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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生产方式下资本及资产阶级是如何形成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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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生产方式下资本及资产阶级是如何形成的?
----《政治经济学批判》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6卷458页--463页)标题为我所加,蓝字部分为我的学习心得


(马克思以下论述,有助于我们分析苏联及毛泽东时代有计划商品生产方式下,官僚者阶级和广大劳动者阶级形成的内在原因:)
如果我们现在首先考察已经形成的关系,考察变成资本的价值和只是作为同资本相对立的使用价值的活劳动(因而,活劳动只不过是这样一种手段,它使物化的死的劳动增殖价值,赋予死劳动以活的灵魂,但与此同时也丧失了它自己的灵魂,结果,一方面把已创造的财富变成了他人的财富,另一方面只是把活劳动能力的贫穷留给自己),那么,问题简单表现为,活劳动的现实的物的条件(即用来增殖价值的那些材料,用来增殖价值的那些工具,以及为了煽起活劳动能力的劳动火焰,为了防止这种火焰熄灭而为活劳动能力的生命过程提供必要物质的那些生活资料),在过程中和通过过程本身,成为他人的独立的存在或他人的人格的存在方式,成为自在地同活劳动能力(而活劳动能力也脱离了这些物的条件并作为主体而存在)相对立的某种东西,成为坚持独立的、自为存在的价值,因而成为这样的价值,这种价值构成同活劳动能力相对立的他人的财富,资本家的财富。
(商品生产方式下矛盾递进关系:
(1)资本的价值与使用价值(活劳动)的对立,这是以生产商品的价值增值产生的矛盾;
(2)活劳动的物质条件(以独立的存在或他人的人格的存在方式)与活劳动能力(也脱离了这些物的条件并作为主体而存在)的对立,这就形成了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对立;
(3)独立的、自为存在的价值构成财富与活劳动能力的对立,即产品与劳动者之间对立。)


活劳动的客观条件对于作为主观存在的活劳动能力来说,表现为分离的、独立的价值,因而活劳动能力对于客观条件来说,也只是表现为另一种价值(它不是作为价值,而是作为使用价值来同客观条件相区别)。这种分离一旦成为前提,生产过程就只能新生产,再生产这种分离,而且是在更大规模上再生产这种分离。生产过程怎样生产这种分离,我们已经看到了。活劳动能力的客观条件作为与活劳动能力相对立的独立存在,作为不同于活劳动能力并且与之相对立的主体的客观性而成为前提;因此,这些客观条件的再生产和它们的价值增殖,即它们的扩大,同时就是这些条件作为与劳动能力无关的并与之相对立而独立的他人的主体的财富所进行的再生产和新生产。再生产和新生产出来的,不仅是活劳动的这些客观条件的存在,而且是这些条件作为独立的价值,即属于他人的主体的价值,而同这种活劳动能力相对立的存在。
(在有计划的商品生产方式下,必然存在:活劳动的客观条件与作为主观存在的活劳动能力相互对立。从主观存在的活劳动能力一方看,活劳动的客观条件与主观存在的活劳动能力是分离的和独立的价值。从客观条件作为主体一方看,活劳动能力表现为另一种价值(它不是作为价值,而是作为使用价值来同客观条件相区别,使用价值是即客观的物质条件以物形式得到增殖)。这种分离一旦成为前提,生产过程就只能新生产,再生产这种分离,是在更大规模上再生产这种分离,而且是这些条件作为与劳动能力无关的并与之相对立而独立的他人的主体的财富不断扩张。苏联的“社会主义“经济学家试图抹杀当时生产方式下存在活劳动的客观条件与作为主观存在的活劳动能力对立的矛盾,显然陷入唯心主义的泥潭。)

