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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上海人民公社宣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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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起来,四海翻腾云水怒,五洲震荡风雷激!

上海人民公社,是在毛泽东思想指导下,彻底打碎已被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篡夺了专政权力的国家机构,重新创造无产阶级专政的地方国家机构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它的组织原则,是毛主席教导的民主集中制,它对人民内部实行最广泛的无产阶级大民主,对阶级敌人则实行最无情的无产阶级专政。它的领导成员,在上海自下而上的全面大夺权取得胜利后,由革命群众按照巴黎公社原则选举产生;在目前,则由各革命造反组织协商推举组成上海人民公社临时委员会,它是革命群众组织,人民解放军驻沪部队负责人和坚持毛主席革命路线的革命领导干部三结合的临时过渡性的权力机构,行使公社的领导权力。不论是现在的临时委员会,或是条件成熟时选举产生的正式委员会,都必须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突出政治,坚决执行毛主席制定的群众路线,贯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放手发动群众,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接受群众的监督,倾听群众的意见和批评。
    上海人民公社的一切工作人员,都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绝没有做官当老爷的权利。谁要脱离群众,包办代替,甚至压制群众,专断独行,就必须随时撤换清洗。



《宣言》没这些内容没落实,真遗憾!
最后编辑学生工 最后编辑于 2020-07-01 19: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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