,各级党组织陷入全面瘫痪。湖南以省、市委为后台的保守组织“红色政权保卫军”、“八一兵团”、“赤卫队”土崩瓦解。而在造反派内部,围绕着“夺权”各组织间也开始分化和重组,省会的大学生造反组织“高司”(长沙市高等院校红卫兵司令部)先后与“湘江风雷”、“工联”(长沙市革命造反派工人联合委员会)展开了角逐。由于“高司”阵容整齐、核心成员多为共产党员和学生干部,在某些主力院校如中南矿冶学院甚至基本是由文革前的学生会转制而来,组织成熟、体系健全,因而得到了奉命“支左”的湖南军区的支持。中央文革根据湖南军区的汇报发出“二·四”批示后,“湘江风雷”被镇压、尔后成立的“工联”受压制,“高司”成了“左派”。保守派则在大部队溃散后有少数精锐分子追随军区归附了“高司”派,与保守派处同一战线的各级干部则大多改持支持或同情“高司”的立场(1970年大学生离校后“高司”退出湖南政治舞台,日后在省级及大部分地、市、县构成“高司”派就是这两部分人)。可半年鏖战,胜出的却是“工”(工联)“湘”(湘江风雷)派:中共中央“八·十决定”承认“湘江风雷”为“革命群众组织”、封“工联”为“革命左派”,否定了湖南军区的“支左”大方向,“高司”就此垮台。    但“高司”派的失败与半年前保守派树倒猢狲散式的溃散相比却大不相同;中央虽然改组了湖南军区,却基本未触动与“高司”绑在同一辆战车上的军分区、人武部。不仅如此,这些深陷派性泥潭的军人还大多进入了“三结合”的新政权并重权在握(湖南15个地、市级革命委员会主任中9个为军人),县一级尤其如此。所以,在批判“省无联”和落实中央为实现“全国山河一片红”而针对广西、陕西乱局发出的“七·三”、“七·二四”布告时,各地掌权的军人和复出的“高司”派领导干部就按自己的意志将矛头指向了“工”“湘”派。因此,1968年夏秋之交湖南大规模派性斗争宣告结束时,虽然省、市(专区)两级获胜的是“工联”中的胡勇、唐忠富一派,但县级的“工”“湘”派却被剪除殆尽。而胡、唐也好景不长,因为在省革命委员会及后来的省委中,虽然有华国锋、罗秋月(省妇联主席、后为省委常委)、毛致用(岳阳地委副书记、后为省委第一书记并被选为中共第十一届和十二届中央委员)等亮相支持过“工联”的领导干部,但这些人的“亮相”多是为过关自保的权宜之计,内心并不认同“工”“湘”派的造反立场,一旦局势稳定便反戈相向。特别是中共“九大”前后随着干部政策的落实,万达(原省委书记处书记,后为省委第二书记、中共十一届及十二届中央委员)、孙国治(原副省长,后为省委书记、省长并被选为中共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李照民(原长沙市委副书记,后为副市委书记、市长)、苏明(原长沙市副市长、后为市委副书记)等大批“高司”派的坚定支持者进入从省市委到基层的领导班子,加之接替因调防离开的黎原(47军军长)主持湘政的广州军区副政委卜占亚极其敌视“”工”“湘”派,胡勇、唐忠富被礼送回厂“抓革命、促生产”。此后的“一打三反”、“清查‘5·16’”更使“工”“湘”派遭受灭顶之灾,而“高司”派的叶琦(长沙机床厂工人,先后任“八一兵团”及“高司”派“红工联”头头)等则被“补台”,进了革命委员会。
   1972秋,卜占亚牵连林彪案去职。卜在林案中陷得有多深至今不甚了了,只知他因叶剑英是“二月逆流”中人而对其来湘时十分冷淡。但“工”“湘”派在他手里吃尽苦头却是尽人皆知。已上调中央的华国锋回湘解决问题时也单独召见了胡勇、唐忠富等人,对其进行劝慰安抚。“工”“湘”派就此抬头。
   1973年的中共“十大”上,唐忠富再次当选中央委员并担任了省委常委,又被选为省总工会主席,“工”“湘”派在长沙地区也得到了省、市到基层工会的控制权;“工联”头头雷志忠(省汽车运输公司干部)、许新宝(汽车电器厂劳模),甘德桂(“工”派的农民组织“农联”头头、东屯渡农场农工)进入长沙市委任全职常委,雷为市委副书记。
   此时的“工”“湘”派可谓春风得意,可更令他们兴奋的是次年春天开始的“批林批孔”给其攫取更多、更大权力开启了大门。
   湖南的“批林批孔”运动规模之大、来势之猛几可与文革初期的造反风潮相比。之所以如此,原因有二:
   一是思想动员有力。半年前的中共“十大”上,上海的造反派头头王洪文当选党中央副主席,“十大”的重要精神又是“反潮流”、“五不怕”,这都令造反坚决、长期受压的“工”“湘”派十分振奋。而74年春广泛流传的王洪文在中央学习班上号召“头上长角”“身上长刺”的报告更像是吹响了他们反攻的冲锋号。    二是群众基础深厚。在“一打三反”、“清查‘5·16’”运动中,“高司”派把持的各级政权打击面宽、下手狠,结怨甚深,给自己树立了强大的对立面。