劳动的客观条件取得了与活劳动能力相对立的主观的存在——从资本变成资本家(马克思这句话有力地驳斥了苏联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学家宣传的有计划商品生产方式下的形成的国家资本不会产生资产阶级的一厢情愿的幻想。国家资本必有其主观的存在---官僚者阶级)。另一方面,劳动能力与它自己的条件相对立的单纯主观的存在,使劳动能力具有对于这些条件来说只是无所谓的客观形式——劳动能力只是具有特殊使用价值的价值,而与实现它自身的条件本身,即与具有别种使用价值的各价值相并列(马克思这里明确说明,在商品生产方式下,劳动能力与劳动的客观条件的主观的存在(资本家)的对立关系中,劳动能力一方处于从属地位。换句话说,商品生产方式必然形成“物”对人的主宰。过去我们试图用政治思想工作去消除“物”对人的影响,无疑是徒劳的。)。因此,并不是这些条件在生产过程中作为劳动能力的实现条件来实现,而是劳动能力仅仅作为增殖和保存这些条件的价值(与劳动能力相对立的自为存在的价值)的条件从生产过程中出来。(这句话在1861—1863年手稿中(手稿第本第1396页)是:“这些条件在生产过程中不是作为劳动能力的实现条件被再生产出来,相反,它们只是作为增殖和保存它们自己的价值(与劳动能力相对立的自为存在的价值)的条件从生产过程中出来。”)(显然,马克思在1861-1863的手稿中表达的更为清晰。苏联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生产方式,其政治口号是商品生产的目的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的需要(即商品使用价值的生产),不是为了利润而生产(国家资本增殖的生产)。但是,在商品生产方式下,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的需要进行生产和扩大再生产,没有国家资本的保存和增殖,扩大再生产就无法进行。所以说,在当时的商品生产方式下,生产和再生产是不断扩大的使用价值和国家资本的不断增殖的统一。这和现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没有本质差别,现在资本主义生产,强调资本不断增殖同时也必须满足社会中消费者的需求,并且满足社会中消费者的需求是现在资本主义生产开展的必要条件。由于两者同属商品生产方式,所谓的“社会主义”生产与资本主义生产,两者都必然存在劳动能力与劳动的客观条件的主观的存在(资本家)的对立,也都必然存在劳动能力被资本所主宰。 马克思在这句话中表述共产主义生产的基本特征:由于消灭了商品生产方式,劳动的客观条件不再作为增殖和保存它们自己的价值(与劳动能力相对立的自为存在的价值)的条件从生产过程中出来,转变为劳动的客观条件在生产过程中是作为劳动能力的充分实现条件而被再生产出来。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共产主义生产,消除了以“物”为载体的劳动的客观条件对劳动者的主宰,转变为劳动的客观条件为社会中的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服务,生产是为每个劳动者自己劳动能力充分发展而进行的生产。如何消除了以“物”为载体的劳动的客观条件对劳动者的主宰呢?必须消灭商品生产方式!)

劳动能力加工的材料是他人的材料;同样工具是他人的工具;工人的劳动只表现为材料和工具这些实体的附属品,因而物化在不属于他的物中。甚至活劳动本身也表现为他人的东西而与活劳动能力相对立(虽然活劳动就是活劳动能力的劳动,就是活劳动能力自己的生命的表现),因为活劳动为换取物化劳动,为换取劳动自身的产品已经出让给资本了。劳动能力把活劳动看作他人的东西,如果资本愿意向劳动能力支付报酬而不让它劳动,劳动能力是会乐意进行这种交易的。可见,劳动能力自身的劳动对劳动能力来说,就象材料和工具一样是他人的(从对劳动的管理等方面来看,劳动对劳动能力来说也是他人的)。因此,对劳动能力来说,产品也表现为他人的材料、他人的工具和他人的劳动的结合,即他人的财产,而劳动能力在生产结束后,由于消耗了生命力而变得更加贫穷,然而又总是作为与自己的生活条件相分离的单纯主观的劳动能力而重新开始自己的苦工。
(回顾我们过去搞社会主义革命,其理论和实践是学习苏联的。当时是这样宣传的:由于完成了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无产阶级已经掌握政权。由此,苏联“社会主义”者就得出结论:劳动人民就成为了社会主人,劳动者加工的材料是劳动者们自己的材料,劳动工具也是劳动者们自己的劳动工具,劳动是为劳动者自己需要生产产品,产品自然属于全体劳动者。这不正是无产阶级所需要的吗?然而“理论”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既然劳动人民成为了这个社会的主人了,为什么有部分劳动者还有磨洋工的现象?为什么还有劳动者还经常占“公家”便宜?为什么物质刺激在工人当中有很大市场?为什么还有劳动者希望到工资福利好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上班?为什么劳动者很斗"私"字一闪念但“私”还在立心中?这是因为:当时有计划的商品生产方式,是国家资本的生产,工人劳动“加工的材料是他人的材料;同样工具是他人的工具;工人的劳动只表现为材料和工具这些实体的附属品,因而物化在不属于他的物中,甚至活劳动本身也表现为他人的东西而与活劳动能力相对立。劳动能力自身的劳动对劳动能力来说,就象材料和工具一样是他人的“。)
(另外在马克思这段分析中,我们也可以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矛盾对立导出共产主义生产目的---为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充分发展而进行生产,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
(1)劳动能力的劳动与劳动资料、劳动工具对立。对立的根源是劳动能力的劳动的产品物化为商品而产生的对立。
(2)活劳动本身而与活劳动能力相对立。因为活劳动本身表现为他的人的东西,为什么活劳动本身表现为他的人的东西?因为活劳动为换取物化劳动,为换取劳动自身的产品已经出让给资本了。
这样,在消灭了商品生产的共产主义生产方式下:
(1)劳动能力的劳动与劳动资料、劳动工具对立消失了,这是由于消灭了商品生产,劳动与劳动资料、劳动工具成为了实现劳动能力发展的媒介。
(2)活劳动本身而与活劳动能力相对立消失了,活劳动围绕着提高劳动能力而进行。这是由于消灭了商品生产,活劳动不再为换取物化劳动而把活劳动本身变成资本附庸了。)