   如在长沙电机厂,1967年8月的武斗高潮中一名被关押的“高司”派女工逃生时不幸坠楼身亡。公正地说,在这一不辛事件中实施关押的该厂“工联”组织是加害方,理应承担相应责任,但这必须以事实为根据,方可定性作出相应处理。而以苏明为首的工作队进厂后却带着派性情绪大搞逼供讯,将此事件罗织成该女工系被“工联”成员轮奸后推下楼杀人灭口,坠楼前还宁死不屈,高呼“毛主席万岁!”致使该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工联”组织头头李诚义被脚镣手铐打进死牢达数年之久,多人被关押。
   又如在长沙船舶厂,1967年6月一名护厂的“工联”成员被前来袭击的“高司|”派武斗组织“红色怒火”用长矛刺中心脏而亡。可“一打三反”时省军区副司令黄立功率领的工作队却颠倒黑白,说是“工联”有人杀死同伙后伪造现场嫁祸于“红色怒火”。“工联”的普通工人何执宽等以杀人罪被长期关押。
   诸如此类的冤假错案层出不穷,而且发生在与林彪有牵连的卜占亚主持湖南工作期间,众多的“高司”派领导干部又逃不脱干系,省委很觉得理屈。更重要的是这些案子涉及面很广,不少“工”“湘”派的普通群众均受到株连,甚至档案中被塞进了一些乱七八糟的材料,有可能背一辈子的黑锅,故要求平反的呼声一浪高一浪。
   未了摆脱被动局面,各级领导干部在“批林批孔”初期对“工”“湘”派基本上是迎合的,不但冤假错案得以平反,还有不少人入了党、进入了基层领导班子(这即是日后所说的“突击入党、突击提干”),一时未进班子的也在影子内阁式“运动办”中呼风唤雨。
   但随着1974年夏毛泽东发出加强“一元化领导”的呼声,湖南的“批林批孔”运动迅速退潮,各级“运动办”被解散,胡勇、唐忠富也再一次被礼送回原岗位。
   必须指出, “批林批孔”是湖南文革中唯一一次软着陆,省委的态度和手段相对温和。“工”“湘”派虽然又一次遭到挫折,但只是“小兵回营”,而不是被捉去“办学习班”,雷志忠、许新宝、甘德桂也稳稳地坐在市委副书记、常委的交椅上。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1976年“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中两派斗争的态势。
   1975年邓小平主持中央工作后开始了全面整顿。时任铁道部长的万里来到属于该部的株洲田心机车车辆厂进行以反派性为中心的整顿,矛头指向“工”“湘”派,省革命委员会委员、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周光海(该厂“工联”组织头头)被调往山西。田心厂的整顿被湖南省委总结成“田心经验”在全省推广,“工”“湘”派在“批林批孔”中得到的权力被部分收走,引起一些人的不满。当年秋“评《水浒》”、批“投降派”特别是清华大学“教育革命大辩论”开始后,张楚鞭(长沙电动风机厂技术员、原湘派“长沙工人”一号人物、省革命委员会委员)、曾应其(长沙鼓风机厂老工人、该厂“工联”组织头头,时任市冶金机械局工会主席)、罗霞凝(东风钢厂干部、该厂“工联”头头,时任该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等人即开始暗中串联、秘密集会、图谋起事。而胡勇、唐忠富、叶卫东则在后面或明或暗地施加影响。
   1976年2月唐忠富自中央“打招呼会议”回来后即与胡、叶一起站到前台,而且劲头十足,其奉为尚方宝剑的则是毛泽东批邓的几次讲话。但毛这些漫谈式的讲话与文革中众多最高指示一样,不但本身就互相矛盾,而且反映出毛此时的心态已不似文革初期的豪情万丈。如他不满邓小平的“全面整顿”、否定文革,却又不愿破坏好不容易才得来的相对稳定局面、再来一次天下大乱;他担心邓的“永不翻案”靠不住,却又称其是“内部问题”;他为造反派求情,希望当权派不要“对造反派动不动就滚”,却又指出不能用堪称造反派代表人物的蒯大富、翁森鹤(浙江“红暴”头头),并明确指出不许搞“战斗队”,收走了造反派最有力的武器。更重要的是,毛此次的组织措施似乎只准备施于中央,他没有以年前的“全面整顿”中地方大员的表现重新划线站队的意思,只要求他们“转弯子”。所有这些,都使以对造反的支持而论,毛的讲话远比不上两年前的王洪文。
   唐、胡、叶未必看不到这一点,但他们却有意无意地忽略了这一点,而无限放大讲话中可为我所用的部分。可即令如此,以此来作思想动员,力度显然不够。而更出乎“工”“湘”派头头预料的,则是普通群众对运动的普遍冷淡。
   这种情况的出现,固然与毛泽东那不温不火的讲话有关,但还有深层次的原因。
   首先,要长期保持普通人的政治热情是件很困难的事情。文革十年,你方唱罢我登场,无一刻消停,老百姓难免审美疲劳,产生厌倦情绪;
   其次,部分“工”“湘”派头头在基层掌权后其举措施为与老当权派并无区别,群众不认同其为自己利益的代表者;
   再其次,如上文所述,1975年的“整顿”中虽曾与“工”“湘”派秋后算帐,但与“一打三反”、“清查‘5·16’”相比,尚可称温和;更关键的是,基本没有殃及群众。而胡勇、唐忠富此时又提不出能激动人心或有道德光彩的口号,只是一味要“夺权”、进领导班子;“工”“湘”派下层虽然未必对自己昔日头头不抱同情之心,但要他们在一场前景并不明朗且与自身利害无甚关联的斗争替其火中取栗,不太现实。
   因此,与“批林批孔”时声势浩大的群众运动相比,“批邓”只能说是惨淡。如在“工联”重镇长沙机床厂,为了组织参加唐忠富、胡勇召开的“促张平化(时任省委第二书记、主持省委工作)‘转弯子’大会”的队伍,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梁国财(该厂“工联”组织“3·31战团”头头)一大早就在生活区拉人。好容易凑齐一卡车,可车一到市区的南门口,人就散去大半——原来这天是厂休,这些人是为了省一毛五的车钱搭便车进城的。
   眼见群众运动成了“委员运动”,而且以省、市两级委员为主,唐、胡只得改变策略。他们派省总工会常委郭思廉(郭文革前是劳模、优秀民兵,文革初期是保守派,胡勇不知施何法将其收归帐下)带队去福建找陈佳忠(该省的造反派头头,时为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中共中央候补委员)取经,试图以召开马拉松式的革命委员会全会与当局长期纠缠,以达到“进班子”的目的。但是,唐、胡的这一计划实施并不顺利,省里的全会一直未开起来,长沙虽然市、局两级均召开了“两委”(革委、党委)扩大会,但有的虚张声势、有的要死不活,达不到预期目的。
   眼见“工”“湘”派已成强弩之末,对立面开始酝酿防守反击。先是各级领导干部不再如“批林批孔”时,面对咄咄逼人的王洪文报告和受迫害群众声势浩大的“平反”呼声而对“工”“湘”派逢迎奉承。他们绝大多数采取了非暴力、不合作的态度,死守“党的一元化领导”、“不搞战斗队”这条底线,静观其变;少数人(如长沙北区区委书记李启昌、东区区委副书记赵林耀)则针锋相对、公开对抗。而进入了各级革命委员会和工会的“高司”派头头们也一改“批林批孔”以来的守势,由叶琦领衔发出多张传单。虽然势单力薄只能算是骚扰,但其不容“工”“湘”派独吞文革果实的态度却十分坚决。
   湖南,在两派斗争的形势下迎来了“四人帮”的垮台。                           二    湖南的“清查”起于1976年10月下旬,至1977年春进入高潮,直至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前,它一直是湖南的中心工作。其内容和形式都直接与文革接轨。
   第一,如文革中多次子运动一样,中央此次又没有总揽全局的指导性文件,也没有明确的政策界限。什么是“与‘四人帮’有关的人和事”、什么人该“讲清楚”,全由各地、甚至各单位自行其是。于是,冲击省委固然是“人和事”,给什么级别也不够的党支部书记、车间主任贴大字报也算是“人和事”;中央委员、省委常委固然要“讲清楚”,无职无衔、非党非干的普通群众也有人要“讲清楚”。有的单位“讲清楚”会(实际是批斗会)一直开到了生产班组。
   当年“四人帮”的罪行之一是“层层楸走资派、处处抓代理人”,此刻却是“层层楸‘四人帮’,处处抓人和事”,村村点火、户户冒烟,完全一副“宁可错整三千,也不放走一个”的派头。
   第二,群众运动、大哄大嗡,目无法纪、任意胡为。由于一味强调“放手发动群众”(实际是运动群众)、强调保护并不存在的“群众积极性”,“越左越革命”、“左比右好”的极左思潮再一次大肆泛滥;原本就十分薄弱的政策意识、法制观念全被冲破。抓人抄家、楸斗游街、殴打辱骂、人格侮辱一类行径大面积发生。虽规模尚比不上文革初期,但性质更为恶劣。因文革初的无法无天是无政府状态下的群众组织所为,而此时的侵犯人权却是由党组织的默许、纵容、指使甚至组织而发生。如从党政机关到区街小厂,层层都私设公堂,抓人关人全凭党委、支部一句话;再如带队抄家抓人的不但有为数不少“根正苗红”的支部书记、保卫干部,还有个别受党教育多年,思想觉悟、政策水平均不低的老同志(如长沙的南区区委书记刘克顺);特别令人遗憾的是,某些恶性的打人事件竟发生在的党组织、甚至市委的眼皮底下。当年长沙的“清查”对象中有两个“态度恶劣”的典型——张楚鞭、罗霞凝,二人遭受的皮肉之苦也最多。张在市委于市体育馆召开的对其实施“拘留审查”的万人大会上桀骜不驯,押送的民兵在众目睽睽之下竟用冲锋枪枪托对其猛砸。罗则在局、厂党委召开的批斗会上挨打后用脚还击(手被铐住),结果遭至更猛烈的毒打,满嘴牙齿全被打落。
   第三,以派划线、厚此薄彼。同样的行为为不同的派别所为则结论完全相反。  
   如邵阳的“高司”派头头王安义在“批林批孔”中拉起队伍,与“工”派形成分庭抗礼之势。当年8月1日晚,“高司”派拦截邵阳市民兵指挥部副总指挥周剑波(该地“工联”头头)乘坐的汽车,周鸣枪示警,误中一朱姓“高司”派成员,造成死亡。王安义先是陈尸于地委大院,继而就地搭起灵堂强迫地委书记李哲多次跪灵并批斗,闹腾了近一年。也许是受这次斗争胜利的鼓舞,王安义1976年劲头更足。他将队伍拉到长沙寻衅闹事,杀进省委大院并在大礼堂内安营扎寨,准备长期盘踞,后因毛泽东逝世方收兵。