认识到产品是劳动能力自己的产品,并断定劳动同自己的实现条件的分离是不公平的、强制的,这是了不起的觉悟,这种觉悟是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方式的产物(毛泽东时代无产阶级还没有这种认识。今天的无产阶级有这种认识!),而且也正是为这种生产方式送葬的丧钟,就象当奴隶觉悟到他不能作第三者的财产,觉悟到他是一个人的时候,奴隶制度就只能人为地苟延残喘,而不能继续作为生产的基础一样。(今天产业工人强烈地认识到:被剥削被压迫的阶级(无产阶级),如果不同时使整个社会一劳永逸地摆脱任何剥削、压迫以及阶级划分和阶级斗争,就不能使自己从进行剥削和统治的那个阶级(资产阶级)的控制下解放出来。)

如果我们反过来考察在货币进入价值自行增殖过程以前存在的原始关系,我们就会看到,历史上必须产生或者必须存在种种条件,才能使货币变成资本,使劳动变成设定资本即创造资本的劳动,也就是雇佣劳动。(雇佣劳动,在这里是严格的经济学意义上的雇佣劳动,我们也只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这一术语,今后我们应该把严格的经济学意义上的雇佣劳动同[自由的]短工等等其他劳动形式区别开来。雇佣劳动是设定资本即生产资本的劳动,也就是说,是这样的活劳动,它不但把它作为活动来实现时所需要的那些物的条件,而且还把它作为劳动能力而存在时所需要的那些客观要素,都作为同它自己相对立的异己的权力生产出来,作为自为存在的、不以它为转移的价值生产出来。)
(毛泽东时代工人劳动是符合这个定义的,虽然并没有定什么劳务合同及终身制。广大劳动人民生产和再生产出与自己“异己的权力”,这种“异己的权力”是国家资本及官僚者阶级。毛主席1962年重提阶级斗争,正是他看到了与劳动人民对立的“异己的权力”。)

基本的条件本身已经存在于最初表现出来的关系中:
(1)一方面是活劳动能力作为单纯主观的存在而存在,同它的客观现实的要素相分离,也就是,既同活劳动的条件相分离,也同活劳动能力的生存资料,生活资料,自我保存资料相分离(劳动者的生活资料只能通过工资、工分或各种票证购买而得);处在这种完全抽象中的劳动的活的可能性,这是一方面;
(2)在另一方面存在的价值或物化劳动,必须是使用价值的足够积累,这种积累不仅要为再生产或保存活劳动能力所必需的产品或价值的生产提供物的条件,而且要为吸收剩余劳动提供物的条件,为剩余劳动提供客观材料;(建国后的“一化三改造”运动、大跃进客观为国家资本提供原始积累)
(3)双方之间的自由的交换关系——货币流通;两极之间的以交换价值为基础而不是以统治和奴役关系为基础的关系;因而也就是这样的生产,它不是直接地而是以交换为媒介向生产者提供生活资料,此外,它不能直接占有他人的劳动,而是必须向工人本人购买劳动,换取劳动(毛泽东时代的工资和改开后的工资,从经济关系讲,没有本质没有产别。);最后,
(4)其中的一方——代表以独立的、自为存在的价值的形式出现的、劳动的物的条件的那一方——必须作为价值出现,把创造价值,价值自行增殖,创造货币当作最终目的,而不是把直接的享用或创造使用价值当作最终目的(毛泽东时代表现得更突出,当时,全社会都在为工业现代化进行价值和使用价值的高积累。)

只要双方仅仅以物化劳动的形式交换自己的劳动,这种关系就不可能存在(指小生产方式下情况下,毛泽东时代的农民的自留地及各单位自己的菜园子就属于这种情况。);同样,如果活劳动能力本身是另一方的财产,也就是说,它不是进行交换的一方,这种关系也不可能存在。(在资产阶级生产制度范围内的个别地点可能存在奴隶制,这种情况与上述论点并不矛盾。但是奴隶制在这种情况下所以能够存在,只是因为它在其他地点并不存在,它对资产阶级制度本身来说是一种异常现象。)