   再如1976年10月17日,“四人帮”垮台的消息已传开,“工”“湘”派大势已去。长沙船舶厂“高司”派头头郭松元带人封省、市总工会。在省总工会,他们先是殴打刘正良(省建六公司工人、全国劳模、“工联”成员、时任省总工会副主席)、王桂生(与刘属同一单位、同一群众组织、时为省总工会写作组负责人),继而又围攻前来办事的许新宝,闹得鸡飞狗跳。恰在现场的省委常委刘玉娥却不加制止,只满面笑容地喊了一句“同志们要掌握斗争大方向啊!”便扬长而去。把个陈郁发(省总工会副主席、老干部)急得满头大汗,拽这个拉那个,一个劲的嚷嚷“大家要相信省委!要注意政策!”直到省委办公厅秘书三处处长游碧竹带省委保卫部人员匆匆赶到,直斥郭等人的行为“是错误的”,局面才得到控制,许新宝得以脱身。
   此类事件若是“工”“湘”派所为,肯定是“冲击党政领导机关”;可是发生在“高司”派身上,却成了“与‘四人帮’作斗争”,真令人不可思议。
   第四,虎头蛇尾、草草收兵,组织处理草率。
   湖南的“清查”系何时结束,查不到确切日期。反正自八十年代初期至中期,对相关人士的处理之事时有所闻,说这场运动长达八年大概不会错。但若问如此长的一场运动战果如何,答案却十分模糊。湖南有哪些“与‘四人帮’有关的人和事”?湖南文革中特别是1974——1976年间哪些事件是在“四人帮”的直接组织、指挥或操纵下发生的?那些人与“四人帮”有组织上的联系?湖南有没有黄金海、陈阿大式的“四人帮”小兄弟?全然没有交代。而每次运动都不可避免的对人的组织处理,则大多无理无据,漏洞百出。
   此次给运动对象结案时分成四类:一、“三种人”,属敌我矛盾、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二、“犯严重政治错误”、属人民内部矛盾,需作组织结论、给予相应处分;三、“犯政治错误”、亦属人民内部矛盾,只作组织结论、不给处分;四、“犯一般错误”、更是人民内部矛盾,不作结论、不给处分,本人所写交代材料退还本人、他人对其的检举材料当面销毁。
   对“三种人”中央另有规定,此处不议,只说属“人民内部矛盾”的三类。
   先说“犯一般错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十年文革,谁没喊过“打倒刘少奇”?谁没犯过“一般错误”/因此,犯“一般错误”实际上是没错误,纯属错整,应该甄别平反。而“不作结论”云云,不过掩耳盗铃而已,根本不能体现什么政策水平,更不是什么宽大为怀。因为这些人中不少既非党员也非干部,其行为根本不受党规、党纪约束,即使违法也只需对法律负责,你共产党凭什么给人家作结论(据说省委办公厅发过一个文件,对这些人中因被“清查”而耽误了升级、调工资的要给以补偿,但既未见传达也未见执行)。
   再说“犯严重政治错误”和“犯政治错误”,其间界限也颇让人费琢磨,最明显的标志乃前者多被“拘留审查”(即被关进公安局的看守所)、而后者只是“隔离审查”(类似今日之“双规”)。但如论“错误”性质与情节,二者大多区别并不大。只不过前者有的被某大人物点过名、有的为某些领导人所痛恨、有的则“态度不好”——由于没有确定的标准,竟出过某些基层单位为把被书记看不惯的人“拘留审查”而去找公安局“开后门”的怪事——这就颇有点倒因为果的意思:因为你被“拘留审查”过,所以你“犯有严重政治错误”,真可谓“先有事实,后有概念”。而且这“拘留审查”本身也是件说不明、道不白的糊涂事。它是组织措施还是专政手段?若是组织措施,把人关进看守所依据何在?若是专政手段,为何施于人民内部?
   与此相关的,是这批人的党籍处理问题。众所周知,这些人中不少在“批林批孔”中进入党内,虽“”清查”时被称为“突击入党”,但当时却是程序合法、手续健全的。而且其中绝大多数是被请进党内的。如张楚鞭,就是一位与其素不相识的上级党委常委、组织部长手持介绍信来到其所在党支部,主动要求充当他的入党介绍人。此时这些人留在党内,令不少人于心不甘且于心不安;但若将其劝退、开除,又等于承认其当时的入党为合法,于己脸上无光。于是便制造出一条在党章上没有,于党规、党纪无据的“党籍不与承认”。这在中共的组织史上不知是不是个“创举”,只可惜它没有给落实这个“创举”的人带来丝毫自信,有时甚至显得有点词穷理屈。此中某些花絮性质的小事件,就颇耐人寻味。
   如长沙湘南冶炼厂的工人刘京东文革初期是“工”派的红卫兵组织“8·19”的骨干,“批林批孔”时任团市委“运动办”负责人,并因此而入党。遭“清查”后党票被收回,刘向上级党委提出申诉。可接待他的一位副书记却推得一干二净:“对你的处理是市委的意见,我们只是奉命行事;如果市委说搞错了,我们明天就给你平反。”
   再看某科级企业的小头头接受处理后与有关人员的谈话,则更有意思:“这(即党籍不与承认)算不算处分?填表(即当时尚有一定作用的《登记表》之类)时要不要如实填写?“
   “不是处分,不要填写。”
   “那这十来年你们年年催我交的党费总该退给我吧!”
   “不退。”
   “为什么?”
   无言可答。
   “那我自己写的入党申请书和党员登记表可不可以退?”
   “不退。”
   “为什么?”
   “要进档案。”
   “我连党都没入过,这些东西为什么要进档案?”
   又无言可答。
   当然,“清查”运动的战果虽不显著,但效果却很显著;那就是“高司”派成了与“四人帮”长期斗争的“正确路线代表”,一家独大。在省委,万达、孙国治势焰薰天,说话、办事分量极重;在长沙,李照民名为二把手,实际是权力中心;在基层,王安义、叶琦、王吉贤(中南矿冶学院工人、该院“高司”的工人组织“红卫队”头头)得到起用。某些单位甚至给十余年前受过冲击的“高司”派人员发起了“慰问金”、“营养费”。而因负有命案时尚在押的“红色怒火”头头曾有根,也在死于监所后倍享哀荣。
   1979年春天,不少“高司”派成员冲进长沙市公安局大院,占据大礼堂为刚死的曾设灵祭奠。公安局大门洞开、任人出入,哀乐声、鞭炮声数日不绝。出殡之日,又在市中心五一广场召开追悼大会,参与者、围观者不下万人,交通为之断绝。可令人震惊的是,对如此藐视法律尊严、挑战专政机关、破坏社会安定的行为,省、市委竟不闻不问;而不少在职的领导干部则对此公开深表同情,甚至通过各种方式送花圈、致悼念,造成极大的社会影响。
然而就在“高司”派风光无限、踌躇满志之际,他们却发现自己跑到了终点。从1982年秋起, “整党、清理‘三种人’”、“否定文革的教育”、机构改革相继开始。1983年春,以刘雪初为首的中央工作组前来解决湖南问题。其尚方宝剑之一便是“(‘工’‘湘’与‘高司’)两派都是造反派,都是错误的。”于是,“高司”派头上“一贯正确”的桂冠被摘除,万达退居二线、孙国治调往河北、李照民调往株洲,王安义被当作“三种人”拉下马、段远来(常德“高司 ”派头头、时任常德卷烟厂党委书记)因负有命案被处决。至此,困扰湖南政局十余年的派性问题基本解决。三    湖南的“清查”运动在全国是否有代表性?是否典型?笔者因缺乏一手材料,不敢妄断,但与同期在北京、特别是在中央机关展开的相同性质运动作一比较,确有很大不同。
   如原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文革中是派战激烈的单位之一。对立组织“红纵”、“红联”均有极强的活动能力、也都有通天人物,派战中也都有些伤害对方感情的不当举动,“清查”开始时也都抱有报复情绪。可运动进行了一年多院(此时已改为社会科学院)党委便宣布,除吴传启等六人因与王、关、戚案有牵连已在1967年由中央直接处理外,其他问题一律一风吹,不加追究。
   再如1976年“批邓”时,国务院政治研究室有一位小资料员上窜下跳,不但向姚文元面送过胡乔木等人的“黑材料”,还受到江青的接见、与江“亲切握手”,以至“四人帮”垮台后纪登奎都十分关注他的情况。此人若在湖南肯定要蹲监狱——抓张楚鞭时张曾问凭什么,公安局的回答是就凭你去过“全总九大筹”(即以“四人帮”亲信金祖敏为首的全国总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筹备组)——可在北京却审查期间也未被隔离,活动自由。问题“讲清楚”后,组织处分也只是“留党查看两年”。
   与上述情况相比,湖南的“清查”可谓左得过头。其所以如此,大背景固然是当时以华国锋为首的中共中央“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思想尚未转变,但具体根子还是湖南的派性斗争持续时间长、烈度高,领导干部卷入其中者为数甚多、程度甚深,而支左部队又激化了双方的矛盾、扩大了双方的裂痕。要进一步说明这一点,可以再回头看看上述北京两单位的情况。
   在社科院,虽然派性斗争长期存在,但院领导班子却是由由外单位调来的干部组成,与派性毫无瓜葛。旁观者清,自然不难对这些无谓的纷争做出正常判断,从而采取妥当的解决措施。而国务院政研室是新成立的单位,没有派性斗争的背景。那位资料员虽然一度夺取了运动的领导权,但为时甚短,没来得及形成帮派,也没来得及展开伤害对方感情的过火斗争;所以后来主持清查的领导人也没有感情用事,客观、公正地对待了他的问题。
   但在湖南,两派斗争时起时伏、长达十年之久。若在民主社会,此属政争,正常不过;但在毛泽东时代的中国,这却是阶级斗争,你死我活。于是,每一轮争斗的失败方都遭到迫害。冤冤相报、恶性循环,终成死结。
   而领导干部们经历不同、思想有异,对斗争中的各派必然有所取舍。况且在官帽落地无人拾取的乱局下要重树权威,也只有依靠群众组织。为此,昔日的当权派们与那些占山为王的乱世英雄结成了不同的利益链条,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名为革命干部、实为各派派长。
   军队搅进派性斗争又使局面变得更糟。众所周知,军队是挟“军委八条”和“二月镇反”之威介入文革的,名为“支左”、实为支派(这也是无可奈何之事,因何谓“左派”没有标准)。其在两派斗争中动用武力,更使派战升级。平心而论,若没有内蒙、新疆等地的军人开枪、特别是没有青海军区副司令赵永夫下令对手无寸铁的无辜群众进行血腥屠杀一类事件对两派的刺激,派战未必会发展成腥风血雨的全面内战。更严重的是,这些赳赳武夫进入“三结合”的新政权后,由于有“全国人民学解放军”的最高指示撑腰,优越感极强,自以为是;却又绛灌无文、不谙政事,政策水平低,缺乏驾御政治运动的经验与能力。少数人甚至头脑简单、迷信暴力。如在1970年的“一打三反”运动中,时任长沙警备区第二政委的邹恒军在于东风广场召开的、号称有十万人参加的宣判大会上竟连呼六个“杀”字,扬言要“杀出一个红彤彤的毛泽东思想新世界!”如此逞匹夫之威,怎能不把早已泛滥的极左倾向推向极端?又怎能不混淆不同性质矛盾、任意扩大打击面、伤害更多的群众,从而为下一轮冤冤相报积蓄更大的能量。    可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十余年生死搏杀换来的却是一句“两派都是错误的。”这在某些人(特别是作为最后“胜利者”的“高司”派)看来也许觉得不公平,可对后代来说却未必不是庆幸——仇恨的种子终未能长成参天大树。而每一个恢复了正常理智的文革参加者在咀嚼这句话时,在品尝苦涩的同时能领悟到的却是历史的宿命:
   第一,文革初期的造反派以“长期受压”为旗帜、以“反迫害”为号召,实际上代表了边缘群体、弱势群体对社会不公、制度缺陷的抗议,释放了民众中郁积已久的民主渴求,动摇着极权体制的根基;因而具有明显的道德优势和争人权、求民主的进步色彩,团结了不少群众,吸引了部分思想活跃的青年知识分子,形成了有着朦胧主张的政治派别。但在文革进入夺权阶段后,权力对人性的腐蚀作用立即显现;所有的社会问题都逐渐退出了主流造反派的视野,争权夺利日益成为运动的唯一目标。特别是1967年夏天以后,可谓是春秋无义战,包装华丽的私利(个人的或团体的)主宰了一切,广大群众在依惯性或在外力的推动下跟着滑行一段后便与自己的“领袖”拉开了距离,群众运动蜕化为“头头运动”、“委员运动”。而这样一个缺乏社会责任感、缺乏道德合法性的人群集合已称不上政治派别,对社会也不会有建设性作用,只能被历史所抛弃;
   第二,在中共的执政模式中没有给非组织力量予留生存空间,这个僵硬的刚性模式也先天就不具备吸收非组织力量的功能。因此虽然文革中的各派(以湖南来说特别是“高司”派)均在党内有自己的代表人物,但它毕竟在中共的控制之外自成系统,在中共统治的基础中形成断层。为了“红色江山”的千秋万代之安,中共容不得他们的存在。
   如今,文革结束已有三十年,“清查”结束也有二十年左右。时移世改、物换星移。随着社会生活重心的转移、利益的分化、社会群体的重组,派性已成历史遗迹。就是当年的两派头面人物,也有落马后大彻大悟,相逢一笑、尽泯恩仇的。但是,恩仇怨恨或许会随风飘去,但这些恩怨的制造者却应被钉上耻辱架,永远留在历史之中。
   
   三十年数万次要求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执行中央(82)9号文件给生活出路被拒绝,导致我们无生存权!!!    我们是文化大革命前的工农商学兵干成员,其中有的是共产党员、有的是共青团员、有的是先进工作者、有的是劳动模范、有的是三好学生、有的是五好战士,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出了力!流了汗!酒了血!立过功!得过奖。事实证明:我们是忠于党、忠于人民、是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人们。我们在文化大革命中,响应了中共中央《关于开展无产阶级文化革命的决定》,热情的参加了文化大革命运动。紧密团结在以毛泽东主席为首的党中央周围,认真执行了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历史又一次证明:我们是拥护共产党的!文化大革命运动结束,湖南省趁毛主席逝世和大清查运动之机,大搞扩大化和报复行动,违反中共中央的清查范围和处理对象的规定。中共中央中发[82] 9号文件规定:“只限于参与谋害毛主席;策动反革命武装政变和叛乱;直接策划、亲自参与阴谋篡夺省、市、自治区或中央、国家机关部委领导权的野心分子;”(9号文件第6页第7行)。但湖南省把清查范围扩大到学校、工厂、农村生产队。把打击对象扩大到无辜的学生、工人、农民、基层干部。罗织各种莫须有罪名,对广大的工农商学兵干成员,进行一系列的残酷惩办。有的被批斗,有的被毒打,有的被关押,有的被开除党籍干职,有的被劳教,有的被判刑,有的被逼死。把我们革命的一生、光辉的一生毁于一旦。中共中央对这场清查运动所出现的错误,都很清楚,并严肃的指出:“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实错了的应予纠正,定性不当、处分过重的要降下来,判刑畸重的可在适当时机酌情改判”(9号文件第10页第6行)。对被受处分的人员要“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分配适当的工作或进行适当安置。”(9号文件第8页第12行).。对被判刑的人员“刑满释放后,应由原单位负责,同有关部门商定,安排其生活出路” (9号文件第9页第6行)。但湖南省党政领导拒不执行中共中央中发[82] 9号文件。故导致我们病的病,残的残,死的死。现幸存下来的人不多了,巳到了古来稀年代,而且一无社保、二无医保、三无住房,落到了一个老无所养,老无所靠,连生存权都没了!事实证明:我们才是文化大革命真正受害的人们。而且是历史上受害时间最长、受害程度最惨剧的人们。据此我们请求中共中央督促湖南省党政领导认真执行中共中央中发[82] 9号文件,解决好我们的生活出路和给予我们的生存权。像共产党过去对待地主恶霸与贫农一样分田分地、像对待右派一样二十年平了反、像对待国民党战犯一样给生活待遇。所以我们要求在政治上不敌视,在生活上给出路,彻底解决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双重逼害。