这种关系最初得以表现的条件,或者说表现为生成这种关系的历史前提的那些条件,乍一看来表现出某种二重性:一方面是活劳动的比较低级形式的解体(英国的圈地运动羊吃人),另一方面[对直接生产者来说]是比较幸福的关系的解体(英国的圈地运动租地农场主变成了资本家)

首先第一个前提,是奴隶制或农奴制关系的消灭。活劳动能力属于本人自己,并且通过交换才能支配它的力的表现。双方作为人格互相对立。在形式上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一般交换者之间的平等和自由的关系。这种形式是表面现象,而且是骗人的表面现象,这一事实在考察法律关系时表现为处于这种关系之外的东西。自由工人所出卖的,始终只是一定的、特定量的力的表现;劳动能力作为总体是处于每个特殊表现之上的。工人把力的特殊表现出卖给某个特殊的资本家,工人独立地同这个作为单个人的资本家相对立。很明显,这不是工人同作为资本的资本的存在,即同资本家阶级的关系。但是,就单个的、现实的人格来说,在这种情况下,工人有选择和任意行动的广阔余地,因而有形式上的自由的广阔余地。在奴隶制关系下,劳动者属于个别的特殊的所有者,是这种所有者的工作机。劳动者作为力的表现的总体,作为劳动能力,是属于他人的物,因而劳动者不是作为主体同自己的力的特殊表现即自己的活的劳动活动发生关系。在农奴依附关系下,劳动者表现为土地财产本身的要素,完全和役畜一样是土地的附属品。在奴隶制关系下,劳动者只不过是活的工作机,因而它对别人来说具有价值,或者更确切地说,它是价值。对于自由工人来说,他的总体上的劳动能力本身表现为他的财产,表现为他的要素之一,他作为主体掌握着这个要素,通过让渡它而保存它。这个问题在以后研究雇佣劳动时应该作更详细的说明。(毛泽东时代的国家资本主义下,劳动者作为主体与国家资本的自由买卖关系,则显得隐晦一些。主要方式有(1)国家动员,劳动者自愿报名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2)国家招工、招干、招生 (3)“走后门”工作调动。这几种方式都受到劳动力市场调节规律的制约,由于无法充分实现商品生产方式下劳动力与资本的自由交换,这样,资本和劳动力盲目地为自己发展开辟道路,苏东及中国全面复辟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步伐相继到来!)
最后编辑学生工 最后编辑于 2018-05-17 09:3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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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已经出来了:

在商品生产是构成资本主义社会阶级关系、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基础。同样的,商品生产也是构成苏联及中国的“社会主义”社会阶级关系、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基础。

为此,我这里引述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57-58手稿64页)中的一段话:

货币的不同形式可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生产的不同阶段;一种货币形式可能消除另一种货币形式无法克服的缺点;但是,只要它们仍然是货币形式,只要货币仍然是重要的生产关系,那么,任何货币形式都不可能消除货币关系固有的矛盾,而只能在这种或那种形式上代表这些矛盾。任何雇佣劳动的形式,即使一种形式能够消除另一种形式的缺点,也不能消除雇佣劳动本身的缺点。一种杠杆可能比另一种杠杆更能克服静止的物质的阻力。但是,每种杠杆都是建立在阻力起作用这一点上的。


所谓充分利用商品生产和货币交换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的观点,其效果无疑与在资本主义社会改良是一致的。
最后编辑锤子 最后编辑于 2018-05-16 09: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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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纠正一个苏联社会主义的错误的认识:‘我们要建立一个有资本而没有资产阶级的国家’

我这里引述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57-58手稿517页)中的一段话进行批判:

可见,资本家和雇佣工人的产生,是资本增殖过程的主要产物。普通经济学只看到生产出来的物品,而把这一点完全忽略了。既然在这个过程中,物化的劳动同时又表现为工人的非对象性,表现为与工人对立的一个主体的对象性,表现为工人之外的异己意志的财产,所以资本就必然地同时是资本家,而有些社会主义者则认为,我们需要资本,但不需要资本家,——这是完全错误的。在资本的概念中包含着这样一点:劳动的客观条件(而这种客观条件是劳动本身的产物)对劳动来说人格化了,或者同样可以说,客观条件表现为对工人来说是异己的人格的财产。资本的概念中包含着资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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