中发[82] 9号文件确定“文化大革命是一场政治斗争,必须以政治斗争的办法来处理” (9号文件第5页第14行)。而湖南省不是“以政治斗争的办法来处理”的,而是用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烈行动来惩办我们仅政见不同的人民。历史证明湖南省党政少数领导人是将人民内部矛盾当作敌我矛盾来处理我们的。中国共产党倡导“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和中国政府在联合国人权宣言书上签名以及向全世界发表《中国人权白皮书》。这些响亮动听的词句,赢得了人民的拥护。但湖南省党政少数领导人却反其道而行之—至今没有给我们生活出路就是一个铁证!!我们在喊天天不应,叫地地无门的情况下,迫使我们多次上京诉求解决生存问题。国家信访局于2011年4月29日,访复字(2011)5979号信函指出“你们来访反映的问题,将转送湖南省信访局协调处理”。但至今无“协调处理”的踪影。因此,我们请求中共中央对我们的报告作出批示或派人来湘调研,解决我们生活出路问题,让我们切身体验党的温暖和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让我们不至于饥寒交迫度过风烛晚年。此致敬礼湖南省邵阳市文革”两案”人员签名:肖茂盛、海松云、李敢闯、李子刚、徐海清、王谆谆、阳富英、王建新、谢建华、赵文龙、唐南山、李喜生、颜玉林、陶三民、张才云、邓桃一、禹玉尧、雷巨安、雷志平、刘友志、曾玉华蒋国华、王友柱、李会龙、海志良、李时松、海中群、姜德民2011年6月20日饥饥


   沉痛悼念我的好战友、好兄长、益阳资江闪电革命造反纵队司令郭光保同志
   作者:阳光艳        郭光保同志是我的好哥哥,今年正月已故的何艳香同志是我的好弟弟,我们是一九六六年十一月响应党中央、响应毛主席“你们要关心国家大事,要把无产阶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的号召,走到一起,成了生死之交的异姓三兄弟,我们三人在社会上的总称叫“阳光艳”,根据当时中央文件精神,我们和益阳市一批志同道合的同志龚正恒、陈中玉、刘桃英、王金莲等组建了益阳市第一支以工人为主体的造反派组织---“益阳资江闪电革命造反纵队”,郭光保同志推选为纵队司令。一年后这支队伍遍及全区各县,人数发展到三万之众。以郭光保为头的领导层,坚决执行党中央和毛主席的指示,坚持抓革命、促生产,坚持文斗不搞武斗,步步紧跟党中央和毛主席的战畧部署,深受群众的好评。因此在組建地市县“三结合”革命委员领导班子时,通过推荐和严格审查,“阳光艳”三人同时当选为益阳地区革命委员会委员,郭光保同志任人保组付组长,负责全区公检法的相关工作。一九六九年四月一日,三十岁的郭光保同志,参加了党的九大,见到了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这是他人生最大的亮点,也是我们兄弟的光荣和骄傲!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文革中我们有缺点和错误,但主流是好的,大方向是正确的!     一九七六年九月九日,毛主席走了!全党全军全国人民万分悲痛,鸟云压城,风云突变,党中央毛主席親自发动和领导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被党的第二代领导人否定了。造反派不分青红皂白,统统都被清除出各级领导班子,成了“审查”对象,地委成立了“阳光艳”专案组,几年的审查,我们反省捡查、挨批挨斗,但这些打击和磨难,郭光保同志始终没有动摇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信仰,没有动摇对共产主义事业的忠诚,没有动摇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没有动摇对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无产阶级感情!我们自觉参加”文革”,我们从不后悔,郭光保同志在病中,同样关心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面对社会上一股反对污蔑丑化毛主席的歪风邪气,面对党内一小撮贪污腐败分子,面对美帝日本越南在中国东海南海的横行霸道,他义愤填胸,多次万分感慨地说:要是毛主席健在,谁搞贪污腐化,就把他送上断头台!谁敢辱我中华,就呌他有来无回!      我们1966年相识,2011年分手,前后45年,从青年到壮年到老年,我们息息相通,心心相印,同甘共苦,相互关照,双方的父母都把我们当做自己的儿子,不管来到谁家,都是热情招待!谁家有事都牵肠挂肚,出手相助!郭光保同志是毛主席的好学生!是真正的共产党员!是我的好兄长!是郭氏家族的好儿孙! 光保哥哥,你到了阴间,请转告何艳香弟弟,我们来世还是兄弟,还叫“阳光艳”!请你转告毛主席,来世我们照样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照样加入中国共产党,照样高唱”国际歌”,照样跟着毛主席造反,照样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长江后浪推前浪,革命自有后来人!光保哥哥,一路走好,有朝一日,西天再见!           2011.11.18  
    湖南怀化地区文革人员多次赴省要求解决生活问题的报告    作者:宋安           我们是66年文革时期的文革案,因响应毛主席、共产党中央的号召,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积极参加了文化大革命运动,1968年10月后秦永桥在我地区煽动发动和刮十二级台风的资产阶级右倾翻案运动,煽动数十万农民进城,我们被清理,将我们定为了打、砸、抢、反革命等罪名成了现在的文革案,我们被判刑、坐牢、开除公职等处分,文革前,我们是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和工人、学生,我们是最坚决、最积极、最拥护毛主席为首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人,由于共产党两条路线的斗争,导致了我们这些人成为了文化大革命后期,两条路线斗争的牺牲品,成了现在文革案人员,文革到现在已经40多年了,我们最小的(当时的红卫兵也有60多岁了,大的有80多岁了)现已是白发苍苍年老体衰的老人,被丢在社会40多年没有作任何安排,有病无钱医治,生活没有来源。只为生存而求助于共产党和政府。      中央对“两案”人员曾有“应安排生活出路的政策”,1982年1月31日,中共中央以中发(1982)9号文件批转了《第三次全国“两案”审查工作座谈会纪要的报告》文中明确规定“凡清理运动中罪该判刑的人员,刑满释放后,应由原单位负责,同有关部门商定安排其生活出路。”而我们这些不该判刑的而被判了刑的,就更应该解决养老金问题和医保问题,上海市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全部解决了“两案”人员养老问题,湖北省在2005年也全部落实了中央关于“两案”人员的政策。江西省2009年“两案”人员的养老问题也得到解决。今年5月份云南省“两案”人员的养老金都已解决,但在我们湖南省还没用一点动静,我们多次上访地、市、省都没用回复。故再次申报,望湖南省党委、省政府关爱民生,给我们这些被折磨和被报复了30多年的人群,给一点人道主义的关爱和共产党的温暖!      现我们将湖北省、江西省、云南省等对“两案”人员落实生活出路的文件复印件附后,请参照办理。  怀化市(原黔阳地区)文革人员:  向友才、邹重安、刘昌胜、吴长寿、唐建安、杨合武  朱国斌、郭世贵、潘北侠、申先求、舒春香(女)  王石峰、邓有沅、肖尊富、向其胜、周世民、廖承先  刘仲伯、汤贤武、刘本华、申保元、金燕新、廖平  肖首新(刘守新)、舒 军 、周 瑜(女)、蒋昌善  宋  安  洪江老区:  朱国文、向同林、沈家生、蒲洪球、王明秋、赵千胜  米有元、何重金、郑长生、佘安华  沅陵县:  罗宏钢、林圣保、宋大正、邓文岳、杨祖林、廉官卯  张庭喜、陈正坤、唐启林、邓益富、陆克饶  溆浦县:  吴定国、姜仲伟、韩正岳  二0一一年十一月四日副本:  中共湖南省委:      我叫宋安,1966年本人18岁时在安江纱厂工作,为响应党中央号召,积极参加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保卫毛主席,捍卫红色政权,结果被冤、假、错案强行打成反革命杀人犯,本人纯粹属陷害40余年。本人原出狱之后,原单位不接受,自己托朋友师傅们帮忙,给我联系工作单位,自己当时想,不管案情冤、假也罢,只要有了工作,就安心的去做,再也不参加任何运动,吸取被害得教训。     1979年9月,本人在王振和师傅们的帮助下,在洪江市塑料二厂找了一份工作,当时,我同塑料厂领导有约策合同,厂方领导讲,只要我能设计生产出元桶布,我们厂就按五、六级技术工定,且定为正式职工。结果我在79年底全部改好40余台织布机生产元筒布。81年单位派厂政工股唐股长到安江纱厂调档案,结果遭到安江纱厂党委会谢副书记的反对、压制。他对派来调材料的唐股长讲:定为6级安排级别太高,只能作为二级技术工安排,我们才能出示档案。你们回去同他讲,否则我们无法给予解决,造成我无法接受,单位领导不好对我作出决定,只是问我是否愿意接受安纺领导的意见,我无法接受,只好离开而之。      1982年8月邵阳市洞口县高沙塑料厂派人到安江找我,同样是解决织布机生产元桶布的重大难关,贵厂厂长蒋丁寿及有关领导亲自到我家,在安江待了一个星期左右,我才从浙江回来,他们同样对我讲,只要生产了元桶布和设法买到20余台旧织布机,他们一定设法找纱厂调出档案材料,定为6级技术工。83年上半年24余台织布机全部投入生产元桶布了。我在厂里工作了几年,85年5至6月份,厂里同县工业局的同志与厂秘书胡邦忠同志亲自到安江纱厂党委调本人档案材料,同样遭到了谢交庭的严厉制止,认为级别太高,根本不给材料,并将他们轰出党委会。第二次洞口县经委派人到纱厂协商,同样碰了一鼻子灰。无法将本人档案调出来,造成我永远无正式工作单位。如果不是这种共产党执政,我也不会现在无社保、医保等基本生活保障。如果当时无破坏、无捣乱,我如今安心、快乐的度晚年,又何必一把年纪了还来找政府麻烦?请你们想一想,他们代表单位党执政者,利用职权,不按党政策文件办,损坏党的形象,同那些日本军国主义和汪精卫集团又有什么区别?还不是一丘之貉。要我如何来相信共产党?真是无稽之谈。  天理何在,人生何在?  幸福何在,吃住何在?  怀化市文革受害者:宋安  二0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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